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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力资源档案接收函

接收函2019-01-13 13:08书业网

篇一:办理接收函

2014年度个人申办毕业生接收流程图注:1、报到证抬头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接收单位: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

厦6楼。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上要求学校加盖公章处,加盖公章须清晰可辨认,

时间也要填上。

3、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龙岗分部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福路5号荣超英隆大厦a

座1809,公交站:城龙花园、龙岗交通运输局、龙岗文化中心、建设大厦;业务咨询电话:

28996938。

4、龙岗分部集体户公安机关:深圳市公安局平湖派出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富安大道

华南大道1号。篇二:附录6:如何办理档案接收函(无锡) 篇三:三方协议书、接收函以及报到证的说明 三方协议书、接收函以及报到证的说明根据许多同学在签订三方协议中常遇到的问题,做出以下说明。请同学结合学校《就业

手册》,仔细阅读,以便顺利完成就业手续。 人文与法学学院

1、什么是三方协议、接收函和报到证? 三者有何关系?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现行三方协议分用人单位、

学校、学院、毕业生四联(见图1),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

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图1.三方协议 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书时,除了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图2-a 处),也应当由地方

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图2-b 处),或出具带有印章的信

函方可列入就业计划。图2-b处盖章或“带有印章的信函”即可理解为“接收函”。 图2-a.单位人事部门图2-b. 就业主管部门 报到证一式两联,白色一联放入档案袋,毕业生手持一联(本科为蓝色,研究(来自:www.zaidian.cOm 书 业网:深圳人力资源档案接收函)生为粉红

色,)在规定时间至抬头部门报到。图3-a为白色联正面,图3-b为白色联背面。图3-a.白色联正面 图3-b.白色联背面其中,抬头单位为三方协议中接收函的出具单位,名称必须与图2-b处盖章或信函印章

一致。报到联内有关信息应与毕业生信息一致。备注一栏,应与图2-a 处盖章一致。如果未

签署三方协议或三方协议无接收函,报到证抬头单位为毕业生生源地人事主管部门,备注一

栏为空白。

毕业生持报到证报到后,经过一年的见习期,可以签《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 填

写《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初级职称评定表),取

得国家干部身份。原则上,见习期需要在同一单位完成,即三方协议、报到证以及见习期考

核鉴定表应为同一单位的章。

2、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一定要签署三方协议吗?三方协议由教育部统一印制,是三方合同,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主要

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 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劳动合同受《劳

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是劳动者身份。有些用人单位如外企

在确定录用时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用人单位则要求先

签“就业意向书”,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凡涉及到毕业生户籍与人事档案需要迁移或派遣到非生源地的情况,必须签署三方协议。

如毕业生户籍与人事档案,选择派遣或迁移回生源地,学院不做硬性要求。国企、事业机关

单位、大中型企业通常要求签署三方协议。公务员单位可直接出具接收函。部分企业不解决

毕业生户籍与人事档案,对三方协议无要求。

3、签署三方协议书,一定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接收函)吗?签署三方协议时,可根据表1.快速判断指引判断是否需就业主管部门签章。 表1.快速

判断指引

4、 具备三方协议“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效力的单位有哪些? 能在协议书(图2-b 处)签章的单位即是具备独立人事审批权、接档权的主管部门,一

般指:1、地市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即该机关的省级部门),如某市国税局上级主管为省国

税局;2、事业单位及部分国有企业,如华南农业大学、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3、各市人事

局或教育局,如广州市人事局。

5、签约单位能否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处盖章?如已盖章,如何确认印章是否有效呢?方式1:判断就业单位的性质。企业中私营、民营企业、台港澳企业、外商企业均不具备审批户口资格,如果企业同意

为毕业生落户和挂靠档案,必须由所在市人事局开接收函。 广东省直属或中央直属国有企业如能在学校就业系统找到单位名称,则单位直接在协议

书上盖企业印章即可(企业人事部门印章不属于就业主管部门印章)。如果为市属国有企业,

则统一出具市人事局接收函。已改制的原国有单位由地市人事局统一出具接收函。 事业机关单位如为省属、中央直属机关,在学校就业系统查找单位名称。找到单位名称

则直接在协议书上盖机关人事印章即可。如未能找到单位名称,则必须由它的主管部门出接

收函(如广东科学中心必须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出接收函)。 地市机关由该市人事局出接收

函,如阳江市交通局由阳江市人事局出接收函。教育单位,如xx 市中学,由当地市教育局

出接收函。高校事业单位,如果为单位编制,由所在学校或学校人事处出接收函即可。如果

为租赁制人员,则由所挂靠人才市场出具接收函。方式2:在学校就业系统里确认。进入就业管理系统,点击就业管理,修改就业信息,

在派遣信息的主管单位里输入单位名称查询,如图4。图4.派遣信息篇四:户口接收函户口接收函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打印文章〗__________派出所主管同志:现有本单位职工____,男,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前往你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本单位同意接收该人,并协助其办理户口在____落户事宜。特此证明。单位公章。

经手人:

年 月 日篇五:接收函模板 接 收 函 天津市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 同意接收同志(身份证号:)自 年月

日起正式在我单位从事 岗位会计工作。 请协助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手

续。 接收单位名称(盖章):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日期: 年月日办 理 指 南

1、会计工作岗位名称应按如下规范填写:(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

(2)出纳岗位;(3)稽核岗位;(4)资本、基金核算岗位;(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岗位;(6)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岗位;(8)总账岗位;(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2、申请调出人员携带本函、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签发机关

