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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局应届毕业生接收

接收函2018-11-20 07:59书业网

篇一:2016北京户口接收函

接收函 派出所主管同志:现有本单位职工__ __,男,身份证号:_ _ 前往你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往地址为:路 号,

本单位同意接收该人,并协助其办理户口在__ _落户事宜。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经手人:

年 月 日篇二:户口接收函 户口接收函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打印文章〗__________派出所主管同志:现有本单位职工____,男,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前往你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本单位同意接收该人,并协助其办理户口在____落户事宜。特此证明。单位公章。

经手人:

年 月 日篇三:应届毕业生申请北京市户口 推荐表、接收函与就业协议书2010-10-27 10:22:05 来源: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分享到: 51

毕业生推荐表是由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并通过各高校发放

给毕业生的推荐材料,是学校正式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

可信度。以北京地区为例:《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是由

北京市教委制定,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通过北京地区各高校发放。发放

对象是具有派遣资格的毕业生。一般说来,推荐表有如下作用:

(1)推荐表是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的证明文件 只有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毕业生才有资格领取毕业生推荐表。定向、委培毕业生、非国家

计划内招收的毕业生没有推荐表。

(2)推荐表是毕业生申请户口、报考公务员等的必备资料 按照北京市人事局的规定,用人单位申报解决毕业生北京市户口,推荐表是必须要提交

的申报材料之一。同时,毕业生如果报考国家公务员,也必须提交推荐表。

(3)推荐表是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正式书面材料 推荐表内容需要经过毕业生所在高校审核并加盖公章。 2

接收函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该用人单位接收该毕

业生的证明材料。落实到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应以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及部委人事部门盖章

为准,比较常见的是人事部开具的户口接收函等;落实在生源省、市、自治区所属单位的,

应以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盖章为准;跨省落实就业单位的,必须以接收省、市、自治区、计

划单列市的人事部门或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为准,比较常见的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开具的户口接收函。另一种是用人单位开具的表示接收该毕业生到单位工作的正式的

书面证明材料,常见的有用人单位要求学校先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而开具的接收证明;用人单位开具的

正在为毕业生办理有关就业手续的证明等。3

就业协议书(全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

议书》),俗称“三方协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

门印制,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明确三方在就业择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的书面协议。在我国当前的就业体制下,就业协议是教育部门制定就业计划的依据,是办理

毕业生就业手续的依据,是确认就业意向和劳动需求的凭证。 就业协议书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毕业生情况及意见,包含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和应聘意

见,由毕业生本人填写;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包含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毕业生档案转寄单

位名称、地址,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和用人单位意见等内容,由用人单位填写;学校意见,

包含学校联系人、毕业生培养方式、院(系、所)意见、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等内容,

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填写。就业协议最重要的作用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

和义务即毕业生按照就业协议的内容,毕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在

毕业生毕业后,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安排毕业生就业;学校按照协议书内容,审核并列入建

议就业方案,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根据就业协议书内容,办理就业手续和户口、档

案迁移手续。

对于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及责任承担尚无立法上的明确规定,但就业协议书具有法律约

束力。根据民法的相关理论,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是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

合法。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在就业阶段通过与用人单位的平等协商自愿签订的确定单位愿

意接收、学生愿意去此单位工作、学校经审核同意派遣的协议,就业协议一经签订,对三方

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就业协议书具有民事法律上的合同效力,需要当事人严格遵守。 北京市教育委员

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的通知

2015-01-21

京教学〔2014〕7号 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

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

2015年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 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

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切实将其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加

强支持力度和工作投入,纳入学校总体规划和年度考核目标。全面落实就业创业工作“一把

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整体工作,切实保

证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全

面推进大学生创业工作 (一)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各高校

要按照教育部要求,将创业工作纳入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

程,并纳入学分管理;结合学校自身定位,编制创新创业教育教材;完善弹性学习年限制度,

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同时,鼓励大学生参与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创业模拟等实践活动。

(二)确保示范性创业中心建设及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支持项目取得成效。各有关高校

要按照计划和要求全面开展示范性创业中心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和各职能部门,完善建设内容,加强保障与资金配套,保证建设成效,推动北京地区高校整

