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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毕业生入户已审批同意可以拿接收函

接收函2018-12-18 01:14书业网

篇一:深圳入户介绍信

篇一:入户告知书 - 深圳政府在线

入户告知书

一、办理入户所需材料

(一)招调通知或毕业生介绍信等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入户告知书》、《深圳市“农转非”人员入户信息卡》(农业户籍人员);

(三)申请人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院校毕业生、录取新生、军转干部及复退军人本人免提供)、身份证(或转业证或退出现役证或复员证);已注销户口的国外引进留学生提供原注销户口(转 载于:wWW.cSsYq.cOM 书业网:深圳毕业生入户已审批同意可以拿接收函)底册或户口注销证明、最近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四)已婚、再婚、离异人员提供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五)已孕已育(含收养子女)人员需提供本市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军转干部、博士后、引进留学生除外);

(六)申请人携带随迁子女且户口簿不能直接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提供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随迁子女属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登记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七)入户地选择及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入户地):

1.配偶家庭户。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身份证。配偶属挂靠人员的,还需提供《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

2.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挂靠亲友家庭户。所需材料:本人 -1-房产立户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在亲友合法房产立户的还需提供《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挂靠家庭户的提供户主户口簿、《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

3.本人单位集体户或配偶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或户内任一成员身份证号码、夫妻双方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迁入配偶单位集体户的还需提供本人单位未开立集体户的书面说明、配偶单位同意接收入户证明。

4.代理机构集体户。所需材料:人事代理协议复印件(单位申报的加盖代理机构公章;个人申报的交验原件)、夫妻双方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用人单位未开立集体户的书面说明,招调手续未体现用人单位的,还需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人事名册或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最近三个月以内的社保单。

5.派出所代管户。无以上入户地选择条件的,迁入代管户。所需材料:夫妻双方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用人单位未开立集体户的书面说明或市(区)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迁出市外(被注销、撤销)证明。

以上材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交验原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

二、办理流程

三、法律责任

申请人虚假申报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经查实,本申请不予办理,对涉及人员通报审批机关纳入城市征信系统,并由辖区派出所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给予处罚,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保证如实申报,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以上责任。 申请人签名:

深圳市公安局

人口管理处2013年4月印制

-3-篇二:深圳2013入户流程,个人经验

2013年新鲜出炉

申报方式:个人申报

个人情况:男,户口在老家,档案在老家人才市场,已有转正定级材料,未婚,落福田区亲友户

代理机构: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西岸分部

历时:2013.6.1签协议,2013.9.12成功落户

一、 整体流程及本人办理情况

1. 整体流程

大的流程主要为, 1网上填资料测评(够分)→2找代理机构签协议(等公示,通过)→3打印材料清单(按要求准备材料)→4(时限内)交材料→5取调令→6办准迁→7报到→8落户

(黑字在相应的代理机构办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xx分部,红字在公安机关办理)

2. 本人办理情况

接下来的事情可以说是曲曲折折,时逢3月初,观看群中共享得出结论,可以提前做学历验证(此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升级(以为升级后就要出13年政策),所以没有测评,又恰巧工作很忙,所以一直到4月底才再关注网站)。3月份做了学历验证,和学位验证,在高新分部办理(13年新政策可以不用做学历验证省98块人民币,要有个信息查询表费用2元网上可办),但学位验证是必须有的(广东省内院校70,省外140),可办加急。 正式办理

因为户口本,在爸妈处,所以等到户口本寄到,带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毕业证学位证(最好及验证材料)等与积分有关证件,6月1日签协议。(步骤2)

等公示,在网上查询,已预审待受理,凭身份证打印材料清单与商调函(材料清单中有一项是档案,商调函就是取档案用的,从老家人才走机要至深圳可在人才网上查询),按要求准备材料,7月2日体检,同时把人才审查表和调档函寄回老家,拜托老爸办理相关事宜,在网上做信用证明。(步骤3)

8月1日按材料清单上准备材料,都很简单,就机要发档案会慢一点,在网上查询档案到后去人才交材料。(步骤4)在交材料到取调令期间8月7日打印房产查询单(貌似没有用到,本人无房产证明拿身份证在自助机便可打印),并上人才网查“审批-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会快一点,我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到调令已经批准后就在分局网站先预约了准迁业务)大约在8月22日左右在人才网上查到有了信息,去取调令,并取回交材料时上交的毕业证等原件3份。(步骤5)

