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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暂缓,接收单位填写

接收函2018-11-20 08:01书业网

篇一:2015届毕业生派遣须知

广州大学2015届毕业生派遣须知

毕业生派遣工作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及和谐校园的构建,因此各学院、各有关部门、毕业生必须高度重视,了解和执行毕业生派遣规定,共同做好毕业生派遣工作。现将毕业生派遣事项告知如下,请按要求执行。

一、毕业生派遣

(一)接收

接收是毕业生派遣工作中的一个专业术语,是指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户籍和人事关系。接收有两种情形:编制接收和人事代理接收。只有接收续手续完备的用工协议,才会在《报到证》中出现用人单位的名称。常见判断标准:单位主管的盖章或接收函(如协议书注明是合同工,则接受手续不完备)。接收手续完备常见情形如下:

1、中央驻粤单位、省直单位、各地人事局、教育局在单位主管一栏盖章。

2、大多数的情况各地人才代理机构的盖章也意味着其接收手续完备,但其单位主管应是该人事代理机构所在城市的人社局;广州市的人事代理必须具有《广州市二〇一五年需要非广州或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申请表》,其接收手续才是完备;非广州生源毕业生是蓝色表,广州生源毕业生(含增城区、从化区生源)是白色表,俗称蓝表或白表。

3、普通高校接收的盖章。

4、除北京、上海、天津之外,其他省外单位只要能接受户口和档案的,单位有接收函或在协议时已盖章均视为接收手续完备。要派遣到广东省深圳市的,均必须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接收函。

(二)调整改派

1、初次派遣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必须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的院校端

管理程序上报)截至时间为6月10日,毕业生须在6月5日前将自己落实单位的就业接收材料交到学院学工办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从7月1日起,已经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的原则上不作调整改派,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整改派的,必须是在毕业生毕业一年之内办理,具体时间是2015年7月开始到2016年6月,每月最后一周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到省就业中心办理。

2、没有落实具体单位,只是为了解决户口问题在人才市场办理了人事挂靠(指空挂),原则上不能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三)暂缓就业的办理和取消及其它规定

1、暂缓就业的办理必须由毕业生本人于6月5日前提出书面申请,不得代办;毕业生暂缓就业书面申请办理后又要求取消办理的也须由毕业生书面提出。

2、暂缓就业的办理必须于6月10日前通过大学生就业在线院校客户端上报(在二级用户上报就业方案那里报,派遣性质选申请暂缓就业即可),只有书面申请而未在大学生就业在线院校客户端上报的为无效。省就业中心规定,超过6月10日后,一律不能再补办暂缓就业。

3、需要办理暂缓就业的常见情形:①已有单位接收意向,但是未能在6月10日前完成接收手续;②毕业后两年内有可能找到正式接收单位的;③毕业后两年内参加公务员考试的;④参加西部志愿者的毕业生及外省生源参加广东省三支一扶的毕业生;⑤由于各种原因,暂时不想把档案或户口关系转回生源地的。

4、不能办理的情形: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毕业前申请升学的学生、定向生等不能办理申请暂缓就业。

5、“毕业生暂缓就业”是关于大学生就业的系列政策之一,具有一定的严肃性,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在学校将档案移送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前不能随意取消暂缓就业。在学校移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之前,暂缓就业的取消按照下面第6条的规定执行。

6、在6月10日——6月24日之前落实接收单位(指解决户籍、人事关系)或由于其它原因要取消暂缓就业的,由毕业生本人持签约协议书复印件或接收函

复印件、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3份和条形码4份(没落实单位但由于特殊原因又要取消暂缓的,只须持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3份和条形码4份)直接到就业服务大厅(文俊西楼104)办理,办理时间为6月23日至24日,其他时间不受理。这批毕业生的报到证集中在6月30日后由学院统一领取后派给学生,户口迁移由学生本人凭报到证到保卫处办理。

