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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结尾敬语

常用公文2018-09-06 12:00书业网

篇一:各单位之间发函格式

各单位之间发函格式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 函是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常用文体。

函,从广义上讲,就是信件。它是人们传递和交流信息的一种常用的书面形式。但是,作为公文法定文种的函,就已经远远地超出了一般书信的范畴,不仅用途更为广泛,最重要的是赋予了其法定效力。2000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这说明,除有直属上下级之间隶属关系外的一切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甚至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一律用“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在阐述“函的效力”时强调指出:“函作为主要文种之一,与其他主要文种同样具有由制发机关权限决定的法定效力。”(节选自《应用写作》杂志2004年第1期《泛议“函”的使用与写作》)

函作为公文中惟一的一种平行文种,其适用的范围相当广泛。在行文方向上,不仅可以在平行机关之间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其中包括上级机关或者下级机关行文。在适用的内容方面,它除了主要用于不相隶属机关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外,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向上级机关询问具体事项,还可以用于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的询问或请求批准事项,以及上级机关催办下级机关有关事宜,如要求下级机关函报报表、材料、统计数字等。此外,函有时还可用于上级机关对某件原发文件作较小的补充或更正。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见。

二、函的特点

(一)沟通性。函对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起着沟通作用,充分显示平行文种的功能,这是其他公文所不具备的特点。

(二)灵活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文关系灵活。函是平行公文,但是它除了平行行文外,还可以向上行文或向下行文,没有其他文种那样严格的特殊行文关系的限制。二是格式灵活,除了国家高级机关的主要函必须按照公文的格式、行文要求行文外,其他一般函,比较灵活自便,也可以按照公文的格式及行文要求办。可以有文头版,也可以没有文头版,不编发文字号,甚至可以不拟标题。

(三)单一性。函的主体内容应该具备单一性的特点,一份函只宜写一件事项。

三、函的作用

“函”有下列三方面的作用:

(一)相互商洽工作。如调动干部,联系参观、学习,联系业务,邀请参观指导??。

(二)询问和答复问题。如天津市民政局向民政部门询问的“关于机关离休干部病故抚恤问题”的问题以及民政部对此问题的答复,都是用“函”的形式。

(三)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如《民政部关于请安排每年生产三百辆火葬运尸专用车的函》就是为向国家计划委员会请求批准而发的。

四、函的分类。

函可以从不同角度分类:

(一)按性质分,可以分为公函和便函两种。公函用于机关单位正式的公务活动往来;便函则用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处理。便函不属于正式公文,没有公文格式要求,甚至可以不要标题,不用发文字号,只需要在尾部署上机关单位名称、成文时间并加盖公章即可。

(二)按发文目的分。函可以分为发函和复函两种。发函即主动提出了公事事项所发出的函。复函则是为回复对方所发出的函。

(三)另外,从内容和用途上,还可以分为商洽事宜函,通知事宜函,催办事宜函,邀请函、请示答复事宜函,转办函,催办函,报送材料函等等。

五、函的结构、内容和写法

由于函的类别较多,从制作格式到内容表述均有一定灵活机动性。主要介绍规范性公函的结构、内容和写法。

公函由首部、正

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

(一)首部。主要包括标题、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1、标题。公函的标题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另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2、主送机关。即受文并办理来函事项的机关单位,于文首顶格写明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其后用冒号。

(二)正文。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结语等部分组成。

1、开头。主要说明发函的缘由。一般要求概括交代发函的目的、根据、原因等内容,然后用“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或“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等过渡语转入下文。复函的缘由部分,一般首先引叙来文的标题、发文字号,然后再交代根据,以说明发文的缘由。

2、主体。这是函的核心内容部分,主要说明致函事项。函的事项部分内容单一,一函一事,行文要直陈其事。无论是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还是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等,都要用简洁得体的语言把需要告诉对方的问题、意见叙写清楚。如果属于复函,还要注意答复事项的针对性和明确性。

(三)结尾。一般用礼貌性语言向对方提出希望。或请对方协助解决某一问题,或请对方及时复函,或请对方提出意见或请主管部门批准等。

(四)结语。通常应根据函询、函告、函商或函复的事项,选择运用不同的结束语。如“特此函询(商)”、“请即复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复”等。有的函也可以不用结束语,如属便函,可以像普通信件一样,使用“此致”、“敬礼”。

