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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合同保密协议

加盟合同2018-09-10 06:07书业网

篇一:3、加盟商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青海省青藏高原有机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单店加盟商)______ 。

住所:

为了规范特许经营系统甲方特许经营资源的使用行为,维护特许经营系统的

形象和声誉,根据乙方与甲方的区域加盟商(区域加盟商名称)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成的《特许经营合同》,就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其特许经营资源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授权乙方在商品分类表规定的第29类产品使用甲方的下列经

营资源:

1、注册商标(另行签订商标许可协议);

2、LOGO等企业标志(附图样);

3、产品营销策略及特许经营手册等各种手册。

乙方使用甲方经营资源的期限与乙方与甲方的区域加盟商签订的特许经营

合同的期限相同。

第二条:保密事项

乙方承认本协议第一条中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的经营资源除了注册商标、LOGO等企业标志外,其他都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保密主体

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主体为接受信息的当事方,即乙方(包括乙方以及乙方的

投资方、关联公司的董事、管理者、职员、代理人、顾问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但乙方应尽可能的让最少的人知悉本协议所确定的秘密信息),同意按照本协议的

规定,就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信息(以下称“秘密信息”),保守秘密。

第四条:信息披露

1.乙方不得披露或泄漏全部或部分秘密信息,在获知该等秘密信息后,应

当按照本协议规定严守秘密。但本条规定不适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遵从具有正当公权力的政府机关的命令下,必须披露或提供的情形。

2.乙方依据前款但书披露秘密信息前,应当就该等披露迅速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3、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将秘密信息用于特许经营业务外的事项。

第五条 乙方承诺

对甲方授权使用的经营资源,乙方在此保证:

1、严守产权资料机密,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保护该产权资料。

2、不泄露任何产权资料或源于产权资料的任何资料给任何第三方;未经甲方明确授权,乙方亦不得利用该产权资料进行生产、经营。

3、除用于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之用途外,任何时候均不利用该产权资料做其他用途,亦不复制或颠倒设计该产权资料。

4、要求其接受产权资料或能接触产权资料的雇员、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或类似的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5、任何时候,只要收到甲方的书面要求,乙方立即归还全部产权资料和文件、或包含该产权资料的媒体及其他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给甲方。若该产权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将其销毁或删除。

第六条 协议效力

1、本协议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若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第七条:保密期限

本协议所述秘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至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之后三年止。在保密期限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乙方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披露。

第八条:资料的返还及销毁

乙方在本协议终止时、或甲方要求时,应当向甲方迅速返还甲方向乙方披露

或提供的载有秘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媒体以及全部复制件,且应当迅速销毁乙方自行制作的载有秘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媒体以及全部复制件。但法律、税务部门、监管机构要求作为证据的秘密信息(需法律明确规定或政府部门出具相关文件),以及记载于董事会或决策机构的决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内的秘密信息不受此限。

第九条违约责任

当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可能有违反本协议时,除应及时通知甲方外,还应当采取回收载有秘密信息文件的适当措施,尽量使秘密信息的泄漏控制在最低程度,并应当对给甲方所造成的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包括日后所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关于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北京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为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 日 年月 日

篇二:保密协议书

保 密 协 议 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为了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保证甲方公司业务的顺利发展,乙方在此承诺及保

证对所有乙方所知悉的、与甲方有关的、甲方拥有所有权和/或使用权的商业秘密(以下称“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之责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商业秘密的定义及范围:

1-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

并经甲方采取了适当保密措施的、可用于生产、销售或经营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储存或固定在任何载体之上)及文件资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1-1专利发明、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以及生产、制造和产品

研究开发过程中属于甲方的技术秘密等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产品设计、生产工艺、技术指标、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报告、技术档

案、数据库、检验报告、检测方法、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等;

1-1-2与甲方生产经营有关的市场推广、企业发展、公司管理、营销

方案等经营管理信息、资料;

1-1-3甲方产品定价策略、经营成本及利润、税务缴纳、销售收入、

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财务帐册等财务信息、资料;

1-1-4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客户名单和资料;

1-1-5已经发生和正在考虑之内的商业运作,包括销售、产品开发、

市场开发的计划和策略;

