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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2018-10-26 07:15书业网

篇一: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

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精神,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晋办发[xxxx]xx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朔办发[xxxx]xx号)要求,结合我县乡镇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乡镇机构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县乡权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整合事业站所,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提高乡镇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和服务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逐步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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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制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和权责一致,赋予乡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力,增强乡镇服务能力;坚持精简、统

一、效能和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农村社会稳定。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着力推进乡镇职能转变

乡镇要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的主要职能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同时,要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资金监管、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二)切实理顺县乡权责关系

明确划分县乡政府之间的事权和各自的职责,使权责趋于一致。改革对乡镇的考核办法,按照乡镇的主要职责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积极探索县直部门和乡镇在管理农村事务、服务“三农”方面相互结合的有效形式,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三)科学设置乡镇机构 1、乡镇综合办事机构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各乡镇统一设置3个综合办事机构,即:

党政工作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 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社会事务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2、乡镇事业机构 将各乡镇现有事业站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乡镇政府

,生产经营性职能分离到经营实体或中介服务组织,公益性服务职能进行重新整合。即:

─农技推广、畜牧兽医、水利水保、林业管理、农机管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劳动保障、卫生监督、财政所等以技术服务或行政执法为主的机构纳入县直职能部门的服务网络建设,按区域综合设置,其机构、人员及经费由县级有关部门统一管理;

─将其它中心站所进行整合,整合后各乡镇统一设置2个事业机构,即: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其人、财、物由乡镇管理。今后,乡镇一律不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四)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人员编制

乡镇行政、事业编制总额维持现状,即:全县乡镇行政编制总额xx名,事业编制总额xx名。各乡镇行政事业编制具体核定为:

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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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导职数

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职数控制在9名以内。其中: 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乡镇长、1名兼任政协联络组长),人大主席1名,乡镇长1名(不计职数),副乡镇长4名(其中2名兼任党委委员),政协联络组长1名(不计职数),纪检书记1名。 各乡镇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机构的领导职数均为1正1副。

4、超编人员分流

各乡镇按机构改革中新确定的机构和编制进行人员定岗后,要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分流富余人员,争取在2011年底前完成富余人员消化任务。

(六)建立机构编制监督约束机制

为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各乡镇要实行编制实名制和公示制,定编到人,人编对应,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与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相互配合的约束机制,确保在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范围内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干部、核定工资、核拨经费。对违规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编制进人等问题,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组织领导

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机构编制部门要发挥牵头、把关作用。纪检、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农业、民政、审计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做好“三定”( 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落实工作,确保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争取在2010 年底完成。

篇二:工程公司深化改革实施方案

工程公司深化改革实施方案

按照集团公司2015年第12次党委常委(扩大)会关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深化改革的相关精神,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工程公司经过认真研究,形成以下深化改革实施意见,具体如下:

一、改革总体思路

明确以服务攀钢为基础,稳步开拓外部市场的总体定位,调整管控模式、完善组织架构、收缩产业结构、做精特色专业、优化人力资源,用机制激发斗志,用斗志激活活力,努力实现扭亏脱困。

二、改革具体举措

(一)组织架构调整

按照收缩做精特色专业,推进转型升级的总体思路,将原15个经营核算单位优化整合为7个经营核算单元。

工程公司管理机构组织架构图

(二)产业结构调整

——做强做实冶金设备维修与技改、设计与总包、矿山工程与采矿三大特色专业。

——做精做实建筑、市政、机电、电力等相关专业。

(三)人力资源优化

通过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公司在册人员力争控制在5100人以内(不含西昌分公司),其中:公司在岗人员力争控制在4000人以内,非在岗人员力争控制在1100人以内。在岗人员中:自管副处级以上干部控制在65人以内(减少40%),科级干部控制在280人以内(减少18%),两级机关管理人员控制在400人以内(减少44%)。人员分流详见附件2《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深化改革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工程公司职工分流安置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分流安置拟采取以下渠道和标准:

(1)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为本人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的本人月工资标准低于工程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工程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总额不超过攀枝花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的一次性企业补助标准为1380元/月。

——距法定退休年龄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职工,公司原则上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若职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可办理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支付一次性安置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一次性企业补助。一次性安置费月数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时起至本人法定退休年龄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

龄时的实际月数;一次性安置费的标准为3000元/月;支付一次性安置费的总额不超过攀枝花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倍。

