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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改版升级工作经验交流材料标题

经验交流材料2019-02-21 23:42书业网

篇一:干部档案整理规范

2014干部人事档案升级改版整理注意事项

档案盒换成新标准的A4档案盒,并保证每个档案盒中装有一个A4版

“散材料”袋,所有不需装订进档的散材料和重复的材料放置在“散材料”袋中。

所有新进A4档案材料无需再进行裁剪,A4纸张装订时按“左对齐、

下对齐”进行打孔装订。原16K的纸张保持原尺寸不变。新进入档材料纸

张大小介于A4和16K之间的,需裁剪成与原档案大小一致再进行打孔装

订。

每一大类第一份材料右上角都要更换为新式粉红色标签。所有正面和

侧面的姓名签全部进行更换。每一份材料都要用铅笔标注页码,参照原档

案中页码标注方法进行标注。近几年材料最后必须有日期,没有的用铅笔

在最后一栏补上日期。

每一份材料都要用铅笔在右上角标注编号,没有分小类的如三类材

料,编号方式为3-1、3-2、3-3……有分小类的如四类材料,属于4-1小

类的编号方式为4-1-1、4-1-2……属于4-2小类的编号方式为4-2-1、

4-2-2……属于4-3小类的编号方式为4-3-1、4-3-2……以此类推。目前

档案中分小类的只有四类和九类,具体要求见后文。

每份档案目录都要进行修改打印,一律A4纸正反打印,打印目录要

求每大类、每小类之间都空四行,不得调整表格大小、字体及字体大小。

目录格式与以往档案目录有部分改动,具体格式见《人事档案目录范

本》。是复印件的在目录备注中写明“复印件”。

所有在职教育(即第二学历)没有认证的必须进行认证。因干部学历

(学位)呈报审批表审批时间较长,目录中可预留位置,档案中也应预留

编号位置。

证书、证书等复印件,必须注明复制时间,复制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

每份档案都要有2014年或2015年的三龄两历表。

具体分类及缺失档案材料查补规范:

一类:履历表

必装材料:99年版干部履历表,首页有照片,末页有本人签字及单位

公章。如档案中没有99版履历表的,请到人事科领取,按照现在情况如

实填写并贴上照片,末页必须有本人签字与单位公章。若有76年或88年

版履历表,按时间先后顺序放置。军人登记表(履历为主)放一类。

二类:自传

自传为必装材料。最好手写,如是打印的,末页必须有本人签字。

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必装材料:1994年及以后历年年度考核表。如有缺失的,首先收集,收集不到的,①补填当年单行表,最后日期为所补时间,但装入档案时需放原位。②对当年年度考核备案表进行复印盖章,复印人签字,填写复印时间。

放在此类的材料主要有:工作调动、专业等鉴定材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干部考核登记表,退伍鉴定表,团员鉴定表,思想鉴定等材料,若有按时间先后顺序放置。

四类:档案材料分类进行局部调整。

第四类材料分为四小类,第一小类为学历学位材料。第二小类为专业技术职务材料,第三小类为科研学术材料,第四小类为培训材料。

在职教育(第二学历)没有进行学历认证的必须要填写干部学历(学 位)呈报审批表。具体审批程序见《干部学历呈报审批说明》。

研究生进修不属于学历认证范围,不能进行学历认证。

第四类材料右上角请重新用铅笔编号,格式为:4-1-1、4-1-2……;4-2-1、4-2-2…………;4-3-1、4-3-2……;4-4-1、4-4-2……。

注意:与之更改的还有目录格式和材料右上角编号。

4-1 学历、学位材料:

装材料:学生入学登记表、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在职学籍材料、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2003年及2003年之后毕业的毕业证书复

印件。其他如社会实践活动等材料,若有按时间先后顺序放置。)

4-2 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教师资格认定表等,若有此方面材料按时间先后顺序放置。

缺少职称材料无法找到的,可复印相关文件或证书,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复印人签字,填写复印时间。

4-3 科研成果类

若有此方面材料按时间先后顺序放置。

4-4 培训材料

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登记表等,若有此方面材料按时间先后顺序放置。

五类:政审、证明材料

若是党员,必须要有政审材料。

关于其更改姓名、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或其他证明材料放五类,工龄认定表也放五类;按时间先后顺序放置。

六类:入团、入党材料

必装材料:入党志愿书申请书、转正书。入党志愿书必须放在党员材料的首位,其他材料按时间排序。

若入民主党派,其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放置;

若有入团资料,按入团志愿书、申请书、转正书的顺序放置在入党材料之前。

如确定是党员缺少《入党志愿书》的,填写老版的《入党志愿书》,填入现在的信息,注明补填,最好找到当时的入党介绍人填写相关内容。

七类:奖励

若有关于公务员嘉奖、三等功或其他所获荣誉的奖励表、登记表、通报表扬性材料放置七类,所有荣誉证书复印件不进档。

八类:处分

若有此方面材料就按时间先后顺序放置。

九类:分为四小类

9-1 工资

必须按“前后续得上”的原则,保证工资表中工资档级的连贯性。

如: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工资变动(套改)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材料(调整工资表放第九类,审批、通知和一次性奖励材料放第七类);解决待遇问题的审批材料。

