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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人大代表视察情况报告

情况报告2019-01-17 18:17书业网

篇一:在省市人大代表视察汇报会上的表态发言

在省市人大代表视察汇报会上的表态发言

市长 孙兆林

(2008年11月28日)

尊敬的东生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代表:

昨天,各位省市人大代表不辞辛苦,视察政府工作,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代表市政府对大家再次表示感谢!

刚才,我认真听取了各位省、市人大代表针对视察中了解到的情况发表的看法。深切感受到,这次视察时间虽然很短,但成果很丰富,问题找的很准,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很有针对性、也很有价值。下面,我代表市政府作个表态发言。

第一,市政府对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将认真研究落实 这次省市人大代表的视察活动,是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政府工作依法监督和鼎力支持的一个重大举措,对市政府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意义非常重大。这次视察的几个项目,有的是对加快我市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牵动作用的项目,有的是“民生工程”的重点,这些项目的建设事关全局。对刚才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市政府将通过专题会议,进行深入研究,结合项目进展情况,分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责成相关部门,确保一一落到实处。

第二,市政府将继续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开展工作 今后,市政府将更加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对人大开展的视察、检查等活动要做到提前准备、主动服务、全面保障。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监督,虚心采纳有关建议和意见,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报告工作、通报情况,并积极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创造一切便利条件。

第三,全力完成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所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 今年以来,市政府按照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要求,牢牢把握东北振兴和沿海开放的双重机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和谐葫芦岛建设,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有了明显增长。一段时间以来,市政府对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了全面梳理,对一些重点工作确定了领导跟踪服务机制,对尚未完成的指标和工作,市政府将一件一件认真督办落实。

各位代表,现在到年底,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市政府将以这次省、市人大代表的视察为契机,抓住国家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重大机遇,进一步鼓足干劲、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为我市的全面振兴、加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

篇二:省、州人大代表视察工作报告

省、州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及视察工作报告

根据《代表法》及黔南人常办[2009]40号文件精神,荔波县于二00九年七月六日——七日,由荔波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代表民族工作委员会组织了省人大代表和部份州人大代表开展调研和视察活动。本次活动由省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陆兴华带队,参加视察的省人大代表有:王国平、潘秀莲,州人大代表覃伙培、宋继明、吴兴宇、黄慧鹏、杨瑞月、覃启关、冉景丞、蒙永辉、玉运良、覃红建;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仲禹、王永波、潘永会;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覃永标、法工委主任徐明镒、教科委主任何培军,县政府办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陪同视察。本次调研和视察内容为:1、荔波县扩大内需投资重点项目实施情况;2、荔波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情况。在视察中,省、州、县人大代表实地视察了荔波县瑶山乡返乡农民工何贵林创业示范点、小七孔景区拉关湿地建设进展情况、小七孔卧龙广西区部份插花田土管理情况、麻驾高速公路建设进展情况,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和了解。7月7日上午,省、州、县人大代表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与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代表们在掌握基本情况后听取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下午还组织与会代表和人员就人大代表的职权、人大代表怎样提议

案和建议,如何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等相关知识进行了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代表履职的能力。现就调研和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扩大内需项目情况

(一)基本情况

1、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1000亿元项目中荔波县有43个,项目总投资6208.56万元,已下达投资计划5558.26万元。截止2009年7月1日,全县累计到位资金4764.51万元。截止2009年6月26日,全县累计完成投资3125.06万元,完成总投资的53.34%,完成已下达投资计划56.22%,完工项目37个,完工率为86.05%。

2、2009年新增中央投资1300亿元项目中荔波县有9个,项目总投资2976.84万元,已下达投资计划2976.84万元。截止2009年7月1日,全县累计到位资金2478.91万元。截止2009年6月26日,全县累计完成投资785万元,完成投资计划的26.37%。目前9个项目中已有8个项目开工建设。

3、2009年新增中央投资700亿元项目中荔波县有16个,项目总投资1650.815万元,下达投资计划1650.815万元。截止2009年7月1日,全县累计到位资金395.73万元,其他项目资金尚未到位。

(二)取得的成效

1、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1000亿元项目进展情况

(1)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廉租住房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273万元,已下达投资计划273万元。累计到位资金31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到位16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到位147万元。累计完成投资250万元,占已下达投资计划的91.58%。