7、6月25日后落实接收单位或由于其它原因须取消暂缓就业的,由毕业生本人在7月15日后自行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农林下路72号)取消暂缓就业。

8、暂缓就业的期限为2年,在这2年内档案暂存在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户籍暂保留在学校,党籍材料暂时存放在本学院党委(党总支)。期限届满前毕业生应自觉到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及回校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指户籍已迁至学校的毕业生),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报到证》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简称《报到证》,由各学院负责就业的老师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签领回本学院,然后由毕业生亲笔签名领取,不能代领。毕业生签领《报到证》后应认真核对姓名、性别、报到单位名称、专业名称、报到地址等有没有差错。若有问题请及时与学院学工办联系,由学院统一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纠错事项。

2、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应在《报到证》规定的期限内(一个月内)到报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3、派遣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见报到证左上角主管单位),不管有没有落实就业单位,请务必要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去报到,只有报到登记后才能享受有关广州生源毕业生档案管理及相关就业帮扶的优惠政策。

4、按照有关规定,毕业生报到证在报到期限内(一个月内)遗失的,可以申请补办;超过报到时间期限不再受理遗失报到证补办申请。

(五)属于下列情况的毕业生没有《报到证》

1、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指留级、结业、休学、退学、延长学制等;待获取毕业资格后按第(八)条第3点规定办理《报到证》。

2、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之后才有《报到证》)

3、升学的毕业生。升学学生网上申请“升学不参加就业”并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纳入就业派遣范围,不出具报到证。

(六)升学

升学的毕业生须向学院学工办提供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在复印件中注明录取的专业名称,录取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升学学生必须先通过大学生就业在线(.cn/cms/index.html)申请升学不参加就业,然后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学生升学注册后中途退学的,可凭升学就读学校的退学证明,开具本科学历回生源地的报到证。

(七)出国

出国的毕业生须在出国手续办理完毕后,向学院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出国的毕业生纳入正常派遣范围,出具回生源地的报到证,学院在二级用户上报就业率那里报批即可。

(八)未取得毕业生资格毕业生的派遣

1、未取得毕业生资格的毕业生,请在二级用户上报就业方案那里上报(派遣性质选“不列入就业方案”即可),则不纳入就业率统计。

2、6月10日就业方案确定后,毕业生若发现自己未取得毕业资格(指留级、结业、休学、退学、延长学年等),应主动将领取的《报到证》或者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时退回学院,由学院退回学校就业中心,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修改派遣方案,否则将会影响到毕业生日后的正常派遣。

3、未获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指留级、结业、休学、退学、延长学年等)必须在取得毕业资格后三个月内凭毕业证复印件、就业协议书(指正式落实就业的)到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办理《报到证》;超过三个月后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不予办理报到证。

(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三支一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应办理暂缓就业;参加“三支一扶”的广东省生源毕业生签发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参加“三支一扶”的外省生源毕业生需办理暂缓就业。

(十)民族生、定向生的派遣

民族生、定向生的就业方案不能在网上上报和更改,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按照民族生和定向生的相关规定,原则上派遣回生源地主管部门报到,需要修改就业方案的,请将相关书面材料交学校就业中心,然后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去省就业中心申请,能否办理则由省就业指导中心审定。

(十一)上报就业方案和就业率

毕业生有正式接收单位并提交了接收函给学校就业中心的,这部分毕业生的派遣信息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在系统上报,但不管学生有正式接收单位还是签劳动合同就业的,就业率信息部分均由各学院在二级用户上报就业率那里上报,要求办理暂缓就业和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派遣信息则由各学院在二级用户上报就业方案那里报批,初次就业率统计截止时间为9月1日,总体就业率统计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

二、户籍迁移

(一)学生入学时已将户口迁至学校集体户的,毕业时须将户口迁回至生源地或迁移至已落实的就业单位,暂缓就业的学生可将户口保留在学校两年。

(二)凡在6月10号前落实就业单位已办理各项手续并已上报就业方案的毕业生,其户口迁移由学校保卫处统一办理,凡在6月10号后需办理取消暂缓就业的2015届毕业生,其户口迁移由学生本人凭报到证、报到证复印件及身份证

