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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期间,由乡长主持工作

请假条2019-01-13 04:13书业网

篇一:政府工作规则

和平土家族侗族乡人民政府

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铜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和平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乡政府)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乡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三 、乡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 乡政府组成人员的职责

四、乡政府由乡长、副乡长、乡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及乡政府

各站所的负责人及职工组成。

五、乡政府实行乡长负责制,乡长领导乡政府的全面工作,副乡长、分管领导、站所长等在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六、乡政府的日常工作由副乡长和乡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分工负责处理。副乡长、办公室主任受乡长委托,负责分管工作或专项工作,代表乡政府进行外事活动。乡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乡政府全体会议、乡党委会议和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七、乡长外出期间,由副乡长主持工作;乡长、副乡长外出期间,委托办公室主持政府工作。副乡长出差应向乡长报告。

八、乡长、副乡长、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并按期互通情况。副乡长处理的紧急重要事项,事前来不及请示的,处理后应及时报告乡长。乡长每月听取副乡长、分管领导两次以上工作情况汇报。

九、乡长助理、乡政府办公室主任在乡长领导下(来自:WWw.cssyq.Com 书业网:请假期间,由乡长主持工作),负责处理乡政府的日常工作及乡长、副乡长交办的事项,协调政府乡直各单位工作。

十、乡政府组成站所的站长、所长在乡长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全面工作。

第三章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十一、乡政府要全面履行乡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十二、结合全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节经济运行,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十三、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执法,建设统一、开放、公平、竞争、有序规范化的市场体系。

十四、加强社会管理,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十五、更加注重公共服务,完善公共政策,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四章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十六、乡政府及乡直属单位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和优化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十七、全乡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财政预算,经

济调节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措施,社会管理重要事务、重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出台、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由乡政府全体会议或乡政府全体会会议讨论决定。

十八、各直单位提请乡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书记、乡长等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单位的,应当充分协商;涉及各行政村、站所,应当事先听取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应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

十九、乡政府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听取社会团体、基层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十、乡政府乡直属单位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乡政府的决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乡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第五章 坚持依法行政

二十一、乡政府及乡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

二十二、乡政府根据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适时制定新政策措施,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政策措施,确

保政策的质量。

二十三、乡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乡政府的决定、并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

二十四、乡政府拟定每年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起草乡政府拟出台的重大规范性文件;单位起草拟以乡政府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事先送乡政府分管领导进行前置审查,经乡政府有关领导签发或决定提交乡长办公会议或其他会议研究审议后,方可公布施行。

二十五、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六章 健全监督制度

二十六、乡政府及乡直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接受纪委监督和监察、审计等单位的专项监督,同时接受乡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监督中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及时整改。

二十七、乡政府及乡直各单位要及时向乡人大通报重要工作情况,征询意见;对乡人大代表提出的书面意见,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不断提高按时办结率和满意率。

二十八、乡政府及乡直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大工作透明度。通过

篇二:会议管理制度

会议管理制度

为规范会议秩序,加强会议管理,确保乡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精神、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置能及时有效地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乡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乡党委、政府工作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

第二条 以乡党委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由乡党委书记批准,并由书记或者副书记主持召开;以乡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由乡党委书记和乡人民政府乡长共同批准,并由书记或乡长主持召开,或者由书记或乡长委托副书记、副乡长主持召开;以乡人民政府名义召开各种会议,由乡长批准,并由乡长或者乡长委托副乡长主持召开。

第三条 根据会议内容及要求,乡确定参会人员范围。一般情况下由书记或乡长主持召开的会议必须由各单位负责人参加,副职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由各单位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参加,具体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确定。会议确定后,一般应在会前1天通知各单位要求参会的人员(除紧急会议外),参加人员必须按时报到,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迟到、早退或由他人顶替开会,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按规定请假,经主持会议的领导批准后,可委托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第四条 会议筹备、会场布置、会议服务等工作,根据会议内容,由筹备会议的办公室或部门负责,乡三干会、人代会等重大会议由行政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筹备要做好会议通知、材料准备、会场布置、会议服务、会议签到、会议记录等工作。

第五条 严肃会场纪律。与会者进入会场后,按规定秩序入座,迟到者在迟到席入座,关闭手机,保持会场肃静,专心开会,作好会议记录。

第六条 与会单位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坚决执行,抓紧办理。与会者会后及时向干部群众传达会议精神,非本单位负责人参会的人员今后要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会议精神。同时,要把会议布置的任务与本单位、本村实际结合起来,认真研究,拿出贯彻落实的措施、办法,确保会议精神落在实处。