1-1-8其他对甲方具有重要意义、不在甲方任职或不与甲方签约或不

因其特殊职权——如工商、银行、税务等——的人员在一般情况下无法得到的信息、资料。

1-2以上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仅包括甲方拥有独立所有权的商业秘密,也包括甲方通过合法方式知悉或取得使用权并承诺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1-3甲方对于上述商业秘密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建立保密制度、签订保密协议以及一切合法的保密措施。乙方应当予以遵守。

2.乙方的保密义务

2-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保密规章、制度,履

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义务。甲方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之处,乙方也应当尽充分的注意义务,防止除本协议双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知晓和/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2-2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以任何

方式故意或者过失地使除本协议双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的其他不应知悉该商业秘密的员工——知悉乙方所知晓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出于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故意或者过失地使用其知晓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2-2-1向与甲方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泄露甲方商业秘密;

2-2-2乙方自己或者其亲属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自己经营或者与他人

共同经营与甲方相同或者相类似的业务;

2-2-3在有关报纸、杂志、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宣传媒体上以包

括但不限于口头、文字、图片、音像、数据等方式泄露、公布

甲方商业秘密,不论是否取得经济报酬和其他形式、内容的报

酬、奖励、馈赠等;

2-2-4乙方违反甲方规定,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带领或者许可他人带

领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工作岗位人员、客户、亲属、朋友、新闻

记者、访问人员等进入甲方生产、办公、仓储场所,进行查看、

访问、摘抄、复制、录音、录像、拍照等行为;

2-2-5乙方未尽足够的注意义务,使甲方商业秘密的载体处于无人监

管之下,由于其过失导致甲方商业秘密被他人知晓或者使用;

2-2-6其他非履行职务需要的公布和/或使用甲方商业秘密行为。

2-3当乙方因履行职务需要,向政府有关部门、供应商、客户、加盟商或

者其他业务合作单位或者中介机构介绍或者提供产品、服务或者业务合作时,如涉及甲方商业秘密时,应当要求上述机构或个人签订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或明确告之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之义务,并要求对方给予明确、肯定的承诺。

2-4乙方承诺:在乙方不论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合同而离职

之后,仍然对其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知悉的商业秘密,无条件地承担保密义务,并不得以任何方式——不论是否从中获取利益——公布、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自己使用或告之并许可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该商业秘密。

2-5甲方已经公开对外发布的信息、资料,乙方在甲方公开发布的地域和

行业范围之内,不再承担保密义务,但超出甲方公开发布范围的(包括发布的地域、行业、对象范围和资料、信息范围),乙方仍然承担保密义务。

3.乙方的返还义务

3-1乙方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不论任何原因——或甲方

要求时,返还全部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的所有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协议、合同、通知、名单、报表、会议记录、备忘录、电话记录、录音、录像、磁带、磁盘、图片、照片、电子数据的原件及复制品。所有这些载体,均归甲方所有,不论其是否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商业价值。

3-2当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的载体是乙方自备的,且商业秘密无法从载体

上消除或复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载体交付给甲方。乙方在交付这些载体时,甲方可以给予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按照甲方财务制度确定的价值,而非乙方取得这些载体时的价值——的经济补偿。若商业秘密可以消除或复制,甲方可以对载体记录的商业秘密进行复制,并由甲方指定人员消除原载体上的记录。甲方不必为此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也不必将载体交给甲方。

3-3当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持有记录甲方商业秘密的载体时,不论任何时间,甲方均有权向乙方主张返还,乙方应予以返还。如果因此造成甲方支出了追索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差旅费用、执行费用等,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3-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者许可第三方对甲方

商业秘密载体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或记录,否则将被认为未能完全、适当履行返还商业秘密载体的义务,应当独立或者共同地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履行保密义务的期限及补偿

4-1 除非甲方的商业秘密已经进入公知领域或者甲方书面免除乙方的保密

义务,否则,乙方对甲方承担的保密义务是无期限的。

4-2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不论双方的劳动合同是否终止或解

除,乙方都是无条件地承担对甲方的保密义务。

4-3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必为乙方履行保密义务支付除乙方应得工资以

外的任何形式的补偿,本协议第3-2条情况除外。

4-4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履行保密义务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补偿性质

