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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总承包合同管理

承包合同2018-09-10 03:40书业网

篇一: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

目录

摘要.......................................................................................................................................2

第一章 绪论 .....................................................................................................................3

1.1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研究意义 ..........................................................................3

1.2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国内外发展历程................................................................3

1.2.1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国外的发展历程 .......................................................3

1.2.2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国内的研究现状 .......................................................5

1.3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发展趋势——目标合同..................................................5

1.3.1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目标合同的概念 ............................................................5

1.3.2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目标合同的产生 ............................................................6

1.3.3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目标合同特点................................................................6

第二章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概述 ........................................................................9

2.1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概念和类型 ...................................................................9

2.1.1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概念 ........................................................................9

2.1.2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基本框架 ..............................................................9

2.1.3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类型 ................................................................... 10

2.2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特点 ............................................................................... 11

第三章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管理过程 ........................................................................ 13

3.1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成立与策划 ................................................................. 13

3.2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履行............................................................................ 13

3.3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担保............................................................................ 14

3.3.1工程保险的基本概念 .................................................................................... 14

3.3.2工程保证担保相关法律 ................................................................................. 15

3.3.3履约保证担保中存在的问题 .......................................................................... 16

3.4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变更............................................................................ 17

3.4.1 工程变更的定义。 ....................................................................................... 17

3.4.2 工程变更原因、目的及内容 ......................................................................... 17

3.4.3 变更的条件.................................................................................................. 18

3.4.2 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 18

3.4.3工程变更的价款确定 .................................................................................... 19

3.5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索赔............................................................................ 19

3.5.1 EPC合同条件下业主索赔的因素 ................................................................... 19

3.5.2 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 ................................................................................ 20

3.5.2 合同下承包商风险防范 ................................................................................ 23

3.6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争端解决.............................................................. 23

3.6.1EPC合同争议的类型 ...................................................................................... 23

3.6.2 争议解决程序 .............................................................................................. 26

3.7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收尾管理 ................................................................. 27

第四章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风险................................................................................... 28

4.1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风险的产生..................................................................... 28

4.2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风险的防范..................................................................... 30

4.2.1 业主风险防范 .............................................................................................. 30

4.2.2 承包商风险防范........................................................................................... 32

第五章 总结 ........................................................................................................................ 34

摘要

本文先讨论了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的意义,之前的发展状况以及今后的发展趋势。接着,系统地介绍了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包括其概念、特点和类型。接着本文着重从承包商的角度,对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管理的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帮助EPC总承包商在合同的各个实施阶段对合同的签订、履行、担保、变更索赔、争端解决以及收尾工作进行控制,从而保证项目各方面能搞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最后分析了EPC工程合同风险,从承包商和业主的角度探讨如何减少合同风险,并对本文进行了一系列的总结。

第一章 绪论

1.1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研究意义

主要突出研究EPC总承包项目合同的迫切性,列举因EPC合同签订的不合理而招致重大损失的国内外项目。 EPC合同模式在国际工程承包领域已得到普遍使用。而在中国国内,传统的“业主设计及完工测量价格”工程承包模式仍是主流,但基于以下因素,EPC合同模式(即“承包商设计加施工及固定总价”)近年来日益流行。

1、外资不断进入传统房地产开发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领域,承包商被迫响应外资聘请的律师草拟的EPC合同或类EPC合同;

2、BOT/PPP项目中,只有工程建设期和工程建设价格固定,项目发起人和借款人才能有效测算项目成本和收益,因此决定了BOT/PPP项目中必须采用合同总价固定并工期相对确定的EPC合同;

3、EPC固定总价合同得到饱受低价竞争之苦的有竞争优势的承包商的欢迎,以排斥竞争,获取更高利润;

4、“业主设计及完工测量价格”模式下的风险分配及价格确定机制,使得承包商普遍采用“低报价、高索赔”策略盈利,导致工程在结算时极易产生争议,而使得建筑工程领域纠纷诉讼或仲裁比率非常高,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都承担了很重的诉累。

非常遗憾的是,尽管EPC合同如此重要,但无论是已走出国门多年的中国承包商,还是国内的承包商,普遍对EPC合同研究不足,招致重大损失的案例时有耳闻:中方无法遵守合同而被业主解除合同,没收保函,并追偿巨额赔偿。其根本原因在于不熟悉EPC合同模式下的风险分配机制和游戏规则,贸然签订EPC合同。

1.2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国内外发展历程

1.2.1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国外的发展历程

1957年,FIDIC与国际房屋建筑和公共工程联合会[现在的欧洲国际建筑联合会(FIEC)]在英国咨询工程师联合会(ACE)颁布的《土木工程合同文件格式》的基础上出版了《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际)》(第1版)(俗称“红皮书”),

常称为FIDIC条件。该条件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通用合同条件,第二部分为专用合同条件。