8月28日按预约时间去福田分局办准迁证,预约9点至10点时段,8点45分赶到,在前台预审材料,办理。(注意核实信息,我就是没有看到福田分局给我打印的迁移原因是“招工”所以耽误了几日时间,刚好发现时就直接把迁移证寄回老家更改,然后再拿准迁证又去了福田分局更改,所以一定要注意核实信息,出现有错误要及时更改)。(步骤6)

报到很简单,我在取调令时人才给了我一个后续办事指南,上面写着去中心分部报到,等我9月11日刚好去时,中心分部告诉我,要求去西岸分部报到,貌似西岸分部升级,有档案保管了,不过坑的我白跑了一趟。(步骤7)

9月12日和亲戚(户主)约好时间后,直接去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很简单,立等可取。(步骤8)

二、 注意事项

1. 未婚比较简单,手续比较少,相比12年政策,13年简单了很多,我因为3、4月份工作忙为提交测评,反倒是简便了很多。

2. 签协议时一定带齐资料,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毕业证学位证,凡是与积分有关的必须带。我第一次去没有户口本,前天给陪女朋友办积分入户,又忘了带毕业证学位证,人才办公人员就反复给我强调,凡是与系统算分有关的材料都要带齐!

3. 打印清单,要求本人凭身份证去打印,西岸这边打印清单不用抽号,排队即可。前天听说现在体检也不用交体检表了,系统会自动关联(南山医院体检,比宝安人民医院便宜)。诚信验证网上做,会关联,80块。

4. 按要求准备好材料后去交材料,要注意按清单材料要齐全,注意户口本首页要复印。交材料时,社保不能中断,居住证要在有效期内。本人就因为辞职社保中断,和居住证过期,2天3赴西岸分部,才成功交了材料。社保中断的可以找代缴,我在淘宝上找了一个。

5. 取调令是记得交材料时交了3份原件,一并取回,带身份证。

6. 办准迁时按要求携带材料,提前一点到分局,准迁出了后,注意核查信息,不要像我一样悲剧。耽误时间!

7. 报到,人才给的办事指南,要求携带什么准迁证,迁移证等等,都没有用到,我之前档案在人才市场,所以携干部介绍信就直接报到了。不用抽号。

8. 落户,按户籍档案袋上的要求准备材料就行,注意户主要在。回执1个月有效,一寸照片没有用上,但打电话问派出所,要求就是拍回执时的照片,没有用上,不知道为什么要拿。 最后,非常感谢在办理过程中帮助我的各位群友!

有什么疏漏的地方,提醒我更改!

2013年9月15日篇三:我自己办理毕业生入户深圳的流程

我办理毕业生入户深圳的过程:(毕业两年内)

1、“劳动合同复印件、成绩单原件、推荐表原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福田区人才服务中心(地铁石厦站a出口,福田区委一楼行政服务大厅),人才服务中心会与你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2、网上显示结果为审批同意后,到人才服务中心领取接收函

3、将接收函寄回学校,委托同学帮忙代办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注:户口迁移地址写公司地址,单位抬头写公司名称

报到证:因我毕业时参加工作,学校已经开过报到证,此次为补开,要去到云南省教育厅补开,需要材料:

1、在报纸上刊登报到证遗失声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之前报到证号码”

2、前一个单位的离职证明。

户口迁移证:

根据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要求,其不根据报到证和接收函直接开具迁移证,而要求:

1、深圳市《准允迁入证明》

2、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常住人口登记表》(我的户口毕业后被落在了人才市场集体户) 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深圳入户人员信息卡》、《毕业生介绍信》需要材料:

1.报到证

2.接收函

3.户籍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

5. 学信网学历验证证明(登录学信网注册账号,毕业时学校会通知在学信网上面注册核对信息,学历在线验证,支付宝支付费用然后直接当场就能打印出来。) 地址:福田区人才服务中心

深圳市《准允迁入证明》需要材料:

1.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接收函,原件

3.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原件

4.单位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5.《深圳入户人员信息卡》,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毕业生介绍信》,复印件2份

7.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公安分局(需提前在网上预约,不然去了也是排不上号的) 将《准允迁入证明》第二联寄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办理落户:

1、《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2、户口迁移证

3、身份证

4、深圳市福田区公安分局封装的档案袋

5、照相回执

6、一张照片

7、劳动合同原件

篇二:邮寄接收函申请表

2016邮寄《接收函》申请表

邮寄《毕业生接收函》申请表申请日期:

