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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a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2017-02-20 13:12书业网

篇一:PDA采购合同(1)

PDA 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13OLJYY-0711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含盘点移动智能 终端管理软件)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确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确保合同双方共 同执行。 第一条 购销内容、价格 盘点方案购买: 内容 销邦移动智能终端 SHT26 WINCE 5.0 操作系统 软件功能技术要求 培训 盘点接口 合计 3300 6 19800 单价(含税) 数量 金额 备注 标配:锂电池(1 块)充电器(1 个)挂 绳(1 根)数据线(1 根) 正版的 Windows CE 操作系统。 销邦盘点软件、收发货软件、商品资料、价格查询,符合甲方使用要求; 1、乙方负责培训甲方三人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要求 1、盘点软件与商超系统对接,达到盘点要求 人民币:19800 元(大写:壹万玖仟捌佰圆整) (此价格含增值税发票)注:1、一期仅进行盘点标准功能;二期进行收发货功能(盘点终端需达到 30 台以上) ,免费提供软 件及安装、培训,采购量超过 50 台,移动智能终端机,按照原合同单价下降 100 元每台。 2、此合同具备甲方相关项目的总合同性质(此后甲方另需分批订购相关设备时,只需给乙方下书面订 单即可,其他条款均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条 交货方法、交货期限及到货地点 1、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详见【第六条】 )将甲方所订购的产品按原包装交付甲方指定地点。 2、 运输及保险全部由乙方负责。 甲方交货点:开封市尉氏县建设南路河南欧利金天泰商城四楼 甲方收货人:杨铁振 【第三条】产品包装及质量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需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认证。 2、 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交货地点。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第 1 页 共 3 页

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产品验收 1、 产品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2、 验收标准:产品外形、包装完好;乙方承诺产品符合合同要求及标准; 【第五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的质量与本合同规定不符,甲方应在产品到货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 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2、 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5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 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交货期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即人民币 19800 元(大写:壹万玖仟捌佰圆整) ,同时乙方提 供等额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2、乙方收到货款后 7 日内向甲方提供产品,乙方派技术人员对甲方人员培训一天。 【第七条】服务保障 1、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硬件产品提供壹年无偿整机保修服务和永久有偿整机保修服务,但由于人为使用不 当导致的损坏不在无偿保修范围内。一年的无偿保修服务期满后,乙方对甲方需要维修的无线手持终端设 备,除了零件费用(见附件)外,乙方对甲方送修的设备每台每次收取 100 元的维修费用。 2、售后服务 无偿保修期限为收货之日起 12 个月。 a) 处理方式 ? 如属无线终端设备硬件本身质量导致的故障原因,经乙方服务中心人员确认后,保证在 3-5 天内 向发生故障的用户寄出(以 EMS 或其它速递的方式)临时备用设备,保障用户系统能进行正常工 作。运费由乙方承担。 ? 如属用户人为故障的设备(出具维修报告),乙方将在收到故障设备后,3 个工作日之内进行修复并 返回给用户指定地址(不包含邮寄在途时间)。所有的器件和运费成本由用户承担。在正常寄修时 间可能严重影响日常业务,甲方可向乙方申请临时备用设备。 b) 服务及响应时间 ? ? ? ? 正常售后服务及现场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09:00-17:00。 响应时间,在接到用户电话通知后的 4 小时内乙方将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 正常手续完整的标准维修日期为收到故障产品起 5 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 。 特殊需求另行约定。【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违约责任 1、乙方有根据合约催收货款的权利。 2、乙方有按合同要求甲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3、乙方有依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产品、组织实施团队按进度工作的义务。 4、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 方不能使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 费用。第 2 页 共 3 页

