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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籍接收函

接收函2019-04-07 04:10书业网

篇一:报到证,接收函

三方协议、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接收函等的一些填写说明 通知:

2014年5月份上旬需要寄回的文件:

1、找到工作单位的同学需要寄回《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的粉色页

和绿色页; 2、有《接收函》的,连接收函一并寄回;

3、每个人都需要寄回一份《灵活就业登记表》,不按时上交会影响正常毕业。 流程简介:

1、有《三方协议》的:

2、无《三方协议》的,毕业后你的人事关系会打回户口所在市的人事局。(省外不一定

打回所在市人事局,因地而异) 3、5体要求 6月份再公布。

(一)《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制说明: 1、定义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又称三方协议,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

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2、作用

在毕业生从实习找工作到正式毕业期间,代替部分《劳动合同》的作用,将用人单位和

校方拉入社会保障制度,以保障初入社会的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最终在取得毕业证或者正式

进入用人单位后签订正式就业合同。(有编制的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可能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其他的单位必须签。)

3、注意事项

(1)要规范填写。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时,要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否则协议无

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2)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

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但是,大家还是争取取消违约金这一项规定,原因你

懂得。

(3)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

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

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比如说,考上研究

生之后你可以离开用人单位去进修这件事,就可以并且有必要备注一下。) (4so

4、是否一定要签?

不一定。找到工作的同学有必要签。考研的、考公务员神马的,没有找到工作的同学不

需要签。

5、如何判断协议有效

1、是否规范填写。

2、是否有公章,公章是否有效(能否代表该单位)。

6、《报到证》

由原来的“派遣证”演变而来。学校依据你的三方协议统一打印《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

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没有签订三方协议的,档案打回原籍。

7、《接收函》

人事关系转移的一种,计划经济制度时期极其重要的个人人事转移手续。计划经济时期,

单位分有人事接收权单位和无人事接收权单位,只有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才能发接收函,无

人事接收权单位不被允许发接收函,需要上级主管单位或者委托人事代理部门才能发函。接

收函即为将拟调出人的全部人事关系(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团关系等)从无隶属关系

的一个单位调至另一个有人事接收权单位的函件。简单的说就是,在一些特殊单位中,没有《接收函》就解决不了你的户口等关系。 需要

接收函的单位:

(1)中央直属、省直属的企业,如果接受你的档案,要提供接收函。 (2)北京、天津

地区的企业也要提供接收函。(北京:北京市人社局 天津:教委)篇二:接收函和报到证是一对好基友 (1) 接收函与报到证

接收函办理流程

一. 网上申报

1.打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2.选择网上办事

3.右下角选择人才引进

4.注册账户并登陆

5.填写表格,注意有两个:个人基本信息和学习工作信息。

6.页面下方选择申报

7.选择人事代理机构,例如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

二.申报材料

1. 身份证与复印件,户口本与复印件

2. 学位证与毕业证

3. 毕业生推荐表

4. 盖公章的成绩单

5. 毕业生接受申报材料清单(不需自备)

6. 接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呈报表(不需自备)

三. 现场申报携带上述1至4材料到所选的人事代理机构,例如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与对方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等待接收函。 30个工作日之内便可拿到接收函,具体等对方信息通知。

四.领取接收函 收到短信后,携带身份证去人事代理机构领取接收函。 除了接收函,对方还将给你一份报到流程。 报到流程

一. 所需材料

1. 毕业生报到证

2. 身份证与户口本

3. 毕业证与学位证

4. 文凭验证(重点讲解)

二.文凭验证

根据报到处和人才流动中心工作人员的介绍,文凭验证应该是有两种办理方法,第一种

应该是带资料到罗湖的人才大市场办理,如果想用第一种方法,咨询电话:84801267。第二

种是网上在线办理。在线办理比较方便快捷,适合有支付宝等网上支付工具的同学。下面介

绍如何在网上办理。

1. 打开学信网

2. 选择学信档案

3.登陆学信档案(相信大家之前都曾在此确认过学籍信息照片,所以都有账号了)

