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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京指标上报人社部后接收函几月份能下来

接收函2018-11-20 07:51书业网

篇一:2014夫妻两地分居配偶进京办理流程(批文下发后)

本人刚刚办理完配偶进京全套流程,目前已经拿到北京市户口本。现在将拿到人社部批文后的流程详细分享。

前期按照爱人单位要求准备并提交了所有资料,经过一年等待之后,爱人单位网站公示了配偶进京的名额,本人上榜!

公示之后又等待了数月,终于拿到最最关键的人社部红头批文:“**单位: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同意调**的配偶**到京工作,请与有关单位联系办理工作调动及户口迁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4年*月*日 抄送北京市公安局。”

本文主要讲述拿到批文后的关键流程。以下流程吐血整理。

注:

1、 办理过程需要强大的意志力、忍耐力,做好“不可能一次办成”的心理准备。祝君好运!

2、 流程仅供参考,实际办理过程请根据现实情况做好每个步骤提前确认工作!

【本人情况】

1、 本人爱人在京国企上班,硕士工作满2年,本人干部身份,通过夫妻两地分居配偶进京,

解决户口问题。

2、 本人在京工作单位为普通民企,档案毕业后一直在湖北省人才托管,户口在湖北省人才

对应的中南派出所。

3、 本人工作单位员工档案都托管在工信部人才中心。

4、 本人拟落户在北京现有房产,对应丰台分局岳各庄派出所。房产证名字是我爱人的,但

我爱人户口还在他们单位人才,没有落户到我们房子上。

【流程详解】

一、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开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人社部批文、我的户口本、我的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拟落户房产证(或者拟落户的户口本及户主身份证,要求是直系亲属;如要落单位集体户,需单位人才开具《允许落户介绍信》)。以上都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主要是公安局审核,最后留复印件。 办理结果:

公安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共计三联,一联公安局留着,二联和三联我留着。

注意大坑: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地址:丰台区成寿寺路甲19号(87680222,87682129) 千万不要像我跑到北京市公安局,然后发现人口管理总队与市局不在一个地方,相隔很远??两者之间打的40元。

另外注意:

办理时一定要提供房产证上一模一样的地址!本人的惨痛经验:地址开的时候多写了两个字,后来到岳各庄派出所人家让我回市局重新盖章,多跑了一大趟,5555??

二、 到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办理商调函

所需材料:

人社部批文、市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我单位人才开具的调档函(接收函)。

办理结果:

拿到俩东西:给湖北省人才的商调函;流动人口登记表。

注意大坑:

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地址: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2号(64225339)

在地图上查询全国人才会有多个地址,一定要到这个地址去。本人先跑去了西三环北路那个(温莎KTV花园桥店楼上),结果各种刁难没办法办理,在绝望时得到老公单位办过的人指点,才知道去错了地方,又白跑了一趟,到现在搞不明白这俩地方的关系??

另外注意:

其中最后一个材料“我单位人才开具的调档函(接收函)”实际是最后落档案到自己单位人才时才用的,但是全国人才担心后续没有人能够接收,所以要先看一眼。当时本人去办的时候没带这个,窗口先说缺这个东西不行,让我回单位补办,我在窗口前大哭一场,办理人员心软才说“算了,我给你办了吧,下次带档案来时记得补。”遂破涕为笑。

三、 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本人请了假坐火车到武汉。先到中南路派出所。

所需材料:

人社部批文、身份证、北京市局准予迁入通知书二联、户口页原件

办理结果:

1、 开具户口迁移通知书

2、 派出所回收了户口页原件

3、 收走了北京市局准予迁入通知书二联

需要注意:

因为本人户口页之前从湖北省人才借出来,在自己手上,所以直接来中南派出所办理迁户。如果户口页不在自己手上,要先去人才把户口页借出。

吐槽:

中南派出所网络断了,没法办理业务,本人8点到,9点半网络才恢复,干等了一个小时??%>_<%

四、 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本人从中南派出所出来后冒着大雨来到湖北省人才。需要办理如下:户口迁移、档案调出、流动人口登记表(第二步中全国人才给的)盖章、党组织关系转出(没入党略)。 所需材料:

你手上有的所有文件资料都带着总是没错的!

