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货物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或承诺
篇一:采购承诺书
采购承诺书 授权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诺方(以下简称乙方):
1. 乙方为采用产品参与 特向甲方申 请开具项目投标授权,经甲方确认该项目与公司及其他已授权项目无重复或冲突。
2. 乙方承诺在取得甲方针对在投标成功后的约定期 限内从甲方处采购授权项目设备。
3. 乙方承诺所采购设备用在本次授权项目中,针对本项目采购设备不得用于其 它项目。
4. 授权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5. 授权期间协议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不能正常执行本协议时,则双方 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但要提交相应部门的证明书),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终止或延期执
行,延期的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6. 乙方如违反本承诺书所约定的条款,则其已获得的授权书将即时失效,甲方 有权自行或授权他方进行项目的跟进及产品销售或服务。
7. 本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 本承诺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承诺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授权方(签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篇二:采购承诺书进入介休市政府采购市场供应商承诺书 介休市政府采购中心:本企业(人)在进入介休市政府采购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介
休市政府采购市场管理规定,维护介休市政府采购市场纪律、并郑重承诺:如果在政府采购
方面发生下列不良行为的,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或退出介休市政府采购市场。
1、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
2、拒绝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故不参与招标的;
3、提供弄虚作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7、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8、擅自变更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擅自变更中标货物、设备、材料、服务,不按承
诺履行售后服务,及其他不履行采购文件、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约定的;
9、向采购主管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技术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的;
10、拒绝有关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介休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 承诺供应商(公章):2011年12月17日篇三:材料采购承诺书 材料采购承诺书 我单位在 合同段工程招标中有幸中标,在这项工程实施过程中,我们除
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并郑重承诺:
1、保证不使用劣质及不合格材料,并确保所有使用材料均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及出
厂质量证明书。
2、材料采购严格按照建设单位认定的材料样板采购,确保材料质量。
3、材料进场首先通过自检,自检合格合再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检验,并提交有关材料产
品合格证或化验报告,做到不合格材料不采购、不进场。
4、所有材料进场后,未经建设单位验收后不准进行施工,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必须当天运
出施工现场,以防鱼目混珠。若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背上述承诺,出现不合格等材料,我单位甘愿接受处罚,
无条件撤出现场。 承诺人: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的代理人:
日 期:二o一二年九月八日篇四:供货单位承诺书 供货单位承诺书
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根据2007年厦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分计算机外部设备及办公辅助设备协
议供货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要求,为配合做好全市协议供货工作,我公司在协议供货有效
期内郑重承诺:
一、保证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我司投标文件的承诺,及时向厦门市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提供高质量的中标产品和服务,且不在《厦门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内容之外
提出任何不合理的附加条款。
二、保证在供货时按协议供货合同文本规定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妥善保管该合同
书,并按月报送贵方一联。每月10日前向贵方递交我公司上月在本招标项目下的协议供货销
售记录统计分类表及总表。
三、承诺无条件响应招标文件中所列明的协议供货方式、初始协议供货价及协议供货价
调整方式的相关规定。
四、我司同意贵方为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可以在有关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我司中
标产品的型号、价格、折扣率以及相关的信息。
五、如发现我司因自身原因违反招标文件或承诺书的有关规定或承诺,贵方有权根据招
标文件的罚则、协议供货执行通知或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定对我司进行处罚。
六、保证按我司提供的协议供货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承诺和价格承诺履行义务。本承诺书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有效。 协议供货质量承诺书
我司承诺在2007年厦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分计算机外部设备及办公辅助
设备协议供货及相关服务的协议供货期间,严格按照下述承诺履行:
1、我司保证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全新、原产、未使用过的、正宗品
牌产品,承诺不用假冒及伪劣产品替代;如出现上述质量问题买方有权退货;如造成直接经
济损失,买方可要求我司给予赔偿。我司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包括所有的零部件)均为各原
厂制造的经检验合格证的全新品,否则由我司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作保缺陷或故障负
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在收到用户通知后30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
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的,同意按相关规定赔偿及负违约责任;
3、我司承诺不拆换、不调换、不截留产品零部件;不以少充多、不以旧充新,不以劣充
优,不以假充真;不提供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存在缺陷的产品。