(五)结尾落款。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项内容。

署名机关单位名称,写明成文时间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五、撰写函件应注意的问题

函的写作,首先要注意行文简洁明确,用语把握分寸。无论是平行机关或者是不相隶属的行文,都要注意语气平和有礼,不要倚势压人或强人所难,也不必逢迎恭维、曲意客套。至于复函,则要注意行文的针对性,答复的明确性。 其次,函也有时效性的问题,特别是复函更应该迅速、及时。像对待其他公文一样,及时处理函件,以保证公务等活动的正常进行。

“函”的写法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严格按照公文的格式写“函”。

(二)“函”的内容必须专一、集中。

一般来说,一个函件以讲清一个问题或一件事情为宜。

(三)“函”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四)“函”的写法以陈述为主,只要把商洽的工作,询问和答复的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的事宜写清楚就行。

(五)发“函”都是有求于对方的,或商洽工作,或询问题,或请求批准。因此,要求“函”的语言要求朴实,语气要恳切,态度要谦逊。

(六)“函”的结尾,一般常用“即请函复”、“特此函达”、“此复”等惯用语,有时也不用。

[编辑本段]“函”的使用与写作

函,从广义上讲,就是信件。它是人们传递和交流信息的一种常用的书面形式。但是,作为公文法定文种的函,就已经远远地超出了一般书信的范畴,不仅用途更为广泛,最重要的是赋予了其法定效力。2000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这说明,除有直属上下级之间隶属关系外的一切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甚至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一律用“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在阐述“函的效力”时强调指出:“函作为主要文种之一,与其他主要文种同样具有由制发机关权限决定的法定效力。”在这里,笔者想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就宁波海关的行政级别问题答复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海关总署时,用的就是函的形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宁波海关升格为正厅(局)级直属海关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2〕3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宁波海关升格为正厅级直属海关的请示》(浙政〔2001〕27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宁波海关升格为正厅(局)级机构,隶属于海关总署,不增加人员编制。其他有关事宜,请你们与有关方面协商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二年四月十八日

(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2年第16号)

这份重要的文件,虽然以“函”的形式出现,但实质上具有法定效力,浙江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均应按此执行。

所以,那些把“函”只作为一般书信对待的做法,认为“函”不如其他公文文种有权威的想法,都应该得到纠正。

[编辑本段]函的写作范例

四川省电力工业局关于

在宝珠寺水电站库区进行开发有关意见的函

广元市人民政府:

宝珠寺水电站于1996年10月开始蓄水,1996年年底首台机组投产发电,水库已基本形成。据了解,目前库区有关部门正积极筹划在宝珠寺水电站库区发展旅游业和养殖业。为保障水库和大坝的安全运行,现将我局有关意见函告如下。

一、宝珠寺水电站是由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四川省电力工业局负责还贷建设的重点水电工程。

四川省电力工业局既是宝珠寺水电站工程的业主,又是工程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四川省电力工业局拥有宝珠寺水电站工程(包括水库)的管理权和开发权,宝珠寺水电厂直接受四川省电力工业局领导,是宝珠寺水电站工程管理和开发的直接主体。尽管如此,为支持库区移民发展生产,根据《四川省大型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办法》第三十条"大型电站形成后的水面和消落区,在服从工程管理机构的统一指挥、管理、调度和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组织移民优先开发利用"和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开展综合经营事业,应由工程管理单位统一规划。可由工程管理单位自营,也可以与有关单位签订经济合同,进行协作或联合经营,应注意有关社队利益,搞好团结和生产"的精神,我局原则同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组织库区移民对宝珠寺水电站库区进行适当开发,但任何开发活动必须服从宝珠寺水电厂的统一规划,并与宝珠寺水电厂签订有关经济、安全、责任方面的协议。