重点是:人社部批文、全国人才开具的商调函、北京市局准予迁入通知书、当地派出所刚开的户口迁移通知书、身份证、结婚证、流动人口登记表、你单位提前开好的婚育状况证明、知道你单位所在党组织全称。

办理流程:

1、 先办理户口注销

2、 再办理档案转出

3、 再到计生窗口办理流动人口登记表盖章,其中提供你单位提前开好的婚育状况证明

4、 最后到党组织关系窗口,缴纳欠费的党费,拿到给湖北省直机关党委的转出函

5、 全部折腾完后,拿着给湖北省直机关党委的转出函到湖北省委大院办理党组织关系

转出(跨省转出党组织关系,需要到省委办理)

办理结果:

1、 户口:注销完毕

2、 档案:转出。如果着急就不要选择快递档案到全国人才,本人就是拿到自己手上。

3、 流动人口登记表:在婚育状况一栏填写并盖章。

4、 党组织关系:在省委大院拿到写给你单位党组织的介绍信。

注意各种坑:

1、 档案封口时,一定要确认人才给你开具了行政关系、工资关系介绍信、档案转递单

三样资料放入档案袋,这三样一定要开!很关键!当地人才经常忘记开!

2、 你单位一定要提前开好你的婚育状况证明,我就是没开,现场给公司打电话,传真

过来的。公司一般有模版,内容大致是“**为我公司员工,职务是**,目前婚育状况是初婚未育(或其他状态)”。

3、 准备大量现金,把拖欠的档案、户口托管费、党费都得补齐。本人花了超千元。

4、 提前跟单位打听好单位所在党组织全称。

5、 所有的资料都记得提前做一份复印,随时备用,不差这点钱。本人没准备所以先后

为复印跑了三次??

五、 到北京市拟落户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所需资料:

人社部批文、北京市局准予迁入通知书三联、房产证(或户口本、准予落户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房本每页都要复印)、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扉页、主页都要复印)、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的接收函(“**为我公司员工,职务是??”) 办理结果:

1、 拿到了户口本!

2、 现场照新身份证照片,半月后来取新身份证

注意大坑:

1、 因为我爱人户口不在自家房子上,本人落户就成了户主,这就需要配偶陪同来办,

或配偶出具《同意配偶成为户主证明书》。所以本人第一次来没办成(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准予迁入通知书的落户地址没写对)??

2、 为防止各个派出所不一样,请办理前先给派出所致电询问需要什么资料。

六、 持档案到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办理档案转入及转出手续

所需资料:

本人单位所在人才的商调函(接收函)、流动人口登记表(已盖章)、封口的档案、身份证、260元现金。

办理结果:

1、 把档案袋拆开检查,又开具了一个给我单位人才的推荐函(转 载 于:wWw.cssYQ.COm 书 业 网:进京指标上报人社部后接收函几月份能下来),放进去重新封好了。

2、 缴纳260员托管费

3、 抱着重新封好的档案袋离开

七、 将档案拿回目前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请其归档

办理结果:

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档案袋给到本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一切搞定。

篇二:京外调配人员条件和程序

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审批工作规范

一、基本原则:

1.对因工作需要京外调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总量控制。对各单位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实施绿色通道选调;其他急需业务骨干的选调,在我院下达京外调干指标计划内进行。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工作按以下原则实施:

(一)京内难以调剂的原则。各单位因业务发展所产生的人才需求,应首先在北京地区考虑,确属北京地区难以调剂的,再从北京以外地区选调。所选调人员应为本单位主业发展急需的核心岗位人才、高层次技术与管理骨干人才。

(二)工作急需的原则。从京外调配人员工作应紧紧围绕部门重点工作、企业主业发展的人才急需,保证好核心岗位和关键岗位的人才配置需要。

(三)编制员额管理的原则。行政机关从京外选调人员应严格控制在编制员额和规定职数内,事业单位应严格控制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内,企业单位应在年度职工控制数额内进行。

二、政策条件

(一)京外选调人员条件

因工作需要从京外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与拟聘(任)用职(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业务能力,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体按以下标准条件掌握:

1、绿色通道选调人员

对于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院士、拟调任国家重点科研院(所)担任院(所)级领导人员、调任国家重点院校的院(系)主任、博士生导师、高新工程学科带头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含“国外杰出人才”)人员、中科院创新岗位首席研究员、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九五以来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人员、中央企业总部职能部门正副职以上领导人员、中央企业所属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国家重电工程项目负责人、正驾驶技术岗位飞行人员,由各部门单位根据岗位人才配置需要及时选调,不占用年度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计划。

2、计划内选调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京内紧缺专业人才或核心业务岗位所需人才,可适当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得相关领域省部级科技奖项和国家技术专利人员,可放宽到大专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一般应选调担任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人员,企业单位一般应选调担任中央企业总部职能部门下设机构的正副职或二级企业的中层职务人员。此类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技能人才。应为京内紧缺的专业人才并到基层一线从事相关技术操作工作,需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学历和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获得中华技能大赛奖项人员、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放宽到高级工技术等级。

因公作需要从京外调入上述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处级)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岁。特殊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50岁。