的经济利益,本协议第3-2条情况除外。

5.违约责任

5-1如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和目的,使任何第三

方知悉或/并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或者乙方在职务或工作之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论甲方是否因此而造成经济损失,也不论乙方是否因此而取得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益、权利,乙方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刑事责任的承担并不免除乙方应当承担的民事违约责任。

5-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侵权行

为,同时根据双方的劳动合同以及国家的法律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包括通报批评、记过、调整工作岗位、降薪、解除劳动合同。在上述处理方式中,甲方可以同时给予乙方一种或多种处理,且不需要按照顺序进行。如果因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的,甲方同时拥有对乙方的追索权。甲方对乙方的通报批评、记过、调整工作岗位、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方式或者双方劳动合同已经终止或者解除的,并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行使经济损失的追索权。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补贴、差旅补贴、各种

报销费用等)作为对甲方的赔偿。甲方扣除全部或者部分赔偿后每月实际发放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在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赔偿责任清偿完毕之前,双方不论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对乙方未清偿的部分,甲方有权依法进行追索。对于该追索行为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拍卖费用等,作为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同样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5-3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而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依照下列标准确定:

5-3-1因为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实际发生并可以计算的直接和间接

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研究开发或以其他合法方式

取得该商业秘密而支付的所有研究开发费用、受让费用以及通

过使用该商业秘密应当获得而未获得的经济收益——可以通过

甲方市场同期比较或者同业市场比较或者他方法确认;或者

5-3-2乙方因为违约行为而自己取得和/或使非法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的第三方取得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和/

或第三方合法取得该商业秘密应当支付的合理对价成本、通过

非法取得甲方商业秘密取得的非法收益;以及

5-3-3甲方向乙方和/或非法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第三方追索经济损

失时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公告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拍卖

费用等。

5-4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免除其对甲方承担的保密义务,除非甲方同意,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其保密义务。

6.本协议的理解

6-1本协议为双方所同意,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协议有关事项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形式的协议、合同、备忘录、谅解或其他任何安排。

6-2本协议双方承诺,对于本协议的所有文字及内容已经全部知晓、理解并认可,任何一方没有对本协议的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6-3如果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善良、有利于保护甲方商业秘密的原则进行处理。

7.本协议的履行

篇三:保 密 协 议

经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经销商): 乙方(制造商):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职务: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鉴于乙方拥有TOUCHCTV—CLOUD系列产品的专利技术、研发和生产能力,甲方拥

有市场推广能力,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合作双赢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

就甲方经销乙方TOUCHCTV—CLOUD系列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共同恪

守履行。

一、 合同的目的和期限

1.合同的目的:经过甲乙双方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合理、有序的开发市场,获得市场 的拓展,创造市场销售收益,并有效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共赢的合作关系。

2.合同的期限: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12年12月31日 止,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后续合同事宜。

二、 经销的产品和区域

1、经销的产品:TOUCHCTV—CLOUD系列产品

2、经销的区域:

3、经销的行业:

三、 经销合作的方式:

1、乙方为制造商,甲方为销售商,甲乙双方均为独立的法人经济实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授权甲方为 区域服务维护商。甲方在乙方的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进行产品推广销售和售后服务等活动,获得经销利润。

四、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对市场进行规范和管理、对市场价格制定和调整的权利。

(2)乙方有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企业形象、信誉、品牌价值的权利。

(3)乙方对甲方的经营和推广活动有咨询、知情权,在甲方违规销售时,有权查看甲方

的账户并可根据情况取消经销授权。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维护市场秩序,防止恶意竞争,协调控制产品跨区销售的义务。

