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接收函代理
篇一:2014年度深圳个人申办毕业生接收流程图
2014年度个人申办毕业生接收流程图
注:1、报到证抬头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接收单位: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6楼。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上要求学校加盖公章处,加盖公章须清晰可辨认,时间也要填上。
3、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龙岗分部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福路5号荣超英隆大厦A座1809,公交站:城龙花园、龙岗交通运输局、龙岗文化中心、建设大厦;业务咨询电话:28996938。
4、龙岗分部集体户公安机关:深圳市公安局平湖派出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富安大道华南大道1号。
篇二:深圳生源及市内院校毕业生委托办理接收须知
深圳生源及市内院校毕业生委托办理接收须知
一、受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
二、申请条件
根据深圳市有关深圳生源及市内院校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有关文件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者全年内均可委托我中心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1.基本条件:①身体健康;②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③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2.本市生源毕业生,即参加高考前,原属深圳市户口,考到市外院校就读的毕业生;
3.市内院校毕业生。
注:不含非国家任务的毕业生。
三、送审材料
下列表格及协议,可浏览深圳人才网(.cn)-“人事代理”-“业务表格下载”查询或下载:
⒈深圳生源及市内院校毕业生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表(下称“委托代理申请表”):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须由所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须由户籍地居委会加盖公章。 ⒉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此表由毕业院校出具,不得涂改,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
⒊毕业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须打印,并课程完整,由毕业院校出具,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
⒋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核原件。申报时已毕业的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申报时未毕业的毕业生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仅适用于当年办理接收手续的应届毕业生)。
⒌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一(转载于:www.cSSyq.co m 书 业 网:深圳接收函代理)式两份。
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核原件。市内院校及深圳生源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户口本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曾迁往学校的,需提供毕业生本人原户口薄或我市公安部门开具户籍迁出证明(详情请咨询户籍地派出所)。
⒎招生录取名册和军事院校毕业生地方生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两份):深圳生源中专毕业生和军事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入学时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招生录取名册须有省级以上招生或教育部门公章,一般留存学校招生办公室或者档案馆,须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军事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⒏ 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①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复印件(再婚人员也须提供):一式两份,核原件。②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籍已在深圳的毕业生无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9.随迁子女证明材料:①随迁子女户口簿(含首页)复印件(两份,核原件):随迁子女户籍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的可办理异地子女随迁(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须另行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两份,核原件);②《在校学生证明书》原件(随迁子女年龄在未满18周岁且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须提供)。
注: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力资源部门不予办理子女随迁,其子女随迁须待其本人入户后,可向我市公安部门申请。①随迁子女非本人亲生子(女),属继子(女)的;或属本人亲生子(女)但抚养权不归属本人的;②申请人存在超生情况并自依法处理之日起满五年的。 特别提醒:⑴材料均不得涂改,涂改无效;⑵材料须按先后顺序装订,规格应与A4纸大小相同,小于此规格的材料,应粘贴在A4纸上。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⒑如需办理人事代理费用银行托收的人员,还需本人身份证及深圳本地银行借记卡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且与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四、办理程序
1.网上测评:申请人登录市人社局网站(:9001/agent/docQuery.html)。
4.报到。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按要求办理:
⑴不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凭户口本原件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报到证原件到市人社局报到处办理报到手续,领取深圳市人社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下称“介绍信”),并将介绍信和报到证交由我中心归档(所有手续办理完毕)。
⑵读书期间户口从深圳迁往就读院校,现需恢复深圳户籍的:毕业生先按市公安部门及人社局要求办理复户手续,然后凭户口本原件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报到证原件到市人社局报到处办理报到手续,领取介绍信,并将介绍信和报到证交由我中心归档(所有手续办理完毕)。 注:①如报到证“派往单位”是“广东省高等教育就业指导中心”的,须先到广东省高教厅办理改派手续。
②深圳市人社局办理毕业生报到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深圳人才大市场七楼报到处
五、注意事项
⒈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一年后需办理转正定级。详情请参见《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办理须知》。
⒉大专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三年后、本科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一年后可申请办理初级职称认定;研究生办理接收手续三年后可申请办理中级职称认定。详情请参见《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和转正定级业务办理须知》。
⒊为保证档案安全转递,档案必须由所在单位密封后机要邮寄至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馆。其他单位、人员不得私自拆封,若档案开封或封条破损,档案馆将不予接收。 ⒋本须知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本须知的最新内容以网站公布为准。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处
咨询电话:12333
网站:.cn/ -“人事代理”栏目
咨询电话:0755-82408888
办公地点: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六楼616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及特殊情况除外) 印制时间:2014年2月
篇三:邮寄接收函申请表
2016邮寄《接收函》申请表
邮寄《毕业生接收函》申请表申请日期:
第一联寄件人存
此表共两联,第一联申请表寄件人存,第二联回执收件人存。
此表共两联,第一联申请表寄件人存,第二联回执收件人存。
邮寄《毕业生接收函》回执回执日期:
第二联收件人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