4.选择在线验证报告,高等学历一项。

5.申请中文版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 设置报告有效期,需要12个月以上,所以建议设置13个月。

6. 支付

7. 支付完回来打印

8. 一份文凭验证搞定。

三.现场报到 携带一所提到的材料,即:1毕业生报到证, 2身份证与户口本, 3毕业证与学位证,4文凭验证。 到清林中路海关大厦13楼1316室报到。 报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咨询电话:28943908

该室主任是一位有冰姐的妹妹的feel的美女,不仅长相有几分相似,气质也是那么熟悉。

祝你们好运。

四.最后

1. 报到处将会提供一份《毕业生介绍信》,将它带回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

2.流动中心工作人员会提醒你过些时候打电话去流动中心,确认你的档案是否已寄到。

3. 报到满一年后,切记去流动中心办理转正定级。

4.因为接收函需要时间办理,所以这些事情大概一个月能办完,准备好材料没有意外的

话跑两趟就能搞定。第一趟带接收函的材料,去人才流动中心办接收函,第二趟带上报到证

的材料,去人才流动中心领取接收函,就可以直接去海关大厦办报到的事情。

5. 报到证上有报到期限,担心拿到接收函报到证会过期的同学,不用担心。我问了报到

处的美女,她告诉我过期也没大碍,这一两个月办完就好了。

6. 海关大厦和人才流动中心很近。

7.目前就想起来这么多,有问题可以再问我。篇三:三方协议书、接收函以及报到证的

说明

三方协议书、接收函以及报到证的说明根据许多同学在签订三方协议中常遇到的问题,做出以下说明。请同学结合学校《就业

手册》,仔细阅读,以便顺利完成就业手续。 人文与法学学院

1、什么是三方协议、接收函和报到证? 三者有何关系?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现行三方协议分用人单位、

学校、学院、毕业生四联(见图1),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

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图1.三方协议 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书时,除了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图2-a 处),也应当由地方

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图2-b 处),或出具带有印章的信

函方可列入就业计划。图2-b处盖章或“带有印章的信函”即可理解为“接收函”。 图2-a.单位人事部门图2-b. 就业主管部门 报到证一式两联,白色一联放入档案袋,毕业生手持一联(本科为蓝色,研究生为粉红

色,)在规定时间至抬头部门报到。图3-a为白色联正面,图3-b为白色联背面。图3-a.白色联正面 图3-b.白色联背面其中,抬头单位为三方协议中接收函的出具单位,名称必须与图2-b处盖章或信函印章

一致。报到联内有关信息应与毕业生信息一致。备注一栏,应与图2-a 处盖章一致。如果未

签署三方协议或三方协议无接收函,报到证抬头单位为毕业生生源地人事主管部门,备注一

栏为空白。

毕业生持报到证报到后,经过一年的见习期,可以签《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 填

写《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初级职称评定表),取

得国家干部身份。原则上,见习期需要在同一单位完成,即三方协议、报到证以及见习期考

核鉴定表应为同一单位的章。

2、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一定要签署三方协议吗?三方协议由教育部统一印制,是三方合同,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主要

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 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劳动合同受《劳

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是劳动者身份。有些用人单位如外企

在确定录用时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用人单位则要求先

签“就业意向书”,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凡涉及到毕业生户籍与人事档案需要迁移或派遣到非生源地的情况,必须签署三方协议。

如毕业生户籍与人事档案,选择派遣或迁移回生源地,学院不做硬性要求。国企、事业机关

单位、大中型企业通常要求签署三方协议。公务员单位可直接出具接收函。部分企业不解决

毕业生户籍与人事档案,对三方协议无要求。

3、签署三方协议书,一定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接收函)吗?签署三方协议时,可根据表1.快速判断指引判断是否需就业主管部门签章。 表1.快速

判断指引

4、 具备三方协议“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效力的单位有哪些? 能在协议书(图2-b 处)签章的单位即是具备独立人事审批权、接档权的主管部门,一