办理调出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

篇二:深圳户籍毕业生档案托管与党员关系转入流程

终于把档案和党员关系得事弄完了,特特么总算是解放了。楼主写一下这几个月来奔波的惨事,大伙参考一下(图片部分感谢梁大知名网红供图)

档案

一、四月份

先是在深圳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页,点击左下角人才引进,填写相关信息等待审核,并填写代理机构(建议选择户籍所在区的人力资源局,不收费)

这里就有很大的水分了,偶去的人才交流中心区分布

优点不用排队

缺点要交260元所谓人才代理费用,服务态度极差,电话打不通

后面才知道可以去户籍所在区人力资源局办理档案托管和报道手续,免费的

带上推荐表成绩单(都要学校盖章)户口本(原+户主首页和自己那页复印件)身份证(原+复印件)

办理好签完托管协议,上人力资源局网站查询办理情况,去代理机构领取接收函

2.三方盖章问题

中心区分部说不能盖,偶最后也没交三方给学校

3.六月

①学校可邮寄档案让学校把档案寄到罗湖人才市场

②学校直接把档案交给个人的自己拿着报道时交去罗湖人才市场六楼

拿着报到证(抬头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或深圳市人才市场,若抬头为广东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需跑去广州盖章) 毕业证 学位证 户口本到罗湖人才市场(态度很好)报道,领取介绍信

4.把介绍信和报到证交到签订协议的人才交流中心分布,完工

党员关系

学校开具党员关系介绍信(必须校一级来,学院和系里的章无效),抬头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写xx街道党工委

ps建议转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而不是户籍所在地街道,党支部时不时有活动

篇三:深圳2015年度单位申办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务指南

2015年度单位申办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

务指南

政策依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2]3号) 本指南是用人单位办理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操作指

引。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统一派遣计划

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一、办理时间

全年度工作日

二、接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二)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申请接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

2、本市院校毕业生;

3、本市生源毕业生。 重要提示:

1、符合上述接收条件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毕业后两年内 )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其户口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可在我市申请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取得“深圳市毕业生接收函”的毕业生,须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到我市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详见《2015年深圳市毕业生报到须知》详见附件2。

2、关于“农转非”问题

原则上农业户籍毕业生不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

根据国家、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办理户口问题相关规定,农业户籍毕业生应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在深圳办理毕业生接收的农业户籍毕业生,系统填报信息时应填写“非农业”,待取得毕业生接收函后,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

如确认户籍地有政策规定不予办理毕业生“农转非”手续的,系统填报信息时应填写“农业”,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向发改部门申请办理。

3、关于子女随迁问题

根据我市子女随迁政策规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申

办人才引进业务时申请子女随迁:

(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中

专院校在校生除外);

(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

同为农业户籍;

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

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

(3)本人不存在超生情况的。

4、关于新引进人才申领租房补贴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令),符合条件的 2015年1月1日后新引进人才可申请发放租房补贴,有关事项详见附件7

三、申报材料

(一)《接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呈报表(单位申办)》(收原件)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填报内容须真实准确,并由接收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呈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收原件)

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由毕业院校出具,不得擅自涂改。毕业生推荐表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

注:如毕业生改派到深圳市外就业的,可在办理改派手续时一并申请退回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其它情况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不予退回。

(三)毕业证和学位证

申报时已毕业的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所有毕业生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身份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

所有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深圳生源毕业生须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户籍已迁出深圳的,须提供毕业生本人原户口簿或我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五)招生录取名册和军事院校毕业生地方生证明

1.军事院校毕业生和深圳生源中专毕业生须提供入学时的招

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原名册须盖有省级以上招生或教育部门公章,复印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招生录取名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或档案馆保管。

2.军事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已婚的须提供结婚证,如本人及配偶复婚、再婚的另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离异的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深圳市人才引进计划生育审核须知》详见附件5)

注:户籍已在深圳的毕业生无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七)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1.所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户口簿(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

2.异地随迁子女的,须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特别说明:除上述材料外,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需进一步审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

四、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

1、信息填报及提交:

可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经接收单位提交;也可由接收单位直接为毕业生填报信息后提交。

个人填报信息后经接收单位提交: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进入“办事大厅”--“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

进入申报界面,在个人用户登录处点击“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注册个人帐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接收毕业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系统将判断所填报人员是否符合毕业生接收政策并列出符合的政策条款,点击选择符合的政策条款和接收单位后保存。

信息填报后,需与接收单位经办人联系,经单位审核后,由单位经办人在人才引进申报系统提交给市、区人力资源部门。

单位经办人进入系统后点击“业务申报”--点击“毕业生申报”,系统将显示本单位拟接收毕业生个人测评信息。单位经办人应对个人测评信息进行校核后测评并提交。

接收单位填报信息并提交:已办理人才引进立户注册的接收单位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进入“办事大厅”--“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点击“业务申报”——“毕业生申报”——“新增人员”,输入姓名、身份证,点击“下一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系统将判断所填报人员是否符合当年度政策并列出符合的政策条款,点击选择符合的政策条款后保存并提交给市、区人力资源部门。

备注:如有委托代理机构申报的业务,单位在完成信息校核后选择委托的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申报系统并将其申报信息提交市、区人力资源部门。

信息提交后,呈报单位需点击“进度反馈”——选择“毕业

生业务”——选择人员,按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须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

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1、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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