(二)随调随迁人员条件

符合有关政策规定而选调到京工作的人员,其配偶可以随调(迁),属于社会在职人员的,按随调办理,属于城镇无业人员或退休人员的,按随迁办理。其符合政策规定的子女可以随同进京,随迁子女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为亲生子女,独生子女年龄按25岁以内掌握,其中已参加工作的可随同调京。非独生子女(系在校生或待业)年龄按20岁以内掌握。按照北京市公安局有关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不能办理收养子女及在国外生育子女(独生子女除外)的随迁。需待其父母到京工作和落户之后,按照社会投靠方式向当地户政管理部门申办进京。

三、工作程序

(一)京区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的审批工作。审批工作按照“承办人审查—处室负责人复核—人事部门分管领导签批”的程序进行。拟调人选须报经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同志同意,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二)京区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北京分院行文申报人员进京材料。

(三)北京分院经审核报送有关领导批准后,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依照政策规定予以审批。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报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统一出具人员进京调函,一份抄送北京市公安局,两份发往报文单位(分别用于调动人个人档案和单位文书档案存档,去北京市公安局办理迁户手续持复印件即可)。调函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逾期作废。

(四)京区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收到进京调函后,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办理跨地区调动手续,积极配合做好调动人员工作关系的调转、户口迁移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事宜;同时,应与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正式确立聘用(劳动)关系。

(五)人员调动完成后,京区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应对相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归档材料包括:人员进京审批材料、进京调函、从京外调入人员关系调转手续(包括行政关系转移介绍信、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档案转递单复印件)、主调人员聘用(劳动)合同书。

四、审批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

(一)所需审核材料

1、主调人。考核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文件)、职务任命文件、京外

单位同意调出函、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绿色通道人员还须审核其符合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

2、随调人员。须审核其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

3、随迁人员。主调人员配偶系城镇无业人员或退休人员的,按随迁办理。须审核无业证明(须由其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等出具)或有关部门颁发的退休证。符合随迁政策的子女可一同办理迁京,须查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二胎须附准生证)及在校证明或无业证明。

4、主调方的爱人是现役军人、单位中层以上负责人等,由于工作需要不能随调到京的,须出具单位开出的证明。

5、其他材料。调(迁)入人员常住户口卡、身份证,调动人结婚证等。

(二)审核要点

1、审核调入人员是否属于选调范围。

2、对照有关人员人事档案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注意核清核实人员情况,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3、查验主调人、随调随迁人员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各类材料之间逻辑关系是否清晰。主要证明材料中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彼此之间是否一致,如不一致,需由相关机关进行更正或开具证明说明。户籍材料中的有关信息如发生变化,要提前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变更。

在认真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基础上,京区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承办人填写《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办文备案表》(附表1)、《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附表2),汇总形成报批材料报领导审批。

五、申报材料

京区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完成审批后,向北京分院行文报送人员进京材料。

(一)上报材料

1、绿色通道选调人员

(1)《因工作需要调X X X同志到京工作备案的函》(须有发文文号);

(2)《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办文备案表》(一份);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份);

(4)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同志同意选调相关人员到京工作的内部签批件复印件(一份);

(5)主调人符合绿色通道选调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二份);

(6)主调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7)调动人员结婚证复印件(二份);

(8)调(迁)入人员常住人口登记卡或登记表复印件(二份);

(9)主调人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原件(一份);

(10)随调人员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和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或随迁人员的无业证明原件、退休证复印件(二份);

(11)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独生子女证(二胎须附准生证)复印件,如涉及再婚情况,应附丧偶证明或离异后关于子女抚养归属权的、具有合法效力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等复印件(二份);

(12)随迁子女在校证明原件(一份);

(13)其他特殊说明的材料。

2、计划内选调人员

(1)《因工作需要调X X X同志到京工作备案的函》(须有发文文号);

(2)《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办文备案表》(一份);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份);

(4)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同志同意选调相关人员到京工作的内部签批件复印件(一份);

(5)主调人学历证书(初始学历和最高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文件)、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二份);

(6)调动人员结婚证复印件(二份);

(7)调(迁)入人员常住人口登记卡或登记表复印件(二份);

(8)主调人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原件(一份);

(9)随调人员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和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或随迁人员的无业证明原件、退休证复印件(二份);

(10)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独生子女证(二胎须附准生证)复印件,如涉及再婚情况,应附丧偶证明或离异后关于子女抚养归属权的、具有合法效力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等复印件(二份);

(11)随迁子女在校证明原件(一份);

(12)其他特殊说明的材料。

(二)材料要求

1、上报函件:应内容完整,表达清晰。其中应重点表达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调调人到京后拟安排部门、岗位和拟任职务;二是简要介绍拟调人的基本情况,以往主要工作成绩及特长,选调到京理由;三是说明随调、随迁人员的基本情况。