(2)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农村沼气建设项目2个,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已下达投资计划130万元,累计到位资金56.5万元,为中央预算内资金。累计完成投资77万元(包括乡村服务网点房屋租金折价费用),占计划的59.23%。农村人饮项目5个,项目总投资310.56万元,已下达投资计划310.56万元。累计到位资金345.5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48.45万元,省级资金31.06万元,县级66万元(其中60万元是县配套5个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未分配到单个项目上来)。累计完成项目5个,完工率100%,占计划的100%。

(3)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社会事业项目。3个乡镇卫生院土建工程,项目总投资121万元,已下达投资计划121万元,累计到位资金11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10万元,完成计划的91.74%,16个乡镇卫生院的设备采购,项目总投资176万元。由省卫生厅统一集中招标采购完毕,完成率为100%,累计完成投资176

万元。乡镇计生站项目1个,项目

总投资为36万元,已下达投资计划36万元,累计到位资金50.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省级资金2万元,州级资金1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到位8.2万元。累计完成投资38万元,完成计划的75.54%。10个乡镇文化站项目,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已下达投资计划240万元。累计到位资金24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240万元,完成计划的100%,工程全部完工,正在准备县级验收工作。

(4)荔波县世界遗产地自然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860万元,已下达投资计划2860万元。累计到位资金2381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040万元,占计划的36.37%.

(5)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项目。荔波县生活垃圾卫

生填埋工程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1524万元,已下达投资计划874万元。累计到位资金75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350万元。新场址已确定,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荔波县珠防工程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已下达投资计划250万元,累计到位资金250万元,项目已全部完工,并通过县级验收,占计划的100%。

(6)2所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288万

元,已下达投资计划288万元,累计到位资金272.3万元(未到位的15.7万元是由省统一购置设备)。累计完成投资240万元,完成计划的83.34%,土建工程力争在8月底全部竣工。

2、2009年新增中央投资1300亿元项目

(1)农村“水电路气房”建设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个,项目总投资438.84万元,已下达投资计划438.84万元。累计到位资金394.91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75万元,占计划的39.88%。农村沼气工程4个,项目总投资768万元,已下达投资计划768万元。累计到位资金341.5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86万元,占计划的24.22%。

(2)卫生教育重点工程。荔波县中医院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已下达投资计划1250万元。累计到位资金125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250万元,县级资金2万元。累计完成投资63万元,占计划的5.04%。中西部农村校舍改造工程2个,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已下达投资计划520万元。累计到位资金49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361万元,完成计划的69.43%,土建工程力争在8月底全部竣工。

3、2009年新增中央投资700亿元项目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7个,项目总投资494.67万元,目前实施方案已报州。

(2)农网完善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716.96万元,目前正在委托招投标。

(3)动物防疫体系项目7个,项目总投资119.19万元,目前实施方案已报州。

(4)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1个,项目总投资320万元,

篇三:人大代表视察实施情况的报告

人大代表视察实施情况的报告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全年工作安排,市人大财经委于月下旬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下,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采购法)的情况进行了视察。在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后,对市本级、青冈县和海伦市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除听取汇报外,还召开了几个座谈会,并深入实地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采购法于年月施行。该法实施前三年,全市各级政府按照上级有关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已做了很多的工作。由于这部法律是在一定基础上实施的,目前已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和程序。通过实施采购法,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廉政建设。采购法实施一年多来,全市共完成采购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万元,比预算节省资金万元。

一、贯彻实施情况

学习宣传,强化了政府采购的影响。各级政府和政府财政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采购法的宣传,使依法采购逐渐成为财政拨款部门和单位的自觉行为。青冈县针对教育系统采购时间集中、数量较大的实际,对教育系统相关人员组织了专题讲课,并通过举办有奖竞赛等形式,增强了学习宣传效果。通过学习宣传,各单位对实施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一定的认识,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

建立制度,规范了政府采购的行为。采购法出台后市财政部门制定了《绥化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了监管与执行机构的职责划分等程序规定,公布了全市采购目录和标准。并把这些规定及时下发到县(市)区,提供参考。还制定了《绥化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暂行规定》、《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规定》和《询价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为政府采购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础。市财政部门还将政府采购工作量化为四类指标体系,年初将这些指标细化分解,对各地实行百分制考核,激励和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

