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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批供货合同

供货合同2018-04-09 12:15书业网

篇一:Fe、购销合同(总合同-其分批合同为长期供货合同)

合[2005] Fe

编号:

(总合同-其分批合同为长期供货合同)

采购方(甲方):供货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按甲方对产品的实际需要,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指定的地点供货。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价款等见下表(下表未能尽列的,可以另行附表,见附件 )。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 合同价款按下列原则确定

(1)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甲方按实际需要向乙方购买产品。 本合同价格为乙方标准定价下调 %。当甲方需要合同范围外的乙方其他产

品时,乙方向甲方供货的价格须下调不少于前述下调比例,甲方也可向其他产品供应商订购。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关联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按照实际需要与乙方在本合同基础上分别签订分批长期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分批合同)。在分批合同中,具体的供货数量、供货日期以甲方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书为准。

(3)本合同或分批合同签订后,甲方任一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书发出之前,如同类产品市场价降幅≥5%或当乙方给第三方的售价低于中标价5%以上,或同类产品市场价升幅≥10%时,甲乙双方应协商相应调整未供部分货物的价格,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供货商。书面供货通知书发出后市场价格变动的,该批产品的价格保持不变。

(4)对于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若合同有效期到,但甲方已使用乙方材料的工程(栋号)仍未完工,乙方应按原合同价格继续供货至该工程(栋号)完工。

2、本合同签订或分批合同签订后,甲方任一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书发之前,甲方可根据本条第1款的定价原则将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更换为甲方所需要的乙方其他产品或乙方已更新换代的产品。甲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招标或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但在进行同类产品的招标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

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以包供货、包运输、包通过验收、包风险、包税金、包售后服务等方式向甲方提供产品。本合同价格为前述内容的包干价格。

4、结算方法:实际数量以甲方验收签证为准, 按实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执行。

第三条 质量、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

2、技术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第四条 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为产品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

2、乙方保证在约定的时间内按分批合同及甲方书面供货通知书约定的产品种类、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及售后服务内容等向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

3、乙方保证所供材料(产品)不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如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保证每月供货能力不少于,同意承受甲方延期付款的最长期限为。

5、若乙方产品价格下降比例达到5%以上(含本数)时,乙方必须在2天内通知甲方。

第五条 保修(质)条款

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保质期如国家规定终身保质或保修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规定的期限为年,自各批产品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算,在保修(质)期内,如产品发生故障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 2 天内对产品进质量问题进行免费免费维修,维修不合格的合格应无条件更换(因不正当使用、意外、不可抗力、甲方人为破坏除外)。若乙方拖延,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先从保修(质)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保修(质)期满后维修服务只收工本费。同时乙方应实行国家新“三包”政策,对产品向用户提供维修服务。

本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效力的限制。

第六条 产品包装标准

产品包装: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乙方的产品包装应有乙方名称(或标志),乙方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合格证、

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包装费用已包含在材料单价内。

出厂标准包装(内含安装配件、合格证、装箱单、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保证书)。如为进口产品,乙方还须向甲方提交产品原产地证明、原厂质量合格证书、进口海关关单及税票之正本(由甲方查实后交还乙方,复印件由甲方备案)、商检局颁发的商检合格证书、完整的原厂资料、中文安装资料及安装图纸等。

第七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费负担

1、交货地点:具体交货地点在分批合同或甲方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书中另行约定。

2、具体交货日期以甲方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书为准。

交货日期前 日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书。乙方提前交货的,要经甲方同意,否则,产品在交货日期前的毁损、灭失风险及有关的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运费(包括卸货和进仓费用)已包含在产品单价中。

4、以交货地点作为本合同的履行地。

第八条 验收标准、方法

1、乙方按甲方书面供货通知书上要求时间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货物运抵前 小时通知甲方准备接收;货物到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合理时间间隔(工作时间为4小时,非工作时间为8小时)内清点和检查验收;乙方委派送货人(须持有乙方的授权委托书),代表乙方负责货物的交付、验收、结算工作,乙方应同时提供产地证明、装箱单、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对产品外观、数量、型号进行验收,并予以签收确认。

2、验收标准:

3、验收方法或手段:

4、验收及试验单位:

