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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融办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计划 (6000字)

金融工作总结2018-11-17 00:10书业网

深圳市金融办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计划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深圳新30年起步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总体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创造“深圳质量”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建设全国金融中心为目标,以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金融创新发展为突破点,积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落实各项金融优惠政策,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和环境,不断增强我市金融业的聚集力和影响力,尤其在人民币国际化和深港金融合作等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深圳金融业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态势,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

一、2011年深圳金融业基本情况

(一)金融业效益稳中有升,金融产出和税收贡献突出 2011年末,深圳金融业总资产4.33万亿元,同比增长

7.69%,全年实现税前利润775.8亿元,同比增长2.03%。全市新引进金融机构24家,全市金融机构总数已达254家,机构集聚和辐射效应不断增强。2011年,深圳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562亿元,同比增长22.1%,占全市GDP比重为13.6%,

创历史新高;金融业实现税收收入597.4亿元,同比增长

7.33%,占全市总体税收17.7%,税收贡献继续稳居四大支柱产业之首。

(二)金融存贷款平稳增长,中小企业贷款快速增长 2011年末,深圳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51万亿元,同比增长14.39%,居全国大中城市第4位。其中,个人存款余额8143.5亿元,比年初增长13.95%;单位存款余额1.53万亿元,比年初增长15.63%。2011年末,深圳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92万亿元,同比增长14.5%,居全国大中城市第3位。其中,中小企业贷款余额4394亿元,同比增长17%;房地产贷款余额6022.4亿元,同比增长9%,增速比去年低7.6个百分点。

(三)金融市场交易活跃,跨境人民币业务位居全国前列

2011年,深圳货币市场成交17.98万亿元,同比增长20.9%。深圳黄金市场成交14万吨,同比增长254%,占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量55%;成交额1.68万亿元,同比增长136%,占上海黄金交易所成交额38%。支付清算系统共清算资金123.35万亿元,同比增长15.9%。银行卡交易金额7048亿元。

2011年,深圳市共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3307.8亿元,同比增长182%,居全国第二。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办以来,深

圳累计办理4487.7亿元。

(四)证券基金期货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受市场影响经营业绩下滑

2011年底,深圳辖区17家证券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93.39亿元,同比下降了23.56%,净利润142.96亿元,同比下降了38.83%;总资产合计3747.36亿元,较上年末下降了18.57%;净资产合计1631.33亿元,增长11.52%;净资本合计1111.32亿元,增长9.26%。辖区证券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等指标继续位列全国之首。深圳辖区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客户数量、股票基金交易量市场占有率、经纪业务净收入已连续3年全国第一。

截至2011年底,深圳17家基金公司共管理证券投资基金267只,比年初(226只)增加41只,增加18.14%,基金份额规模为8265.72亿份,比去年底(8028.31亿份)增加2.96%;基金资产净值6772.79亿元,比去年底(8116.55)下降16.56%。深圳基金公司家数占全国的24.64%,有4家深圳公司的管理规模位居全国前10名,有4家深圳公司管理规模超过500亿元,占全国(13家)的30.77%。深圳管理基金只数、基金份额规模、资产净值分别占全国的29.31%、31.72%和31.26%。

截至2011年底,辖区13家期货公司客户保证金余额为156.606亿元,同比增长24.82%,1-12月,深圳期货公司代

理交易额为20.49万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0.37%。 期货公司前12月共实现净利2.08亿元, 同比去年1.81亿元,增幅为14.92%。

(五)上市公司继续增加,融资额下降

截至2011年12月底,深圳共有上市公司172家,排名全国第五(前四名为江苏、上海、北京、浙江),占全国上市公司2342家的7.34%,其中中小板上市公司65家,排名全国第四(前三名为浙江、江苏、广东);创业板上市公司33家,排名全国第二,仅次于北京。受市场环境和发行节奏的影响,辖区融资情况较去年总体大幅度下降。辖区前12月共有39家公司发生募集资金行为,其中IPO25家,较去年同期的32家同比下降21.88%,再融资公司14家,比去年同期多6家;累计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融资额)555.86亿元,同比下降14.87%,