般指:1、地市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即该机关的省级部门),如某市国税局上级主管为省国

税局;2、事业单位及部分国有企业,如华南农业大学、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3、各市人事

局或教育局,如广州市人事局。

5、签约单位能否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处盖章?如已盖章,如何确认印章是否有效呢?方式1:判断就业单位的性质。企业中私营、民营企业、台港澳企业、外商企业均不具备审批户口资格,如果企业同意

为毕业生落户和挂靠档案,必须由所在市人事局开接收函。 广东省直属或中央直属国有企业如能在学校就业系统找到单位名称,则单位直接在协议

书上盖企业印章即可(企业人事部门印章不属于就业主管部门印章)。如果为市属国有企业,

则统一出具市人事局接收函。已改制的原国有单位由地市人事局统一出具接收函。 事业机关单位如为省属、中央直属机关,在学校就业系统查找单位名称。找到单位名称

则直接在协议书上盖机关人事印章即可。如未能找到单位名称,则必须由它的主管部门出接

收函(如广东科学中心必须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出接收函)。 地市机关由该市人事局出接收

函,如阳江市交通局由阳江市人事局出接收函。教育单位,如xx 市中学,由当地市教育局

出接收函。高校事业单位,如果为单位编制,由所在学校或学校人事处出接收函即可。如果

为租赁制人员,则由所挂靠人才市场出具接收函。方式2:在学校就业系统里确认。进入就业管理系统,点击就业管理,修改就业信息,

在派遣信息的主管单位里输入单位名称查询,如图4。

图4.派遣信息篇四:办理报到证、人才市场接收函的手续(2013.6.2) (公卫学生办)

一、报到证正联的样式:

二、报到证的作用

三、报到证如何办理

(一)毕业前由学校统一办理,统一送到档案室。 交了就业证明,或毕业前就确定把档案发回生源地的,可以由学校帮办理报到证。

(二)毕业后由同学自行办理,自行移交档案室,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以前没有办过报到证的。

1、持就业协议或就业证明、劳动合同,到公卫学生办扫描或留一份协议书,回生源地的

不用开就业证明或签协议就可以开报到证。(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如果已经就业,还是要给一份就业凭证给公卫学生办录入就业数

据库时用)。

2、到学工二楼招就处的就业科开具给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的介绍信。 (招就处暑假时,

每周指定一天的上午对外办公);注:招就处的墙上贴有介绍信的填写模板。不懂的要问清楚老师再填写,初次办理时,

介绍信上的“原单位”都是“留档”,“现单位”是用人单位或生源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

局。

3、坐车到教育路广西艺术学院门口站下车,到教育路三号 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开报到证。要拿身份证件去。叫别人代办的,要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毕业证学位证复

印件(可以发电子邮件后打印出来)。 注:如果是档案发往人才市场的,最好向该人才市场问清楚,报到证上是写用人单位的

名称,还是写人才市场的名称,不然可能会被重办。

4、得到新的报到证后:

(1)把报到证的白色副联剪下来,交去给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档案部门会帮大家把档

案转去指定的地点,一两个月后可以去查查档案到了没有。 ○1本科同学交去给学生档案室。学生档案室电话0771-5323106,图书馆11楼(从放单

车那一层坐四号电梯上11楼)。有一份详细的《本科生档案管理办法》在文件夹里。○2高职同学交去成教院一楼高职办公室交给曾老师,并在档案发送地址的表格上修改

记录。曾老师要开学后才上班办理转档案,但这不影响同学们现在就去办理报到证。报到证是开到南宁(含县)以外的,先在学校办理(2)户籍室办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到

档案接收地办(3)人才交流中心的接收函, 报到证是开到南宁市内的同学则相反,是先办(3)人才交流中心的接收函,再办(2)

户籍室办户口迁移证,。

(2)户口在学校的同学去户籍室办户口迁移证 详见《7、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2013.6.2最新版)》.doc

(3)人才交流中心的接收函:如果是聘用制的毕业生,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帮保管档案和户口,档案和户口要转去