5、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篇二:03、购销合同(总合同其分批合同为一次性供货合同)

珠投集团范[2009]ZI03

编号:

(总合同-其分批合同为一次性供货)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方(甲方):供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按甲方对产品的实际需要,依照本合同约定供货。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价款等见下表(下表未能尽列的,可以另行附表,见附件 )。具体交货地点、交货数量、交货日期以各分批合同具体约定为准。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按下列原则确定 (1)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甲方按实际需要向乙方购买产品。 本合同价格为乙方标准定价下调 %。当甲方需要合同范围外的乙方其他产品时,乙方向甲方供货的价格须下调不少于前述下调比例,甲方也可向其他产品供应商订购。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关联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按照实际需要与乙方在本合同基础上分别签订分批合同。

(3)本合同签订后, 任一分批合同签订前, 经市场调查表明,如同类产品市场价降幅≥5%或当乙方给第三方的售价低于中标价5%以上,或同类产品市场价升幅≥10%时,甲、乙双方应协商相应调整未供部分货物的价格,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供货商。分批合同签订后市场价格变动的, 该批产品的价格保持不变。

(4)对于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若合同有效期到,但甲方已使用乙方材料的工

程(栋号)仍未完工,乙方应按原合同价格继续供货至该工程(栋号)完工。

2、本合同签订后,分批合同签订前,甲方可根据本条第1款的定价原则将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更换为甲方所需要的乙方其他产品或乙方已更新换代的产品。甲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招标或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但在进行同类产品的招标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

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以包供货、包包装、包运输、包通过验收、包风险、包售后服务等大包干方式向甲方提供产品。本合同单价为综合包干价格,已包含了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材料费、检验检测费、税费、售后服务费等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不再因市场行情、生产要素等原因而作任何调整。

4、结算方法:实际数量以甲方验收签证为准, 按实结算, 单价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执行。

第三条 质量、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

2、技术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第四条 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为产品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

2、乙方保证在约定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产品种类、品牌、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及售后服务内容等向甲方提供产品和服务及相应的产品资料与证书。

3、乙方保证每月供货能力不少于。

4、若乙方产品价格下降比例达到甲方。若不及时通知而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最新的价格将合同期内的产品同乙方结算。产品价格下降前甲方已超额支付的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或在未付款项中抵扣。

5、乙方必须保证其所供货物的安全性,保证甲方及货物的最终使用人或其他第三人在贮存及使用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任何因货物的安全问题造成甲方

及货物的最终使用人或其他第三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因此引致的一切损失,而不论赔偿数额是否超过合同价款总额。若甲方因此而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同时乙方应无条件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6、乙方保证所供材料(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含侵权)或质量瑕疵,如因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且该保证责任不因甲方的验收或确认而豁免或减轻。

7、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保质期如国家规定终身保质或保修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规定的,产品保修(质)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且保修期自各分批合同的产品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质)期内,如产品发生故障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 2 天内对产品进行免费维修,维修不合格的应无条件更换(因不正当使用、不可抗力、甲方人为破坏除外)。若乙方拖延,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先从保修(质)金或由甲方从应付未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保修(质)期满后维修服务只收工本费。同时乙方应实行国家新“三包”政策,对产品向用户提供维修服务。

本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效力的限制。

第五条 产品包装标准

产品包装: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乙方的产品包装应有乙方名称(或标志),乙方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

出厂标准包装(内含安装配件、合格证、装箱单、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保证书)。如为进口产品,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产品原产地证明、原厂质量合格证书、进口海关关单及税票之正本(由甲方查实后交还乙方,复印件由甲方备案)、商检局颁发的商检合格证书、完整的原厂资料、中文安装资料及安装图纸等。如为国家对行业有认证要求的产品,还须提供相关认证资料。

第六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费负担

1、交货地点:具体交货地点在分批合同中另行约定。

2、交货日期:具体交货日期在分批合同中另行约定。

3、运费(包括卸货和进仓费用)已包含在产品单价中。

第七条 验收标准、方法

1、乙方按甲方供货通知书上要求的时间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货物运抵前小时通知甲方准备接收;货物到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合理时间间隔(工作时间为4小时,非工作时间为8小时)内清点和检查验收;乙方委派送货人(须持有乙方的授权委托书),代表乙方负责货物的交付、验收、结算工作,乙方应同时提供产地证明、装箱单、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对产品的外观、数量、型号进行初验,并予以(转 载 于:wWw.zAIdian.cOM 在 点 网)签收确认。若有要求通过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验收的,该产品还须通过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验收确认。

