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执业律师事物所同意接收的证明
篇一:北京市律师协会重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北京市律师协会
重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
填表日期
年月
日
填表说明
1、 此表应详细、认真填写,下载时使用A4规格纸张,一律由左侧装订;
2、 表中各类文件一律用B5纸张粘贴在相应位置;
3、 “申请人基本情况”页须打印,其他页请用钢笔或签字笔正楷填写;
4、 “教育经历”(从大学起)内容包含时间、就读学校名称、学院或专业、学历及学位、教育形式(全日制、成考、自考等); 5、 “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填写,时间上不得间断,内容包含时间起止、工作单位、任职、证明人; 6、 “执业申请书”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7、 “拟接收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执业的证明”中应写明对申请人品行表现和业务能力的评价和拟安排申请人从事的业务或工作内容;
8、 将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纸上;
9、 原《律师执业证》提交有照片页的复印件即可;
10、“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为15天; 11、“掌握律师执业技能情况说明”应包括原执业期间从事律师业务情况,中止执业期间参加法律学习和相关培训情况,重新执业后业务定位和执业方向等内容;
12、“承诺书”须申请人本人签字; 13、提交一份原件、四份复印件。
申请人基本情况
1
2
3
篇二:律师变更执业机构
一、 外地律师转北京律师(异地变更)
律师申请异地变更执业机构,向拟变更执业机构所在地区县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区县司法局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
(二)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
(三)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应当包括劳动聘用合同和北京市所属人才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关系存放证明。
(四)经北京市律师协会审查的执业经历证明。
申请人应当提交原执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人年度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和原执业律师事务所所属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年度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供协会审查。
律师申请异地变更执业机构时,应当如实填报《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表》。
二、 北京派驻西安分所律师撤回派驻(分所派驻撤回总部)
外省市律师事务所分所撤回派驻律师,应当向律师事务所分所住所地区县司 法局提交撤回派驻律师申请书,并交回律师执业证书。
这种情况具体你得问当地司法局或者总部行政部门需要的材料。
三、 本地律师变更执业机构(本地变更)
律师申请本地变更执业机构,向拟变更执业机构所在地区县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先在原律师事务所开具三清证明:原执业机构出具的与申请人解除聘用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A4纸)。
(二)随后到北京律协开具有无投诉证明:北京市律师协会出具的审查执业经历证明(A4纸),北京市律师协会出具,首府大厦2楼大厅办理,大约一周取件。
(三)再到区县司法局办理无转所限制情况证明: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区县司法局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A4纸),同区转所不用开具
(四)新所打印申请人基本情况(A4纸):新律师事务所办理,网上填写,打印生成。
(五)新所出具接收证明:拟调入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A4纸)。
(七)填写申请表:以上材料完备后,填写申请表提交新所所在地区县司法局,司法局受理后等待领取新证,大约一个月内可以领取到新律师证。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表
申请人:
申请事项:本地变更
律师事务所名称:
申请单编号:
北 京 市 司 法 局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为封皮,内容为上述所需材料按顺序排列装订即可。
篇三:律师执业审批
A14700
律师执业审核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律师执业审核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修订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1
初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许可。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本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六、申请材料
(一)新办专职律师执业证材料目录
1、律师执业登记表一份,并按要求粘贴两寸蓝底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个人简历从高中填起);
2、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交原件校对);
3、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档案未调入广西司法厅存档的需提交广西司法厅出具的档案调入证明;
4、广西律师协会或区内各市律师协会出具的经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登记表;
5、身份证复印件(交原件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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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居住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执业地者提交,交原件校对);
7、辞职、退休证明或无职业证明(证明有效期三个月);
8、执业地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托管证明;
9、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证明有效期三个月);
10、无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证明(退休人员或原未具备公职身份者不需提交);
11、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书。
(二)新办兼职律师执业证材料目录
1、律师执业登记表一份,并按要求粘贴两寸蓝底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个人简历从高中填起);
2、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交原件校对);
3、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档案未调入广西司法厅存档的需提交广西司法厅出具的档案调入证明;
4、广西律师协会或区内各市律师协会出具的经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登记表;
5、身份证复印件(交原件校对);
6、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并同意其本人担任兼职律师的证明;
7、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证明有效期三个月);
8、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书。
(二)转所更换律师执业证材料目录
1、律师执业登记表一份,并按要求粘贴两寸蓝底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个人简历从高中填起);
3
2、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材料;
3、跨省(区、市)转所的需提交广西司法厅出具的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入证明及原执业机构所在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律师执业档案调档复函;
4、身份证复印件(交原件校对);
5、居住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执业地者提交,交原件校对);
6、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同意转所的证明(分所律师还需提交总所同意其转所的证明);
7、原执业机构所在地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及同意转所的证明(区直所律师由广西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出具证明);
8、拟转入的律师事务所同意接收的聘用合同书(拟在分所执业的律师还需提交总所同意接收的证明);
9、跨市转所需提交人事档案转入拟执业地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的证明;
10、交还原所律师执业证。
(四)律师执业证遗失补办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律师执业登记表一份,并按要求粘贴两寸蓝底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个人简历从高中填起);
2、律师资格证书或(来自:www.zaidian.cOm 书 业网:拟执业律师事物所同意接收的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交原件校对);
3、身份证复印件(交原件校对);
4、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公告,并将报纸名称和登报内容剪贴在A4纸附上。
七、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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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时限:22个工作日(按照“每7个自然日折算为5个工作日”的办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法定办结时限30日折算后得出)。
2、承诺办结时限: 9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没有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1-5595609
投诉电话:0771-5595845
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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