二、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兴建大坝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国家规定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的规定,宝珠寺水电站应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但宝珠寺水电站首台机组刚投产,大坝未全部建成,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尚未划定,依照批准设计和国家有关规定,大坝上游3-5公里,以及整个库区征地线以下,属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须经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和《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确有必要在水利水电工程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等活动,应征得水利电力主管机关的同意"的规定,任何单位在宝珠寺水电站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开发活动,必须经四川省电力局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我局批准擅自在大坝保护和管理范围内搞开发,都是违反国务院规定的。

三、凡是在水库以内的任何开发和经营活动,必须服从宝珠寺水电厂对水库的统一运用调度,不得影响水库的安全运行。库区的利用应在服从电厂的统一规划的前提下统筹规划,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以上意见,特此函告。感谢贵府及其它各级地方政府对电力部门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

关于鄂穗两地携手联合打捞"中山舰"的函

湖北省人民政府:

现沉于长江金口赤矾山江底的"中山舰",是中国现代革命史上的重要历史文物,尽快将其打捞、修复和陈列展览,是海内外同胞的共同心声。

"中山舰"是重要的革命历史文物。该舰192喀年参加"保卫大武汉会战"时被日军炸沉。尽快打捞"中山舰",使其重展英姿,是一件深得海内外同胞和两岸有识之士拥戴的义举。这对于充实完善中国现代革命史文物,并重现其历史价值,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增强整个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改善两岸关系,促进台湾回归祖国大业的早日实现,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由于"中山舰"在广州的时间长达21年,且围绕"中山舰"的几次主要历史事件都发生在广州。因此,"中山舰"是把广州建设成为中国现代革命史教育基地, 向广州、全国乃至海内外同胞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不可缺少的文物。近几年采,广东省、广州市人大、政协、民革,黄埔军校同学会中的不少代

表、委员、成员,各界有关专家学者、人民群众, 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华人,纷纷向广州市政府采电来函.希望广州市政府主动与贵省联系章一起尽快组织打捞"中山舰",并进行修复和陈列。为此,我们经过认真研究.提出由两地政府本着相互合作、相互支持的态度,协商联合打捞,修复。展出的办法和有关问题。

专此函达,请答复。

广州市人民政府(盖章)

X X年x月X日

篇二:公文写作怎样正确使用专业术语

公文专业术语是人们在长期的公文写作实践中形成并使用的特殊语言,它对公文内容 的准确表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这样说,专业术语的运用是公文门类在林林总总的 社会科学领域得以立足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充分发挥公文的社会效用的重要因素。没有 这些专业术语,就显现不出公文学科的特色。因此,必须充分重视公文中各类专业术语的 使用。 从总体上来看,公文中运用的专业术语主要有如下几类:

一、称谓语 即公文中对不同的行文对象的特定称谓用语。常见的有贵、该、。各,,、。本,,、 我、你、他等等。写作时,应当根据不同的行文方向和隶属关系,恰当选用,不可随 意为之。为它是行文先锋(开头)的尖兵,直接关系到全篇公文的命运。

二、公文中常用的起首语大 体上可分为四类:其一,表目的的,如为、为了等;其二,表根据的,如根据、遵照、 按照、依照等;其三,表原因的,如鉴于、由于、随着等;其四,表态度、方式的, 如兹定于、兹有、兹派、兹将、兹介绍、欣闻、欣悉等等。

三、经办语 常用的有拟、拟定、拟于、拟予、草拟;布置、部署、计划、决定、 安排、审定、审核、审批、审签、批阅、批复;出示、出具、赋予、付 诸、会同、会签、会审、会晤;实施、施行、公布、颁布、发布、颁 发、颁行;报请、报告、报批、报呈、呈请、呈阅、呈签;递交、申 报、递送、送审、传阅、提请;准予、签发、签署、签证、签字:业 已、业经、报经、业于,等等。这类专业术语数量颇多,不胜枚举。

四、时间语 常用的有最近、目前、不久前、迅即、时限.时效、时宜、顷刻、过 去、现在,等等。这些时间语,多系表量模糊而表意准确的模糊语言。

五、期请语 常用的有请、务请、恳请、即请、请予、请示;希、希望、务希、 即希、尚希、尚祈、尚盼、尚望;接洽、商洽、商定、商议、商酌;须 即、须经、务须、应予、应当、悉力、悉心等。

