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公司辞职信
篇一:劳务外包日常管理操作风险提示000
关于用工单位转为劳务外包发包方
的日常管理操作风险提示
由于**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过《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关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10%的上限规定。结合院实际,**劳动用工规范调整实施方案确定了以业务外包为主的分流途径,但是**省业务外包市场发展缓慢,无法满足院相关业务外包,故暂以劳务外包方式过渡,最终实现业务外包。为此,一方面需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劳务派遣转换劳务外包后的规范管理,另一方面,通过一段时间培育外包商,提高其管理服务水平,督促外包商切实履行好管理责任,防范外包商将用工等风险转嫁发包方。
一、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主要区别。
1、涵义
劳务派遣指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人员到用工单位从事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外包指企业将公司内部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
2、两者区别
(1)劳务派遣协议一般是按照实施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
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劳务外包合同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是依据承接的工作任务及工作量相结合结算费用。
(2)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中,存在三层法律关系。一是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派遣合同关系,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三是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实际用工关系。劳务外包,主要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一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承发包合同关系,二是承包人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劳务发包人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
3、劳务外包管理合作过程中的主要风险有:合同风险、外包商准入风险、信息泄密风险、劳务派遣嫌疑风险、事实用工风险、劳动纠纷风险等。
二、劳务外包合同。
(一)合同签订主体
1、**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或项目部。
2、非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单位(不含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单位)须办理法人授权手续。
3、非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项目部须办理法人授权手续。
(二)外包商选择
外包商的注册资本、风险承受能力、管理经验、管理手
段、专业人员、保证制度等将影响其提供的服务质量、效率。本条主要是规定外包商的准入基本条件,从而规避相应风险。
1、目前大量的劳务外包是与原合作的两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不论经济实力、管理水平均达不到实际管理要求,实属无奈之选。但随着市场发展,业务外包供应商的种类、数量将渐渐丰富起来,因此,一方面需要加强现阶段劳务外包管理,提高现外包商管理水平;另一方面,拓宽视野,筛选市场上合格外包商,引入新的外包商,形成良性竞争和淘汰机制,建立并逐步完善合格供应商名单。
2、外包商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依法成立和合法经营的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并在当地设有固定办公场所。
(2)经营范围和专业资质资格符合外包业务需要。外包合同对从业人员有执业(职业)资格要求,外包供应商还应出具有效的个人相应资质证明材料。
(3)外包供应商具备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为劳务外包从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动关系、培训、安全、财务等方面。
(5)其他根据外包合同明确的其他要求。
(三)合同主要内容
外包需要有严厉的合同、监管条款和服务协议加以约束本条主要规避合同风险和劳务派遣嫌疑。
1、标的:各单位在判定该业务适合外包后,合同标的应为明确的业务工作内容,例如:物业服务、保洁服务、供餐服务、**项目后勤服务、**工序等等。
2、结算依据:(1)工作量。建议各单位在劳务外包实施过程中,针对劳务外包人员完成工作量对应的相关费用进行全面核算统计,转换为相应的工作量计价标准,逐步、尽快替代现劳务外包合同中的人员费用结算依据。(2)工作质量标准。按照院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体系标准控制要求进行明确。(3)支付条件,应包括验收结果、日常监控记录及其他条件等。
3、管理责任:外包商须明确现场负责人,外包商派驻现场管理的负责人或在劳务外包中指定人员并明确其管理职责。
4、工具、设备:若因完成发包工作需要借用发包方所有的工具、设备的,由外包商指定专员借用,使用完毕及时归还后发包部门方可结清外包费用。
5、根据外包工作性质和内容,外包合同还应对安全生产、廉洁、保密等明确要求,也可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廉洁协议书、保密协议书。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廉洁协议书:??.
(3)保密协议书:??