(六)保险业务发展领先全国,经营效益持续提升

全年实现保费收入359.90亿元,同比增长20.98%,规模在全国大中城市中位居前四位。总体增速较全国水平高10.5个百分点,在全国36个监管辖区中排名第4,尤其寿险市场更是一枝独秀,增速较全国水平高17.6个百分点。产险市场实现承保利润7.54亿元,同比增长16.21%。承保利润率7.33%,同比提高0.13个百分点,较全国水平高2.59个百分点,处于近六年来最好水平。13个主要险种中8个实

现盈利,3个减亏;半数以上的公司实现盈利。 二、2011年工作总结

(一)加大金融招商引资力度,金融总部集聚效应日益凸显

在当前国内金融资源竞争愈演愈烈的趋势下,我办将金融招商引资作为全年工作重点,全力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着重吸引总部机构和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型金融机构落户,今年尤其在保险行业招商引资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如生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业、前海人寿保险公司获准筹建、安邦财产保险公司确定迁址深圳等。截止2011年底,已完成落户或承诺落户在深圳的总部级金融机构8家,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超过160亿元;全市金融机构数量已达到254家,其中总部法人机构86家,金融总部集聚和辐射效应凸显。

(二)前海金融开发开放取得良好开局,相关政策有望突破

金融业作为前海重点发展产业之首,同时也是改革创新突破难度最大的产业。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梳理了需国家支持的前海金融改革创新事项,通过省政府转报国务院;同时多次赴京向上级金融监管部门汇报前海金融创新的思路和请求事项。经过前期的充分沟通和争取,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均对前海金融

改革创新工作表示积极支持和肯定,明确表示可共同开展专题调研,深入论证后提出可行性方案。

(三)人民币国际化试点稳步推进,若干项目取得初步成果

依托前海开发开放的契机和深港毗邻的优势,深圳具备探索人民币国际化先行先试的基础和条件。按照王荣书记、许勤市长指示精神,我办于今年3月份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经过广泛调研和深入论证,完成《人民币国际化机遇下深圳金融业创新发展策略研究》课题,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分步实施的若干项目,确定任务分工,加快推动落实。其中多个项目已经取得突破,包括:我市倡导提出的人民币FDI和RQFII试点,中央已允许放开;深圳证券交易所率先开展跨境ETF试点,已获中国证监会同意;盐田港集团赴港发行100亿元人民币债券事宜,已上报中国人民银行;深港银行双向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已初步同意并正征求相关各方意见。

(四)加大股权投资基金扶持力度,创新金融体系建设持续推进

不断完善股权投资优惠政策以及各类配套文件,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效果,深入落实针对我市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财政奖励、税收优惠、工商注册、基金产业园建设、行业自律等有关政策措施,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

化。一是正式出台了《深圳市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资金申请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明确了各项优惠政策的报送材料、申请流程以及申请时间等。二是我办牵头会同市地税局共同推动出台了“自然人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20%税率”的税收政策,进一步加大了我市对股权投资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三是选取20家股权投资企业纳入我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优化我市股权投资人才发展环境。四是成立了中国第一家私募基金行业协会,进一步加强了我市私募行业自律。这些措施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市股权投资行业的发展环境,使深圳真正成为了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壮大的乐土。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市股权投资类企业累计1923家,注册资本(含认缴资金)2187.5亿元,实收资本743.6亿元。2011年,我市股权投资企业新增970家,注册资本(含认缴资金)1580.3亿元,实收资本320.8亿元。

(五)协调推进金融用地规划建设,金融产业布局更趋完善

金融产业用地政策是支撑我市金融业长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办作为牵头责任单位,积极协调加快福田中心区各金融总部项目的施工建设,总投资规模约234.5亿元,确保“十二五”期间全部建成使用。全力推进南山后海金融中心区的规划建设,加快深圳市创新投集团、阳光保险集团、

海航资本南方总部、中国五矿集团等市政府重点支持或引进的大型金融总部项目落地工作。按照许勤市长指示精神,对龙岗平湖金融服务基地功能定位进行转型提升,突出法人总部效应和投入产业贡献,打造金融与科技信息、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结合的高效益、低能耗产业园。

(六)积极创造宽松的资金环境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

稳妥审慎推进小额贷款试点工作。基于小额贷款市场发展的新形势,从继续稳步开展行业试点、引导行业长远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我办研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调整工作方案,并于8月份修订出台了《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提高了小额贷款公司准入要求,探索适度对外开放,引导更多有规模、有实力的境内外民间资金实体通过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更好的支持我市中小、微型企业和个体创业者发展。