六、询问语 常用的有当否、妥否、可否、是否可行、是否同意、是否妥当、意见如 何&rsquo;.等等:

七、表意语 常用的有。应、拟、责成、批准、同意、欠妥、不妥、照办、禁止、 取消、力戒、力避、切勿、切记、严惩、严厉、查询、查勘、查证、酌 定、酌办&rsquo;等。

八、谦敬语 常用的有承、承蒙、不胜、大力、通力等。 九、过渡语 即位于公文结尾部分的固定性语句,具有使行文显得简洁凝练、典雅庄重的功用。常 用的有此令、此复、特此通知、特此报告、希照此办理、请即遵照执行、现予 公布,、妥否,请批示、请予函复、为荷,等等。

公文中常用的专业术语,大体即为以上十类。它们各有其特定的功用,实践中应特别 注意把握如下三点:

第一,要真正弄清每一专业术语的确切含义,不可错用。上述诸种公文的专业术语,各 有其特定的含义,由此而具有不同的用途。因此,公文写作中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绝不能粗 疏。

例如何处应用为荷,何处应用为要,何处应用为盼,均有特定的使用要求。如 果错用,就会影响乃至损害公文内容的正确表达。对此,应予特别注意。

第二,要严格区分各相近专业术语的使用界限,切忌混淆滥用。上述诸多公文写作专 业术语,其在表层意义上极其近似,如不严加区分,使用时极易导致混淆,而这对公文内容 的确切表达无疑是有害的。因此,必须予以充分重视。如签发与签署;应该与必 须;申请与申报;审核与审签;拟定与拟订等等,这几组专业术语乍看颇为 相近,但其各自的使用功能却有严格限制,不容随意滥用。否则,势必影响公文内容的准确 表达。

第三,要根据不同的行文关系和职权范围,恰当选用专业术语。上述诸种专业术语的 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发文机关的职权范围和不同的行文关系。对上级机关的行文, 在专业术语的使用上应当做到尊重、诚恳,如妥否,请批示、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 示,等等;对下级机关的行文,在专业术语的使用上即应做到坚决、肯定,如此令、此 复、希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等等;对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的行文,在专业术 语的使用上应当做到委婉、谦和,如盼函复、为荷、为盼,等等。对此,公文写作中如 有忽视,造成错乱,就将直接影响公文的内容质量及其效用,甚至使行文目的和意图落空, 招致不应有的麻烦或损失。

篇三:特定的公文用语例举

——

简称用语 特定的公文用语例举

公文中经过简化的词语。其作用是可使行文简洁,内容概括鲜明,便于掌握和记忆。地名、机关名称使用简称必须是规范化的简称,如“中共中央”是“中国共产党中共委员会”的规范化的简称。事物名称使用简称用语有三种方式:(1)节缩式。把较多的词语用较少词语表示出来。(2)统括式。把若干词语中的共同成分抽取或概括出来,冠以数词,概括表述。如“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简称为“三不主义”。(3)选点式。用词语中有特点的部分代替整个词语。如用时间代替整个词语的简称“九.一八事变”,用地点代替整个词语的简称“南昌起义”、“遵义会议”等。

开端用语

公文中用在正文的全篇或段落开头表示行文目的、依据、原因、背景等的词语。如“据、根据、依据、查、奉、兹、按照、遵照、依照、为了、关于、由于、鉴于、随、随着”等。

期请用语

公文中表示作者某种期望和请求的词语。多用于上行文、有时也用于平行文和下行文。常用的期请用语有“请、敬请、恳请、提请、报请、拟请、希、望、希望、切望、热望、盼、切盼”等。

综合用语

公文中用以连接具体情况叙述和总概性叙述的词语。综合用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常用的综合用语有“为此、据此、值此、至此、有鉴于此、综上所述、总之”等。

称谓用语

公文中表示对机关、单位、集体、个人不同人称称呼的词语。一般性称谓用语用于上对下、下对上、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之间,如“本(厅)、我(厅)、该(厅)、你(厅)”等。表示尊重的称谓用语多用于下对上、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之间,如“贵(厅)、××长”等。党内一般称“××同志”。