6、合同管理。
外包合同应在**提供的协议范本基础上,根据业务内容修改,变更内容须经法律事务部审核同意。外包合同纳入院综合办公系统/财务办公系统/部门管理类合同管理
三、劳务外包人员进场、退场管理
本条主要规避劳务派遣嫌疑和事实用工风险
(一)进场。发包方可接受委托参与劳务外包人员招聘。但在招聘公告、录用相关资料中不能出现发包方单位名称、公章、参与工作的人员签字等。外包商应提供劳务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二)退场。外包人员辞职信抬头应为外包商,发包方人员不能签署意见或盖章。辞职信转交外包商。清查暂由外包人员使用的保密资料等重要工作资料。发包方设备仪器由外包商指定的现场负责人负责领用,并在使用完毕须及时交清后方可结算相关费用。
四、日常管理。
日常的每个细节都会成为证据链条组成,本条主要为规避劳务派遣嫌疑和事实用工风险、劳动纠纷风险。
(一)培训。
篇二:劳务派遣协议最新版(2015)
编号:
派遣服务协议
甲方(用工单位):
乙方(用人单位):苏州联盟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98号兴华科技园607室 电话: 传真:
邮编: 215011
联系人:张勇
电子邮件:kefu@szlmwb.com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联系人: 电子邮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 协议内容
1.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将建立了劳动或劳务关系的人员(以下简称“派遣员工”)派遣至甲方工作,甲方依法承担
用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派遣费用。
2. 甲方派遣岗位名称: ,工作地点: ;
派遣人数及期限:根据双方实际用工需求确认;派遣员工性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
二、 协议期限
3. 协议自 年 月日起生效。除双方另有约定的外,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或解除合同,均应提前35
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应按合同解除当月甲方应付服务费总额的2倍,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三、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 甲方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派遣员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同时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
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适用劳务派遣用工;如不符上述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调整。
5. 甲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派遣员工与甲方同类岗位的员工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甲方无同类岗位
员工的,参照甲方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员工的劳动报酬确定。
6. 甲方对最终确定使用的派遣员工应按照本协议所附的《员工入职明细表》填写并盖章确认。
7. 甲方可根据派遣员工的专业技能及工作表现依法合理的调整其工作岗位。甲方应在变更前填写本合同所附的《劳
动合同变更、续签通知表》并通知乙方,乙方可根据变更表的内容和派遣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8. 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派遣员工公示并在乙方备案)的,严重失职或
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重大损失的标准,应在甲方规章制度中明示)的派遣员工,甲方可在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后予以解聘并退还给乙方。
9. 派遣员工在甲方期间的劳动纪律、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事务由甲方负责组织实施,甲方的劳动纪律、操作规程、
考核办法、规章制度等应依法制定并事前向派遣员工及乙方明示。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或者直接与派遣员工签订“培
训服务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协议”等,该类协议应在签订后15日内交乙方备案留存一份。
10. 甲方应遵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协议之规定,履行用工单位及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提供各项服务。
12. 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与甲方结算派遣费用。
13. 乙方应与派遣员工依法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法定不能签订劳动
合同的情况除外。
14. 乙方对甲方存在的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可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
并予以整改。
15. 派遣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职业病、工伤、死亡等情况的,由乙方负责申报,甲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
的规定承担用人单位应付的费用,并通过乙方支付给派遣员工或法定继承人。
16. 派遣员工在工作期期间如遇女员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乙方负责办理申报,甲方应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和地方政策的规定承担用人单位应付的费用。
17. 与派遣员工相关的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含奖励),由乙方负责申报,甲方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的规定承担用人
单位应付的费用。
五、 双方共同的权利与义务
18. 双方应保证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
19. 双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除配合政府执法部门公务必需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保
密信息用于任何与其职务无关的情况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漏,双方应尽其一切努力防止第三方窃取保密信息。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对受损失方均负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责任。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为止。本协议的到期终止或解除均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20. 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本协议任何一方侵犯而发生劳动争议或法律诉讼,经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司法机关调解或
裁决或判决应给予派遣员工赔偿或补偿的,则过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补偿和赔偿费用、仲裁费、诉讼案件受理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等),此等责任及相关费用不受本协议期限限制。
2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或派遣员工造成损害的,均应根据损害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 派遣员工的退回与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22. 派遣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可以立即退回员工并无须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并书面通