(2)内部岗位竞聘。

采取竞聘上岗、双向选择、择优录用(方案另订),分流安置人员。

(3)内部退养。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职工,可办理内部退养。

内部退养期间的待遇标准为:办理内部退养时本人档案工资标准的80%【(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特殊工资+保留工资)*80%】。内部退养期间的待遇低于攀枝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攀枝花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内部退养期间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由公司承担,个人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缴费基数为办理内部退养时本人月缴费基数,本人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四川省、攀枝花市规定时,按规定执行。

(4)劳务输出

公司采取竞聘方式从在册职工中选配人员组建专业化队伍,以劳务输出方式到攀钢内部其他单位、公司关联企业和社会其他企业的部分岗位(业务)。劳务输出职工的薪酬由输入单位支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由输入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由劳务输出职工承担,公司按月代扣代缴。

(5)内部置换劳务

在实施战略调整、深化改革以及人力资源优化过程中,依法清理清退劳务用工,收回部分劳务用工岗位,对自有职工进行转岗培训、竞聘上岗,置换劳务用工。

2、对特殊职工的办理(其余按照集团指导意见)

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职工,或医疗期已满但经攀枝花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职工,不选择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公司按现行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待遇按照攀枝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选择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经单位批准后可办理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依照本方案规定领取一次性补偿;同时,经过攀枝花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职工,患绝症的还享受相当于本人12个月工资标准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享受相当于本人9个月工资标准的医疗补助费,患较重伤病的还享受相当于本人6个月工资标准的医疗补助费。

月工资标准为本人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标准低于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3、办理期限

(1) 公司内部竞争上岗工作原则上在本方案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

(2)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在本方案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办理。

(3) 选择内部退养的,在本方案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对2017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达到距法定退休年龄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职工,不再办理内部退养。

4、对现已办理集团性原离岗休息等签订协议至退休或公司文件明确至退休的在册不在岗人员,由公司按现行方式进行管理,本人自愿也可选择本方案规定的分流安置途径和渠道;其他在册不在岗人员,须在本方案规定的期限内返回公司选择本方案规定的分流安置途径和渠道。

5、从本方案生效之日起,公司终止已办理的内部短期息工(息岗)、哺乳假相关协议。同时,公司不再办理内部短期息工(息岗)、哺乳假相关手续。

6、职工不选择本方案规定的分流安置途径和渠道及未能竞争上岗的,转入各单位人力资源中心进行为期不超过3个月的转岗培训,转岗培训期间待遇按攀枝花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参加转岗培训的停发工资,按旷工处理。

(四)西昌分公司不参与工程公司本次改革。

三、改革工作机构 工程公司成立改革领导小组,由王术军、周天文任组长,由曾祥伟、范儒海、曾庆云、周旭、王普军、矣家胜、李文谱任副组长,公司机关各部室为成员部门。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人力资源工作组、生产经营工作组、实物资产工作组、债权债务工作组。

四、改革总体进程安排

2015年12月4日前,完成《工程公司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和《攀钢工程公司深化改革人员分流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2015年12月4日,开展宣传动员。

2015年12月7日,召开工程公司干部大会,启动改革相关工作。

2015年12月8日启动处级干部竞聘工作,12月底前完成。

2016年1 月 4日至1月18日,下发《攀钢工程公司深化改革人员分流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职工意见,完成《征求意见稿》的修订。

2016年1 月 4日至1月18日,完成产业结构调整,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划拔到位;各二级单位完成定编定员。

2016年1月20日,召开职代会,讨论通过《攀钢工程公司深化改革人员分流安置方案》。

2016年1月21日,下发《攀钢工程公司深化改革人员分流安置方案》。 2016年1月25日,启动机关及分子公司人员竞聘和富余人员分流工作。

篇三:人力资源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人力资源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概况

为了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实施神华集团公司、煤制油化工公司《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机构组成及工作规则》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深化改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刻认识和把握神华集团公司深化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充分看到目前具备的有利条件、实践基础和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深化改革的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认识和把握深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努力做好抓方案、抓落实等各项工作,增强人力资源深化改革的实效性。切实增强神华集团公司改革责任担当,周密安排、稳慎把握,坚定不移地、一步一个脚印地把人力资源改革推向深入,明确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切实把提出的各项人力资源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人力资源部做为榆林公司职能管理部门的一个职能部室,会切实担负起责任,发挥好人力资源管理作用,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抓好人力资源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等各项工作。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注重沟通协调,重大问题提请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审议,凡是议定的事项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认真研究相关领域改革问题,提出人力资源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协调推动有关专项改革措施的落实。