某个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所以拿报到证后,还要去该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一个接收函(见附件

1),上面会注明人才交流中心同意接收你的档案和户口,并指定一个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如果用人单位同意接收你的档案户口,就不用去人才交流中心,直接用报到证到单位报

个到就行了,档案会由学校转去给该单位的人事科,户口是放在单位指定的一个派出所,具

体可以问该单位。

注:a、人才交流中心托管你的档案,是要收管理费的,每年80元。但人才交流中心可

篇二:A类接收函

1 3个章(公司的章、人才市场的章、学校就业中心的章)或2个章(公司的章、学校就业

中心的章)+1份接收函(人才市场的“毕业生接收函”)。

2)没有相关部门的章或接收函,是不能调档案的,学生档案都是机要文件。

(3)签三方协议,并且单位为江苏各城市:请携带就业协议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去签

约单位所在城市的人才市场索要“毕业生接收涵”或“加盖毕业生调配专用章”;然后,将就

业协议第三联(学校留存)交至学校。

(4)签三方协议,并且单位是安徽省的同学

(5)签三方协议,并且单位是浙江省、四川省的同学:要分公司是省公司不用 盖章,市公司要盖章或索要接收函。

(6)签三方协议,并且单位在上海、北京、天津

(7)签三方协议,并且单位在广东省:都需要盖章或接收函。模板1:模板2:

南京市毕业生接收函(a类)宁毕a字( 2011 ) 03537号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你校 专业2011届 本科毕业生 ,已与我市 签订 就业协议,如该生符合毕业条件,请协助办理派遣手续,并将该毕业生档案寄望京市人

才服务中心。

(1)没有办理过报到证的解约:手续如下:先由毕业生本人向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征得

同意后,由单位出具解约证明,并取回《推荐表》、《成绩单》、《协议书》 等;填写违约申请表;学院审批;毕业生凭申请表、单位的解约证明、旧的协议书到校

就业中心(综合楼317)备案,一周后补发新的空白《协议书》。

(2)办理过报到证的需解约,按“改派”程序:毕业生在开具了报到证后解约属于改派。

除应办理解约的手续外,另需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档案退回,重新派遣、转户口和

档案关系。办理“单位—单位”、“单位—原籍”改派的期限为报到证生成之日起一年内。(江

苏省如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其他省份在省内变动单位的,直接由当地政府就业主管部门进

行改派,不需通过学校办理。)

(1)毕业前(大概6月二十几号),交三方协议第三联(盖章要齐全)、合同复印件加回

原籍表、offer加回原籍表来办公室,即可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2)毕业后办理和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a.如果签定“三方协议”,仍然按“签约盖章要求”做,然后将“三方协议”第三联或“劳

动合同”, (南京财经大学福建路校区金融学院8号信箱,210003)。如用快递公司寄,不一定办公

室每天都有人在。

(3)暑期仍然可以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办公室天天有人值班。电话

“025-83495940或025-83495881,传真:025-83495940。

(4)等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弄好后,我将在“群共享”里通知已经办理好的同学名单,

相关同学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来拿。

(5)委托他人领取时,请事先传真委托书至025-83494827,并通知代领的同学携带身

份证复印件去领取。

(6)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的地点:毕业离校前(大概6月二十几号)来办公

室领取;毕业后将不再是办公室,《报到证》在综合楼317就业中心领取,《报到证》、《户口

迁移证》在综合楼1楼户政科领取。

(7)篇二: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a类新表填列解读 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a)类新表填列深度解读(一) 主讲老师 王越

一、所得税申报表概述

(一)修订原因

随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深入落实,现行申报表已不能满足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

的需求。一方面,新的政策不断出台,现行申报表没有及时修改,纳税人很难准确履行纳税

义务,导致纳税人填报差错率较高,税收风险加大。另一方面,过于简单的表格、结构的不

合理,导致申报表信息采集量不足,在新形势下难以满足税务机关加强所得税风险管理、后

续管理以及税收收入分析等需求,严重制约了税收管理水平的提高。 2014年税务总局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转变管理方式,减少和取消行政审批,减少进