承启用语

公文中用来承接上文并引起下文的词语。常用于通知、决定、报告、计划、规章制度等文种。一般结构特点:前面以一介词结构承接上文,后面用一个基本固定的结构形式引起下文,如“根据……特作如下决定”、“为了……提出如下意见”等。承启用语的上文一般较为简短,下文是文中内容的主体部分,并多用条款形式表达。

批转用语

公文中表明对下级来文批示意见或向下批转、转发公文的词语。常用的有“批示、审批、阅批、核阅、阅示、批转、转发、颁发、印发、发布、公布、下发、下达”等。

表态用语

公文中表示作者意见、态度的词语。按表态用语的轻重程度可分为明确表达用语、模糊表态用语。明确表态用语有“应、应该、同意、不同意、批准、照此办理、遵照执行、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等。模糊表态用语有“原则同意、原则批准、似应、拟同意、参照执行、供参考、可借鉴、酌情处理”等。

征询用语

公文中表示征请、询问对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词语。主要用于上行文的结尾和平行文的结尾。常见的征询用语有“当否、可否、妥否、是否可行、是否妥当、是否同意、如有不当、如无不当、如有不妥、如果不行、如果可行、意见如何”等。

引叙用语

公文中表示引述来文的词语。主要用于批复、复函、指示、决定等文种。常用的引叙用语有“收、接、悉、前收、前接、现收、现接、近收、近接、惊悉、欣悉、收悉、闻、近闻、惊闻、欣闻、喜闻”等。

结尾用语

公文中表示全文结束的词语。不同的文种对结尾用语有不同的要求。如请示的结尾用语可用“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妥否,请批示”,“上述意见如果可行,请批准”等;报告的结尾用语可用“以上报告如有不当,请指示”,“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执行”等;布告的结尾用语可用“特此布告”,“此布”等。

模糊语言

运用根据正确反映公文思想内容的需要,有意识地运用模糊性的语言达到表述上的准确性的写法方法。在公文写作中,正确地运用模糊语言,可提高语言表述的准确性、概括性,给一些问题的阐述留有回旋的余地。公文写作中一般运用模糊语言的条件是:表述内容是带有模糊性的概念;暂时无法实施但又必须说明的内容;需要留在回旋余地的内容;类举的事例不能全部列出的内容等。公文写作中主要用以下四个方面的模糊词语:(1)表示时间的模糊语词,如“现在、最近、近日、近几天、前几天、今年以来、正在、一度、上午、早晨、中午、下午、晚上、适当时候”等等;(2)表示范围的模糊词语,如“每、各、有的、部分、少数、一些、个体、某种、某些、有关、以上、以下、等、多数、大多数、主要、绝大多数”等;(3)表示程度的模糊用语,如“一般、比较、适当、很、极、显著、逐步、有所、进一步、基本上、大体上、普遍、几乎、原则上、酌”等;(4)表示频率的模糊词语,如“经常、多次、不断、反复、接连、再次、往往、三令五申、连续”等。

另外,还有——

按语也称“案语”。以发文单位的名义对所发文件、材料加以指导、说明性的一种分文形式。按语对下级的工作具有指导作用。按语按内容可分为四类:①说明性按语,说明材料来源和编发原因,或特别说明何人要发和发至什么范围;②提示性按语,指出材料的中心、要点或提纲挈领地介绍其内容;③批示性按语,对下发单位作出指示,提出具体要求;④评论性按语,对编发的材料进行评论,表明意见和态度。针对全篇材料的按语,一般置于正文之前,注明“编者按”或“按”;针对材料的某一部分的按语,一般夹在文中,加括号注明。

批语上级机关对下级来文或有关资料的指示性语句。按用途可分为:批复下级请示的批语;批转下级报告的批语;批示有关资料的批语。

敬语对行文对象表示敬重的公文语言,多用于公文的开头或结尾处。按使用范围可分为各种行文通用的敬语,如“请”;上行文常用的敬语,如“呈送”、“报请”;平行的领导机关之间使用的敬语,如“拟”等。

雅语典型庄重的公文语言。适当地运用雅语,可使公文内容的表达简明、平实、庄重。运用雅语一般要求:使用规范化的书面语言,不用口头语言;使用朴实无华的语言;适当使用少量的文言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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