2、验收标准:

3、验收方法或手段:

4、验收及试验单位:

5、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由责任方承担。

6、产品在甲方验收合格且移交甲方前的毁损、灭失风险及有关的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收到产品后,如果发现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代为保管该产品(因保管该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发现后7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且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处理意见后,应在天内按甲方要求负责处理。

第九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分批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分批合同产品总价款的10 %作为定金,定金在产品经验收合格后抵作货款。

2、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接收产品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分批合同产品总价款的50%。

3、全部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且办妥结算后 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付至该分批合同

篇三:采购合同书(范本)

采购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

甲方因生产需要采购本合同约定之货物,乙方承诺有能力按本合同之约定提供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在五珠科技达成如下合同内容,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及价格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额增值税和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

本合同价格不受原材料价格涨跌因素的影响,不进行任何调整。

第二条 货物标准及技术要求

货物标准及技术要求,就符合以下标准【3】(请选择):

1、国家标准: 。

2、双方商定标准: 。

3、以样品为标准:双方对样品予以封存,在乙方交货时,以样品质量进行验收,但样品本身有瑕疵的,并不免除乙方交付适合合同目的货物的义务。

第三条 包装要求、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或有利于保护货物的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由于乙方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毁损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拒收毁损货物。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3、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物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回收。

第四条 交货时间及地点

一、交货时间为以下的第【3】种(请选择):

1、本协议签订后【】日内。

2、【】年【】月【】日之前。

3、甲方指定人员电话或书面通知的时间。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以下的第【1】种(请选择):

1、交货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固戍二路固戍地铁站A出口新中泰商务大厦5D】

2、甲方指定人员电话或书面通知的地点,但甲方提前【】日通知乙方。

第五条 运输方式

乙方自行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运输,并将标的货物送到约定地点。

第六条 交货方式和验收方法

1、因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在运输途中、交货前、卸货中如有乙方指派人员发生人身伤害或货物受损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2、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或者少交、多交货物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提前交货的,需经甲方同意且甲方仍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货款结算期限与乙方结算。

3、每次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以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等。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货物合格证明、货物质量保证保修证明、货物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货物自检报告书随货技术资料及配件、随货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请据实确定!)

5、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后【3】日内对货物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如甲方提供给乙方货物样品的,以甲方样品质量性能为验收标准;甲方采取抽样验收的,不能视为乙方货物全部质量合格,以甲方在装配乙方所供货物在甲方产品上时为验收最后期限。

如甲方发现乙方货物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且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顺延因乙方耽误时间支付乙方货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实际损失,乙方赔偿甲方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后,仍需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

乙方每次交货质量合格和数量合格完成证明以甲方授权代表在出具的书面货物验收报告或验收单中签字确认为准。

第七条 货款结算

经充分协商,货款按以下第【1】种约定进行结算:

一、对于一次性交货的,按以下的时间及方式进行结算:

1、第一笔货款:在乙方交货完成并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的【50】%,即人民币【】元。

2、第二笔货款:余款【】%,即【】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收到全部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并在质保期满且乙方完全履行了质量保证义务,经乙方提请付款并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后【】工作日内付清。

二、对于分批交货的,按以下第【】种约定结算:

1、在每批货物交付并甲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

批货款的【80】%,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经乙方提请付款并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后【】工作日内付清。

2、在分批货物全部交付且甲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批货款的【80】%,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且乙方完全履行了质量保证义务,经乙方提请付款并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后【】工作日内付清。

第八条: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相一致。

3、乙方应保证所售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维护和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如乙方未能收到甲方修理通知后【】日内完成修理工作的,甲方可以自行委托第三人修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在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的总额不够扣除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质量保证期

货物的质保期为【24】个月,自以下第【1】种约定起算:

1、自乙方交货之日起算。

2、自甲方将乙方所供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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