5、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日 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超过 7 日仍未完成供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20% 作为违约金。 6、若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单方面擅自取消本合同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有关货款无息退还甲方,乙 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总价款的 5%作为违约金; 7、乙方提供的产品应附随说明书、合格证、保修证,一机一套。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违约责任 1、甲方有拒绝签收不合格产品的权利。 2、甲方有按合同要求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3、甲方有依照合同约定,按时付款、及时组织人员验收乙方交付产品、配合乙方实施团队工作的义务。 4、甲方提供乙方食宿方便。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法定的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 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双方对此互不承担赔偿 责任。 【第十一条】其它 1、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 意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合同内容,以确保双方的商业机密。如一方违 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 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授权代表于 2013 年 7 月 11 日妥为签署:甲方:乙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第 3 页 共 3 页

篇二:PDA使用协议

NO.1

PDA、POS机设备使用协议

甲方:宅急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提高取派速度,推广信息化设备应用,经决定,由甲方购买PDA、租赁POS机,乙方负责推广使用,为保证设备有效使用,特拟定协议如下,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甲方负责PDA(含所有备件)采购,POS机租赁、程序安装、拟定操作手册及对乙方使用前业务操作培训;

二、甲方负责设备新增功能的测试工作,乙方须配合使用;

三、甲方负责制定设备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等相关工作要求及使用流程;

四、乙方负责设备取派端应用,以提高取派信息反馈及时率与准确率;

五、乙方接受甲方关于PDA、POS机使用过程中组织的一切学习及培训活动;

六、非乙方人员人为违规操作PDA、POS机设备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设备负有妥善保管的责任,做到不摔、不拆、不淋、不敲、防尘、防湿、防腐蚀、防鼠咬,设备如因遗失或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赔偿,乙方需要在三个工作日内缴纳相关赔付款项,否则甲方有权在最近一个月需支付乙方的费用中予以扣除;

八、乙方人员在不能按公司规定要求使用PDA、POS机及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对设备进行回收,同时对于前期造成的磨损要进行责任追究;

九、乙方对设备中的所有信息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如有违背,自愿接受甲方的相关处罚工作;

十、PDA、POS机设备需缴纳5000元“贵重设备安全保障金”,配发到小件员、递送员的,使用管理责任人为小件员、速递员;配发到厅点使用的,使用管理责任人为厅点经理,协议签署后,每台需缴纳“贵重设备安全保障金”2000元,不足部分每月以400元的标准进行支付。设备使用人员/管理人员离开设备使用岗位,退还或交接完整设备及配件时,凭设备交接表签字,退还全额“贵重设备安全保障金”。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二○一一年 月日二○一一年 月 日

篇三:POS+PDA 一体机租用协议

POS+PDA 一体机租用协议

甲方:中铁物流集团北京飞豹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乙方:下属网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移动POS+PDA一体化物流专用终端(以下简称为“物流专用终端”)达成一致意见,甲乙双方同意并遵守下列条款:

一、合作内容

乙方租用甲方移动POS+PDA一体化物流专用终端用于快件签收、无单取件、出入库管理、异常录入、取派数据查询、代收货款、刷卡支付等功能,并接受甲方对乙方使用监控、考核,乙方应承担相关费用及按约定按期支付相关费用。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按乙方需求提供POS+PDA设备租用给乙方并与乙方签订租用协议,甲方租给乙方的POS+PDA软硬件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2、甲方负责完成POS+PDA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对实际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甲方应提供POS+PDA设备的保养、维护和维修服务。

(1)五年维护服务费付费期内,设备老化零部件免费更换(包括但不限于主板,副板(键盘,供电),无线网模块)

(2)以下不在维保范围内:

a)人为损坏,甲方可提供维修服务,但乙方需支付损坏的零配件费用(零配件价格请见附件);

b)由非甲方维修人员进行安装、拆卸过的设备,不在维保范围内。

(3) 维修周期承诺:

a)非重大损坏,需要五个工作日的维修时间(不包括设备在运输途中的时间);

b)在预期无法履行维修周期承诺的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人员/零配件

紧缺),甲方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将设备返回给乙方。

3、接到乙方报修后,甲方须于24小时内响应,电话沟通了解情况,仍不能解决的,需乙方将设备寄回甲方所在地分公司,待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维修机构检测维修后寄回乙方。

