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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到期怎样办

销售合同2018-04-20 02:59书业网

篇一:劳动合同到期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如何处理刍议

(一)关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处理

1、在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

订的情形下,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公司无需向劳动者支(来自:WWw.Zaidian.Com 在点网)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①《劳动合同法》第44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

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

②《劳动合同法》第46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

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关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到期之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

订手续,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1、损害赔偿;

实践中,对于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

表示异议的,但也未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1996年,原劳动部《关于实

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中规定,有固定期

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

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

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①《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

号)14.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

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

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2、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

议的,视为与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中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

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

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

补偿金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在上述情形下,“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劳

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

的是一种事实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

新的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按照《劳

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原劳动合同消灭。如果劳动者仍在

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应视为一个新劳动合同的开始。考虑

到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的实际情况,以及在这种情形下劳动者也有一定责任,

所以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在前一劳动合同终止之日后劳动者

提供劳动的第一天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公司与员工已订立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至于后一劳动合同的内容除了期限应视为与原劳动合同一

致。

法律依据:

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

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14号)

第16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

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

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劳动法》第20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②《劳动法》第20条【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

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

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

同。

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

偿金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49号) ??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

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该规定中的“终

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

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

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

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④《劳动合同法》第10条??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

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⑤《劳动合同法》第14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

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⑥《劳动合同法》第82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

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

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篇二:合同到期没续签,员工该咋办?

合同到期没续签,员工该咋办?

作者:阎付克 2008-03-04

读者来信

《人力资源·HR经理人》的法律专家:

您好!我于2002年3月到单位工作,经过五个月的试用期后签订了一份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一年一续签,最后一份合同于2007年8月31日到期。目前为止,单位没有与我续签劳动合同,但我仍然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我听说到2008年 1月1日以后,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工资,事实劳动关系满一年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我计算了一下,到2008年1月1日以后,如果我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从2007年9月到2008年1月,五个月的时间,按双倍计算,我可以拿到十个月的工资。如果我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从2002年到2007年我的工龄是五年,同样可以拿到十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是坚持工作到2008年1月后,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还是工作时间更长,等满一年后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合同?还是选择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双倍赔偿?哪一种方法对我更安全保险且有利呢? (北京 王扬 )

专家解惑

王扬女士: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人力资源·HR

经理人》的信任。下面针对你提出的典型问题作一一解答:

1、关于你与单位的关系现状及后果问题

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没有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说明你与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视为原劳动合同的延续,也即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你在当时可以要求单位及时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签订。如果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如果关于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协商不一致,其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双方也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提出协商解除的,应当向你支付五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即行解除,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关于双倍工资和双倍赔偿金问题

这两个问题的解答都可参照本栏目前文案例三的点评。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二倍的赔偿金。由此可见,支付双倍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不是你所说的在用人单位违法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可获得二倍赔偿金。

3、关于无固定期合同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后,用人单位用工满一年仍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并不是你所听说的只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满一年就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我们最后建议你首先认真学习和领会《劳动合同法》,不懂的地方要找研究劳动法的专业人士咨询,千万不要道听途说。其次,2008年2月已到,如果单位还没和你续订劳动合同,你有权申请双倍工资;但是让公司作出牺牲毕竟是不愉快的事情,所以建议你提醒公司依法补签劳动合同,维持和谐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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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销售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单击此处输入合同编号

市项目

销售代理合同

项目名称:单击此处输入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单击此处输入项目地点

甲方:单击此处输入甲方名称

乙方:单击此处输入乙方名称

签订日期:单击此处输入日期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物业—— 单击此处输入项目名称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托项目 单击此处输入项目名称项目位于单击此处输入项目地点,占地面积约单击此处输入面积万m2,总建筑面积约单击此处输入面积万m2。可售物业包括:单击此处输入物业类型,以下简称“本项目”。(上述所涉及的数据以最终竣工测算的实际面积为准)

第二条 委托方式

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将按第单击此处输入选择种方式合作:

2.1 独家销售策划

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的独家策划销售总代理。即在委托期内不再委托其他商家代理销售本项目及不自行组建销售队伍,而甲方所有对外推销之单位,乙方均有销售代理权。

2.2 联合销售策划

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甲方委托乙方独家策划并与单击此处输入联合代理公司联合策划与销售本项目。在委托期内,甲方所有对外推销之单位,乙方与单击此处输入联合代理公司均具有销售代理权。

2.3 其他方式销售策划

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的独家策划销售/租赁总代理。即在委托期内不再委托其他商家代理销售/租赁本项目,而甲方所有对外推销之单位,乙方均有销售/租赁代理权,但甲方亦可自行组建销售队伍,参与对外销售/租赁。

第三条 委托有效期

本合同委托有效期自单击此处输入日期起至单击此处输入日期止。合同期满,可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甲乙方需于委托期结束前十五日内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做好相关交接清算工作。

第四条 双方责任与义务

4.1 甲方责任及义务

4.1.1 确保本项目的销售合法性。申办有关售楼之法律批文,向乙方提供法

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要求在销售过程中使用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批文副本或复印件,并保证一切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4.1.2 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销售手续事宜,并负责最终确认并提供本项目的户型平面图、装修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公共配套、《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等有关文件资料,负责执行双方确定的有关销售配套硬件(如售楼部、示范单位、建筑及园林工程形象进度等事宜)。

4.1.3 于本项目现场提供合适的地点供乙方作售楼部,免费提供电话及部分办公设备供乙方使用;在本项目的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设置示范单位,并提供售楼部及样板房的保安、清洁服务。

4.1.4 负责评审乙方提交的策划方案,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负责检查策划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提出调整意见。

