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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要拿毕业生档案接收函才签协议

接收函2018-10-15 11:38书业网

篇一:就业协议书、档案去向等相关问题解释

就业协议书、档案去向等相关问题解释

一、就业协议书根据学生签订情况可分为两类:

1.签约:“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一栏中的盖章单位是有人事代理权的部门,一般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国有企业和公务员、事业单位)或人才市场(大部分企业)。

2.接收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一栏中的盖章是无人事代理权的机构或者没有盖章,则只能作为接收函处理,开具待就业报到证。(大部分企业的人事部门章或者单位章均无效)

二、档案去向:

签约的毕业生档案发往协议书上盖章的人才市场或人事代理机构,接收函的毕业生档案发往原籍(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三、档案和毕业生工作后的关系:

毕业生工作后需要办理医保、社保等各种保险,计算工龄,评定职称,政审,转党籍团籍等都需要人才市场或人事代理机构为其办理,所以毕业生应该尽可能的将自己的档案放置在工作单位指定的人才市场(工作单位未指定人才市场的应由毕业生自行放置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而毕业生的档案放在何处是由协议书签订情况所决定的。

如毕业生签订协议书不慎重,将档案回原籍或放置在非工作单位制定的和非工作单位区域的人才市场,当毕业生正式转正或单位要为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时候(医保、社保等各种保险,计算工龄,评定职称,政审,转党籍团籍),毕业生要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将档案转到工作单位指定的人才市场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手续繁琐,同时也可能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一定要提醒毕业生协议书签

订和档案放置的重要性。

四、人才市场选择

单位有指定人才市场或人事代理机构的,毕业生应根据单位的统一安排选择人才市场,作单位未指定人才市场的应由毕业生自行放置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

五、人才市场可代理的范围。

相关人才市场只能代理本区域内的用人单位的员工档案,所以毕业生选择的人才市场一定要和工作单位在同一区域。如毕业生在泉州安溪某用人单位就业,学生应盖安溪人事人才服务中心的章,如毕业生在仓山区就业,毕业生应该盖福州市区人才市场的章(海峡人才市场、青年人才市场等)。

六、就业办可代办的人才市场。

在福州四区就业的(鼓楼、台江、晋安、仓山)可由就业办代办人才市场如:青年人才市场、海峡人才市场、外贸集团人才市场、福州人才市场、交通人才市场等。其他地区就业的需由毕业生自行到相关人才市场办理手续。

七、其他有关问题

毕业生到厦门就业的,由于厦门属经济特区,只有用人单位有入厦指标的情况下才可办理厦门人事代理,具体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生源地是厦门地区的同学,建议直接回生源地就好。

部分地方人才市场不愿意为毕业生个人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如毕业生用人单位没有统一办理人事代理,毕业生档案只能回原籍。

篇二:代理单位学生档案接收函

接收函

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我单位现接收 (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正式员工,并同意接收其档案。

档案原存放地(有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全称: 毕业时间:毕业院校:

单位:(盖章) 日期:

篇三:人社部接收函后的审核

三方协议书、接收函以及报到证的说明 根据许多同学在签订三方协议中常遇到的问题,做出以下说明。请同学结合学校《就业

手册》,仔细阅读,以便顺利完成就业手续。 人文与法学学院

1、什么是三方协议、接收函和报到证? 三者有何关系?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现行三方协议分用人单位、

学校、学院、毕业生四联(见图1),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

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图1.三方协议 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书时,除了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图2-a 处),也应当由地方

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图2-b 处),或出具带有印章的信

函方可列入就业计划。图2-b处盖章或“带有印章的信函”即可理解为“接收函”。 报到证一式两联,白色一联放入档案袋,毕业生手持一联(本科为蓝色,研究生为粉红

色,)在规定时间至抬头部门报到。图3-a为白色联正面,图3-b为白色联背面。图3-a.白色联正面 图3-b.白色联背面其中,抬头单位为三方协议中接收函的出具单位,名称必须与图2-b处盖章或信函印章

一致。报到联内有关信息应与毕业生信息一致。备注一栏,应与图2-a 处盖章一致。如果未

签署三方协议或三方协议无接收函,报到证抬头单位为毕业生生源地人事主管部门,备注一

栏为空白。

毕业生持报到证报到后,经过一年的见习期,可以签《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 填

写《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初级职称评定表),取

得国家干部身份。原则上,见习期需要在同一单位完成,即三方协议、报到证以及见习期考

核鉴定表应为同一单位的章。

2、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一定要签署三方协议吗?三方协议由教育部统一印制,是三方合同,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主要

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 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劳动合同受《劳