户执法,税务机关仅通过申报表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这对申报表的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此,需要对申报表做出修订和完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12号)

规定: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生产经营场所实施实地核查、纳税评估、

税务稽查、反避税调查、税务审计、日常检查等税务行政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权限

和法定程序,能不进户的,或者可进可不进的,均不进户。在同一年度内,除涉及税收违法

案件检查和特殊调查事项外,对同一纳税人不得重复进户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

计;对同一纳税人实施实地核查、反避税调查、日常检查时,同一事项原则上不得重复进户。

(二)报表主要变化

一是架构合理。修订后的申报表采取围绕主表进行填报,主表数据大部分从附表生成,

既可以电子申报,又可以手工填写。每张表既能独立体现税收政策或优惠体现,又是与主表

相互关联,层级分明,内容清晰,填报便捷。 二是信息量丰富。申报表中既有会计信息,又有税会差异情况,同时还包括税收优惠、

境外所得等信息,便于进行税收优惠、纳税情况、税收风险等分析提取信息、数据。 三是注

重主体,繁简适度。申报表虽共有41张,但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凡涉及的选择

填报,不涉及的就无需填报,充分考虑不同纳税人规模、业务情况,对于占企业所得税纳税

户80%以上的小微企业而言,可能仅填报4~5张就可以,比之前更加简化、便捷。 修订后的申报表共41张:1张基础信息表,1张主表,6张收入费用明细表,15张纳税

调整表,1张亏损弥补表,11张税收优惠表,4张境外所得抵免表,2张汇总纳税表。从纳税

人试填情况统计、分析,平均每一纳税人填报的表格为12张,与现行申报表16张相比,略

有下降,但信息量却又大幅度提高。

(三)报表设计理念与结构 申报表分解为四大部分: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附列资料。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又分为税会差异调整部分、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部分、所得

减免部分、抵扣所得额部分及弥补亏损部分。 应纳税额部分考虑到减免所得税与抵免所得税部分,境外所得与境内所得分开处置。 总

分机构部分主要考虑了总机构主体生产经营部门分摊税额。

二、基础准备

(一)申报基础

1.汇算清缴与合并缴纳的区别《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条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

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二条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五十四条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

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2.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

30号)第三条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

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

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规

定,下列企业不得事先核定:

(1)享受《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

(2)汇总纳税企业;

(3)上市公司;

(4)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5)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

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函〔2009〕283

号)规定:核定征收企业取得的非日常经营项目所得,在扣除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后,应将

所得直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日常经营项目所得包括股权转让所得,

土地转让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捐赠收入以及补贴收入等。 核定与查账征收方式不可兼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

第27号)规定: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

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

所得率计算征税;若主营项目(业务)发生变化,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照变化后的主营

项目(业务)重新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

(二)资料准备

1.年终结账与财务数据

2.备案审批事项

3.资产损失专项申报与清单申报

4.自力更生与争取外援

(三)企业信息与适用性

1.封面填写着重点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

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

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

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

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

号)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

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

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省国税系统启用业务专用章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

告2015年第5号)规定,业务专用章是办税服务厅办理即时办结涉税业务时,确认资料或出

具文书使用的专用公章。其使用范围包括:

(1)对纳税人申请办理《纳税服务规范》中即办事项(含省局提速为即时办结的事项)

提交的相应资料的确认,如《税务登记表》、纳税申报表等。

(2)对纳税人申请办理《纳税服务规范》中即办事项(含省局提速为即时办结的事项)

需出具通知书的,如《核准停业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等。

2.填报表单

3.基础信息表

正常申报:申报期内,纳税人第一次年度申报为“正常申报”。更正申报:申报期内,纳税人对已申报内容进行更正申报的为“更正申报”。补充申报:申报期后,由于纳税人自查、主管税务机关评估等发现以前年度申报有误而

更改申报为“补充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

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

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

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

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

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中“103所属行业明细代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4754-2011)标准填报纳税人的行业代码。如:所属行业代码为7010的房地产开发经营

