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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简洁明了

离职报告2018-10-24 13:25书业网

篇一: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离职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办法办理,若有特例,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离职管理的归口部门,各部门配合、参与。

第二章 离职分类及要求

第四条 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辞去工作:

(一)员工因故辞职应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并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指定具有人事处理权力的专人)审阅批示意见后转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处理;

(二)公司员工辞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申请;

(三)试用期员工离职申请应提前3日申请;

(四)下列情况参照执行:

1.员工因犯错或过失须引咎辞职的;

2.员工表现较差,为留情面而劝其离职的;

3.员工单方面不续签劳动合同的。

第五条 自动离职。员工有下列情况均视为自动离职:

(一)无故旷工3日以上;

(二)假期满后无故不销假,超过5天以上;

(三)受到处分到期后超过3天以上,拒不到部门报到的;

(四)公司没有降低原合同待遇,但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绝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

(五)员工未按规定时间书面通知公司辞职的;

(六)接到工作调(变)动通知后超过5天拒不报到上岗的;

(七)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

(八)工伤评残后,个人提出结算一次性就业补助的。

第六条 合同到期离职。因劳动合同到期而没有续签或变更,而自动终止劳动(来自:WwW.CssYq.com 书业 网: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简洁明了)关系:

(一)原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二)原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双方协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三)原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员工提出过高要求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如期签订。

第七条 辞退(解雇):公司强制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以公司发文公告为依据,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处理:

(一)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公司按排的工作,或经转岗和培训后仍然无法继续胜任工作的;

(二)月度考核连续3次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达到末位淘汰标准的;

(三)公司因转产、兼并重组(整)、经营发生困难等原因,经向工会和劳动主管部门申请确须裁减人员时;

(四)公司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申请破产或经人民法院

宣告破产需解散人员时;

(五)公司管理制度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出现时。

第八条 开除。公司强制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以公司发文或公告为准,由人力资源部按文件精神办理:

(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达到开除条件者;

(二)连续两次受到记过处分,或累计受到记大过处分2次以上者,或累计受到记过处分3次以上者;

(三)因指挥或操作失误(个人承担同等或主要责任)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直接损失超过20000元,含人身、设备、安全等事故),或隐瞒事故、毁灭证据,或拒不按规定接受处罚、赔偿损失的;

(四)利用职务之便损公肥私,或经营、管理等关键岗位收受贿赂,达到开除条件的;

(五)管理人员违反《任职管理办法》、《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非公活动实行“上礼下”的若干规定》、《员工婚丧嫁娶等活动相关规定》,经戒勉谈话后仍不思悔改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开除的情形。

第九条 退(职)休:

(一)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退休待遇的;

(二)因工伤(含职业病)而退出工作岗位的;

(三)因患重病不能继续从事工作而退出工作岗位或已享受病退待遇的;

(四)通过《员工子女顶岗置换办法》而退职的老员工;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职的情形。

第十条 离职程序:

第三章 离职面谈

第十一条 部门经理(负责人)进行离职谈话:

员工离职时,该部门经理与离职人进行谈话;如果有必要,可以请其他人协助,谈话须完成下列内容:

(一)审查文件、资料及工具的所有权;

(二)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三)审查其掌管的工作进度和角色;

(四)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力和义务;

(五)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六)如果是员工提出辞职,部门经理应积极沟通,了解员工辞职的真正原因。努力挽留绩效良好的员工,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经理或人事专员进行离职谈话: 员工离职时,人力资源部经理(非骨干员工可由人事专员代理)应与离职人进行谈话,相关谈话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审查其劳动合同履行情况,了解离职类型;

(二)审查员工的工资和福利状况;

(三)回答员工可能有的疑问和意见;

(四)征求对所在岗位、同事、直接上级、间接上级的

评价与意见;

(五)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六)如果是员工提出辞职,应积极沟通,了解辞职的真正原因。努力挽留绩效良好的员工,如遇骨干或管理人员辞职,还应了解其对继任者的建议和看法。

(七)告知员工需办理哪些离职手续;

(八)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人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十三条 离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尽可能通过电话交谈。

第十四条 对面谈中涉及的有价值信息应及时验证和跟踪处理,重大信息应及时上报。

第十五条 若出现骨干员工流失,如有必要人力资源部还应在一定时期内对该类人员进行回访,以掌握其工作动态,并进一步验证其对公司的态度与看法,为人力资源管理提供参考。

第四章 离职手续办理

第十六条 工作移交:

离职员工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资料移交给直接上级所指定的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工作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 工具与事物移交:

(一)移交员工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的物品,交接双方应签字确认;

篇二: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办法办理,若有特例,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第二章 离职区分

第三条 辞职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去工作:

1.员工因故辞职应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并报相关领导审批。 2.公司员工离职应于一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 3.试用期员工离职申请应于3日前提出。 第四条 辞退(解雇)

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公司因不景气原因裁员。 第五条 开除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第六条 自动离职 员工无故旷工3日以上。

第三章 离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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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离职面谈

第七条 部门经理进行离职谈话

员工离职时,该部门经理与离职人进行谈话;如果有必要,可以请其他人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 审查其劳动合同。 2. 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3. 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4. 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5. 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力和义务。

6.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7. 如果是员工提出辞职,部门经理应积极沟通,了解员工辞职的真正原因。努力挽留绩效良好的员工,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八条 人事经理进行离职谈话

员工离职时,人事经理应与离职人进行谈话,相关交接工作包括: 1. 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2. 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3. 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4.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5. 告知员工需办理哪些离职手续。 第九条

