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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工作经费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说明书2019-04-07 00:16书业网

篇一:费用使用说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一、编制总体要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以下简称项目资金预算表)是预算核定、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的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据实编制。

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依托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汇总编制。

二、编制内容

根据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方式的不同,项目资金预算表分为定额补助式预算表和成本补偿式预算表。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填报成本补偿式预算表,其他各类科学基金项目填报定额补助式预算表。

定额补助式预算表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

成本补偿式预算表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预算说明书》、《合作研究资金预算明细表》、《设备费预算明细表》、《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明细表》和《劳务费预算明细表》。

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只需填写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

直接费用各科目如下: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对仪器设备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原则上不得购置,确有必要购置的,应当对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以及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等进行单独说明。

定额补助式项目要对单笔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费进行单独说明;成本补偿式项目要填报《设备费预算明细表》,对单笔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费进行单独说明,并建议提供至少两家报价单等材料,扫描后上传作为辅助说明材料。

设备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成本补偿式项目要填报《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明细表》,并对单笔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测试化验加工费进行单独说明。 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单独计量可以是单独装表计量,也可以根据仪器设备、科学装置等的能耗工时进行计算确定。要注意与间接费用中水、电、气、

暖消耗的区别。

5.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了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会议费支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和会期。会议费是指主办会议,而非参加会议的费用。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的费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要严格执行国家外事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的前提下可调剂使用。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9.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

劳务费应当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

成本补偿式项目要填报《劳务费预算明细表》。 劳务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

10.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

专家的费用。

专家咨询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

11.其他支出,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三、编制的规范性要求

1.合作研究应当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重点说明。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托单位应当按照预算和合同转拨合作研究单位资金。

成本补偿式项目要填报《合作研究资金预算明细表》。 2.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四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咨询电话: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010-62326760/9112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定额补助)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成本补偿)

附件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定额补助)

项目申请号/项目批准号: 项目负责人:金额单位:万元

篇二:国家配套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金

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整改措施

省科技厅:

由河北科技大学承担的河北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金项目“盐湖氯元素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编号10176719P,项目经费100万元,按照项目合同书要求应于2011年6月结题验收。现就项目进展、经费使用情况和整改措施作如下说明:

一、项目延期说明

由河北科技大学作为主持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支撑课题“盐湖氯元素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发”,课题编号:2009BAC64B09,总经费642万元。该课题属于国家科技支撑重大专项“循环经济决策支持和系统构建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中9个课题之一,按照重大专项的计划要求,所有课题应于 2011年7月30日前结题验收,但是由于该项目审批时间有些拖延,项目经费于2010年上半年到位,项目的合同任务书于2011年2月批准下发(已附任务书部分内容),经国家发改委报国家科技部同意将项目的截止时间推延一年,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

二、课题进展情况

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合同书的要求,本课题需要在实验室中试实验装置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建立一套1000吨/年氯甲烷工业性实验装置,且要求产品氯甲烷各项指标达到HG/T 3674-2000的要求,

氯化铵的转化率达90%以上,氯甲烷的收率达85%以上。项目完成后在关键技术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申请专利2项以上。

目前,课题组在实验室建立一套中试实验装置,运行时间已超过一年,技术指标达到了任务书要求,产品质量已经达到HG/T 3674-2000的要求,且氯化铵的转化率达92%以上,氯甲烷的收率达88%以上。为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对催化剂、反应器和工艺过程,共申请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已授权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

关于工业性实验装置,课题组已与大连化工集团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将利用纯碱生产过程副产物氯化铵为原料开展工业性试验研究。由于大连化工集团公司计划将装置规模定为1万吨/年氯甲烷(合同任务要求产量的10倍),在项目沟通及实施方案上双方进行了较长时间的商讨,目前已进入工程设计阶段,预计今年年底前能够建成试车。

预计本课题能够在新的截止时间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工业性实验,并结题验收。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国家配套资金项目管理的要求,项目通过国家验收后视为通过省级配套资金验收,不再单独组织验收。

三、资金使用情况

本项目配套资金共100万元,已于2010年11月全额拨付到位。在今年5月份项目审

计时,账面共支出设备费37.1万元,劳务费1.44万元,差旅费0.7万元,合计39.24万元。

当时,由于部分科目还没有与对方结算,未到财务报账;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均为半年结账,审计时也没有列支。到目前为止,除上述的设备经费和劳务费支出外,材料费支出6.66万元,测试化验加工费支出6.9万元,差旅费支出2.3万元,用于项目调研和参加国内会议的会议费支出1.8万元,共计56.9万元。现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列表,详见“《盐湖氯元素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发》项目配套资金使用情况表”。

另外已有三人注册参加国际会议,会务费1.3万元已电汇,但收据还未到。目前实际支出经费58.2万元,为总经费的58.2%。

四、整改措施

1. 加快课题进展的整改措施

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尽快完善中试所需数据,加快工业性试验的进度,争取尽快结题验收;

2. 按照任务书要求完成经费使用的整改措施

将已使用款项尽快入账,同时对剩余款项作出使用计划(见完成项目经费支出及整改表),后期按时完成剩余款项经费使用。

河北科技大学2011年7月19日

《盐湖氯元素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发》项目配套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完成项目经费支出及剩余经费支出计划表

篇三:RD研究开发费用基本情况说明

项目编号:RD01

项目编号:RD02

项目编号:RD03

项目编号:RD04

三、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近3年执行的项目,按单一项目填报) 编制单位:安徽润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RD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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