第九类工资如找不到所缺的单行表,可用当年的备案表复印件,并

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人签字,填写复印时间。

9-2 任免、录用材料

篇二:新修订《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浅析新修订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摘 要] 2009年7月1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发了新修订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新《规定》是在1996年4月10日中组部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以下简称96年《规定》)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它较中组部1996年的文件归档范围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原则、范围、要求、纪律和监督都做了更为全面、明确的规定。新《规定》已于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作为一名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者,自己对新《规定》和96年《规定》进行了认真的对比,反复的学习和理解,对新《规定》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指导意义、新《规定》鲜明的时代特色和科学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关键词]新修订干部档案材料收集

一、新 《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基础,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任务,顺利完成这些任务,关键是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把真正优秀的干部选拔出来,担当重任。近些年来,各级组织在干部考察的方式方法上有了很大改进,但要全面地、历史地考察和了解干部,坚持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始终是一条重要途径。而96年《规定》颁布已有十多年,该《规定》中的一些内容已不能适应当前干部人

事档案材料管理的要求。因此,新《规定》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干部档案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是新时期新阶段为促进干部档案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指导新时期新阶段干部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党内重要法规性文献,新《规定》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人事档案服务于人事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是我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发展史上的重要文献。

二、新《规定》的适用范围扩大,权威性增强

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文件适用范围,扩大了规定的适用领域,如新《规定》第一章第四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这些都体现了新《规定》作为党内重要法规性文献的强制性特点,更具有权威性。同时,新《规定》对行业规范标准的进一步发展、统一极为有益,也更为科学合理。而96年《规定》则没有做如上一些表述。

三、新《规定》体例安排更为合理,内容整合趋于精练

新《规定》包括总则、归档范围、收集归档要求、纪律和监督、附则五章,共42条,而96年《规定》包括总则、收集范围、收集方法、归档要求、监督检查、附则六章,共36条。新《规定》较96年《规定》减少了一章,增加了6条,在补充部分内容的同时,新《规

定》对96年《规定》中某些条款进行整合并重新归类。如新《规定》将96年《规定》的第二章“收集范围”更改为“归档范围”作为新的第二章;将96年《规定》的第三章“收集方法”和第四章“归档要求”合二为一,形成新的第三章“收集归档要求”;在96年《规定》的第五章“监督检查”中增添了“纪律”条款,形成新的第四章“纪律和监督”。

经过修改,《新规定》内容更为丰富、体例安排更为合理,层次严谨、分明,结构更为科学,反映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特点,更好地符合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本规律,更易于在实践中贯彻执行。

四、新《规定》拓展了干部人事档案归档范围,彰显了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

与96年《规定》相比,新《规定》第七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归档范围中增加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第十一条“培训材料”归档范围中增加了“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等材料”;第十二条“职业资格材料”归档范围中增加了“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第十四条“反应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归档范围中增加了“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在新《规定》的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中也有相关增加的材料等。这些新增内容,于时俱进地拓

展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满足了当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为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供了法规依据。

另外,将96年《规定》的第十七条一分为二扩展为新《规定》的第二十条“招录、聘用材料”和第二十二条“辞职、辞退、罢免材料”。这些调整是对人事档案相对人的尊重,保障了其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和待遇,是以人为本理念在干部档案工作中的生动体现和具体落实,有利于调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中各环节参与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承担人事档案归档材料的责任人范围扩大,进一步明确了收集归档工作各环节的职责

新《规定》将96年《规定》中的第二章“收集范围”改为 “归档范围”, “收集”一词由“归档”取代,这既有“名”的变化,又有“实”的变化。这一变化改变了过去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仅仅是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的被动工作状态,变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中各环节参与主体都应按照本规定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

针对当前部分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归档质量不高的现状,新《规定》在第三章“收集归档要求”部分做了具体要求。如第三十条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制作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机制,在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履行移交手

续”。重点提出了“规范”制作、建立归档机制、主动送交、时间要求、办理移交手续的具体要求。第三十一至第三十七条则明确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强调了“必须严格审核”、“重点审核”的方面,具体且可操作性强。

总体来看,新《规定》赋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权限较96年《规定》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各环节的责权进一步明晰。

六、明确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中的纪律,细化了惩罚规定

在工作纪律方面,96年《规定》过于笼统、模糊,可操作性不强,惩罚范围较为狭窄,致使惩罚达不到目的。新《规定》第三十八条则明确了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中富有组织领导责任。第三十九条则以五个“不准”列出了给予处罚的各种行为,明确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和干部本人应遵守的纪律,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中各环节参与主体、职责的首次明确,是重大的进步,有利于新《规定》的真正贯彻执行。

总之,新《规定》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它是指导新时期新阶段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法规性文献,它适应时代的要求,关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事档案工作的发展趋势,体现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理念环境下人事档案工作的发展动向,可以使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在新形势下能

篇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达标升级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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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达标升级考核评分表(初查)

1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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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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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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