知员工及乙方,但甲方应提供相应证据。
23. 派遣员工提出辞职,甲方收到员工的辞职信后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员工的辞职信。如不能提供辞职
信,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4. 派遣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辞职时,甲乙双方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2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甲方可以退回员工,但应当提前三十五日书面通知乙方或提前
五日通知乙方并向员工或通过乙方向员工支付相当于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同时甲方应按员工在甲方的工作年限,
向员工或通过乙方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发生依法需支付医疗补助费等情形,甲方还应依法支付医疗补助费等各项费用。乙方可据此与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26. 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25条的约定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
27. 在派遣期限内,如不具备上述条件而甲方希望退回员工的,乙方可协助甲方与员工进行协商,在与员工达成一致
后甲方方可将员工退回乙方,由乙方办理相应的手续,但甲方应依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28. 甲方应在员工派遣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继续接受派遣员工派遣:
28.1. 甲方明示继续接受派遣的,应明确派遣期限且不得少于2年。
28.2. 甲方决定终止派遣时应根据派遣员工的工作年限通过乙方向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28.3. 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甲方不得终止接受派遣。
28.4. 如果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则视为甲方接受派遣员工顺延相同的派遣期限。
29. 除上述规定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外,甲方不得随意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如甲方违反约定退回派遣员工的,甲
方应按法定标准支付相应的补偿或赔偿金。派遣员工因仲裁或诉讼而被判恢复劳动关系的,则应同时恢复派遣员工和甲方的用工关系。
30. 因一方原因导致派遣员工劳动关系解除不合法所产生的相关赔偿、补偿费用等均由过错方承担。
七、 协议变更与解除
31.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国家和当地政府新颁布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应以新颁布的规定为准。法律环境变化造
成按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显失公平时,须按照公平原则就协议条款进行协商达成变更、补充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变更协议条款。若该变更、补充事宜须追溯至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强制执行的,无论本协议是否仍在存续期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32. 本协议需要终止或解除,而甲方所使用的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的,则协议到期即终止,甲方配合乙方与派
遣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产生相关费用的,则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员工的所有离职资料,乙方收到上述手续后办理离职手续。
33. 甲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服务费应当支付至最后一名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毕。
34. 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有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损害另一方或派遣员工利益的,遭受损害方有权单方面解除
本协议,解除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同时受损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受损方全部损失。
八、 费用及结算方式
35.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每人每月(人民币大写) 元(¥:元),政府部门另行收
取的行政费用(如:残疾人保障金、工本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
36. 甲方须于每月 日前告知乙方派遣员工的增减情况。甲方向乙方提供派遣员工的人数、身份、工作起讫时
间、缴费基数等书面材料,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结算派遣费用;上述信息如有调整的,甲方应根据当月报人员增减时一并告知,逾期未报产生的相关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37. 乙方须于每月日前将《社保清单》交甲方确认。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社保清单》后的个工作日内
对《社保清单》进行确认;如甲方逾期未确认的,亦视为无异议。
38. 甲方确认乙方的《社保清单》无误后,应于每月日前以转账方式将社保费用及服务费汇入乙方指定的账
户,乙方在 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乙方不负有垫付义务。
39.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服务城市如有增加(全国单),所增服务城市每月派遣员工的增减员以及费用结算情
况根据当地的人保局政策双方另行确认新的付款结算周期。
40. 如服务启动当月,服务城市2个以上(全国单)且各地人保局政策不一致的,双方应分别约定服务城市的结
算周期(详见附件)。
41. 双方约定: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按以下 项的办法发放,发放日期为每月日(逢法定节假日应提前)。
A、由乙方向派遣员工发放劳动报酬。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派遣费用后及时向派遣员工发放劳动报
酬,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乙方代为扣缴;劳动报酬标准应当与派遣员工签署的《派遣劳动合同》所载标准一致,如甲方实际要求发放的金额与合同约定标准不一致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B、乙方委托甲方直接向派遣员工支付劳动报酬,派遣员工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
法定福利中员工个人应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扣后交乙方缴纳。甲方应当在每月的工资发放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工资发放的凭证向乙方书面备案留存。
42. 乙方向派遣员工发放工资的,甲方须于每月工资发放日前将派遣员工的《工资清单》和乙方进行确认,并在
工资发放日的前 日将工资费用以转账方式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43. 甲方可以直接向派遣员工发放除劳动报酬以外的其他福利费用,该等福利费用的标准、发放时间等由甲方自
行决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4. 甲方指定的结算账户资料如下:
户 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45. 乙方指定的结算账户资料如下:
户 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九、 违约责任