1963年,首次出版了适用于业主和承包商的机械与设备供应和安装的《电气与机械工程标准合同条件格式》即黄皮书。

1969年,红皮书出版了第二版。这版增加了第三部分,疏浚和填筑工程专用条件。

1977年,FIDIC和欧洲国际建筑联合会(FIEC)联合编写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Europeenne de la Construction(巴黎),这是红皮书和第三版。

1980年,黄皮书出了第二版。

同时出版的还有黄皮书第三版《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分为三个独立的部分:序言,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

1995年,出版了橘皮书《设计-建造和交钥匙合同条件》。

以上的红皮书(1987)、黄皮书(1987)、橘皮书(1995)和《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分合同条件》、蓝皮书(《招标程序》)、白皮书(《顾客/咨询工程师模式服务协议》)、《联合承包协议》、《咨询服务分包协议》共同构成FIDIC彩虹族系列合同文件。

1999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出版了4本新的合同标准格式第一版,它们分别是:适用于由业主或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建筑或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条件》;用于电气和(或)机械生产设备供货和建筑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的《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适用于以交钥匙方式提供加工或动力设备、工厂或类似设施、基础设施项目或其他类型开发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用于投资较小的建筑或工程项目的《简明合同格式》。

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由政府机构出资尤其是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项目,诸如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的贷款项目,以业主或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建筑或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条件》为基本合同模式的情况一直占主导地位,这主要是因为此种合同模式被公认为在处理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责任和风险的分担问题时比较平衡。近年来,随着国际承包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逐渐出现了EPC合同模式(有时也称为“EPC交钥匙合同”),为此,1999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重新编写并首次推出《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它继承了FIDIC原有合同条件的优点,并根据多年来在实践中取得的经验以及专家、学者和相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作了重大调整。

1.2.2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国内的研究现状 自20世纪80年代初,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化工、石化等行业的设计、施工企业积极开展EPC工程总承包,成效显著。例如:1984~2000年,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先后开展了燕山石化公司苯乙烯、长岭炼化总厂聚丙烯、天津石化公司芳烃联合装置等22个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总承包合同额达72亿元。

2003年3月,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工程总承包的基本概念和主要方式,规定凡是具有勘察、设计资质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都可以在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此文件的出台,为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指明了方向。此后,2004年建设部印发《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文),

2005年颁布《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快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建设方式。

从此,我国212程总承包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近几年来工程总承包市场开始形成,行业推广面不断扩大,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EPC总承包从化工、石化行业逐步推广到冶金、电力、纺织、铁道、机械、电子、石油天然气、建材、市政、兵器、轻212、地铁等行业。EPC总承包在部分大型建筑业企业所占的比例也越来越大。

同时我国境外工程总承包营业额也大幅增长。

通过一系列国内外EPC总承包工程的锻炼,促进了企业生产组织方式的变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适应了国际承包工程的形势需要,促进了我国工程承包企业不断创新承包模式,积极向高端市场迈进,大力拓展建筑业上下游产业链业务,打破单一的经营模式,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为提高企业工程总承包能力,促进企业做强做大,近年来,在政府的引导下,一部分企业在优势互补的原则下展开了兼并重组活动,如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兼并中国土木工程集团公司等加快了建筑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3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发展趋势——目标合同

1.3.1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目标合同的概念

目标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结合和改进形式,即业主与承包商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一个目标价格(以总价的形式确定),最终如果承包商通过设计以及实施方案的优化节约成本,则双方根据一定的比例分成,也就是说,工程最终合同价格下降,总承包商也能获得工程成本之外的回报;如果成本超支,则双方分担。因此,目标合同能最大限度地促进双方共同努力以节约成本,并降低风险。

篇二:EPC总承包合同

******工程EPC总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鉴于:

1、*****为本项目的代理业主。

2、根据******,本工程由项目业主直接发

包给具有相应总承包资质的单位。

3、***、***自愿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见附件1),共同构成本合同乙方。***是联合体的主办单位。本联合体经市建委同意,按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工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 义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用语以下列定义为准:

1.1 本工程:指***工程

1.2本合同工程范围:指***工程设计文件主线***里程范围内及连接线E、 F里程范围内的土石方、主线高架桥及支线桥、路基、路面、人行道、雨污水、绿化、照明、标志标线、施工便道及综合管网迁建,具体内容以经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所确定的内容及对应的设计文件为准。

1.3施工图设计:指有权机关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4 EPC式:EPC英文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的缩写,在本合同中的中文意思即:设计-采购-施工;双方认可的EPC模式是指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一体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

采购、施工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的总承包方式。

1.5总合同价:指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确定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的费用总额。