4、甲方相关部门有权制定POS+PDA使用考核方案,并对乙方实施考核。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与持卡人或其他第三方勾结,或乙方自身以虚拟交易套取现金,否则将按涉及金额的5倍进行处罚。

2、乙方不得默许、纵容、与他人共谋或发现后不制止他人在POS+PDA一体机机具上装载侧录仪器,盗录持卡人磁条信息,出卖给伪卡制作集团或自行制作伪卡,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网点经营权并收缴一体机设备(网点押金不予退回)。

3、乙方不得将其他未签约客户的交易在本网点的一体机上刷卡,假冒本网点交易与甲方结算否则将按设计金额的3倍进行处罚。

4、乙方不得在持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其账户编造虚假交易或在持卡人消费的同时重复刷卡,并冒用持卡人签名进行虚假交易,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网点经营权、收缴一体机设备,并且送至公安机关查办。

5、乙方租用甲方的物流专用终端需提供通畅的通讯线路和安全可靠的安放和工作环境,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通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操作说明或培训内容操作物流专用终端。

7、乙方须妥善保管和使用物流专用终端,因乙方保管不善或在非正常工作环境下使用导致的POS+PDA设备遗失或损坏而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赔偿,电池、外装背包等易耗品如有损坏,由乙方自行向甲方购买。

8、乙方应提前45天向甲方提交需租用POS+PDA设备的数量。

9、乙方不得擅自对POS+PDA设备进行任何更改内部数据、拆修、改装、更换部件、挪作他用及转让,否则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对POS+PDA设备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10、乙方如发现POS+PDA设备发生故障,应在24小时内与甲方所在地分公司信息设备管理岗联系(联系电话:)

四、费用及其支付

1、甲方租给乙方的POS+PDA设备,乙方需承担每台600元的租用押金,在正式签订租用协议时由乙方支付现金

给甲方或甲方从乙方结算账户中扣除,开具收据。

2、甲方租给乙方的POS+PDA设备,甲方银行结算周期为每月1个月,在结算周期内每台设备需最低刷卡金额500元/月,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月最低刷卡

金额,则乙方须每月向甲方支付POS+PDA设备服务费100元/台/月,甲方次月初直接从乙方结算账户扣除。如果以后相关要求有变,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后按新的要求执行。

3、POS+PDA设备中使用的通讯卡,由甲方统一购买,并由乙方承担每月17元300M的流量费用,超出的流量部分按照0.03元/KB支付,流量部分的通讯费用按照季度结算方式,由甲方每季度第一个月直接从乙方结算账户中扣除。

4、乙方使用的POS+PDA设备,因人为损坏产生的维修费(由POS+PDA设备生产商鉴定)或遗失的损失费(按POS+PDA设备净值计算),甲方有权从乙方结算账户内扣除该笔费用并通知乙方。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承诺严格履行各自义务,若任何一方有不履行义务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2、POS+PDA设备价值3000元/台,按三年折旧计算。若乙方将POS+PDA设备遗失的,赔偿的金额为设备的固定资产净值进行赔偿(赔偿金额=设备价格×(1-已使用月数/36);若设备遭受非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按损坏的程度给予赔偿,但赔偿金额不高于设备的固定资产净值。

3、乙方怠于履行本合同约定合同义务,致使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经甲方告知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如发现POS+PDA设备丢失,应在24小时内上报至工程规划中心备案。

六、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叁年。如至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双方均无书面不再续约通知的,视同本协议自动续签叁年,且今后本协议仅以此方式续期。

七、合同终止

合同正常终止时,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归还甲方租用的设备和耗材。甲方应在收到设备后5个工作日内,在扣除乙方应缴的费用后无条件退换乙方的设备押金。

八、其他

如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或业务往来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在北京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条款如需修改,须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任何条款。本协议项下所签订的相关合同、附件或任何修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年

月日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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