46. 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协议约定,侵害派遣员工权益的,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包括受损方因维权
而产生的诉讼案件受理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保全费等。
47.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而延迟付款,应向乙方按每日应付款额0.5%的比例加付滞纳金,给乙方和派遣员工造
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8. 任何一方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49. 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经守约方书面提醒后超过10个工作日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
除本协议,协议自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即行解除。本协议解除后甲方应按照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政府的规章规定及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责任等。
十、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50. 若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
由过错方承担。
51. 协议首部约定的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和电子邮件地址等为双方指定的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从其发出或接
收到的信息均视为获得了充分的授权和认可。
52. 本协议以中文及(或)英文等多种文字书写,若出现中外文版本释义不一致时以中文版本为准。双方之间的
任何通知及通讯应以中文及(或)英文的形式通过传真及(或)专人派送(包括快递)及(或)挂号信及(或)邮件方式送达双方约定的地址和联系人,双方变更以上信息均应提前10个工作日告知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53. 双方根据本协议而交付、确认的全部文件、表格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4.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55. 其他事项:
56.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双方签署日期不
一致时以最后的签署日期为准。
57. 附件:《员工增减员及结算周期表》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 年 月日
签订地:
篇三:派遣员工手册
湖南广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员工手册
(派遣员工)
目录
一、致全体派遣员工.......................................2
二、公司简介.............................................3
三、人才派遣.............................................3
四、入职引导.............................................4
五、劳动权益.............................................5
六、规章制度.............................................7
七、离职管理.............................................9
八、公司各类业务的受理...................................9
九、联系我们.............................................10
湖南广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致全体派遣员工】
亲爱的员工:
真诚欢迎您成为湖南广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派遣员工。
公司是一家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外派派遣员工涉及多行业领域及岗位属性。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的所有派遣员工。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手册并严格遵守本手册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和用工单位的其他规章制度。
本手册描述了公司主要制度的主要内容,并未涵盖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关于手册中的一些个别制度,应详见具体的相关文件,或向公司业务服务部门咨询。
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对手册中的内容进行回顾,并对本手册中所述的规定和流程进行必要的增加、修改或删除,如有必要,公司可另行颁布细则对本手册中的个别福利、制度加以具体说明,若后颁布的细则与本手册内容不一致,以细则中的规定为准。派遣员工对本手册的各项规定如有疑问,可向公司业务服务部咨询。本
手册的解释权属于公司,如果对本手册理解有任何歧义,以公司的解释为准。
【公司简介】
湖南广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人事外包为主要经营范围,成立以来已与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企业提供了用工手续、用工政策的有力保障。
【人才派遣】
一、什么叫人才派遣
人才派遣又称人才派送、人才租赁,劳动合同法称劳务派遣,是人力资源外包的一种,在国内已被普遍采用,即企业将人力资源管理中非核心部分的工作全部或部分委托人才服务专业机构管(办)理。人才服务机构与用工单位和派遣人员分别签订人才派遣协定、人才派遣合同,以规范三方在派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二、通过人才派遣您可以享受哪些权益
1. 公司将和您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并督促用工单位为您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和劳动保障;2. 我们将按照用工单位的委托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一旦出现理赔,公司将及时与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保险赔付,充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3. 若您与用工单位之间产生纠纷,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
4. 根据您的要求,公司可以为您提供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保管服务,并保证您的档案完整、安全;
5. 根据您的要求,公司可以在您解决户口、职称等方面提供积极帮助;
6. 若您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务关系,公司将利用信息优势,为您提供更多的择业机会;
7. 以上若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入职引导】
派遣员工入职手续办理须知:
一、您需要填写下列表格(公司提供):
1. 《派遣员工信息登记表》;
2. 相关的社会保险个人信息采集表;
3. 其他相关的信息数据采集表,包括岗前培训登记表、应聘考核登记表等。
二、您需要签署下列文件:
1. 本公司派遣人员《劳动合同》;
2. 《派遣员工告知书》;
3. 《无犯罪记录声明》;
4. 《个人承诺书》
5. 需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您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仅作审核用)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2. 本人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1份;
3. 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上岗证书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