1.6“元”:指人民币单位“元”。

1.7基准日:指合同中用于确定具体时间界点的日期。

1.7.1通车基准日:指本项目主体工程初通之日。

1.7.2全面验收备案基准日:指本项目全面验收备案完毕取得备案证书之日。

1.7.3工程档案移交基准日:指本项目全部的工程档案移交完毕之日。

1.8市政府:指重庆市人民政府。

1.9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预见、不可避免、无法控制或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等自然灾害或战争及一切非人力可预测或者控制的事件。

1.10工程缺陷责任期:指乙方应当对甲方承担的本项目质量免费保修期限。

1.11 通用条款: 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中的通用条款。

第二条 工程实施

2.1工程实施方式

本工程采用本合同约定的EPC模式实施:即由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并筹集扣除本项目建设期内政府承诺到位外的建设资金。

2.2甲方承诺:甲方对乙方依据本合同所完成的合格工程的接受和按总合同价款及合同所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的义务是不可撤销的。

2.3工作内容的划分

2.3.1乙方的工作内容具体包括:

2.3.1.1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勘测

工作。

2.3.1.2工程范围内已审批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建筑安装工作。 a. 路基土石方

b. 车行道及人行道系统

c. 支挡

d. 绿化 e. 主线高架桥及引道

r. 排水(雨、污水系统)

g. 功能性照明

h 景观照明

i. 标志标线

j. 施工便道及与周边道路的接顺

2.3.1.3工程范围内的综合管网迁建、工程前三通一平、特殊检测、城市占道及交通组织工作。

2.3.1.4 由乙方筹集工程建设期政府承诺到位资金外的***万元(大写:***万元)建设资金。

2.3.2甲方负责完成除上述2.3.1.1~2.3.1.4条之外的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其余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可研编制、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的审查、环境评估及验收、地灾评估、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影响评价、通航论证研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评审、征地拆迁还建、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及招标、工程质量监督、工程保险、工程相关手续的办理、竣工测量、决算审查、按计划落实建设期内政府承诺到位的建设资金等工作。

2.4建设工期:

2.4.1 本工程开工时间为20XX年X月XX日,竣工通车时间为20XX年X月XX日,建设工期为XXX个月。(如因XXXX政府拆迁无法按期完成造成完工通车时间更改,由甲方就更改后的完工通车时间上报项目业主审批后确定)。

2.4.2 开工及延期开工,按通用条款第三条第11项执行。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乙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甲方赔偿乙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4.3暂停施工,按通用条款第三条第12项执行。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4.4工期延误,按通用条款第三条第13项执行。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

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乙方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三条 总合同价

3.1结合XXXXXX高架段工程建设备忘录(见附件3)的内容,按批准的方案,总合同价以***人民币(***万元)包干使用,划分如下:

3.1.1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万元

3.1.2二类费用: 约***万元

3.1.3 建设期预备费: *** 万元

3.1.4建设期贷款利息: *** 万元

总合同价具体组成详见附表一,该附表所列内容为合同包干价所包含的内容。本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实行总价包干,节约不退,超支不补。

3.1.4合同包干价款中不含滑坡专项整治累计超过100万元以上部分,不含征地、拆迁和建设管理代理费。

3.1.5二类费用中需由甲方进行支付的项目,详见附表二(该附表所列内容为合同包干价所包含的内容)。

3.2 若乙方设计过失导致工程费用增加,由乙方自行承担增加费用;若乙方在审批范围内对工程优化设计降低工程造价,乙方享受优化节约额。

3.3总包干费用,除非建设标准提高或降低、建设规模扩大或减少及不可抗力事件,价格均不予调整;反之,当建设标准提高或降低、建设规模扩大或减少及不可抗力事件等情况发生时,及时上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上报资料后10日内,给予审核确认,双方就相关事宜协商有关价款调整事项。

3.4包干范围以外增加费用的计算原则:按(99)《XXXX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及现行相关文件计算,其中人工及材料价格按实施时的当期

篇三:EPC总承包合同范本

EPC总承包合同范本

合 同 协 议 书 2

第1条 合同文件 2

第2条 工程承包形式 3

第3条 总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3

第4条 合同价格 4

第5条 支付条款 5

第6条 开工及完工时间、竣工时间 7

第7条 检验 7

第8条 保险 7

8.1 工程一切险及建筑施工机具保险 7

8.2 第三者责任保险 7

8.3 雇主责任险或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

第9条 税费 7

第10条 包装运输 8

第11条 工程质量 8

第12条 工厂性能保证 8

第13条 违约责任及赔偿 8

第14条 生效日 8

第15条 争端的解决 9

第16条 代表的指定 9

第17条 工程监理 9

第18条 其他 9

第19条 合同执行 9

合 同 协 议 书

业主: (以下简称“业主”)

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业主和承包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第1条 合同文件

1.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将构成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且每一文件都应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来进行解释:

1、合同协议书及双方商定的附件;