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是劳动者身份。有些用人单位如外企

在确定录用时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用人单位则要求先

签“就业意向书”,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凡涉及到毕业生户籍与人事档案需要迁移或派遣到非生源地的情况,必须签署三方协议。

如毕业生户籍与人事档案,选择派遣或迁移回生源地,学院不做硬性要求。国企、事业机关

单位、大中型企业通常要求签署三方协议。公务员单位可直接出具接收函。部分企业不解决

毕业生户籍与人事档案,对三方协议无要求。

3、签署三方协议书,一定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接收函)吗?签署三方协议时,可根据表1.快速判断指引判断是否需就业主管部门签章。 表1.快速

判断指引

4、 具备三方协议“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效力的单位有哪些? 能在协议书(图2-b 处)签章的单位即是具备独立人事审批权、接档权的主管部门,一

般指:1、地市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即该机关的省级部门),如某市国税局上级主管为省国

税局;2、事业单位及部分国有企业,如华南农业大学、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3、各市人事

局或教育局,如广州市人事局。

5、签约单位能否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处盖章?如已盖章,如何确认印章是否(转 载 于:wWw.cssYQ.COm 书 业 网:代理机构要拿毕业生档案接收函才签协议)有效呢?方式1:判断就业单位的性质。

企业中私营、民营企业、台港澳企业、外商企业均不具备审批户口资格,如果企业同意

为毕业生落户和挂靠档案,必须由所在市人事局开接收函。 广东省直属或中央直属国有企业如能在学校就业系统找到单位名称,则单位直接在协议

书上盖企业印章即可(企业人事部门印章不属于就业主管部门印章)。如果为市属国有企业,

则统一出具市人事局接收函。已改制的原国有单位由地市人事局统一出具接收函。 事业机关单位如为省属、中央直属机关,在学校就业系统查找单位名称。找到单位名称

则直接在协议书上盖机关人事印章即可。如未能找到单位名称,则必须由它的主管部门出接

收函(如广东科学中心必须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出接收函)。 地市机关由该市人事局出接收

函,如阳江市交通局由阳江市人事局出接收函。教育单位,如xx 市中学,由当地市教育局

出接收函。高校事业单位,如果为单位编制,由所在学校或学校人事处出接收函即可。如果

为租赁制人员,则由所挂靠人才市场出具接收函。方式2:在学校就业系统里确认。进入就业管理系统,点击就业管理,修改就业信息,

在派遣信息的主管单位里输入单位名称查询,如图4。图4.派遣信息篇二:劳动局接收函 接收函 xx市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司经研究同意接收xx同志为我司员工,请协助办理相关社保手续为感。 xxxxxxx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篇三:用人单位档

案接收函和调出函 篇四:人社部关于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关于高校毕业生接 收工作的有关规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关于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有关规定,

为了更好地规范人事代理单位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切实做好有关管理和服务,制定本办法。接收毕业生条件

代理单位接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培养的统招统分毕业生;

(二)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接收毕业生的岗位、学历、专业应与申报的需求信息基本一致,毕业生所学专业

与拟安排的工作岗位基本做到学用一致。 毕业生接收

各代理单位应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毕业生招聘和接收工作。具体

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上报材料与审核代理单位与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后,应与毕业生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直接联系,对拟

接收人选的学籍、学历、档案等情况进行考察,认真查验和审核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等

材料,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学生,应让毕业生所在院校在就业协议中对拟接收毕业生

能否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情况进行说明。毕业生的材料必须在每年7月31日之前报送中心

审核。需报送的材料有:

1、毕业生材料接收函;

2、企业领导同意接收毕业生的签批件;

3、毕业生个人材料:

(1)三方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用人单位需盖章);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统招统分证明;

(4)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签订合同

毕业生报到后,代理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

合同或聘用合同,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

(四)信息公示

人社部于每年九月初开始对毕业生接收情况面向社会进行公示,人事代理费用 粤价

2009194号规定1500.00四年,接受社会监督。

(五)办理落户手续

根据人社部的统一部署安排,各代理单位按规定时间,将接收外地生源的落户材料上报

到中心(如需更换身份证或其他事宜另行通知)。拟办理落户毕业生应为已到岗工作并经网上

公示无异议人员, 具体需提交的材料有:

1、报到证原件;

2、毕业生审批回执;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迁移证(籍贯、出生地要落实到省市或县级,同时须加盖派出所骑缝章及非农业

户口印章);

5、户口卡(院校毕业生)或户口本(入学前户口未迁入学校的生源毕业生)原件及复印

件;

6、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毕业生缴纳社保证明及银行相关部门出具的工资发放证明。

各代理单位在上报材料前,应先自行审核毕业生的学历学位等资质情况,确保接收手续及上

报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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