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华乐美文网

专业技术岗位12级能否竞聘管理岗位8级

竞聘报告2018-12-15 05:51书业网

篇一: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1)有较强的团队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2)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主动承担教育教学任务。

(3)积极参与教研教改,撰写、发表论文。

(4)指导培养新教师,或接受“传帮带”。

(5)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实践技能水平。

(6)参加各级各类技能比赛,或指导学生参赛。

(7)主动承担第二课堂、兴趣小组任务。

(8)主动关心学生,帮助学生。

(9)主动思考,提高课堂效率。

(10)服从班主任工作安排。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受聘教师五、六、八、

九、十一级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学历,同时必须具备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

一、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制度,中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副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教师岗位原则上按7个等级划分。其中副高级岗位共1个等级:即小学特高级教师岗位,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七级;中级岗位即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员级)。

3.幼儿园教师岗位等级划分,参照普通小学岗位等级设置的规定执行。

二、中小学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直接聘入条件

(一)五级岗位直接聘入条件

受聘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聘入五级专业技术岗位:

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或省级人选;

4、省特级教师;

5、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师德标兵、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6、城区中学教师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12年及以上,或农村中学教师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10年及以上,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

(二)六级岗位直接聘入条件

受聘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聘入六级专业技术岗位:

1、省模范教师、省优秀中小学校长、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省优秀教师、省优秀班主任、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省师德标兵、省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省劳动模范、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级学科带头人;

2、城区中学教师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9年及以上,或农村中学教师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8年及以上,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

(三)七级岗位直接聘入条件

1、受聘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而未聘入五、六级岗位人员,直接聘入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2、受聘小学特高级职务人员直接聘入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四)八级岗位直接聘入条件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聘入八级专业技术岗位:

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或省级人选;

4、省特级教师;

5、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师德标兵、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6、省模范教师、省优秀中小学校长、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省优秀教师、省优秀班主任、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省师德标兵、省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省劳动模范、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级学科带头人;

7、中学教师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12年及以上,或小学教师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14年及以上,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

(五)九级岗位直接聘入条件

1、中学一级教师在十级岗位上,农村的任职8年及以上、城区的任职9年及以上,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可直接聘入九级

岗位;

2、小学高级教师在十级岗位上,农村的任职9年及以上、城区的任职10年及以上,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可直接聘入九级岗位。

(六)十级岗位直接聘入条件

受聘中级职务而未聘入八、九级岗位人员直接聘入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六、中小学各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台阶年限

1、城区中学教师竞聘五级岗位应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及以上,或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7年及以上。

2、农村中学教师竞聘五级岗位应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及以上,或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7年及以上。

3、城区中学教师竞聘六级岗位应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及以上。

4、农村中学教师竞聘六级岗位应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及以上。

5、竞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按现行国家和省规定的中学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6、中学教师竞聘八级岗位,城区的应在九级岗位任职5年及以上、农村的任职4年及以上,或在十级岗位城区的任职7年及以上、农村的任职6年及以上;

7、小学教师竞聘八级岗位,城区的应在九级岗位任职5年及以上、农村的任职5年及以上,或在十级岗位城区的任职9年及以上、农村的任职8年及以上;

8、中学教师竞聘九级岗位,城区教师应在十级岗位任职5年及以上,农村教师应在十级岗位任职4年及以上;

9、小学教师竞聘九级岗位,城区教师应在十级岗位任职6年及以上、农村教师任职5年及以上;

10、竞聘十级岗位,按现行国家和省规定的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篇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办法

1、竞聘条件:

竞聘人员必须具备基本的任职条件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2、竞聘办法:

符合岗位竞聘条件和任职年限要求者,可申请竞聘一个岗位。不申请的教师视为不参加竞聘,学校不做考核。以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按指标控制比例聘入专业技术相应岗位。

3、出勤情况:三年中其中一年有事假累计15个工作日、病假累计1个月,只能被聘为现任职的最低档。 4、计分项目如下:

(1)工作经历(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20分)

①工作年限(15分):从事教育工作满一年得0.5分(以实际教龄计算),超过15分的按15分计算,超出部分分值算作附加

分,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②任职年限(7分):任现职满一年得0.5分,超过7分的按7分计算,超出部分分值算作附加分,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计算时间为任该职务起薪时间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以学年或年度整年计算)。