4、我司承诺免费提供投标产品的安装、调试及简单培训服务。同时按《微型计算机商品
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实行严格的“三包”服务,并做出提供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
益严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服务承诺。
5、我司保证厂家随机所安装的操作系统及相关软件为正版软件。并按采购人要求免费预
装正版操作系统。如果客户有要求对产品进行加装配件的如升级内存等,将在这些配件上贴
上我司的专用标签,以保证产品品质。
6、我司保证提供的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综合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保证提供的投标
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环保、安全、节能、保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及商检标
准和电工标准。
7、我司承诺提供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原产地证书。
8、本承诺书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有效。 协议供货售后服务承诺书我司承诺在2007年厦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分计算机外部设备及办公辅助
设备协议供货及相关服务的协议供货期间,严格按照下述承诺履行:
1、按合同规定的时限,送货上门,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双方共同开箱进行初验收。
同时将相关资料(如产品技术说明书、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保修单,产品序列号
/机号、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原产地证书)及安装和维修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
相关配件(如有)移交给采购人;
2、派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厂家随机所安装的
操作系统及相关软件为正版软件。并按采购人要求免费预装正版操作系统。安装、调试到位
后双方共同进行最终的验收,同时签订设备移交书。
3、免费提供所有协议供货设备的操作使用及基础维护的培训。同时为采购人提供长期优
良的技术支持。
4、按《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实行严格的“三包”服务,并做出提供
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服务承诺;如我司的相关承诺或厂家的规定比《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更
加有利于采购人,则按我司的相关承诺或厂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5、维修响应时间: 1个工作小时内电话响应,4个工作小时内到达,8工作小时内修复;
在特殊情况下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我公司提供相应配置的代用设备或更换新设备,以保证
采购人工作生产不中断。特殊情况下,由我司与采购人协商,并经采购人同意后在双方约定的
时间内完成设备的修复及更换。
6、回访及不定期检修:对所有维修服务工作进行定期回访,并根据采购人的使用情况不
定期免费为采购人所有设备进行检修、日常维护及保养服务,以保证采购人设备的长期正常
使用。
7、厦门地区拥有充足的备品备件,可以保证设备在正常损坏情况下,及时给用户提供保
修或更换。
8、保修期后技术服务:承诺对协议供货产品进行终身维护, 为用户提供长期的优质技术
服务和技术支持;保修期满后, 设备维修所需的零配件,及时供货,并只收取零配件费用。协议供货价格承诺书
我司承诺在2007年厦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分计算机外部设备及办公辅助
协议供货及相关服务的协议供货期间,严格按照下述承诺履行:
1、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不上调中标产品的价格,产品的中标价格为最高上限,价格优惠
率为最低下限;
2、我司承诺若发现我司的协议供货价高于竞价结果实际成交价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和
投标文件的承诺时(我司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竞价成交设备为走私产品、伪造品、假货、返
修品等非正规途径货源及恶意压价行为的除外),我司将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规定的期限
内将价格降低到实际成交价以下并满足协议供货相关承诺(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有权按照
实际成交的价格先行调低协议供货价,我方会尽快调查并做出能够为贵方所接受的合理解释,
在此之前,我方将先行按照此较低价格持续供货,否则该品牌产品将被暂时取消协议供货资
格,直至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并做出能够为贵方所接受的合理解释后再行恢复)。
3、在协议供货项目有效期内,保证根据厂家或市场价格的调整(含促销活动)而同时按
不低于投标文件承诺同系列产品的平均优惠率下调协议供货价,最迟在发布市场价格下调3
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内容以书面形式(含品目、报价、调整原因、依据等内容)上报采购管理
办公室审定,并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在厦门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调整情况为准。
4、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签订每单采购合同之前,如果我公司推出中标产品的新型号时,
新型号的协议供货价格优惠率不低于投标文件承诺同系列产品的平均优惠率,调整情况我司将及时送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并以采购管理办公室在厦门
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调整情况为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如厂家推出更高档次机型,可将
原来中标机型一对一调整替换为新机型的配置、性能不低于原中标机型,其价格不高于原中
标机型。我公司将在2个工作日内将调整情况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并以市政府采
购管理办公室在厦门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调整情况为准。
5、中标产品如遇型号停产情况,我公司将在知悉有关情况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通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6、我司承诺协议供货价已经包含了购买货物、相关服务(安装、调试、使用培训等)、
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和货物发运到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
7、我司承诺在报送协议供货价格调整情况书面材料的同时,还将向协议供货产品信息管
理系统提交相应调整信息。
8、本承诺书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有效。篇五:供应商承诺书 合同(协议)供货承诺书深圳市aaqaa有限公司:根据 采购合同要求,我公司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
郑重承诺:
一、我公司保证对在合同(协议)履行期间的行为(销售、结算、服务等)负责,如发
现我公司因自身原因违反采购合同或承诺书的有关规定或承诺,接受贵公司根据采购合同罚
则对我公司进行处罚,直至停止我公司或我公司各级供应商采购合同供货项目供应商成员资
格,情节严重的,列入贵公司采购不良供应商名单。
二、我公司保证根据采购合同要求承诺,按采购合同要求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且