企业,可以填报表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第21

至29行;所属行业代码为06**至50**,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判断为工业企业。《关于取消3项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

第6号)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办理2014年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

缴时,通过填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之《基础信息表》

中的“104从业人数”“105资产总额(万元)”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备案。 《财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规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

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

(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

标。

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 000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企业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民间非营利组织,

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东奥会计在线 版权所有

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a)类新表填列深度解读(二)

三、(a)类各表填列

(一)报表填写顺序

总体思路是:先做选择题,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中选择需要填报

的表格;再做填空题,填报顺序是(三级附表)二级附表一级附表主表。具体填报方法是,

按照主表列示顺序填报,有附表填附表,无附表直接填写。如:营业税金及附加、资产减值

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直接在a100000表中填写;营业收入需先填a101010表,

再反映到a100000表中;专项资产损失需先填a105091表,其反映到a105090表中,然后再

反映到a105000表中,最后反映到a100000表中。

(二)纯会计数据表填写——a101010表至a104000表篇三:2012江苏公基a类真题及

解析

2012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a类真题卷(精选) 说明:本卷中部分真题缺少,不再注明,其他题目题号均与原卷中一致。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选项中选择最恰当的一项,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相应题号下涂

黑所选答案项的信息点,在试卷上作答一律无效。本大题共有35小题,每小题1分,共35

分。)

1.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提出:“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征途上,我们

必须传承好江苏人民创造的宝贵精神财富,大力培育与弘扬‘创业创新创优、争先领先率先’

的新时期江苏精神。”

这段话蕴含的哲理是( )a.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b.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基础c.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决定性作用 d.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2.最早从组织上确立党领导军队原则的重要事件是( ) a.南昌起义 b.三湾改编 c.秋收起义 d.古田会议

篇三:年北京户口接收函

户口接收函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打印文章〗__________派出所主管同志:现有本单位职工____,男,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前往你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本单位同意接收该人,并协助其办理户口在____落户事宜。特此证明。单位公章。

经手人:

年 月 日篇二:户口接收函 接收函 派出所主管同志:现有本单位职工__ __,男,身份证号:_ _ 前往你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往地址为:路 号,

本单位同意接收该人,并协助其办理户口在__ _落户事宜。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经手人:

年 月 日篇三:办理北京户口的有关政策 北京市户口的有关政策 此罗列出几乎所有的进京审批的政策依据,每个人都可以对号入座,找到符合自己条件

的审批通道。 申请人办理本人进京:

1、北京市单位接收毕业生进京

2、北京市科技类产业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3、北京市引进留学人才和港澳台高级人才

4、北京市引进优秀文化体育人才进京

5、首都金融企业引进人才进京

6、办理小城镇户口进京

7、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进京

8、中央单位接收应届毕业生进京

9、中央单位京外机构干部回京安置

10、军队置业干部接收安置进京

11、中央单位因工作需要从京外选调干部进京在京申请人办理外地亲属进京:

1、北京市单位干部办理配偶进京

2、北京市单位人员办理工人配偶、子女进京

3、工人单调 进京,工人对调 进京,招收家居村的退休工人子女、家居农村死亡职工子

女或配偶参加工作

4、中央在京单位干部办理配偶进京

5、驻京部队随军家属进京

6、夫妻投靠、老人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在京人才引进办理流程

一、办理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中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符合北京市年度人才开发目录要

求,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1、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注:夫妻双方应同去同留。

二、办理程序

1、区属用人单位,持所需材料报区人事局审核;非公经济组织通过朝阳人才服务中心将

所需材料报区人事局审核;

2、区人事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3、市人事局审批后办理调动和落户手续。

三、申报材料

(一)主迁人员申报材料及顺序

1、《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2、申请单位出具的《关于引进×××的申请》及其电子版,主要内容:单位基本情况、

引进人才基本情况、引进理由、突出业绩和作用;

3、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

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等相关认定证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学历、学位证书(必要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