组织牵头银企洽谈会。针对现阶段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我办于9月组织举办了深圳市银企对接融资洽谈会,召集30家商业银行、10家创业投资机构、10家担保机构、10家小额贷款公司以及资信评估机构、融资顾问公司在现场展示金融产品和提供咨询服务,并于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进行融资项目洽谈与对接。洽谈会现场,6家中小企业与银行签约,签约金额达到2.12亿元。

(七)提倡金融行业文明规范服务,为大运会顺利召开提供保障

我办牵头组织的“深圳市金融业迎大运优质服务誓师大会”成功召开,积极倡导以五个一流做好各项金融规范服务工作以迎接大运会;同时,以大运会为契机,提升深圳金融外汇服务水平和质量,我办与人民银行联合起草了《推进深圳市本外币兑换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6月中旬,我办积极协调市领导对大运村、大运场馆周边外币兑换、ATM机配置等金融基础服务设施进行检查,为大运会的顺利举办提供保障。

(八)努力做好各项金融发展协调工作,营造良好的金融业态环境

一是积极为金融机构排忧解难。通过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日常协调和沟通,着力解决金融机构反映的各类问题。如:协调中国银监会、审计署妥善解决华为公司员工个人创业贷款问题,协调各区政府支持配合“两行整合过程中深圳发展银行收购平安银行小股东股权问题”,华南商业银行高管工作签证,中投证券有关税务问题、金元证券和生命人寿高管子女入学事宜、银行网点招牌拆除事宜以及深圳发展银行外汇优先股涉及诉讼纠纷等。二是推动与其他地区金融机构的合作交流。我办先后会见了海航集团、民安保险集团、阳光保险集团、澳大利亚APIR公司等多家国内外知名

金融机构,深入沟通和交流了我市金融业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三是继续积极协调各类金融论坛峰会的组织开展。包括第九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第十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国际论坛、第七届期货大会、第五届私募集基金论坛、第三届保险公估论坛、第三届中国(深圳)创业板高峰论坛、中国证券基金论坛,极大的提升了深圳在金融业界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四是积极协调新设机构开业庆典仪式活动。包括南山宝生村镇银行、韩国企业银行、中兴通讯财务有限公司、三菱日联(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开业庆典活动,营造良好的生态氛围。

三、2012年工作思路

展望未来,深圳金融发展将面临着良好机遇和重大挑战。从国家宏观战略来看,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加快,人民币国际化加速推进,各种政策和创新举措将密集出台,国内金融资源和产业布局正处于整合发展的关键时期。从深圳自身情况看,《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深入落实和国务院批准前海地区开发开放,深圳金融发展机遇良好。深圳金融业基础好,完全有条件抓住机遇,进一步巩固前三十年确立的竞争优势,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建设质量深圳再立新功。 深圳金融业发展也面临着重大挑战。在新一轮金融集聚过程中,深圳面临着兄弟城市的激烈竞争。各大中城市纷纷

确立金融发展战略,出台扶持政策和举措,金融竞争呈现出“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态势。总体来看,上海、北京作为全国性金融中心的地位稳固,重庆、天津、广州等后起之秀近年来发展十分迅猛,深圳作为国内金融业第一梯队城市,正面临“前有标兵、后有追兵”,“不进则退”的严峻竞争局面。我市金融业竞争优势已不明显,政府对金融业的扶持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属于国家战略层面的金融改革创新力度亟须加强。

从近期看,国际金融危机余波未了,欧债危机蔓延扩散给全球经济金融发展带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在欧债危机影响下,中国经济正面临出口增长放缓、汇率被施压以及热钱回流境外等挑战,整体经济增长或将放缓。在国内,国家将继续执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企业融资特别是中小企业难度加大。同时民间借贷问题和非法集资问题非常突出,防范金融风险任务加重。

2012年作为“十二五”起步后的关键一年,我市 “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深圳要建设以创新金融、多层次资本市场、财富管理创和中小企业融资为特色的全国性金融中心。围绕这一目标,我办将一方面继续抢抓机遇,以人民币国家化和前海开发开放为契机,加大金融发展规划和战略研究工作,积极向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争取前海金融发展项目落地、政策落地,继续保持金融发展相对领先的优势。另一

