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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总结1 (3000字)

生产工作总结2018-12-22 05:27书业网

200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2007年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2007年,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在省政府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非煤矿山安全基层基础建设,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不断的加强,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2007年全市非煤矿山实现“零死亡”、“零事故”, 主要体现为“三个强化,一个夯实”:

一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我市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在年初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书的一项重要内容,分别与6个县(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并对控制指标进行了分解细化。在接下来召开的全市安监系统工作会议上,我局把非煤矿山工作作为全市安监系统2007年三项攻坚任务的一个重要内容,进行了全面部署,并要求做到年终有 考评、半年督查、季度有小结。各县(区)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与下属单位,各乡镇(街道)与非煤矿山企业也都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从而实现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我市非煤矿山企业的全面覆盖。我局还于去年4月25日召集各县(区)安监局非煤矿山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和全市87家(目前已达100家)持证

非煤矿山负责人举行了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矿山企业的现状整改、档案管理、安全培训、法规宣传、安全监管等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同时,还不定期对各县(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情况和去年7月底省非煤矿山半年度安全生产督查,全市年度、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非煤矿山安全隐患进行督查,并通过查阅工作制度、安全台帐、安全例会记录、检查生产作业场所等手段进行督促其限期整改,确保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隐患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我局历来将隐患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消除非煤矿山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做到相辅相成、齐头并进。

1、周密部署、全面发动。今年4月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召开后,我局立即针对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现状,制定、出台了《莆田市2007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治任务,细化了整治方案,并在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对今年的专项整治提出了“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 和“三必到位”(责任必须到位、执法必须到位,整改必须到位)的具体要求。会后,各县(区)安监局也相继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对象延伸到乡镇、村居一级,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实现了整治活动全面动员发动。同时,6月份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开展以来,我局根据省里要求及时制定了《莆田市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和排查重点,并要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与行政执法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月相结合,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10.21”秀屿区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

我局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根据省政府关于延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及时出台相关文件和意见,督促各级安监部门立即开展“回头看”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战”行动,并要求各县(区)对排查矿山情况、发现隐患情况、治理措施等隐患排查情况一周一报、一矿一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调查摸底,突出重点。针对全市矿山点多面广以及整治和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我市今年于5月初对全市90家持证矿山(目前已达100家)组织开展了一次调查摸底,对全市矿山分层、爆破安全距离、机械化铲装及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等情况进行摸排。通过摸底,各县(区)都建立了非煤矿山企业的基础档案,做到一矿一档,分类管理,并确定了整治和排查治理的重点县区(仙游县、秀屿区)、重点企业(10家)、重点环节(分层开采),做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3、严格执法,督促整改。在专项整治和排查治理工作中,我局多次会同国土、公安、工商、环保、林业、水土、供电等部门对工矿企业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高压态势,督促企业加大投入,严格整改,重点加强了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群众举报以及发生过事故的非煤矿山以及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并于5月下旬、6月上旬、9月下旬分别组织了三次“回头看”,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7家分层开采退化、安全生产条件下降的矿山进行了严厉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对3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给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2家拒不整改的非煤矿山进行了挂牌督办;对15家非法无证开采矿点,采取拆除工棚、拆除开采设备、断电等措施,强制予以取缔;对28家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责令其对照整治标准按期整改到位;对6家积极

生产、消极整改的予以停产整顿。10月份“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战”开展以来,全市安监系统再次集中力量,克服厌战情绪,针对我市非煤矿山隐患排查行动前五个阶段中的排查盲点以及存在隐患较多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共检查矿山101家、排查隐患153处、责令整改隐患135条、责令停产停业25家,目前已整改到位136条,并将排查出的44家无证非法生产矿山函告国土、公安、工商等部门,要求按照规定予以打击取缔。同时,我局还会同经贸、国资等部门对省道201线莆田市东吴路堤、东吴港区1-3#泊位陆域形成等市在建重点项目用矿山安全生产隐患事故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责令其整改隐患,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多次参与了其他监管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如针对我市矿用起重机械大部分为无证土制桅杆吊的的现状与质监局联合开展土制桅杆吊整治验收工作,共改造合格13台、取缔29台、查封33台、停用7台,已基本整改到位。通过排查整治,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不断好转,得到了省局的充分肯定,并将今年九月全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座谈会会场设在莆田,向其他地市介绍经验。

三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不断强化。2007年,我市非煤矿山颁证工作在继续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严格准入原则上,进一步有序推进。

1、继续推进非煤矿山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为了切实解决非煤矿山多部门审批、法律与职能交叉、业主疲于应付、安全监管被动滞后的问题,进一步推进非煤矿山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我局继续贯彻执行非煤矿山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在非煤矿山矿权出让前与国土、环保、安监、水利、工商、监察等六个部门对拟出让的矿山进行现场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出让。今年来,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矿权设臵计划

被我局否决,有效防止了一些存在如安全距离不足等难以整治的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进入市场,把好了源头管理关。

2、严格新、改、扩建矿山“三同时”审查。为了做好非煤矿山颁证工作,我局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颁证工作有关问题,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存档。针对部分新、改、扩建矿山陆续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实际情况,我局坚持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原则,把安全专项整治与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资源有偿使用改革结合起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标准和要求,严把颁证审查、审批关。还进一步理顺了新、改、扩建矿山“三同时”审查程序,严格办证条件和办证标准,对有两个以上生产系统只有一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生产系统完成取证,逾期未取证的,责令停产停业,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针对我市部分新申办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工程试生产期限超期问题,我局专门开展了非煤矿山建设项目清理情况调查,并制定了相关政策,要求各新办矿山试生产、试运行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经过延长不得超过六月,有效杜绝了部分企业“假建设、真生产”的现象。