第七条 行政办公室要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加强会议全程管理,负责对会议议定事项进行催办、促办,并及时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第八条 违反会议制度必须严肃追究。对无故不参加会议,不遵守会场纪律、不执行会议议定事项的单位要在全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50—200元)。

篇三:乡镇机关工作制度

中共xx

关于印发《洛本卓白族乡机关工作制度》洛乡委员会x

的通知

县、乡属各站所、各党支部、各村委会:

为了更好地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提升机关行政效能,着力建立一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讨论通过,决定在x乡实行《洛本卓白族乡机关工作制度》;现将《x乡机关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制度有关规定严格履行。

xx乡机关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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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工作职能,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使机关工作转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xx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及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爱岗敬业、扎实工作。

(二)努力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调查研究,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三)顾全大局、勤政廉洁、大公无私、勤俭节约,爱护公物、互敬互爱、团结协作、勇于争先。

(四)工作不推诿、不扯皮、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勤政为民。

(五)上班时衣着整洁,不穿拖鞋、短裤和超短裙,办公室要保持干净、整齐,不串岗、不喧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不准在办公室外逗留。

(六)工作主动积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学习和劳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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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属、乡级各站所干部职工要按时参加学习和劳动。每月的第一个学习日为全乡爱国卫生运动日,由主持学习的领导统一带队进行卫生打扫,每周四的下午为学习日。

(二)学习和劳动日,干部职工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无故不参加者记一次旷工。

(三)乡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卫生及过道垃圾桶清倒,分别由各站所负责打扫清倒,要求每天一扫一倒,保证办公大楼的整体卫生清洁,具体分配如下:

劳保所、农技站、妇联、财政所、统计办为第一组(打扫时间每月上半月),组长由农技站站长担任;

农经站、水保站、项目办、民政办、宗教办为第二组(打扫时间每月下半月),组长由项目办主任担任。

其它不在大院站所的卫生由相关站所各自打扫,各站所办公室要整洁卫生,保证整洁干净的一个办公环境。

(四)全乡卫生监督由分管副乡长负责,具体由乡卫生、环卫、城建干事负责落实,三名环卫、卫生员由卫生、环卫、城建干事管理;学习活动由分管领导督促各单位开展,并将学习主持单位、召集人安排表报乡党委组织办 。

三、工作制度

(一)各站、所必须服从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人事安排,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请示汇报制度。各站所长要定期、不定期向分 - 3 -

管领导进行请示汇报工作,要求每月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也要定期不定期向主要领导进行请示汇报工作,至少要达到每月1次以上。未向领导请求、不汇报、擅自主张或延误时机,造成工作上的重大失误,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三)节假日值班制度。所安排的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在乡里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开机。因脱岗、脱班,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值班领导承担一切责任。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的规定给予发放补助。

(四)各办公室管理。各站所要加强对办公室的管理,办公室要打扫整齐干净,下班后关好灯、关好门、关好电脑、做好防盗工作,并把办公用品记录在册,保管好。

四、考勤管理制度

(一)上班签到制度

1.上班签到制度:周一为:10︰00—10︰10;每周二至周五的签到时间为:8︰00—8︰10,14︰00—14︰10。

2.下班签退制度:周一为16︰00—16︰10;每周二至周五的签退时间为:11︰00—11︰10,17︰00—17︰10。

3.凡周二至周五签到时间早上在8︰10—8︰30,下午在14︰10—14︰30(周一10︰10—10︰30)的记迟到一次,累计5次为一个旷工,周二至周五上午超过8︰30、下午14︰30以后的,记半天旷工。凡未按时签退累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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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以上的记半天旷工。签到表格中设定个人签到时间栏,签到人员要如实填写,每日签到规定时间后,党政综合办公室将签到表收理好,按规执行相关规定。

4.签到地点:干部、职工统一到乡党政办签到,由党政综合办主任负总责。

5、签到时,任何人不得代签,一经发现代签的,连同代签人一起记一个旷工。

6.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出差、下乡、开会要告知党政综合办并填报出差单,以便工作的协调与衔接,回来后要及时把地点、天数、事由告知党政综合办,无特殊情况而未通知的按旷工处理。

7.干部职工出差(除特殊情况以外)必须到综合办公室填写出差单,由站所长核实和分管领导确定并签字批准后才可出差,否则按旷工处理,出差报销单据由党政综合办统一收集,每月整理一次。

8.上班期间,乡纪委、党政综合办公室将对上班情况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抽查,对无故不坚守岗位的按旷工处理,违反机关工作条例、串岗、影响他人工作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二)请假制度

1、全体干部职工无论请何种假,都必须写假条,并将假条交到乡党政综合办公室保管,不得请霸王假,请霸王假和无假条的一律视为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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