体创业工作水平和质量的提升。同时,要做好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评选工作,鼓励大学生勇

于创新、敢于创业。 (三)着力构建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孵化体系。市教委将加强资源统

筹,构建“一街三园”的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孵化体系,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免费或优惠的

场地支持,各高校要按要求积极做好入驻企业的遴选推荐工作。同时,各高校要加强校级大

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在校内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供场地,力争

形成定位准确、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市校两级互动互补的创业园孵化体系。

三、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 (一)鼓励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京外地区就业。各

高校要积极动员各方资源,大力引导毕业生转变观念,多渠道、多途径就业,鼓励毕业生到

基层、到京外地区就业。同时,要不断健全到基层就业保障机制,设立奖励资金,落实好学

费补偿、贷款代偿等政策,鼓励毕业生投身基层,建功立业。 (二)建设立体化就业市场服

务体系。市教委将依托“北京大学生就业之家”和高校建设若干个面向行业、郊区县及京外

用人单位的就业分市场,建立“市级、校级、地域”等多形式立体化就业市场服务体系,形

成大学生就业服务品牌。 (三)充分发挥校园就业市场的主渠道和基础性作用。各高校要深

入挖掘岗位,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校园招聘活动,确保招聘活动场次、岗位数量进一步增加,

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结合国家新推出的“京津冀一体化”、“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和“亚

太自由贸易区”等重大战略,探索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新渠道、新形态。

四、整体提升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一)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已入选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提升项目建设的

高校,要加大投入力度,认真做好建设工作,形成一批高品质、有特色的精品课程,更好地

激发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自主意识,掌握职业规划知识,提升就业能力。积极开展北京地

区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教学观摩 活动,加强校际间交流,推动整体水平提升。 (二)加大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帮扶力度。

要及时、准确摸清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女性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

困难群体的具体情况,掌握求职动态,建立就业困难群体数据库,有针对性的进行分类指导。

积极拓展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他们回到家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就

业。配合人力社保等有关部门,做好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的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确

保在离校前将求职补贴发放到他们手中。 (三)发挥就业特色工作项目的辐射效应。各参与

就业特色项目高校,要大力加强成果的总结、宣传与推广,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辐射带动作

用,推动北京地区高校整体就业工作水平和质量的提升。

五、有关具体问题

(一)培养方式为定向、委培的高校毕业生要严格按照定向、委培协议就业。

(五)毕业后,京外生源毕业生拟考研、拟出国的,凭报到证将户口、档案关系转回入

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

(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并办理了《就业报到证》,如无特殊情况不予调

整。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由学校提出调整意见及申请(其调整必须符合国家就业政

策导向),经市教委同意,为其办理调整手续。毕业生调整改派须在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一年之

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

(七)学校要对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完成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相关工

作。

(八)各高校要加强就业信息统计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实事求是地统计毕业生就

业去向,按要求定期报告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九)师范生的就业按有关政策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12月31 日 办理北京户口遭遇二分改派经历分享 发布: 北京户口 / 日期:2014.06.16 / 分类:北京户口, 活在当下去年圣诞节的前一天,我去单位附近的派出所拍了新身份证的照片,这表明我终于成为

“北京人”了,之前一直不确定是否能拿到户口,这下总算松了口气,而现在,我却在想自

己是不适合这样的单位,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样的工作,开始想念南方的空气和温情,想念家

乡,想念真正的生活??