2、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

5、招标阶段的补遗及澄清文件;

6、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7、招标文件;

8、其他文件。

1.2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将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双方商定的附件;

2、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

5、招标阶段的补遗及澄清文件

6、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7、招标文件;

8、其他文件。

如果在文件中出现含糊或歧义时,业主代表将向承包人发出必要的澄清或指示。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变更本合同的内容。这些变更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且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协议或文件。

第2条 工程承包形式

2.1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3条 总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3.1前期委托工作

在合同生效之前,承包人协助业主进行方案的研究工作。

3.2 工程范围

承包人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按本合同要求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完成包括工程设计、主要设备采购合同的履行、设备的采购、工程保险、土建施工、安装、调试、分部及整套启动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工程达标、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所需的所有工作和服务,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以下简称“服务”)。

但厂外生活福利工程、厂外运灰道路工程和业主自购自营设备不包括在服务范围内。

在不损害上述原则的前提下,承包人应负责;

自初步设计开始,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选择确定供应的设备、材料、设施、工具和采用的加工工艺及技术。

3.3工程管理及工程协调

采购设备、材料、设施、机具以及其他物品。设备采购宜与业主共同协商。

把设备、材料、设施、机具以及其它货物运输到项目场地,并负责其存放、保护和保管。实施安装及所有与机组有关的工作,包括清淤、平整项目场地、土建、安装等工作。

按本合同规定对机组试验、调试、校正和修理及性能验收试验。

在机组的质量保证期内,对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的补救提供缺陷补救所需要的人员和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

按本合同的具体规定,除提供为实现本合同所述目的所需的所有物品外,还应提供设备采购合同项下的生产备品备件和剩余的消耗性材料、竣工图纸、工艺流程图和运行与维护手册说明书、技术规范等。

3.4 质量保证

承包人在整个质保期内将在项目内维持熟悉项目并具有电力工业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以完成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质量保证责任和义务。

3.5文件和手册

承包人应尽快(最晚不得迟于项目进度表所要求的日期)向业主提交与服务有关的规范、数据表、图纸和计划以及其他资料和文件。

在各机组完工日期的12个月前,承包人应分批向业主提交详尽的包括该机组全套设备和各系统、装订成册的运行及维护手册等资料(包括承包人自行编制的和其自设备供应商处获得的全部操作资料和特殊指令要求),以供业主编制运行维护规程(以下简称“运行规程”),但对于不影响运行规程编制的资料最迟应在该机组完工日期的6个月前全部提交。在业主编制运行规程过程中,承包人应按业主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协助。此外,承包人还应在质保期内,按业主要求更新或更改该等操作资料,以反映操作或维修程序上的变化。

承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业主递交一份由承包人编制的符合本合同要求,并为业主、监理工程师及承包人之间的正常工作关系提供准则的手册(简称“程序手册”)。除其他资料外,该程序手册还将包括一个承包人组织结构图、通讯联络程序、项目档案管理系统、审阅设计文件和项目进度的程序。

承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60日内,向业主提交一份由承包人编制的符合本合同附件八所述要求的质量保证大纲(以下简称“项目质保大纲”)。承包人应遵循该项目质保大纲,并建立其在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 期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网络,以确保承包人根据本合同应采用的施工和工程设计的方法及标准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

第4条 合同价格

4.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本合同价格由以下各项费用组成:

4.1.1 设计费: ;

4.1.2 设备购置费:人民币: 万元,

4.1.3 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费为人民币 万元,

安装费为人民币 万元。

4.1.4 技术服务费(含专利、技术使用费等):人民币 万元。

总承包管理费:人民币 万元。

4.2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除下列原因外,原则上不作调整:

4.2.1 在审查初步设计时因业主调整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所引起的较大投资 增加由业主负责;

4.2.2 在合同履行中,因工程总承包范围进行调整及业主原因导致的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投资增减;

4.2.3 业主风险导致的投资增加;

4.2.4 因现场建设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如地质条件、外围条件等;

4.2.5 因政策性变化、市场价格重大变化而调整费用:

4.3由业主原因引起的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合同价格调整的计价原则在合同条款中另行规定.

第5条 支付条款

5.1 前期工作费

在本协议生效后两周内,业主向承包人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以承包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

5.2工程预付款

合同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业主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 万元)的预付款。

支付单据:1)支付申请书一式四份;2)次月工程项目使用资金计划申请表。

5.2设计费及总承包管理费

5.2.1设计费:初步设计审查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60%( 万),完成全部施工图后10天内业主向承包人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90%( 万)。

5.2.2总承包管理费及技术服务费:工程开工后10天内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管理费和服务费总额的

30%( 万);承包人承接的安装工程开工6个月后,业主再向承包人支付管理费和服务费总额的50%( 万)。

5.3工程进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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