离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第四章 离职手续办理

第十条 工作移交

离职员工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资料移交给直接上级所指定的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工作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事物移交

1.移交员工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的物品,交接双方应签字确认。 2.移交公司配置的通信工具。

3.移交考勤卡、(办公室、办公桌)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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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移交借阅的资料。

5.移交各类工具(例如维修用品、移动存储工具等)。 第十二条 款项移交

1.将经手的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公司财务部。 2.将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公司财务部。

3.以上各项交接须填写《离职交接表》,均应由交接人、接管人签字确认,并经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方可视为交接完成。 第十三条 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工资;

2.应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时间; 3.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4.辞职补偿金,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6.须扣除以下项目:

(1)员工拖欠未付的借款、罚金; (2)员工对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 第十四条 关系转移 1.转移前提

(1)交接工作全部完成(以《离职交接表》签字为准); (2)违约金、赔偿金等结算完成(以《离职交接表》签字为准)。 2.转移内容 (1)档案关系; (2)社保关系; (3)开具《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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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异议,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请当地经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处理。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

× 年 ×月×日

注:因各企业规模、所属行业、部门设置等不尽相同,故建议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上述制度模板的基础上进行删减和修改,使之能够更适合于您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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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集团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例)

集团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1.目标:

1.1离职管理是为了规范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

1.2离职手续的完整可以保护员工免于陷入离职纠纷。

1.3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

3.离职流程

3.1离职申请

3.1.1离职申请提出人分别为:员工(个人辞职)、员工直接上级主管(公司辞退)。

3.1.2员工提出离职的,试用期员工需在离职前7日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需在离职前至少30日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

3.1.3未按规定通知期提前通知公司的离职员工,须向公司支付相应天数的工资(计算方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4×相应天数)作为补偿金后方能提前办理离职手续。

3.1.4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脱岗的员工,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视该员工严重违纪(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由其直接上级按照辞退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将依据上款之规定,向其追偿相应的补偿金。

3.2离职申请提出后, 按流程办理申请审批,具体审批权限划分如下:

3.2.1总公司员工:

3.2.1.1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审核,总公司总裁审批;

3.2.1.2;经理级以下员工: 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负责会签。

3.2.2分子公司员工:

3.2.2.1分公司负责人:由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审核,总公司总裁审批;

3.2.2.2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分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审核,分子公司负责人审批,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负责会签;

3.2.2.3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分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审核,分子公

司负责人审批,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负责会签;

注:1.会签人对手续办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没有决定权,但有否决权。

2.没有人力资源经理的分子公司可由代理人事负责人代理职责,下同。

3.3离职手续办理

离职手续办理具体分工如下:

3.3.1离职员工需办理事项:

3.3.1.1填写《工作交接单》和《资产交接单》,办理工作交接;

3.3.1.2按《离职手续办理单》相关要求,退还公司公物、 报销公司账目,并归还公司欠款;

3.3.1.3填写《劳动合同终止审查备案表》(此条仅限于在公司上保险的员工)。

3.3.2员工离职部门需办理事项:

3.3.2.1确定员工离职日期及薪资结算日期;

3.3.2.2协助离职员工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3.3.2.3监督离职员工交还所有有关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等。

3.3.3人事手续办理人需办理事项:

3.3.3.1注销邮箱,在ERP系统中调整人员情况;

3.3.3.2检查离职手续是否办理齐全(包括《员工离职申请表》、《离职手续办理单》、《工作交接单》、《资产交接单》、《离职沟通面谈表》);

3.3.3.3开具《离职证明》、《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工作推荐函》:

总部员工:离职手续办理齐全后方可开具离职证明、《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工作推荐函》;

分子公司员工:需在离职手续办理齐全后,由分子公司人事手续办理人向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企业邮箱发送申请,得到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邮件正式回复后方可盖章。

注:《离职证明》、《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工作推荐函》仅开具一份

3.4离职面谈: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相关人员需对离职员工进行面谈,对离职原因进行了解,具体面谈分工如下:

3.4.1总部员工

3.4.1.1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做离职面谈;

3.4.1.2经理级(含)以下员工:由总公司人力资源专员做离职面谈。

3.4.2分子公司员工

3.4.2.1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分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做离职面谈,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做电话访谈;

3.4.2.2经理级(含)以下员工:由分子公司人力资源专员做离职面谈。

4 员工离职后续工作

4.1总部人事手续办理人需办事项:

4.1.1检查各分子公司提交的离职手续是否齐全;

4.1.2向总公司行政中心提供离职人员名单;

4.1.3调整人事信息库(将离职员工信息移至离职员工列表中);

4.1.4检查ERP系统中的人员情况是否更改;

4.1.5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此条只限于在总公司上保险的员工);

4.1.6离职手续归档。

4.2分子公司人事手续办理人需办事项:

4.2.1检查各分子公司提交的离职手续是否齐全;

4.2.2向总公司行政中心提供离职人员名单;

4.2.3调整人事信息库(将离职员工信息移至离职员工列表中);

4.2.4检查ERP系统中的人员情况是否更改;

4.2.5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此条只限于在总公司上保险的员工);

4.2.6离职手续归档。

4.2.1在离职当月的10号、20号、30号将本期员工离职手续扫描件(包括《员工离职申请表》、《离职手续办理单》、《工作交接单》、《资产交接单》、《离职沟通面谈表》、《离职证明》、《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工作推荐函》)发送至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企业。

附:离职表单

员工离职申请表

离职手续办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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