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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培训必须去吗

培训方案2018-05-27 18:37书业网

篇一:失业人员培训课程安排表

失业人员培训课程安排表

专业:计算机操作员

(主讲内容:WORD排版、制作表格、EXCEL表格的应用等(周一至周三课程内容相同,周四至周五的课程内容相同,周六或周日课程内容相同)

上午培训时间及培训人员:9:00——11:00

赵伟、王倩、赵金秀、石丽霞、孙希锋、赵玉霞、孙玉芹、许金卫、王红卫、王新刚、孙洪玲、张凤斌、商秀珍、王玉华、刘树坦、刘章明、董

相阳、牛国辉、梁贵权、

下午培训时间及培训人员::2:00——4:00

王胜云、闫树厂、代百素、苏文文、刘佩佩、李文静、李成玉、成辉、岳丽娜、赵玉珍、耿在慧、张江华、薄立芹、雷红霞、夏菲、吕飞、周剑晶、李守杰

周六培训人员:

上午:9:00——11:00

牛云涛、张清华、杨永福、李山山、袁瑞玉、蒋厚茹、任春芹、古勤龙、颜萍、薄其芬、刘连华、

专业:会计基础

主讲内容:零起点学习会计基础知识、全面系统学习会计实务等

上午:9:00——11:00

冯利、丁艳丽、鲍丰霞、万雪梅、商全花

专业:电工

周六或周日:

刘永斌、战立任、张延庆、贾方永、崔兵、解江西、

上课时间:2013年3月20日—2013年4月18日

附加:以上失业人员随时可到我校进行培训,学不会者可免费再学,滚动式开班!

东营市飞天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2013年3月14日

篇二:失业人员再就业

浅谈失业人员再就业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失业已成为一个涉及众多企业和职工的话

题。政府报告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是政府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的重要任务。为了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

策,笔者在此对再就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1.部分失业入员自身观念落后,综合素质不高

由于多年来实行“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城镇居民形成了高依

赖性、低风险性、弱竞争性为主要特征的“稳定”就业观。追求工

作轻松、职业固定、报酬优厚、离家较近这种不良的就业意识,造

成就业无门和空岗无人的强烈反差,产生了“有人没活干,有活没

人干、城里人下岗,外来工上岗”的现象,加剧了再就业难度。此

外,失业人员自身素质是影响再就业的另一重要因素。失业人员中

有相当一部分是弱势群体,其自身素质难以适应再就业的需要。从

劳动力结构角度看,目前最先从劳动岗位分离出来的是文化素质偏

低、劳动技能单一、年龄偏大的职工。这些职工的再就业与其自身

现有竞争能力存在着严重制约的关系。另外,国家动用了大量的人

力、物力、财力对失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而一部分人

员对此却不重视,敷衍了事。

2.就业岗位开发不足,就业压力持续加大

我县经济基础薄弱,民营企业发展缓慢,就业岗位开发困难。国

有、集体企业产生了大量富余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城镇新生劳

动力、失地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与下岗失业人员这些富裕劳动力

的就业压力“叠加”,使劳动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就业压力持续加

大。

3.人力资源市场及社会保障机制尚需完善

目前,我县人力资源的市场机制尚需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

方面。首先,就业信息的收集、发布与反馈、就业委托与推荐等功

能尚待提高。对失业登记、再就业培训、职业介绍、档案管理等一

系列服务上还需改进。此外,一些小型民营企业参加养老、医疗保

险的社会统筹偏低,也使得失业人员对再就业望而却步,存在后顾

之忧,给再就业工作造成了人为困难。

二、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几点建议

1.强化再就业培训工作

当前人力资源市场存在一方面失业人员增加,另一方面企业很难

招到合适的员工的错位现象。这种劳动力数量过剩和质量短缺的矛

盾,迫切需要提高劳动者的技能。培训工作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

是职业培训规范化。形成以技能考核为核心,以初、中级培训为重

点,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使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逐步走上

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职业培训市场化。做到以人为本,强化对失

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失业人员的综合素质。针对其文化素质偏

底、技术技能缺乏或单一的实际,加强再就业技能培训。使培训与

市场紧密结合,“岗位围着市场转,培训围着岗位转”,开展多层次、

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失业人员就业竞争力。三是充分运用

再就业培训经费,做好政府再就业培训专项经费的落实,使之来源

于培训,运用于培训,良性发展。

2.大力开发就业岗位

一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把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问