完善拓展,扩大了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采购法实施以来,各级政府积极工作,克服困难,在工作中本着由易到难、由小到大、由浅到深、逐步完善的总体思路,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逐年扩大。年一季度全市采购次数次,采购计划金额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万元,比计划节省万元。采购额比同期增加万元增长。采购构成由单纯货物类向工程类、服务类发展。海伦市在货物采购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工程类的农业开发项目及各单位的房屋装修、服务类的各种会议和车辆维修。青冈县的采购范围由原来的县直单位扩大到中省直单位,资金范围由原来的预算内资金扩大到现在的预算外资金、自筹资金和专项资金。

监督检查,保证了政府采购的顺利推进。各县(市)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监督力度。青冈县成立了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成员由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并针对采购机构管理、采购双重职能的实际,建立了“采购、验收、结算三权分离”制度。三项工作分别由不同的人员、单位行使,相互制约,保证了采购结果的公平。实行政府采购,社会上有些人曾担心会出现分散腐败向集中腐败转移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座谈会听取了采购单位的意见。采购单位反映,由于实施“阳光操作”,采购的货物价格合理,质量也比较好,大家还是满意的。对采购法的执行情况,各地还进行了检查。年市本级检查出应实行政府采购而未实行政府采购的金额万元,政府正准备对违规采购单位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对采购法学习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目前,各级政府对采购法还停留在初步宣传上,面比较窄,人们的认识程度还很低。有的单位领导对采购法的规定了解不多,甚至没学过。非财政

拨款单位、中省直部门自行采购的问题还比较普遍。

个别单位对政府采购认识不明确。有的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认为实施政府采购是利益的再调整,是财政部门揽权的一种手段。特别是个别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认为用自筹资金购买商品还须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是财政部门多管闲事。因此,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了不自觉、不配合的现象。还有少数单位为躲避采购管理,采取化整为零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这些问题的出现,给政府采购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政府采购还处于无计划运行状态。目前,我市本级及外县(市)区政府采购办年初基本上没有制定政府采购计划,只是采购单位随时报,采购中心随时组织采购。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付出了大量的重复劳动,而且也形成不了批量,采购规模小,政府采购价格优势发挥不明显。 政府采购范围小、形式单一。由于我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大部分都是吃饭财政,可用财力支出人员工资后,办公经费所剩无几。这种状况使政府采购范围大多局限在货物类、服务类上,工程类项目很少。采购形式也大多采用询价采购和竞争谈判的方式,公开招标等其它形式很少。

供应商数量少,采购信息不丰富。我市建市时间短,城市对外知名度不高。因此,供应商前来登记的数量少,特别是外省市的供应商更少。现纳入档案管理的供应商只有多个,这些供应商多数是市内企业或商业经营者,商品品种少、价格也略高,各县(市)区更是如此。我市本级在政府采购信息建设方面没有和省及各县(市)区联网,没有形成信息资源共享优势。

采购人员素质与工作需要不相适应。政府采购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专业知识要求高,要开展好这项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全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人员共有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占从业人数的,对政府采购业务精通的人数很少,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

三、几点建议

要进一步加大采购法的宣传力度。政府采购是我国新建立的一项制度,其规范和发展需要一个过程。这就需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要结合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进行系统宣传。政府可以通过每年举办一次“采购法宣传月”或举办专题研讨等活动,把宣传工作引向深入。要通过宣传,提高政府部门负责人、各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的思想认识,把政府采购变为一种自觉的行为。

要在年初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年初科学合理地制定采购计划,报政府采购办,使采购办形成一个合理的工作计划,按照工作计划组织采购,便于形成规模、形成价格优势。

要积极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科学合理地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政府采购目录,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商品都要实行政府采购。充分发挥财政收付中心的作用,把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纳入政府采购资金的范围。要积极探索和逐步扩大工程类、服务类采购规模。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对有法不依,擅自采购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各级政府要依法给予经济处罚。

要尽快完善市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建设。要给予必要的财政资金投入,建设信息网络,及早做到与省及县(市)区信息共享。通过信息网络,努力扩大供应商的数量,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水平。

要加强采购人员队伍建设。政府采购业务性强,涉及面广。因此,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采购人员素质,适应工作需要。要组织采购人员认真学习采购法,准确掌握法律规定,做到依法采购,廉洁自律,实现政府采购规范化。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起采购中心的良好形象。要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请专家讲课、走出去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采购队伍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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