篇二:毕业生去向申请表填表(含说明)

毕业生去向申请表

2014届毕业生将于7月1日毕业离校,为了规范毕业生派遣工作,充分体现毕业生自主选择的权利,现制定毕业生去向申请表,请毕业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填写,于5月底交回学院。

如果需要咨询可以致电39358457,李老师,陈老师,贾老师。

广州中医药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4年4月

我已经了解本申请表的内容,同意选择_____________项!

所在学院:__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_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

A、申请回生源地(户口发回原家庭地址、档案发回生源地人事局)

适用范围:

1、准备回生源地继续找工作的同学; 2、回生源地报考当地公务员的同学;

3、已经在生源地有工作意向,准备回生源地发展的同学; 4、回生源地后到私营、民营、外资、个体性质单位工作的同学;

5、专科毕业生找到单位,但单位不能接受档案户口,同时本人有意愿回生源地的同学。

特别注意:户口、档案回生源地后,原则上不进行改派,若学生要到另外的城市工作,则根据当地政策,按人事调动办理。

B、申请办理人事代理(户口留在广州,档案由人才市场管理)详细说明见背面(没工作单位)

适用范围:

1、在广州找到私营、民营、外资、个体性质单位,单位没有人事权,不能管理档案户口的同学; 2、在广州找到国有单位,但单位实行合同制,不负责档案户口管理,要求学生自行解决的同学;

特别注意:办理人事挂靠后,学生身份变成“社会人”,不再享有应届毕业生身份待遇。

C、已签就业协议书(户口、档案发往就业单位或人才市场)

适用范围:

1、找到国有企业、省直属企业等有人事接收权的企事业单位,并已签好就业协议交回给学校的同学;

2、找到私营、民营、外资企业,用人单位统一办理人事代理,已取得有效接收证明,并把接收证明及协议书交回学校的同学; 3、考上公务员,拿到录用通知书并交回给学校的同学;

特别注意:选择该项时,毕业生应把签好的协议书一并交回给辅导员。

D、申请办理暂缓就业(户口暂时留在学校2年,档案放在省就业指导中心2年)详细说明见背面

适用范围:

1、正在签协议,但在6月1日前未能完成整个签协议手续,未能将协议书交回学校。包含等待人事局接收函的同学; 2、考上研究生,正在政审,暂时未拿到录取通知书的同学; 3、考上公务员,正在政审,暂时未拿到录用通知书的同学; 4、暂时没有找到工作,打算继续寻找的同学; 5、打算继续复习,明年重新考研的同学;

6、找到临时的工作单位,但预计不会工作很长时间,以后有考研或跳槽想法的同学; 7、专科毕业生找到单位,单位暂时不能接受档案户口,但有可能在两年内转正的同学。

特别注意:暂缓就业期限为两年,暂缓就业可以随时终止。暂缓就业期间如需办理取消暂缓手续,必须自行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两年期限到期后,档案自动发回生源地人事局,户口自动发回原家庭地址。报到证发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需学生本人领取。

E、考研、专插本、出国深造。

1、考研、专插本已拿到录取通知书的同学。 2、出国深造已拿到外国学校入学通知书的同学。

关于暂缓就业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为给毕业生充分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缓解就业压力,合理配置毕业生资源,毕业离校时暂未落实单位的广东省内高校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广东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暂缓两年就业。

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暂缓就业的对象:广东省内高等学校普通本专科班毕业生;出国(境)、未取得毕业资格及外籍生源的毕业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

(二)暂缓就业的期限:二年。 (三)暂缓就业学生档案及户口管理:

1.毕业离校前暂不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档案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户口仍留在学校所在地派