第一联寄件人存

此表共两联,第一联申请表寄件人存,第二联回执收件人存。

此表共两联,第一联申请表寄件人存,第二联回执收件人存。

邮寄《毕业生接收函》回执回执日期:

第二联收件人存

篇三:深圳生源及市内院校毕业生委托办理接收须知

深圳生源及市内院校毕业生委托办理接收须知

一、受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

二、申请条件

根据深圳市有关深圳生源及市内院校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有关文件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者全年内均可委托我中心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1.基本条件:①身体健康;②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③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2.本市生源毕业生,即参加高考前,原属深圳市户口,考到市外院校就读的毕业生;

3.市内院校毕业生。

注:不含非国家任务的毕业生。

三、送审材料

下列表格及协议,可浏览深圳人才网(.cn)-“人事代理”-“业务表格下载”查询或下载:

⒈深圳生源及市内院校毕业生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表(下称“委托代理申请表”):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须由所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须由户籍地居委会加盖公章。 ⒉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此表由毕业院校出具,不得涂改,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

⒊毕业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须打印,并课程完整,由毕业院校出具,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

⒋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核原件。申报时已毕业的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申报时未毕业的毕业生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仅适用于当年办理接收手续的应届毕业生)。

⒌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一式两份。

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核原件。市内院校及深圳生源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户口本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曾迁往学校的,需提供毕业生本人原户口薄或我市公安部门开具户籍迁出证明(详情请咨询户籍地派出所)。

⒎招生录取名册和军事院校毕业生地方生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两份):深圳生源中专毕业生和军事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入学时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招生录取名册须有省级以上招生或教育部门公章,一般留存学校招生办公室或者档案馆,须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军事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⒏ 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①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复印件(再婚人员也须提供):一式两份,核原件。②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籍已在深圳的毕业生无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9.随迁子女证明材料:①随迁子女户口簿(含首页)复印件(两份,核原件):随迁子女户籍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的可办理异地子女随迁(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须另行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两份,核原件);②《在校学生证明书》原件(随迁子女年龄在未满18周岁且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须提供)。

注: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力资源部门不予办理子女随迁,其子女随迁须待其本人入户后,可向我市公安部门申请。①随迁子女非本人亲生子(女),属继子(女)的;或属本人亲生子(女)但抚养权不归属本人的;②申请人存在超生情况并自依法处理之日起满五年的。 特别提醒:⑴材料均不得涂改,涂改无效;⑵材料须按先后顺序装订,规格应与A4纸大小相同,小于此规格的材料,应粘贴在A4纸上。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⒑如需办理人事代理费用银行托收的人员,还需本人身份证及深圳本地银行借记卡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且与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四、办理程序

1.网上测评:申请人登录市人社局网站(:9001/agent/docQuery.html)。

4.报到。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按要求办理:

⑴不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凭户口本原件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报到证原件到市人社局报到处办理报到手续,领取深圳市人社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下称“介绍信”),并将介绍信和报到证交由我中心归档(所有手续办理完毕)。

⑵读书期间户口从深圳迁往就读院校,现需恢复深圳户籍的:毕业生先按市公安部门及人社局要求办理复户手续,然后凭户口本原件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报到证原件到市人社局报到处办理报到手续,领取介绍信,并将介绍信和报到证交由我中心归档(所有手续办理完毕)。 注:①如报到证“派往单位”是“广东省高等教育就业指导中心”的,须先到广东省高教厅办理改派手续。

②深圳市人社局办理毕业生报到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深圳人才大市场七楼报到处

五、注意事项

⒈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一年后需办理转正定级。详情请参见《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办理须知》。

⒉大专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三年后、本科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一年后可申请办理初级职称认定;研究生办理接收手续三年后可申请办理中级职称认定。详情请参见《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和转正定级业务办理须知》。

⒊为保证档案安全转递,档案必须由所在单位密封后机要邮寄至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馆。其他单位、人员不得私自拆封,若档案开封或封条破损,档案馆将不予接收。 ⒋本须知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本须知的最新内容以网站公布为准。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处

咨询电话:12333

网站:.cn/ -“人事代理”栏目

咨询电话:0755-82408888

办公地点: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六楼616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及特殊情况除外) 印制时间:201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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