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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干部要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

考察报告2018-12-15 04:29书业网

篇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列》测试题

得分:_____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测试题

姓名:单位及职务:

1.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_____、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制定本条例。

2.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_____、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

3.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_____原则;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4.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_____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5.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_____,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6.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_____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_____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8.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_____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9.党委(党组)或者_____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10.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_____,在一年内有效。

11.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职位设置_____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12.领导班子换届,根据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情况和领导班子结构需要,可以_____提出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推荐。

13.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_____、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14.群众_____不高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_____以下等次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_____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7.领导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等工作的常委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_____。

18.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_____、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19.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科技创新、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的考核,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_____、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指标的权重,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

20.考察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应当把执行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_____等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21.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_____等情况。

22.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_____等情况。

23.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保证_____,经过下列程序??。

24.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_____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2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_____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26.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_____、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巡视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27.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________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

28.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_____。

29.对拟破格提拔的人选在讨论决定前,必须报经_______同意。

30.党政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可以实行_____。

31.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____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

32.一般情况下,领导职位出现空缺且本地区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的,可以进行_____。

33.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进行_____。

34.公开选拔_____以下领导干部,一般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

35.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采取适当方式进行_____、测评,比选择优(竞争上岗也可以先进行民主推荐)。

36.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应当科学规范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能力素质和一贯表现,防止简单_____。

37.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在同一职位上任职_____的,必须交流;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

38.经历单一或者缺少_____的年轻干部,应当有计划地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复杂环境工作。

39.交流的干部接到任职通知后,应当在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限定的时间内到任。跨地区跨部门交流的,应当同时迁转行政关系、_____和党的组织关系。

40.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_____、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41.领导干部_____担任县(市)党委和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和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

42.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_____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43.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降职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_____,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

44.不准________、超机构规格提拔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45.不准利用职务便利_____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6.不准在_____、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来自:www.zaidian.cOm 书 业网:考察干部要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

47.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_____、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48.不准_____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49.不准私自泄露_____、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50.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_____等非组织活动。

篇二: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操作流程

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操作流程

就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的一些具体操作程序、需要把握和注意的环节等内容,一起探讨、学习和交流。有讲得不妥或者不对的地方,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5大程序

--动议(理由)

--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结合职位需求、任职资格条件,全面了解确定的考察对象)

--讨论决定(上会研究)

--任职

★与原来程序相比,修订后的《条例》在章节上新增了“动议”一章,拆分了“酝酿”章节,使酝酿贯穿于各个环节的始终。

二、每个程序的具体操作

每个程序中,都有一些具体要求和需要我们把握的问题。下面,就每个程序分别进行交流、探讨。

(一)动议

就是一个谁来议、议什么、怎样议的问题。新修订的《条例》在程序设臵上落实了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议”的方式、范围,都作了原则规定。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来“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工作规矩来“议”,“议”的内容是选拔任用的职位、具体条件、方式方法、程序时间、工作需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实际状况等。

1、动议的提出,通常有5个方面的原由。

(1)领导班子换届或机构改革;(乡镇班子换届,残联、红会等部门换届,党组织换届;党政机关机构撤并或分设合并,机构更名或领导职位更名等)

(2)领导职位出现空缺;(因领导干部调离、退休、辞职、去世等)

(3)班子或干部出现问题时;(班子协调配合不力,领导干部出现不胜任现职或违法违纪问题等需要进行调整的)

(4)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班子和干部考核情况,需对一些班子和干部进行调整)

(5)按照其他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调整时(干部交流、回避等规定)

2、动议环节的基本程序有3个方面:

(1)启动动议;

(2)提出干部选拔作用工作初步建议;

(3)酝酿并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3、动议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

1、启动选拔任用工作

(1)前提: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等。

(2)主体:既可以是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的主要领导,也可以是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领导集体。(今年4月份干部调整启动时,采取的是由组织部门提出建议,报告地委主要领导后启动)

(3)方式:既可以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提出。

(4)范围:既可以有具体岗位,也可以只提出方向和原则。

2、收集有关方面信息和建议,进行分析研判:一方面结合年度考核、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所管理的领导班子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对干部的工作状态、敬业精神等情况进行分析,另一方面,结合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以空缺岗位职责为基础和依据,对拟任职建议人选进行分析判断,最终实现人岗相适目标。(这一项工作可以提前做,我们的做法是:每年度考核结束后,先对下一年度县级领导班子及县级干部的年龄结构进行梳理(到龄退休的,申请提前退休的以及班子需要调整的),对照领导职数,整理出可配备的领导岗位,然后对各县市、地直各单位年底干部分类推荐进行汇总分析,结合县市委、地直单位党委(党组)书面推荐意见,分系统、分类别梳理后备干部(乡镇党政正职、政法系统〈必须符合法官、检察官法任职资格〉、可进党政班子和人大、政协班子的;以及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