二、现状分析

人力资源部会以此次深化改革为契机,建立以适应现代煤化工企业对职工队伍素质能力需要的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和建立完善员工发展三条通道,使员工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路径。建立培养高素质的专家型中层管理人才、高技能专业人才的学习型企业的制度保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竞聘上岗和岗位评价、绩效考核的激励机制。运用先进的管理制度机制和科学的管理方式,为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实施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前期通过自查、座谈等方式,人力资源部对现有人力资源框架体系、制度、流程等进行了排查,查找出当前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环节,内容如下:

(一)由于影响员工队伍稳定的自然环境、生活条件、家属就业、子女上学、员工长期两地分居等因素的客观存在,留住人才的长效激励机制仍然没有形成,员工流失的潜在风险仍然很大。

(二)上半年已发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0条,但从人力资源管理整体框架来看,目前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完整。并且随着企业发展和人才观念的变化,既有人力资源管理方式、规章制度会在不同程度上失去其存在的合理性,这就产生了对制度修改完善的需求。

(三)公司内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管理人员以前没有相关管理岗位工作经历,缺乏管理经验和管理艺术,对于本职管理岗位的管理界面、管理深度把握不好,需要加强管理人员管理

意识、方法方面的培训。

(四)从年龄结构上看,公司目前 岁及以下员工有人, 至 岁员工有 人,至岁员工有人,至岁员工有人,岁以上员工有人。由此可以看出,公司职工队伍趋于年轻化,大部分员工的技能操作水平、工作经验不足,员工培训工作的任务还很艰巨。

(五)缺乏科学、系统的薪酬管理体系,目前使用的仍是临时薪酬管理体系,导致薪酬结构不合理,薪酬的激励作用基本缺乏,只体现薪酬的保健作用。人力资源各个管理模块还处于磨合期,不能系统高效的运行。目前的员工绩效管理尚未建立系统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不利于评价员工的工作状况。

三、对标分析

人力资源部将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将对标实践过程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措施、手段等适时进行总结,持续改进对标标准,及时修正、完善下一阶段对标活动计划,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开展对标工作,推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通过对标煤制油化工公司内部企业以及同行业化工企业,下一步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转变观念,改革创新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

1.在公司目前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合理划分工作权限,抓好核心重点工作,建立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网络体系,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

平。

2.探索建立留住人才、稳定员工队伍的长效激励机制。根据公司的客观条件,从人才招聘、劳动关系、建立人才晋升发展机制、提供培训机会、薪酬激励等各个方面建立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稳定员工队伍的长效激励机制,发挥好管理、技术、操作三条人才发展通道,努力培养三支人才队伍。

3.建立对员工的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员工工作业绩、工作技能、工作素质、工作态度与薪酬挂钩分配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基础工作,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1.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工作流程,有效保障人力资源服务质量,大力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率,下半年,将继续编写和发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搭建高效的日常工作管理平台。

2.编制印发《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手册》。目前公司的管理机制基本形成,管理制度逐步健全。为使员工充分了解公司的制度、程序、工作流程,逐步实现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使公司的管理工作真正达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待《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手册》完善后,正式印发。

3.充实、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拓展信息系统功能,提高人力资源现代化管理水平。逐步建立完善公司的人力资源信息管理数据,公司员工的大部分基本信息纳入了ERP管理系统。为进一步加强

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水平,计划在今年将员工的一般性人事信息全部完善并录入系统,同时根据信息系统,建立基于ERP人事数据的人力资源管理主动工作模式。

(三)健全完善薪酬保险制度,切实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

1.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依照《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建立一套相对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

2.修定公司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管理制度。公司的社会保险都是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随着企业逐步进入生产试运行阶段,拟在下半年制定公司的社会保险政策,让员工充分了解社会保险的各项制度,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稳定员工队伍。

(四)狠抓员工培训教育工作,促进员工职业发展

1.组织班组长培训。为提高班组长的管理水平,加强基层班组管理,将逐步建立班组长轮训制度,通过聘请专家讲课、视频讲座、经验介绍、专题讨论、参观学习等形式,增强班组长的管理能力,提高班组长管理水平。

2.加强岗位技能培训。继续加强员工岗位技能培训,建立员工终身培训制度,2015年要重点开展岗位标准化操作培训。

3.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培训。为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同时,统一管理人员的思想,转变观念,将对所有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设臵培训课程,购买培训教材,采取自学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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