不在《采购合同》内容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
三、我公司保证采购合同中所供货物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
准确定(iso9000体系认证等),符合国家环境认证(3c认证等)的产品。
四、我公司保证在合同(协议)有效期内,始终以本次合同样品确定的供货价格作为贵
公司购买产品的价格。不以市场价格变化等理由擅自提高价格。
五、我公司保证在合同(协议)期间,免费送货上门。确定合同总协调人,专门负责贵
公司采购事宜。
六、我公司保证在供货时按合同文本规定内容接受贵公司的采购订单,妥善保管该订单
并按月报送至贵公司采购部门(中心),并保证按照采购合同的规定,向采购部门(中心)定
期与贵公司核对我公司当月在本合同项目下的销售记录统计表;遵守贵公司货款对账、开票
结算、货款支付管理流程。
七、我公司同意贵方为实施采购工作的需要及时向贵公司公布(通报)我方采购合同中
相关产品的价格、优惠率以及相关的信息。
八、我公司知道我们对贵公司的供货资格只限于提供我公司在本采购合同目下的供货产
品。
九、贵方决定延长合同(协议)供货有效期,须通过书面或邮件的形式通知我公司,我
公司若在七日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即为接受贵方的要求。我公司承 诺不修改原采购合同文件的其他实质性内容。本承诺书自我公司签字之日起至协议终止日内有效。
篇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选择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第五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第六条 同一招标项目中含有货物、服务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项目属性。
第七条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投标建议。
第八条 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规范本单位政府采购招标业务的内部控制,包括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归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分设不相容岗位,规范内部审核和记录控制等。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规范招标代理活动的内部控制,采购文件编制与评审、合同签订与验收等采购执行岗位应当相互分离,采购组织与内部审批、询问答复与质疑答复等岗位应当相互分离。采购人与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活动中应当相互监督,发现对方有违法行为的,应当要求或者建议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的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第二章 招 标
第九条 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招标项目,采购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招标。采购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依法自行组织开展招标活动:
(一)有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的能力和条件;
(二)有与采购项目规模和专业性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第十一条 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需求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采购需求的内容应当完整、明确,主要包括:
(一)采购标的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二)采购标的所要实现的功能或目标,以及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节能环保、技术规格、服务标准等性能要求;
(四)采购标的的物理特性,如尺寸、颜色、标志等要求;
(五)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执行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售后服务要求;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七)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第十二条 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设定最高限价,但不得设定最低限价。
第十三条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采购人应当通过以下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并从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一)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征集;
(二)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选取;
(三)采购人书面推荐。
采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的,其总数不得少于拟随机抽取供应商总数的两倍。
随机抽取是指采购人通过抽签等能够保证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机会均等的方式选定投标人。采购人随机抽取投标人时,应当有不少于两名的本单位相关人员在场监督,并形成书面记录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第十四条 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三)采购项目的预算或者最高限价;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七)公告期限;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第十五条 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至四项、第七项和第九项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以及审查标准、方法;
(三)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日期。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投标人免费提供资格预审文件。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项目的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
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指标列为资格要求,也不得将除进口货物外的生产厂家授权作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十八条 进行资格预审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篇三: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模板
【正(副)本】
投标文件
标段:第 标段
报价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全称(盖公章):
二?年 月 日
报价文件目录
1、报价一览表(见附件1); 2、投标报价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报价一览表
投标标段:第 标段 标段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月日
投标报价明细表
注:该表中的“设备仪器费合计”必须与《报价一览表》(附件1)中“设备仪器费”相等。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