我去年毕业,算是国内top文科高校研究生,北大南边三公交站。其实之前找工作并没

有一定要户口,而是一心想进媒体,做自己喜欢的事,这说明我当时还是很理想的,现在想

想其实很傻,因为在北京没有户口真的很难立足,户口不是一切,却是一切累积的基础。当

时在一个媒体实习,主编说五月份签协议,但到五月底,主编说还得实习,和我一起实习的

几个应届生也都hold不住,开始另谋出路,当时那家媒体 也在调整,之前的领导去了另一家单位,新的领导有很大变动,结果表明,他们还是喜

欢有几年工作经验的人,因为当时他们开始试用很多从别的单位想跳槽过来的人。我六月底

毕业,如果工作再定不下来,就要一毕业就失业,心态已经十分不好,当时虽然喜欢媒体,

但是觉得已经不能再等,而且那家单位也很一般,就决定重新找工作。当时的情况是,心情非常差,很害怕,每天都睡不着觉,感觉一睡觉就有东西掐着心里,

呼吸不过来,然后开始吃安眠药,从一颗到两颗,后来两颗都没作用。因为这药是在学校医

务室开的,每次不能多拿,我就一周去两次。有次遇到的校医很好,还问我有没有什么别的

想法,当时被她一问,我就哭了,她说我们学校的学生是很好的,肯定会找到不错的,要相

信这些。总之,那两个月是人生最灰暗的时期,十几年来的努力感觉都是毫无用处。也不是

没有过好的机会和表现,我曾通过国内算是最好的有保障的媒体的笔试,我们学院总共也没

进几个,我是唯一有过相关经验的人,最后还是要了一个男生。现在想想,这就是现实。 于是疯狂地开始浏览应届生,投简历,就在别人都定的差不多,开始找房子或是准备毕

业去别地工作的时候,我扳着手指倒数,自己还能在学校住多久,因为工作还没定下来,房

子根本来不及考虑。好在我有很好的闺蜜,就说“你住哪我就住哪”。她也很心疼我,就揽了

找住宿的事宜。每天都投很多,面试很多,现在想想,遇到的单位真是五花八门,学历用对

了地方能起点作用,用错了或是用得不当就是狗屎。六月底,拿了几个offer,有个很好的

外企,只不过是和外服签,工资也一般;一个体制内单位,和人才签,工资很低;一个不错

的民企,算是国内很好的,做的东西也算对口,工资福利都不错,只是很明确的说,不解决

户口,当时就想去那家了。后来,笔了一个事业单位笔试,但是结果很慢才能出??七月初,

已经搬离了学校,还好闺蜜找的地方就在学校旁边,这时面试一个国企,没想到那时还能和

几个自己学校的人竞争,没想到能去那里,不过竟然拿到offer。不过某国企也很实际,说

今年可能不解决户口,因为已经过了审批时间,不能把我的信息录到系统中去,就不能审批,

但是能拿到明年的户口指标,而且这是肯定的,只要我能开出明年的派遣证就可以拿到户口。

由于我毕业时还没定工作单位,写的是二分,学校就是把户口档案都返回家,学校的意思是

只要能找到接受自己的单位,还是能改派。因为毕业时已经很忙,没来得及办户档保留,就

为一切的办户口事宜造成了很大麻烦。要是我办了户档保留,以后的工作也就没有了。 当时考虑了很久,是去民企还是国企,因为事业单位的结果一直没出,真心不想等了,

想了很多,还是去国企,因为我知道只要它愿意,肯定能帮自己解决户口。说是过了审批户

口的时间,其实那是该央企总部自己有一个审批系统,它走的不是北京市指标,不是人保部

的审批时间。当时也没有多想,直接打到央企总部去问,落户系统到底怎么回事,后来那边

的人竟然帮我录了进去,进了单位才知道,对于这种单位,户口指标根本不是什么难事,比

起外面,真的要多很多。只是因为录信息时已经晚于审批时间,所以我一直不确定自己能否

通过审批。

由于这时对我而言签三方已没用,单位让我递交就业推荐表, 7月16日,办了入职手

续,人力给了我所谓的“绿卡”,就是应届毕业生进京接收函,一共两联,上联叫接收函,由

单位盖章给学校,学校才能给我办改派(其实正常情况下就是派遣),下联叫审批回执(学校、

单位都盖章),改完后给单位,用于去人社部落户。

注意,这是国企、公务员接受毕业生用的审批单,因为我们指标走的是人保部,而走北

京市指标的就是另一种单子了。 单位帮你落户要三张单子,审批回执(很多人称”绿卡“)、当年的派遣证(派遣证必须

上的单位必须和你审批回执上的一致)和户口迁移证(从学校签到单位)。因为我当时的派遣

证是二分回家,户口迁移证也是回家,所以另外两张单子都得重办,这一办就是花了自己几

个月的时间。

首先是改派,改派,就是把你的户口和档案再派回新的地方和单位。我拿了审批回执去

学校就业中心填写改派申请单,注意要附上原有的报到证、就业协议复印件。由于当时已经

放暑假,学校只有周一周二值班,而学校为学生办理改派也要去北京市就业指导中心,那里

办事是以学校为单位,只接待学校,不接待个人,所以我周一去学校交了材料,等周二学校

办好。当时要求是在改派申请表上附旧报到证的上下联,由于报道证的下联也就是派遣证,

已经放在档案里,而档案也已经寄出,学校就业办的老师说先只拿上联,看看能不能办,后

来证明是可以的,7月24日拿到新的报到证。 当时学校就业办的老师不清楚业务,以为拿到了新的报到证,就可以去公安局办改派,

还说不同的改派情况手续不同,二分的不用教委开证明。还好那老师态度很好,还特意给我