2、上报表格:应由各单位从事人事调配工作的同志在认真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的基础上,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要求内容完整。

3、附件材料:应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原件后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在此基础上开列材料清单,注明“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由承办人及处室负责人分别签字确认,并按上报材料清单顺序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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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doc

篇三:办理京外调干工作流程

办理京外调干工作流程

一、京外调干政策说明:

1. 主调人年龄不得超过50岁;

2. 主调人配偶可以随调(迁),属于社会在职人员,按随调办理,属于城镇无业或退休人员,按随迁办理。在校博士生或博士后未出站不能随调(迁)。

3. 随迁子女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为亲生子女,独生子女不超过25岁,系社会在职人员的可以随调(具体参见“配偶随调(迁)证明材料”);非独生子女(系在校生或待业)不超过20岁;收养的子女在国外生育子女(独生子女除外)不能随迁。

二、办理京外调干手续

京外调干,需经学校同意,并报国家教育部、国家人事部审批。申报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实无误后返还本人),复印件必须是A4纸张大小且单面复印,并按下述1-10序号顺序摆放:

1. 主报告

2. 因工作需要拟调人员办文备案表(一式二份):

1)“从事本专业时间”、“在现岗位实际工作时间”填写工作的年数;

2)“何年毕业于何校”填写获得最高学历的年份及学校、系、专业;

3)“简历”从上高中开始填起,起止时间要相互衔接;

4)“随调人现工作单位”、“拟调入单位”等单位名称写全称,需与同意调出函、同意调入函中单位名称一致。

3.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1)“常住户口登记地址”填写拟调人户口迁出地址,应与京外方户口卡首页“住址”内容完全一致;

2)“拟迁入地详细地址”应填写在京拟落户的详细地址,一般与京内方户口卡首页地址完全一致;

3)调动人及随迁人员户口在同一城市的,填写在一张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上(户口在同一城市,但在不同户口本上,须迁到一起);户口在不同城

市的,分开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主调人、随调人分别填写在“调动人姓名”栏,随迁子女填写在“随迁人员”栏)。

4. 主调人符合政策条件证明文件:

1)绿色通道(不占指标):聘任为博导的,需附京内和京外聘任为博导的证明材料,应为正式文件或审批表或会议纪要复印件及拟调任学校聘任证明(若在京外单位没有被聘为博导,需附拟调任学校正式聘任通知);调任重点院校院(系)主任的,需附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

2)计划内选调: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需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如:教授资格申报表复印件);管理人员一般应选调担任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人员,需附职务任命文件。

5. 主调人学历、职称、职务证明材料

1)需附主调人学历学位证书(含初始学历和最高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及文件、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

2)证书编号、签发单位印章、校长签章等需复印清楚。

6. 调(迁)人员常住户口卡及身份证

1)需附主调人和随调(迁)人员户口卡首页、本人页、变更事项页;

2)“婚姻状况”、“学历”、“服务处所”、“职业”等项应与申报时实际情况相同,如不同需去当地派出所变更,变更项目需加盖印章;

3)身份证号应为18位,且与户籍卡上一致;

4)随迁人为农业户口的,户籍卡上应注明“农业家庭户”或“农业人口”;

5)主调人和随调(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 结婚证

1)需附结婚证首页,请仔细核对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如有涂改请加盖相关单位印章;

2)如系再婚,需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或丧偶证明等,涉及到随迁子女的,应附相关子女抚养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

8. 配偶随调(迁)证明材料

1)随调证明:对调(迁)人为干部、工人或者有工作经历的城镇无业人员的,按随调办理。需提供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参加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有关条款),并附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需加盖用人单位

的公章。存档单位和聘用单位不一致的,存档单位和聘用单位均需开具同意调入(出)函;如工作关系已转移到京,需附工作关系转移介绍信、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档案转递单等复印件。

2)随迁证明:随调(迁)人为农业户口或者没有工作经历的城镇无业人员的,按随迁办理。需附申请人书面申请和申报单位开具证明函件并盖章,函件中需说明随调人在原籍从未正式参加工作,不涉及工作关系转移、工龄计算和保险接续等事宜。无业人员还需提供失业证明或无业证明。随迁人员户籍卡上注明为农业户口的,勿需开具证明。

9. 随迁子女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二胎需附准生证)、在读证明

10. 其他:如配偶不随调,需附个人申明,说明以后不申请办理解决夫妻两地分居

三、办理校内报到手续

参见《京内(外)调入人员校内报到流程》

四、户口迁京程序:

国家人保部下达同意申请人配偶户口进京的批件后,申请人及配偶可按北京市公安局人事管理处《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调京工作办理落户手续》办理相关手续。

人保部批件(调函)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逾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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