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采购合同
篇一:2014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申报审批表编号: 甲方(采购人): 合同编号: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点:
乙方在 组织的 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依据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
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全新的标的(物资/工程/服务)。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
2、交付的产品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型号规格以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一致。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三、交货时间:
四、交货地点及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
六、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保期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2、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七、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2、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产品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3、乙方对运输产品进行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专家组成验收小组
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具体事宜按招
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三天内向乙方提出
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
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违约。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
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
出具的检验证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结算方法及期限
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
单》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
2、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
行和帐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
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除另有规定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
3、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十一、质保金:需提供质保金的项目,采购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经验收合
格支付货款时,应扣除%的质量保证金,待年后本次采购的货物未
发生质量问题,所扣质量保证金将无息退还给供货单位。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产品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0%的
违约金。
2、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
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由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总
值20%的违约金。
十三、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
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
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
十五、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
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十六、违约终止合同
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
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
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
未交付部分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
未终止的部分。
十七、破产终止合同
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十八、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由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县招标采购局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签定日期:年 月 日开 户 行:
账 号:
监证机构: 备案机构:
县招标采购局(盖章)
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规定。 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盖章): 项目经办人(签字):备案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年 月 日 日 期:年 月 日
篇二: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 (采购人)
乙 方: (成交人)
受甲方委托, 采购中心组织对 进行采购,于年月 日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乙方为 成交人。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
1. 项目编号 号。
2. 项目名称: 。
3. 具体内容: 。(详见乙方报价表)
4. 合同金额:人民币元 (大写: )。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a) 1. 验收合格后一周内, 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合同、《验收结算书》、货物发票复印件,向成交人一次性支付中标金额。
2. 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凭政府采购合同、《验收结算书》、货物发票复印件到 采购中心退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退现金)。
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 交货时间: 年月 日。
2. 交货地点:。
四、履约验收
1.乙方提供的设备为最新生产的原装正品,各项指标符合出产国检测标准和出厂标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
2. 乙方提供的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还应在验收时提供该设备属原装进口的相关凭据。
3. 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若乙方的行为侵犯了第三方的前述权利,并造成了第三方追究甲方的责任,甲方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5. 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
6. 验收内容:所采购的设备数量和运行的质量。
五、保修条款、售后服务
严格遵守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为_____年。凡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须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在质保期外,提供设备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等费用。
六、相关权利及义务
1. 甲方和采购中心在验收时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
2. 采购中心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内容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3. 甲方、采购中心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协助履行付款责任。
4. 甲方、采购中心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5.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6. 乙方有义务按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中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除采购中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外,甲方还将视情况在延迟交货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八、不可抗力
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和采购中心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和采购中心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仲裁解决。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两方各执一份, 珙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和珙县财政局采管办各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竞标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附:乙方报价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日 期: 年月日
篇三: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编号:慈财采计2013-070
甲方:慈利县教育局
地址:慈利县零阳中路 号电话:
乙方:(中标人)湖南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826号电话:0731-85695858
乙方在甲方慈利县教育局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慈财采计2013-070)招标中中标,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
同条款。一、项目名称:慈利县教育局多媒体教学设备
二、项目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及数量见附表一
三、交货时间:2013年9月10日前(安装不得影响教学)
四、验收日期:2013年9月20日前
五、交货安装地点:见附表二。设备装卸、运输等一切费用由乙
方承担。
六、合同总价款:贰佰壹拾玖万柒仟玖佰捌拾伍元整(¥2197985
元)。
七、付款方式:
在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正规发票,付
合同价的70%,2013年12月31日前付合同价格的25%,2016年6月30日前付清余款。
八、验收:
1、所有设备应符合招标文件设备清单中的各项要求、指标,设
备必须甲方到场后才能拆开原包装;
2、所有设备性能应以乙方出具的并得到甲方认可的设备验收要
求及方法进行验收;
3、甲乙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设备才视为接受,并开始计算保
修期;
4、乙方必须提供所供设备的装箱单据、设备合格证、服务手册、
使用说明书,随机资料及随机软件、随机赠品(如有)等厂商提供的
全部资料。
九、质量保证:
所有设备必须是全新原装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备出
厂合格证;所有设备在安装时,须经甲方验收外包装后才能开箱,开
箱合格率达100%,合格标准为设备的国家检测标准。
十、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的产品是原厂正货且原厂原装的全新产品, 提供五
年以上(含五年)质量保修期(厂家标准质量保修期在三年以上的按
厂家标准),终身维护。产品的质量保修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我
公司提供的产品免费上门保修三年。保修期内,若产品或零部件因非
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相应顺延,若停用时
间累计超过三十天则保修期重新计算。
2、所有产品质保期均按国家三包政策要求执行,高于此标准的
按厂家标准执行。在质保期内,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
损坏,我公司将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
3、在质保期内,由于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损坏,
我公司将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如由于人为损坏或自然灾害造成设备
损坏,我方仅收取维修备件的成本费用。若部件损坏,我公司将免费
更换、修理,费用由我公司负责。我公司承诺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
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
4、在保质、保修期内,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
仍无法正常使用或者质保期内出现3次故障的,我方无条件的免费予
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5、维修联系方法:
单位: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慈利县分公司
地址:慈利县笔架路
联系人:杜智勇 电话:0744-323278218674442272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合同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
合同违约价款的5%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
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
金;
3、乙方不能交付设备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设备时,每逾期1天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
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5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如解除合同,按本条第3项执行,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
负责;
5、因质量问题延迟交货时,按逾期交货处理。
十二、仲裁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
成,提请慈利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生效及其他:
1、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慈利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一:主要技术参数及数量
附件二:到校明细表
甲方:慈利县教育局乙方:湖南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慈利县零阳中路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826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备案方:慈利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公章)
备案时间: 年月日
附表一:主要技术参数及数量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