(2)学历层次(4分)

教师学历须是国家或者地方认可的学历文凭。研究生计4分,本科计3分,专科计2分,中专计1.5分;

(3)工作质量(30分)

以近三年考核分值的平均分值为计算分数,最高分数30分,最低分数25分。

(4)获奖加分(10分)

①先进个人或荣誉称号获国家、省、市、校全口径先进个人的分别按4、3、2、1加分,单口径的分别按3、2、1、0.5加分(同一项被几级表彰按最高级别加分,但在同等条件下可加附加分或优先考虑)。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按国家、省、市分别加3、2、1。“五评”活动获科称号的加0.75分。

②优质课(技能大赛)

优质课、说课按国家、省、市、校级分别加:3、2、1、0.5分。省技能竞赛按获奖等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

③科研成果

结题课题按国家、省、市级加3、 2、1分。课题未结题的根据课题层次每年加应得分数的1/2(说明:加分人员仅限于学校明确参与课题主要研究成员),个人的课题论文按论文获奖处理。

获奖得分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算,超出部分分值算作附加分,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个别奖项不能确定的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同一项活动或同一个项目不累计加分,只记最高分值。

以上加分以文件、出版书刊或证书原件为依据。

(5)职务加分:(4分)

校级领导4分,中层3分,教研组长2分,班主任2分。(在现任职务工作

满三年者加以上分数,否则每少一年减以上标准的三分之一)。 (6)民主测评(12分)

测评方式:民主测评采取不同职称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不按规定打分的视为费票。(最高分数12分,最低分数8分)。

(7)竞聘领导小组评议(18分)

测评方式:领导小组测评采取不同职称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不按规定打分的视为费票。(最高分数18分,最低分数12分)。

(8)综合考核

每一位竞聘人员以上七项分值的总分为该竞聘人员的综合考核得分,综合考核得分是岗位设置竞聘的最终得分。

(9)正式竞聘

根据综合考核的得分,对符合竞聘条件且申请竞聘该岗位的人员从高到低进行聘用,分值相同的情况下,按工作年限附加分、任职年限附加分和获奖加分附加分的先后高低进行聘用。

篇三:聘用岗位等级及条件

聘用岗位等级及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技能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任现职(或取得资格)以来,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并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3、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准入控制所要求的条件。

4、任现职(或取得资格)以来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并符合《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的通知》(黔人通[2002]50号)的规定,三年一度聘期任职资格审核合格的。

(二)专业技术条件

1、竞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按现行国家和省各系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2、竞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首次竞聘可在十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含同等奖项);或地、厅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含同等奖项);

(2)任现职以来,参与省科研项目、课题;或参与完成地、厅(局)级科研项目、课题;或主持完成县级科研项目、课题;

(3)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本地本专业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同行公认的优秀人才和学术带头人;(获县级一等奖2次以上或获县级二等奖3次以上或获县级其它荣誉2次以上的。)

(4)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州级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含同等奖项);(获县委、县政府或州局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1次以上或单项奖2次以上的。)

(5)其它州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认可的条件。(九级任职内获年度考核连续三优,或任现职满12年,成绩突出的)

3、竞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含同等奖项);

(2)任现职以来,参与地、厅(局)级科研项目、课题;或参与完成县(教研室)级科研项目、课题;

(3)任现职以来,获得县以上级党委或政府表彰1次以上的(含同等奖项);

(4)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工作成效显著;(获县级一等奖2次以上或获县级二等奖3次以上或获县级其它荣誉2次以上的。)

(5)其它州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认可的条件。(十级任职内获年度考核连续三优,或任现职满8年,成绩突出的)

4、竞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学业绩和教学效果在全县特别突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 的优质课竞赛,获县级一等奖以上;或获省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奖;或获州优秀教学成果奖;

(2)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三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集体;或本人被评为县级以上模范班主任或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

(3)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教改实验任务,教改经验总结在县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在全县推广交流(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交流效果证明);

(4)承担过县级以上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等任务,并且水平在全县范围属于领先地位(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5)获州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优秀大队辅导员等光荣称号;

(6)所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获得过县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5、竞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任职二年以上,(首次竞聘可在十三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同时按《独山二小初、中、高级专业技术竞聘岗位申报表》得分高低,依照岗位设置比例进行聘任。

Copyright @ 2012-2024华乐美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