方面,积极配合驻深金融监管部门,大力推动企业开展金融创新,努力为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创造相对宽松的资金环境,为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同时,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打击力度,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建设金融运行安全区。

(一)继续推动落实各项金融优惠政策,继续加大金融招商力度,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在深集聚发展

认真组织落实市政府支持金融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做好现有金融支持政策的落实,包括落户奖励兑现、高管人员住房补贴、金融机构购(租)房补贴、总部经济政策等落实工作,做到及时、有序、规范;加快限售股个人股东减持的税收返还的优惠政策的试点;主动宣传推介深圳的发展战略和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及金融机构后台部门落户深圳。

(二)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的资金环境,支持深圳经济社会发展

我办将继续推进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尽快出台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管理的政策指引,抓紧开发我市小额贷款行业监管而后信息数据系统实施电子化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协会自律管理职能。在政策引导和金融监管部门支持下,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发挥金融创新功能,积极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创设新机构、建立新机

制、开发新产品等;并争取上级监管部门支持,引进2-3家村镇银行、2家消费金融公司在深圳设立试点。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探索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探索设立房地产信托基金等资产证券化产品;积极发展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订单质押等多种方式贷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三)继续完善政策,大力推进股权投资行业发展 我办将继续完善和积极落实股权投资发展各项优惠政策,优化政府服务,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加强政策的引导和扶植力度,努力将深圳打造成发展股权投资行业的沃土。一是将参照金融机构将部分股权投资基金企业高管纳入我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将适用范围;二是设立推出深圳创投母基金。加强与国开行的沟通和联系,借鉴兄弟城市发展经验,探索设立我市国家级创投母基金。三是进一步明晰和简化注册登记程序,印发股权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手册,加强行业指导,打造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平台。四是开展金融创新,积极推进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五是积极推进股权投资转让交易市场建设,完善发达的股权投资转让交易市场是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的重要条件,丰富我市股权投资业流通退出渠道。六是建立股权投资行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股权投资发展联席会议。股权投资行业发展迅速,行业内的各种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协

商解决,同时业内人士也希望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一种对话沟通机制,让政府更加了解市场贴近市场。鉴于此,建议建立深圳市股权投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横向协调,建立顺畅的政企沟通渠道。

(四)推动前海地区重大金融创新政策突破和深港金融业深度融合发展

我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前海金融业开发开放的战略规划开展深入论证,并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制定前海地区金融业创新发展的专项规划和具体单项申报方案,积极推动政策落地、项目落地,配合前海税收和人才等优惠政策的出台,力争两年内前海地区能在港资金融机构准入放宽方面取得重大突破,聚集一批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金融企业、创新型金融业态、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实体,构建期货交易所、国际黄金交易所、金融衍生品场外交易中心等若干要素市场平台,初步形成金融集聚效应。

(五)做好中心区金融用地项目和金融基地规划建设工作

一是协调加快推进福田金融中心区用地项目建设、罗湖蔡屋围金融中心区改造升级工作;重点推动南山后海金融商务区的规划建设工作,会同市规划部门进一步细化、完善后海金融产业用地规划,力争2012年内引进3-5家大型金融

总部企业进驻,打造我市继福田中心区之后又一个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金融总部聚集区。二是着力完善和提升龙岗平湖金融产业服务基地功能定位,由金融后台范畴向金融服务外包领域演进和提升,按照“高效能产出、突出强调产值和税收贡献,高端化聚集、引导入驻产业合理化搭配,可持续发展、构建节约型低碳生态园区”三大原则,以金融ITO、BPO、KPO等外包服务企业为主,重点引进法人总部机构入驻,同时补充引进各类高附加值的总部级金融机构重要后台业务中心和商务配套机构,重点塑造基地的低碳和生态示范理念,力争将该基地打造成为科技与金融深度结合的高效能专业化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区。

(六)继续举办好各项重大金融论坛,创造良好金融思想环境

年度各类金融论坛峰会将在年底相继召开,我办将继续做好中小银行合作论坛、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大会、中国国际期货大会、中国保险国际论坛、保险国际论坛等各种高水平论坛的举办,为金融业创造良好的金融思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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