3、提出干部选拔作用工作初步建议。在提出后备干部培养方向的基础上,对照空缺岗位进行比对,按每个职位差额提出拟任建议人选〈拟任人选的理由要充分〉;

4、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报告初步建议。征得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沟通和协商。(今年4月,我们的做法是:建议方案报地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分别就相关职位配备征求地区分管领导意见,将征求到不同的意见,报地委主要领导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二)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是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新条例区分了领

导班子换届和个别提拔任职的民主推荐程序,特别是对“二次会议推荐”做了明确规定,使得操作性更强。

1、重点学习个别提拔任职

新条例规定:个别提拔任职的民主推荐程序,可以参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进行,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情况,经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就是说,个别提拔任职民主推荐可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常规推荐,另一种是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然后进行会议推荐(这种推荐,有利于实现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民意的基础性作用和人岗相适要求的有机统一)。

2、新条例还完善了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应当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合理确定范围,让参加人员投知情票、责任票。

会议推荐可采取分类推荐和空岗定向推荐。分类推荐就是每年年底考核的按近期可提拔担任正县级领导职务、副县级领导职务(37岁左右、女干部、非党干部),担任法检正职的人选等。空岗定向推荐:比如,县市人大、政协副职出现空缺后,可采取定向推荐。

个别谈话推荐就是要在单位的领导和干部中进行个别谈话,广泛、充分地听取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对本单位干部的评价意见,保证把最优秀的干部推荐出来。个别谈话的范围,要尽可能大一些,不能只与领导干部个别谈话,更要注重与一般干部甚至一些相关的代表人员、一般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在这里,如何理解“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的问题。这方面,应当根据民主推荐的不同情况来把握。一是对非定向推荐的,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二是对具体职位进行的定向推荐的,推荐结果在确定该职位考察对象时一年内有效,如果拟任职位变了,原推荐结果一般不再有效。

★如何做到不唯票,在运用推荐结果时,要防止简单地以得票多少“划线取人”,其中要注意三点:一是对于各方面条件都很好,但由于客观原因群众不够了解、不够熟悉的人选,如果班子配备确实需要,即使民主推荐票数不是最高但却是相对集中比较高的,也可以作为考察对象。二是对于那些不踏踏实实工作,却热衷于拉关系、拉票、拉拉扯扯的人,一经查实,即使民主推荐得票数较多,也不能作为考察对象。三是要为那些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和那些不事张扬、踏实干事的干部主持公道。

对于推荐票数相对集中如何把握,应当分单位、分系统进行比较分析。比如,某个人在本单位的推荐票、推荐率很高,但不是排名靠前的,另外单位的某一个人虽然推荐票不高,但是排名靠前。这两种情况,如何把握?要根据单位的选人用人风气及干部的一贯表现来确定。

(三)考察

1、考察对象的确定

新条例规定:个别提拔任职,由党委(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篇三: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测试题及答案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测试题

姓名:_____

单位及职务:_____

1.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制定本条例。

2.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

3.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4.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5.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6.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8.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9.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10.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11.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12.领导班子换届,根据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情况和领导班子结构需要,可以差额提出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推荐。

13.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14.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7.领导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等工作的常委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18.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19.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科技创新、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的考核,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指标的权重,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

20.考察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应当把执行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21.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

22.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23.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经过下列程序??。

24.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

了解情况。

2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26.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巡视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27.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

28.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

29.对拟破格提拔的人选在讨论决定前,必须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30.党政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可以实行_聘任制。

31.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

32.一般情况下,领导职位出现空缺且本地区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的,可以进行公开选拔。

33.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进行竞争上岗。

34.公开选拔县处级以下领导干部,一般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

35.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比选择优(竞争上岗也可以先进行民主推荐)。

36.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应当科学规范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能力素质和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数取人。

37.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十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

38.经历单一或者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应当有计划地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复杂环境工作。

39.交流的干部接到任职通知后,应当在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限定的时间内到任。跨地区跨部门交流的,应当同时迁转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和党的组织关系。

40.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41.领导干部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县(市)党委和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和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

42.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43.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降职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

44.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45.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6.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47.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48.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49.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50.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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