8、工作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9、原籍存档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

10、北京单位接收函或聘用(劳动)合同。由集体、民营和私营企业接收的,接收函需

由负责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及上级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或市属单位接收的,接收函需

由正局级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11、地税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京工作期间申报单位连续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标准样式见附件)

1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标准样式见附件)

1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③

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④借住亲友房子的,提供亲友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居

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1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主迁和随迁人员户口登记住址必须在同一地点);

15、《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16、近期体检表;

17、完整齐全的个人档案;

18、单位及个人诚信声明;(标准样式见附件)

1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随迁人员申报材料及顺序

1、《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2、结婚证(再婚者需出具离婚证书或丧偶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必要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

6、原籍存档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

7、北京单位接收函或聘用(劳动)合同。由集体、民营和私营企业接收的,接收函需由

负责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及上级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或市属单位接收的,接收函需由

正局级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8、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

9、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10、随迁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11、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

12、《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13、近期体检表;

14、单位及个人诚信声明;(标准样式见附件)

15、完整齐全的人事档案;

1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

1、配偶是工人或无业身份不随迁的,需由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出具工人身份或无业证

明、招工手续和近三年的工资调资表,并提供结婚证和独生子女证。

2、申报单位需同时报送原件和复印件(a4)。所有复印件由申报单位与原件进行核对,

在复印件注明“原件已审”,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报送单位印章。篇四:应届毕业生申请北京市

户口

推荐表、接收函与就业协议书2010-10-27 10:22:05 来源: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分享到: 51

毕业生推荐表是由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并通过各高校发放

给毕业生的推荐材料,是学校正式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

可信度。以北京地区为例:《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是由

北京市教委制定,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通过北京地区各高校发放。发放

对象是具有派遣资格的毕业生。一般说来,推荐表有如下作用:

(1)推荐表是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的证明文件 只有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毕业生才有资格领取毕业生推荐表。定向、委培毕业生、非国家

计划内招收的毕业生没有推荐表。

(2)推荐表是毕业生申请户口、报考公务员等的必备资料 按照北京市人事局的规定,用人单位申报解决毕业生北京市户口,推荐表是必须要提交

的申报材料之一。同时,毕业生如果报考国家公务员,也必须提交推荐表。

(3)推荐表是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正式书面材料 推荐表内容需要经过毕业生所在高校审核并加盖公章。 2

接收函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该用人单位接收该毕

业生的证明材料。落实到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应以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及部委人事部门盖章

为准,比较常见的是人事部开具的户口接收函等;落实在生源省、市、自治区所属单位的,

应以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盖章为准;跨省落实就业单位的,必须以接收省、市、自治区、计

划单列市的人事部门或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为准,比较常见的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开具的户口接收函。另一种是用人单位开具的表示接收该毕业生到单位工作的正式的

书面证明材料,

3

就业协议书(全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

议书》),俗称“三方协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

门印制,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明确三方在就业择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的书面协议。在我国当前的就业体制下,就业协议是教育部门制定就业计划的依据,是办理

毕业生就业手续的依据,是确认就业意向和劳动需求的凭证。 就业协议书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毕业生情况及意见,包含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和应聘意

见,由毕业生本人填写;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包含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毕业生档案转寄单

位名称、地址,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和用人单位意见等内容,由用人单位填写;学校意见,

包含学校联系人、毕业生培养方式、院(系、所)意见、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等内容,

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填写。就业协议最重要的作用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

和义务即毕业生按照就业协议的内容,毕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在

毕业生毕业后,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安排毕业生就业;学校按照协议书内容,审核并列入建

议就业方案,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根据就业协议书内容,办理就业手续和户口、档

案迁移手续。

对于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及责任承担尚无立法上的明确规定,但就业协议书具有法律约

束力。根据民法的相关理论,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是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

合法。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在就业阶段通过与用人单位的平等协商自愿签订的确定单位愿

意接收、学生愿意去此单位工作、学校经审核同意派遣的协议,就业协议一经签订,对三方

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就业协议书具有民事法律上的合同效力,需要当事人严格遵守。 北京市教育委员