留了个电话,说有事再联系。8月2日,托同学去海淀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一去才知道,二分办理户口迁移证要

四项材料,报到证、北京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队开的入户证明(入学校集体户口)、旧的户口迁

移证、委托书。我的改派,才走了一点点路。 于是我就去北京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在成寿寺路甲19号,一问才知道,要办理入户证明,

还是要北京市教委开具相关证明。原来对于二分回家的应届毕业生,学校除了为你开新的报

到证,还要向北京市教委出一份《关于为***办理恢复京内户口的请示》,由教委盖章;教委

再向北京市公安局开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高校毕业生落户的证明》;公安局根据这份证

明,才能向你学校集体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入户通知单》,这些步骤算是把你原本要改

回老家的户口重新返回学校,只有把户口返回学校后,学校集体户口所在的地派出所才能为

你出具新的户口迁移证,而这时你户口迁移证上新的地址就是你单位的集体户口,这是单位

帮你落户的三张大证之一。于是,又去找北京市教委开具证明,当时不知道教委在哪,就在网上查,说是在宣武门

附近,去了才知道已经搬至北边,然后又各种电话,才知道要去北京市高校就业生毕业指导

中心办理,在增光路45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东门外北侧(电话68981788)。那天请了半天假,

走了一趟已经没时间,下午四点就关了,于是只好再等。8月14日,终于在北京市就业指导中心拿到了开往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的《北京市教育委

员会关于高校毕业生落户的证明》;8月16日,等到下午两点,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终于开始

上班,我拿到了开往海淀派出所的《入户通知单》;8月18日,来到海淀派出所,拿到了新

的户口迁移证,至此,我的户口审批回执、报到证、新的户口卡终于拿齐,交给了单位人力

资源。

8月底,接到某民企的电话,说是我的户口指标能解决,要我递交一系列材料,可能由

于没沟通好,虽然拒了但人力那边没收到部门信息,依旧联系到我,但当时我已经搬了改派,

不能办再派。其实之后我一直很后悔,因为拒的是很适合自己的工作,只是因为不能解决户

口,所以??

再说改派,户口,这还是只是一部分而已,落户口的材料齐了,档案却已经回到了老家

就业中心。于是,我找到单位档案科,拿到单位向总部档案部门的申请单,再去总部人才管

理处,拿到了总部向老家就业中心的调档函,9月份,正好有事回家,拿着调档函申请将档

案转往总部人才管理部门。因为调档只能篇四:2016届毕业生实习实践接收函

篇二: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进京就业政策解读及办理流程

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进京就业政策解读及办理流程

一、北京市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政策 北京市人事局规定,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北京就业,须满足北京市接收条件,即按照学用一致、专业对口的原则。

1、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进京就业条件: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应届毕业生并正常参加就业派遣。

(3) 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

(4)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限定于教育部直属院校、其他部委所属院校、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及列入“211工程”的地方院校的应届毕业生。

(5)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接收单位主营业务一致,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在北京市公布的紧缺专业范围之内 (北京市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紧缺专业范围每年会根据北京市当年的情况做调整) 。