3、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后续管理。为了防止取证非煤矿山企业出现管理滑坡、安全条件退化等现象,我局进一步明确了各县(区)安监局的安全监管职责,要求各村(居)委会每旬至少对本辖区内矿山进行一次巡查;各乡镇(街道)每月至少对本辖区内矿山进行一次巡查;县(区)安监局业务股室每季度至少对本辖区的各个矿山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分管领导每年至少抽查50%,主要领导至少抽查20%;市局业务科室每年至少抽查50%,分管领导每年至少抽查20%,主要领导至少抽查10%,非煤矿山安全日常巡查力度得到了不断加大。同时,我局还针

对目前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突出问题,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对矿权出让安全审查、安全设施“三同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立应急机制和事故调查处理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规范,并对市局存档的非煤矿山资料进行了重新整理,实行档案化管理,为下一非煤矿山日常监管夯实了基础。

四是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夯实。2007年,我市在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新的成效。

1、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通过对《两高解释》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普遍加大了安全投入。至去年以来,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共投入3000多万元,购买了挖掘机、装载机、大功率破碎机、潜孔机等先进设备,并对桅杆吊等危险性较大的起重、提升机械设备均邀请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期检测,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转。目前,全市100家非煤矿山,全部设立了档案柜,并做到了相关制度上墙、图表完备、证件齐全、警示标志到位,已有90%矿山实现了机械化铲装,60%矿山采用了中深孔爆破开采,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本质安全。同时,我市已还选定了十家矿山为试点推广安装“全球眼”监控系统,实现了对矿山现场情况实时和远程监控,接下来将在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中全面推广,有效强化了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动态监管。

2、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第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主题,在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四个一”活动,即赠送一本安全规程、悬挂一幅标语、

举办一场培训班、观看一场安全警示片。今年以来,全市共召开座谈会6场,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00多份,张贴标语180多条,并在企业周围醒目地方制作了300多幅固定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各县(区)安监局共举办了6期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参加人员达1000多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颁布后,我局通过召开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会,将两个规程贯彻落实到基层、到企业、到个人,并对从业人员和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规程的学习教育,切实提高了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技术素质。,进一步提升了工矿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服务水平。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队伍水平,今年来,我局分别于3月份和10月份组织县(区)工矿企业监管负责人赴厦门、浙江学习参观,交流经验,同时由市局拨出专项经费5万多元购买了卫星定位仪、测距仪和数码相机,配备给各县(区)安监局,并在全市安监系统建立了非煤矿山电子办证系统,有效提高了办证效率和工矿监管人员的野外作业能力和现场监管效率。同时,我市还通过安全生产协会和行业协会等平台,积极指导帮助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工伤保险、救护协议、开采设计和安全评价等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资料,受到了业主的一致好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年,我市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安全形

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一是非煤矿山企业基础薄弱。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大部分非煤矿山安全欠债较多、工艺落后、设备老化,部分县(区)非煤矿山"多、小、散"的状况仍普遍存在,难以推广中深孔爆破和机械化铲装等新工艺、新技术,另外诸如安全距离不足等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二是无证非法违法开采问题仍然比较严重。目前一些县区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一证多矿等违法行为比较严重,部分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滑坡未能做到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开采,分层开采出现退化,边坡角、终了边坡角未按规定削坡,开采设计与现场状况不符等现象。

三是业主、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一些非煤矿山的业主安全意识薄弱,重生产、轻安全现象严重,贪图短期利益,安全投入不足;从业人员变动较大,安全教育培训还没有落实到位,出现新招员工未培训上岗现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在日常生产中存在侥幸心理,违规违章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自我防护能力较低。

三、2008年年工作计划

继续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工作,进一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工矿商贸企业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继续按照治理方案和“回头看”要求,积极整合力量,对碎石开采的非煤矿山主要以高台阶不分层开采、扩壶爆破为治理重点;对荒料开采的非煤矿山以无安全出口、无机械通风、运输超载、人货混

装为治理重点;对采矿秩序和企业安全生产问题突出、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重点县(区)乡镇,发挥好联合执法机制的作用,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对积极生产、消极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矿山,要依法、按程序提请省局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改对无证非法生产和已关闭矿山出现死灰复燃的情况,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积极生产、消极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其他企业,要通报其主管部门,督促其整改,并依法处罚。

二是积极推广实用安全技术。继续推广非煤矿山机械化铲装作业,对新申办矿山要求做到一个矿山(荒料开采除外)至少配备一部装载机或挖掘机,确保机械化铲装覆盖面达100%。进行在具备条件的非煤矿山逐步推广中深孔爆破开采和非电导爆技术,确保实现中深孔爆破覆盖面达60%以上,努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在荒料采石场上积极推广圆盘、链式采石机,逐步淘汰黑火药爆破等落后进技术。要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发证要求对现场作业环境安全条件和危险性较大的矿用起重、运输、提升、排水等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测,落实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努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三是严格实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将"三同时"工作作为日常监管和颁证工作的重点内容,凡未进行"三同时"的建设项目,以及虽然经过"三同时"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向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要认真排查治理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工程试生产、试运行超期限问题,严厉打击在矿山以试生产、试运行名义违法生产行为。

四是夯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要逐步推进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

完善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规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对明年初仍未做到制度上墙,相关设计图、表及从业人员培训等档案齐全,安全警示标志完备到位的矿山企业,要依法严厉处罚。

五是进一步推进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4)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的宣传贯彻贯彻工作,继续积极开展矿长、矿山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各类岗位技能培训,加强安全技术人才培养和新工人的“三级”安全培训,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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