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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级党政管理专业研究生实行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通知

党政报告2018-12-14 23:30书业网

关于2010级党政管理专业研究生

实行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提高党政管理专业研究生的毕业论文质量,保证学员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工作,根据市委党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2010级党政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论文实行开题报告制度,希望指导教师和学员高度重视、认真执行。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具体安排如下:

1、学员在与指导教师沟通商定毕业论文题目后,必须认真填写《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报告审批表》。选题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本人完成这一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该选题当前研究状况,毕业论文内容提纲,拟在哪些方面有所创新,阅读文献情况等。其中,毕业论文内容提纲是重点,要求必须列出三级具体写作提纲。

2、经指导教师审定后,学员最迟应于12月1日将填妥的《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报告审批表》一式六份,交给党政管理专业研究生指导小组秘书石琳老师(宁河教学点学员交给班主任老师代转,市委党校学员交给任课老师代转),统一汇总后交专业指导小组审定。

3、拟于12月中旬由党政管理专业研究生指导小组组织学员进行开题报告的审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题报告通过后不可随意更改。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改者,必须由学员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应及时重新填写《选题报告审批表》,按程序审批。

4、未能按时交《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报告审批表》的学员,不能参加开题报告;未参加开题报告的学员,不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因合理的特殊原因(如单位派遣出差),无法按时参加开题报告的学员,事先经党政管理专业研究生指导小组批准,可另行安排开题报告时间。

5、如开题报告未被通过,指导教师和学员应在规定期限内,根据研究生指导小组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选题报告须经研究生指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论文写作工作。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修改并审核通过的,不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市委党校党政管理专业研究生指导小组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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