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销售合同
篇一:水泥购销合同范本
水泥购销合同
(涉及划横线处,请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填写)
甲方(供应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采购方):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
等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水泥用于 工程施工
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际供货数量结算。
注:若需要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价款,可以约定为:按照施工期间武汉市供货当月发布的建设工程信息价据实结算。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
甲方供应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GB175-2007、
GB1344-2007)规定标准并满足该工程施工需要。
第三条 交货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需将水泥运输至。
2、乙方对每批次货物书面签收后,即视为该批次货物已办理交
付手续,该批次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3、供货时间:乙方指定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子邮箱: )应至少提前一天将所需供应的水
泥规格及数量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甲方指定人员(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甲方在
收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将乙方指定的货物送至合同约定的交
货地点。
第四条 产品验收方法:
1、数量验收:甲方交付水泥时,水泥数量以甲方指定人员、乙
方指定人员和乙方项目经理三方同时签字认可的数量为准。
2、质量验收:以甲方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甲
方应将出售给乙方之水泥所属编号的水泥检验报告交付乙方存查。如
乙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需在收货后25个日历天内提出,经双方共
同取样(同一编号封存样)送检最终以湖北省建材质量检测站的检测报告为准。若确属甲方所供水泥质量问题,则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若乙方未在25个日历天内提出质量异议,则视为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数量均符合本合同所要求之标准。
本条约定并不免除甲方所供应水泥在该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每月5号前,由甲、乙双方对甲方上月供应货物的数量和金额进行对账及结算,结算单经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乙方项目部章后生效,生效结算单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
2、付款方式:双方办理对账结算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按照甲方上月供货金额的70%向甲方支付货款,其余货款待该工程全部完工且经乙方、监理单位和业主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
3、甲方每次收款前需向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六条 违(来自:WwW.zaiDian.com 在点网)约责任:
1、若甲方所提供之水泥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和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拒付水泥货款,且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若甲方未按乙方要求的时间及时供货(含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则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对甲方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调解不成,同意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篇二:建筑工程水泥购销合同
水泥采购合同
采购方:项目管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工程(甲方)的水泥能正常供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此水泥供货合同,甲、乙双方在供货期内必须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的事项,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供货内容、单价及地点:
1,供货物资:水泥;
单价(不含税): 元/吨(大写: 元/吨),预计本工程总需要量: 吨。价格可随市场行情变动,需双方确认。
合同金额以收货实际收到数量乘以单价为准;上述水泥价款中已含装运费,卸车费等。
2,数量确认:现场按车载货物实际收货数量计算 。
3,送货地点:建设工地。
4,甲方工程建设所需的水泥全部从乙方购买,乙方水泥不能满足甲方工程需要,甲方可由其他渠道购买水泥。
二、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GB175-2007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合格证及批次质量检验报告,甲方凭单验质。
2、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3、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样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以便甲方存档使用,乙方须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
三、供货方式:
1、甲方联络人:电话: ,电话通知乙方送货后,于第二天按时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所在工地,由甲方及时安排有关人员验收,并在验收合格签收后将《送货单》传回给乙方,以便乙方结算。若第二天不能及时供货,甲方可让第三方供货,此次供货量从合同总量中
扣除,并在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壹仟元/次。
2,供货方必须保证数量及质量,对进场水泥的数量双方共同清点,并办理入库手续。若出厂数量和实际交货数量不相符,以现场实际清点的数量为准。并严禁弄虚作假,哄骗工地有关管理人员等此类情况,工地不给予结算此车费用。
3,供货方的运输车辆,必须按工地管理人员指定地方停放,货物不得随意堆放,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等此类情况,工地不给予结算此车费用。
四、结算方式:
1、每月 日乙方凭已签字《送货单》与甲方对帐,次月中旬支付所供货总款的 %,本工程竣工结束结清余款。
2、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五、验收方式:
1、甲方根据行规制定具体验收标准,并据此进行验收与计量。
2、以甲方收方数量为准,但必须将双方核实,乙方有权随时对收方量进行抽查,如有异议,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3、每批货物运至甲方方,甲方进行抽检后合格的,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水泥(人为除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经双方确认水泥质量确实不合格后,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水泥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 2 日内换送合格水泥。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所交水泥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水泥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并承担该次货款 20% 的违约金。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1、非质量因素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10% 的违约金。
2、逾期付款的,应按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货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七、安全责任:
供货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严格遵守工地管理制度,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如发生不安全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合同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款项付清后合同终止。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月日
篇三:水泥购销合同范本[1]
水泥购销合同
甲方(购方):
乙方(销方):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合同条款如下:
一、 产品数量、单价:
甲方采购乙方水泥约吨,价格以送货同时期市场价为
准,(每批次水泥由甲方在送货单上确定价格及金额),且不得高于江阴市造价办发布的施工周期的价格。
二、 质量标准:
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每编组向甲方交送水泥
出厂质量合格报告。甲方凭单验质,并按规定复检,复检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三、 袋重误差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超过误差标准按实际结算数量。
四、 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将水泥送到甲方各施工单位工地的指定
地点,乙方凭甲方签发单及施工单位出具的收货证明(入库单)作为与甲方结算的依据。运费,上、下车费均由乙方负责。
五、 乙方供应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文字通知要求及时将水泥运到工地(甲方提
前15天下达材料需用计划),如乙方不能按期限供货导致甲方不能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停工
损失。
六、 付款方式和期限:
乙方先期垫付 吨水泥给付甲方使用,其款项在全部主体工程封顶后7天内付清。 吨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水泥每吨凭甲方的收货单结算一次,结算时乙方要提供厂方发票。如甲方未能按时给付货款,逾期货款按月息 利息计息。计息超过两个月后如仍未能付清货款也可用房屋作抵押。
七、 其它:
1、 乙方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货款总值计算,每天
偿付 的违约金。
2、 乙方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除自行负责处理外,
还要陪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八、 本合同一式肆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