(2)在签署本合同后,乙方有根据订单按时、按质、按量向甲方提供产品的义务。

(3)乙方有按照双方约定向甲方提供支持和服务的义务,包括:产品服务、营销服务、

培训服务、技术服务等。

(4)乙方有对产品缺陷、产品隐患、市场政策的调整向甲方及时通报的义务。

(5)乙方有对甲方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回复的义务。

(6)乙方有对甲方的客户意向等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

3、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在合同授权范围内自主经营的权利。

(2)甲方有按照合同获得乙方支持和服务的权利。

4、甲方的义务

(1)甲方需具备足够的人力、资金、办公、市场拓展条件,甲方至少应配备三名以上全职销售人员和两名以上工程技术人员,保证拥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2)甲方需按季度向乙方提供市场销售总结和市场拓展计划,并保持和乙方的持续沟通,及时反馈市场信息的义务。甲方对所售产品要建立完整的客户服务档案,并向乙方报备。

(3)甲方需按照乙方的要求为终端用户提供优质、周到的产品、技术方面的咨询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甲方不得经销其它与本产品功效相似或构成竞争关系的产品。自主维护市场秩序,不得进行恶意价格竞争或低价倾销,超出乙方授权范围销售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5)甲方应自觉维护产品视觉形象统一性,按照乙方规定使用乙方的商标、画册、和其它宣传品。甲方需自行设计投放广告、印刷或制作宣传品前,内容须经乙方审批同意。

(6) 甲方需对乙方的产品技术、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策略、价格体系等信息保密。

五、产品采购及结算方式

1、乙方按照年度市场政策全国统一报价,

2、乙方按照经销商采购价格(参照本合同附件)向甲方提供产品。

2、乙方设计制作统一的产品采购单格式,甲方按采购单格式填写详细的产品要求,有特殊要求或定制产品需有特别工艺说明书,由甲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订货。

3、甲乙双方按照 每单预付30%定金开始备货,清款出货 的方式进行采购结算,甲方在向乙方发出产品采购单时将采购货款汇入乙方账户。

4、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采购货款后 按照采购订单约定的时间 ,将产品发至甲方指定城市。

5、甲方采购产品的交货地为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城市的货运站,运输方式为公路或铁路运输,到站前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支付,到站后的费用如:送货上门费、保管费、装卸费、搬运费、转运费以及由于甲方不及时提货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若甲方要求改变运输方式或送货地点,则甲方承担因改变产生的费用。

六、 销量与奖励

1、乙方不收取任何加盟费用,甲方需在签订经销合同的同时向乙方购买两台TOUCHCTV—CLOUD系列产品以取得经销商资格。

2、乙方综合各项指标为甲方规定每年销量。

3、为鼓励经销商的市场运作积极性,乙方年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会计年度内)视甲方的年销售情况予以不同程度的奖励。

(1)奖励原则:甲方完成乙方规定的年销售量,按时回款,无违反合同的行为,乙方予

以奖励,奖励规则见附件。

(2)奖励兑现:在年度合同期满,销售款全部收回后的一个月内。

七、 培训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当在不影响甲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甲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考核。甲方应当遵循乙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甲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 5 日前向乙方递交上月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每年应对甲方或其指定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业务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自负。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持续地对甲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6、甲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乙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5日前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乙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当甲方发生特殊售后服务要求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服务要求和内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的1小时内给予答复(在乙方工作时间内),确认服务内容、方式和时间,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 24 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8、合同签订后,甲方为了便于维护或维修,应对TOUCHCTV—CLOUD系列产品的电脑部分备件。乙方提供电脑主机(精英、旗舰两种型号各一套)甲方需向乙方支付5000元押金,合同期限届满如甲乙双方不在续约,甲方退还备件同时乙方应返还甲方备件押金。

八、 知识产权

1、乙方许可甲方使用乙方拥有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2、乙方对许可甲方使用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的权利,仅限于销售代理经营的目的;

3、甲方发现第三方侵犯乙方的知识产权或有损于乙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甲方应据实向乙方报告。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乙方的指示,帮助乙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

4、甲方不得与乙方或帮助他人与乙方竞争,甲方不得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得从与乙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甲方不得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5、甲方在本合同终止后的2年内,甲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合同

终止后的2年内,甲方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6、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乙方所有,甲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乙方。

九、 合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甲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乙方,由乙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甲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甲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乙方重新签订代理销售合同

十、 合同变更

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乙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乙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15天通知甲方。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规定在代理范围内实行变更,并及时将实施的情况报告乙方。

4、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乙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且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文本应当适用于全部的代理销售商。

十一、

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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