出所。

2.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找到接收单位后,凭有效的单位同意接收函件、《暂缓就业协议书》直接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回生源地报到的,凭《暂缓就业协议书》直接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3.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毕业生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有关派遣手续,逾期不办理者,档案一律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寄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不再保留任何毕业生的档案。

(四)各种证明问题

1.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限内,可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须由档案所在地出具的有关证明(如《报考研究生证明》、《报考公务员证明》等);

2.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学生,如需办理与就业、升学无关的证明(如《失业证》、《未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等)及申请出国留学,必须先终止暂缓就业,然后回生源地办理。

(五)党团组织关系: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预备党员及团员,组织关系按规定保留在毕业院校。

关于人事代理的说明

人事代理是一种人事管理制度,由于非国有单位没有人事权,不能管理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和户口关系,由人才中介代为管理,这种管理制度就叫做人事代理。关于户口问题:为广州市正式常住户口,一般情况为集体户口;如果有物业在广州,可以将户口迁往物业所在地。

办理人事代理的利与弊利:可以解决广州市户口;可以计算工龄,评职称;办理护照、边防证等证件与其它证明: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办理了人事代理后,更换就业单位,只能以调动的形式办理,不能以应届生的身份就业。

暂缓就业与人事代理的区别

篇三:12届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之后档案如何处理(必看)

档案处理方法如下:

1、单位接收档案。如果你的单位是具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如国企、事业单位、机关单位,你可以向单位申请接收函,再根据接收函开报到证(应届生提供接收函和三方协议书给就业指导中心开报到,暂缓提供接收函和暂缓协议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到省高指开报到证),如此档案即可转去你的单位,但此种处理方法有一弊端,根据往年统计,有部分学生进入国企,事业单位,但工作并不满意,提升空间几乎为零,因此跳槽出来私企,而之前档案已送往之前的单位,因档案给单位卡住或者不具备调档条件,导致无法跳槽或者调档手续很麻烦的结果,而且在国企工作一年后,跳槽是无法改派的,所以各位同学需谨慎,思考要在选择的单位做多久。

2、档案打回生源地。选择回去生源地工作的同学可以选择此种处理方法。档案打回生源地是默认被转回生源地人事局,此种处理方法报到证为空白,即默认没有就业单位,此种处理方法或有不利于办理退休手续的影响,此外,大部分生源地人事局只提供保留档案服务,不提供管理档案服务,因此生源地收费相对人才市场会便宜,大概240一年。

3、挂靠到人才市场。选择在珠三角而非生源地工作的同学,特别是广州深圳等地工作的同学,应当重视此种处理方法。人才市场是人事局下属部门,具有档案保存和管理功能,可以提供完善管理。在广州,深圳等地工作的同学,申请到人才市场的接收函,即可申请挂靠。档案转往人才市场,除了保留干部身份,评职称,提供社保证明,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功能外,还可以顺带办理入户手续。但各地人才市场类型多,部分地方人才市场规模较小,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各位学生需要谨慎选择。广州有南方人才市场和省人才市场属于人事局和人事厅,是全国性和全省性大型人才市场,是选择的好去处。

4、不理会档案。2011届暂缓生暂缓将于2013年六月份到期,暂缓到期仍未处理档案,将导致档案丢失,报到证丢失等后果。根据《广东省2011届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暂缓到期仍未取消暂缓,报到证将寄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档案将寄回生源地人事局,此种处理方法必然导致报到证和档案分离,无法转干部身份,档案或者报到证丢失等现象;此外,暂缓到期仍未处理户口,学校有权将户口打回生源地,学校因无人员安排到各地帮学生入户,只能选择快递户口迁移证,此做法将导致户口迁移证丢失等后果,不管什么后果,都由学生本人承担,省高指和学校概不负责。因此,在此强调,各位暂缓生必须重视自己档案,避免因造成丢失,导致需要花重金和大量精力寻找档案,甚至因档案丢失无法申请退休卡,无法领取退休金。

如有疑问,请添加QQ 813377232,或致电1882643912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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