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的通知

2015-01-21

京教学〔2014〕7号 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

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

2015年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 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

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切实将其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加

强支持力度和工作投入,纳入学校总体规划和年度考核目标。全面落实就业创业工作“一把

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整体工作,切实保

证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全

面推进大学生创业工作 (一)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各高校

要按照教育部要求,将创业工作纳入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

程,并纳入学分管理;结合学校自身定位,编制创新创业教育教材;完善弹性学习年限制度,

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同时,鼓励大学生参与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创业模拟等实践活动。

(二)确保示范性创业中心建设及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支持项目取得成效。各有关高校

要按照计划和要求全面开展示范性创业中心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和各职能部门,完善建设内容,加强保障与资金配套,保证建设成效,推动北京地区高校整

体创业工作水平和质量的提升。同时,要做好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评选工作,鼓励大学生勇

于创新、敢于创业。 (三)着力构建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孵化体系。市教委将加强资源统

筹,构建“一街三园”的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孵化体系,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免费或优惠的

场地支持,各高校要按要求积极做好入驻企业的遴选推荐工作。同时,各高校要加强校级大

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在校内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供场地,力争

形成定位准确、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市校两级互动互补的创业园孵化体系。

三、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 (一)鼓励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京外地区就业。各

高校要积极动员各方资源,大力引导毕业生转变观念,多渠道、多途径就业,鼓励毕业生到

基层、到京外地区就业。同时,要不断健全到基层就业保障机制,设立奖励资金,落实好学

费补偿、贷款代偿等政策,鼓励毕业生投身基层,建功立业。

(二)建设立体化就业市场服

务体系。市教委将依托“北京大学生就业之家”和高校建设若干个面向行业、郊区县及京外

用人单位的就业分市场,建立“市级、校级、地域”等多形式立体化就业市场服务体系,形

成大学生就业服务品牌。 (三)充分发挥校园就业市场的主渠道和基础性作用。各高校要深

入挖掘岗位,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校园招聘活动,确保招聘活动场次、岗位数量进一步增加,

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结合国家新推出的“京津冀一体化”、“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和“亚

太自由贸易区”等重大战略,探索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新渠道、新形态。

四、整体提升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一)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已入选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提升项目建设的

高校,要加大投入力度,认真做好建设工作,形成一批高品质、有特色的精品课程,更好地

激发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自主意识,掌握职业规划知识,提升就业能力。积极开展北京地

区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教学观摩 活动,加强校际间交流,推动整体水平提升。 (二)加大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帮扶力度。

要及时、准确摸清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女性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

困难群体的具体情况,掌握求职动态,建立就业困难群体数据库,有针对性的进行分类指导。

积极拓展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他们回到家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就

业。配合人力社保等有关部门,做好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的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确

保在离校前将求职补贴发放到他们手中。 (三)发挥就业特色工作项目的辐射效应。各参与

就业特色项目高校,要大力加强成果的总结、宣传与推广,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辐射带动作

用,推动北京地区高校整体就业工作水平和质量的提升。

五、有关具体问题

(一)培养方式为定向、委培的高校毕业生要严格按照定向、委培协议就业。

(五)毕业后,京外生源毕业生拟考研、拟出国的,凭报到证将户口、档案关系转回入

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

(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并办理了《就业报到证》,如无特殊情况不予调

整。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由学校提出调整意见及申请(其调整必须符合国家就业政

策导向),经市教委同意,为其办理调整手续。毕业生调整改派须在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一年之

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

(七)学校要对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完成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相关工

作。

(八)各高校要加强就业信息统计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实事求是地统计毕业生就

业去向,按要求定期报告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九)师范生的就业按有关政策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12月31 日 办理北京户口遭遇二分改派经历分享 发布: 北京户口 / 日期:2014.06.16 / 分类:北京户口, 活在当下去年圣诞节的前一天,我去单位附近的派出所拍了新身份证的照片,这表明我终于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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