题同加强城市的环保、绿化、卫生、治安交通、物业管理、社区服

务等事业结合在一起,使下岗失业人员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二是

健全帮扶就业机制,在援助困难群体再就业上抓落实。健全就业困

难人员数据库,以基本生活保障、岗位推荐、职业指导、技能培训、

政策咨询、优惠政策办理为主要内容,开展日常援助、重点援助和

托底安置。三是强化公益性岗位空岗报告制度。凡是由政府投资形

成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4050”人

员。能自谋职业的,全力予以扶持。有使用单位的,千方百计予以

促成。四是鼓励创业。对下岗失业人员有创业需求的,提供各方面

便利,全力予以扶持。增强他们创业的信心、坚定他们创业的决心、

加强他们创业的恒心,以创业促就业,实现就业的倍增效应。

3.建议政府强化调控手段运用

一是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强化政策法规调控力度,引导劳动

力合理配置与流动,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吸纳,吞吐和配置作用,

使失业人员出的来,流的动。二是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增

强社会保险功能。要解除失业人员的后顾之忧,鼓励他们向民营企

业流动或自主创业。三是进一步落实好再就业扶持政策。通过参与

检查活动及深入走访用人单位和职工家庭,强化监督力度,督促有

关部门严格执行各项再就业有关政策,真正为企业和失业人员落实

好再就业扶持政策。

篇三:关于加强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关于加强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西劳社发?2007?33号

各街道社保所、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西政发?2006?1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发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作用,按照《北京市西城区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西财发?2006?266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失业人员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开展失业人员培训的原则

以定向培训、定单培训、定岗培训为主,根据劳动力市场职业岗位需求,开展相应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并及时推荐就业和进行适当的人才储备。

二、享受职业技能培训经费补助的人员范围

确有岗位需求就业意向和培训愿望的本区“354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经费补助

(一)失业人员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补助经费,按照《北京市西城区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从区 “就业资金”中支付。

(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助经费由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先行垫付,待失业人员考核取证后按照规定向区劳动保障局申请经费补助。

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经费补助标准及条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学校按实际培训的失业人员人数,培训合格率在90%以上的,给予培训学校100%的经费补助;培训合格率在90%以下的,给予培训学校70%的经费补助;技能鉴定费按实际取证人数给予经费补助。其中,实施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的,以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为准;实施非等级培训的,以考核合格,取得《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为准。

补助标准按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北京市再就业培训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执行,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助经费的申报、批复程序按照《北京市西城区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西财发?2006?266号)执行。

四、组织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的程序

(一)本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享受一次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求职证》、《再就业优惠证》,按照我区发布的《失业人员技能培训职业(工种)一览表》及个人就业意向填写《失业人员参加区再次免费技能培训报名表》。

对于就业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劳动保障部门组织专项职业技能培训。

(二)新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接到失业人员告知书后,应及时到区职业技术学校参加职业指导培训,同时可报名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长期失业人员中符合免费培训条件的,到街道社保所报名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三)区职业技术学校和街道社保所每周五将《失业人员参加区免费技能培训报名表》、《失业人员参加区免费技能培训汇总表》及有效证件复印件报区劳动保障局就业培训科。

(四)区劳动保障局就业培训科统筹安排、协调指导失业人员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定期发布《失业人员技能培训职业(工种)一览表》;对报送的《失业人员参加免费技能培训报名表》、《失业人员参加免费技能培训汇总表》进行审核,将《失业人员参加免费技能培训报名表》及有效证件复印件转到具备相应培训资质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委托其对失业人员进行培训。

(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组织在培失业人员填写《求职登记表》,并及时报送到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对培训结束的失业人员进行结业考核,对等级培训结束的失业人员组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七)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将失业人员填写的《求职登记表》输入我区“人才库”,并及时推荐就业上岗。

五、严格培训和鉴定考核工作,提高培训质量

(一)职业技能培训包括技术等级培训、非等级培训。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承担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应依据岗位需求采取全日制、半日制、业余,整班、插班等多种培训形式。

开展技术等级培训时,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应当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选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编教材,

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实施。开展非等级培训时,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应参照相应职业(工种)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报区劳动保障局就业培训科审核后,实施培训。

(二)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参加非等级培训失业人员进行结业考核时,试卷须报区职业技能鉴定所进行审核后,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合格者颁发《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

区职业技能鉴定所应组织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参加等级培训的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1:西城区失业人员参加免费技能培训报名表(略)附件2:西城区失业人员参加免费技能培训汇总表(略)

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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