(6) 毕业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在425分以上。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毕业生,体育类、艺术类毕业生,其外语水平应达到毕业要求,并由学校出具证明。

(7)政府机关单位行政编制内引进毕业生,应取得北京市公务员笔试合格证书,具备公务员任职资格。

2、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留京需提交的材料 一般,北京市人事局审批时间为毕业年度的4月到6月,用人单位将向市人事局进行人才引进申报。申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毕业生具体信息和毕业生引进理由等。毕业生需提交的材料主要有就业推荐表、四(六)级证书和成绩单原件。

3、符合北京市人事局进京政策规定的照顾对象:

(1)父母是北京知青;

(2)在读期间,父母任一方因工作调动,家庭户口已迁入北京市

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需在毕业前到北京市人事局办理相关证明函,送交学校备案。 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手续办理流程 1 、用人单位申报下一年度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下达进京指标; 2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网上填报信息并提交; 3 、单位下载打印《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两份),持《就业推荐表》(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成绩单(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引进报告、《北京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仅行政机关接收毕业生机关提供)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网上信息; 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审核,返回可引进毕业生信息; 6 、(转载于:www.cSSyq.co m 书 业 网:北京市人事局应届毕业生接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非北京毕业生进京材料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向毕业生培养单位出具接收函; 8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署三方协议,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9 、毕业生持接收函及三方协议回学校办理派遣、户籍和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10 、用人单位持毕业生派遣证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开行政介绍信; 11 、用人单位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介绍信到人才中心办理存档手续; 12 、用人单位将毕业生户口卡、派遣证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入户介绍信; 13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落户介绍信; 14 、用人单位持市区两级落户介绍信、户口卡、接收函、劳动(聘用)合同到公安分局、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15 、用人单位将派遣证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档。你若安好 / 热度 / May 05, 2012

篇三:北京市应届毕业生关于户口、档案必备知识

北京市应届毕业生关于户口、档案必备知识

一、毕业去向

本科毕业生毕业时的毕业去向包括派遣、升学(考研、考二学位)、出国、缓分、待分、二分、不分等。

1.派遣: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以正式编制方式接收毕业生,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时领取《报到证》、《户籍迁移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统一通过机要或快递等方式转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存档地址。

2.升学: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或二学位,研究生考取博士生,学校根据毕业生提供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调档函在其毕业后将其档案通过机要或快递等方式转到录取学校指定的存档地址、核发《户籍迁移证》将其户籍转至录取学校。

3.出国:毕业后出国的毕业生,户口与档案可转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毕业生本人在毕业当年6月1日前到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调档通知单》送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报到证》,在毕业生毕业离校后,本人可将档案和《户籍迁移证》一并送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如毕业生不能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调档通知单》,学校将为其办理回生源所在地的二分手续(一般为省人事厅或地市人事局等)。

4.缓分:如已在教务部门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则按照下一届毕业生办理毕业、就业派遣手续。

5.待分:学校集中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时,正在与用人单位进行考核、面试的毕业生,可向所在院系提交户档待分申请和相关材料证明,院系根据核实情况予以办理户档留存的待分手续。时间截止到毕业当年的9月底。

6.二分:北京生源毕业生在毕业时如没有落实派遣单位,填写《二分登记表》,毕业离校时领取《户籍迁移证》,根据北京市教委通知时间领取《报到证》。档案统一转到户籍所在区县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京外生源毕业生在毕业时如没有落实派遣单位,填写《二分登记表》,毕业离校时领取《报到证》和《户籍迁移证》。档案统一转回生源所在地主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部门(一般为省人事厅、教育厅或地市人事局等),毕业后持《报

到证》回到地方主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部门(即《报到证》上注明的单位)办理报到手续,户籍转回生源省所在地主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部门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7.不分:思政续本(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学生,不办理派遣就业手续,毕业时不核发《报到证》。

二、常用材料

1.《就业推荐表》

全称《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生必备的求职材料,每人只有一份,应妥善保管,丢失原则上不予补办。持有就业推荐表,则证明具有就业资格。毕业生本人填写后,由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盖章,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盖章后正式生效。