4.1.5 负责审定并最终确定项目销售计划、销售策略、销售价格、付款方法以及楼盘推广相关资料的制作,甲方对上述工作有最终决定权。

4.1.6 甲方有权对现行的销售、策划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及时通知乙方修改和调整内容,乙方在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和制度;若乙方相关工作人员因违反相关制度和流程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及乙方相关责任人追究全部责任的权利。

4.1.7 负责审定媒体投放计划及预算,负责项目宣传推广过程中一切合同文件的签署,提供项目广告宣传及市场推广所需费用。

4.1.8 负责对乙方现场销售组织管理实施监督,由甲方指派专职人员在现场负责销售收款、办理预售登记、办理客户个人购房贷款、与乙方代表共同办理客户服务(处理客户意见及投诉等)、双方工作协调等方面的销售工作,由甲方财务人员统一负责本项目的财务和契约管理,统一收取购房客户的全部购房款和定金。甲方可根据销售现场情况委托乙方代理收款工作。若甲方委托乙方收款,乙方需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要求,对资金安全承担保全责任。

4.1.9 负责监督乙方销售、签约等工作,负责监督乙方的销售流程、制度等培训工作并适时对乙方进行考核。

4.1.10 同意在本项目的宣传广告媒体及资料上印上乙方策划销售代理字样及乙方标识;以及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

4.2 乙方责任及义务

4.2.1 团队组建及管理

1. 乙方需配备专业的策划团队和销售团队,营销总监、项目经理、策划经理、策划人员及现场销售经理专职固定。如特殊原因需要人员更换需提前一周征得甲方同意,新加入项目的人员需经过甲方的考核后方可上岗。如发现未经甲方认可擅自上岗者,罚款单击此处输入金额元/次,如若经过甲方考核没有通过的以及责令已经退场的违纪人员仍上岗的,罚款单击此处输入金额元/次,甲方以书面形式单方面告知乙方即可,并责令该人员立即退场。乙方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策划、销售及其他甲方委托办理的工作,对于工作不力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其中团队人员名单见附件。

2. 营销总监负责把控项目总体营销策划方案,重大节点及阶段性营销策划方案,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项目总体策划会议,重大节点及阶段性策划会议。

3. 项目经理专职负责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策划方案的制定、执行及效果评估,销售工作的改进,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所有会议。

4. 策划经理专职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工作,包括项目总体和阶段性营销策划方案的制定,销售总结及销售计划,项目包装及推广,人员培训,客户资料等,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所有会议。策划经理应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协助甲方推进工作。

5. 销售人员须经过仪容仪表、销售技巧与经验、项目熟知程度等多方面的严格考核和系统培训,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笔试、面试等各种严格的考核后,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上岗。日常销售人员不得少于单击此处输入人数人,重大推广期需根据甲方的要求适量增加。此外,乙方还须提供后备销售人员,经甲方组织的笔试、面试后,经甲方审核同意后获得上岗资格,乙方在满足现场人员总数需求的前提下,取得甲方认可后,方可根据市场情况、销售人员业绩、表现等,在上述后备及日常人员间进行调整、增减。

6. 乙方为配合销售和后续服务工作,乙方应为此项目配备专职文员,且不少于单击此处输入人数人。

4.2.2 策划及执行工作

1. 进行市场调研、分析:每周末、月末、季度末、半年及全年结束后及重大销售期(包括但不限于五一、十一、春节等)第三个工作日前,对市场情况的跟进及竞争楼盘的调研(包括项目周边区域及全市房地产市场分析、主要竞争对手营销策略分析等)进行定期信息、突发情况分析和特殊案例分析,并提交报告。

每周按甲方要求提交简要市况汇报,每季度须向甲方提交详实的市场调研报告,及时把握区域楼市及主要竞争对手动态。

2. 项目整体策划方案: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一份详细的营销策划推广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分析、项目理解、项目定位、推广主题、推广活动、销售操作手段、现场包装、媒体组合建议等。

3. 阶段性推广方案:于每月初和每季度初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分析、价格定位、推广主题、推广活动、撰写软文、现场包装配合、媒体组合建议等。甲方审定认可后方可实施,并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市内各区的临时市场调查报告。

4. 销售总结及销售计划:每周末、每月末和每季度结束后第三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前周、月及季度的销售情况总结和下月度及下季度销售执行计划,以确保策划方案有效实施和调整。

5. 策划执行工作:负责参与设计建议、安排及监督制作甲方确认的新闻宣传稿件、价目表、装修标准、付款方式、展览板、宣传单张、楼书、认购书、服务管理手册及认购书等所有宣传资料;负责协助提供各媒体广告(包括新闻邮件)的创意和文案,协助甲方跟进广告设计沟通工作。

6. 负责按期完成项目包装、推广计划和营销活动,包括硬件配套、管理服务、销售计划及销售技巧、宣传包装、组织管理办法、风险规避等建议。

7. 资料整理与分析:做好客户反馈信息的收集工作,建立项目客户资料数据库,每周向甲方提供来访/来电客户基本情况及购买意向的分析报告;当成交客户积累到一定数量后,向甲方提交深度客户分析报告。做好竞争对手的广告收集与分析工作。

8. 客户资料:乙方应利用其拥有的高端客户资源配合项目营销推广需要,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客户信息发布的监控报告。

9. 销售培训:负责制定项目开盘培训计划及阶段性推广培训计划,报甲方确认并落实执行。

10. 项目后评估工作:项目销售阶段性地收集客户对产品设计、楼盘规划、园林绿化、装修装潢等各方面工作的评估以及媒体推介效果的反馈意见,并提交完整、真实、准确的评估报告

11. 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策划人员定期进行评定,乙方应积极按甲方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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