毕业生本人持《就业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成绩单、各种证书)的复印件联系用人单位求职。如用人单位提出可以办理正式接收手续,毕业生方可将《就业推荐表》原件送交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回执”。

2.《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的各项内容要认真如实填写,避免和用人单位签约后产生纠纷。如因毕业生瞒报或虚报个人信息发生违约问题,由毕业生本人承担违约责任。

各院系负责审核《就业协议书》中的毕业生基本情况,在“学校意见”中的“院(系、所)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盖章。

未取得用人单位回执(或接收函)的毕业生如因报名参加地方公务员考试等原因需申请领取空白《就业协议书》的,须向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由,经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送交接收单位填写“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即用人单位回执)并盖章。“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不得缺项,特别是“档案转寄单位名称”、“档案转寄地址”、“户口迁移地址”要请用人单位明确填写。

用人单位签章后送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章。《就业协议书》原件一份留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一份毕业生本人留存,一份送回用人单位。至此,《就业协议书》手续办理完成。

签《就业协议书》是一项法律行为,关系到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盖章后即生效,毕业生在签约前要对用人单位情况及工作安排进行了解,不要草率行事,对用人单位的接收条件以及自己的权益要详细了解,与用人单位签约后是否需另行签订劳动合同要预先问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前出示劳动合同,并将有关事宜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如有疑虑应在签约前请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或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给予指导。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要留好副本,以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签《就业协议书》后,如毕业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要变更签约单位,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履行以下手续:违约调整要符合国家就业政策导向(京内到京外、东部到西部、经济发达地区到经济欠发达地区等);要征得原用人单位同意,并出示原单位向学校开具的退函,要将因此造成的对学校的不良影响消除到最小;学校审核同意毕业生个人违约后,毕业生提供新单位的接收函,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3.单位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函

凡被在京国家部委单位接收、京外生源留京就业、非上海生源到上海市就业、非天津生源到天津市就业、非广州生源到广州市就业、非深圳生源到深圳市就业

等的毕业生,均要请用人单位办理单位主管部门(国家人事部或各地市人事厅、局等)的正式批函(表明单位已经为毕业生落实户口指标)。毕业生将正式批函送交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备案。

4.《报到证》

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统招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5.《户籍迁移证》

《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毕业生凭《报到证》到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入学时户籍转入学校的毕业生方可领取《户籍迁移证》。

三、主要政策

1.京外生源留京政策

按照北京市教委“在原有就业政策不变的情况下,不再采取调控比例的办法”,留京指标政策取消。

2.志愿服务西部与服务北京基层等相关政策

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服务北京基层”活动的工作统一由校团委组织实施,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服务北京基层”活动的本科京外生源毕业生可将档案与户籍在学校暂存至服务期结束。服务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政策待遇,服务期满后如有接收单位,学校将按政策规定帮助其办理相关手续。

参加上述志愿服务的毕业生如在服务期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自动终止志愿服务,应及时与学校团委或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取得联系,本科京外生

源毕业生应按要求办理二分手续。

3.不参加就业的相关政策

允许北京生源毕业生不参加就业,对申请不参加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按照京劳就发[1998]12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批并签订有关协议等手续后,在毕业时将其户口转回家庭所在地街道派出所,档案关系转到家庭所在区县劳动局,按失业人员对待。

4.改派政策

毕业生派遣到单位报到后一年内,除以下原因外不能改派:1.错派;2.用人单位取消或解散;3.原就业地区调整;4.毕业生本人特殊状况或家庭变故;5.用人单位认为毕业生不适合在本单位工作。

办理改派需要的材料:(1)毕业生个人的改派申请;(2)原接收单位的退函、原《报到证》上下联、原《就业协议书》;(3)新单位的接收函和《就业协议书》;

(4)京外生源毕业生因个人原因提出改派的,只能派往京外地区;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持上述材料经校领导批准后,到北京市教委为毕业生办理新的《报到证》。改派的毕业生由本人负责自行办理档案转递与户籍卡变迁的相关手续。毕业生派遣报到超过一年的,按照在职人员流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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