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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与服务国旗下演讲稿

国旗下演讲稿2018-04-25 11:18书业网

精选范文:3.15消费与服务国旗下演讲稿(共2篇)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服务"。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服务,我的责任”。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殊不知,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做法直接是错误的,这一砸,痛快了,这一砸,证据也没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3.15消费与服务国旗下演讲稿(共2篇)]

篇一:“3.15”消费维权日国旗下讲话

“3.15”消费维权日国旗下讲话

老师们、同学们:

本周3月15日我们迎来了2013年的消费者权益日。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所以三月十五日,也是我们每个人的节日。

最近很多新闻媒体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同时还有根据记者收集到的举报线索,深入现场,揭开一幕幕骗局,记录一件件往事。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给违法者提醒,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可见,3.15是一个标志,它包含着正义和公理。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令人触目惊心,如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导致29万三岁以下儿童患上疾病、手机电池突然爆炸导致伤人事件等等,虽然很多受害者在经过维权后得到了赔偿,可是身心同时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现在同学们手头上的零用钱增多了,但作为消费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如何成为明智理性[3.15消费与服务国旗下演讲稿(共2篇)]的消费者,避免消费过程中受到欺骗,在这里建议同学们应该了解3.15、关注3.15、参与3.15,要学会正确消费,掌握消费知识,提高消费意识,了解产品性能,从小事做起,在平时的消费中拒绝伪劣商品,不购买小摊小贩上的三无产品,防患于未然。

同学们,维护消费者权益,不是三月十五这一天的事,不是今天的一次国旗下讲话就能做好的事。我们都是消费者,我们天天要消费,也就要天天维权,“天天3.15”,让我们记住这句响亮的口号!记住自己的权益、尊严,记住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篇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讲话稿

扶绥县2011年3.15保障健康权益卫生监督

执法周专项行动启动仪式讲话稿

扶绥县卫生局副局长 汪凯波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明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并邀请各界领导和有关单位的代表共同举行扶绥县3.15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卫生监督执法周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卫生局及全体卫生监督员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1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题确定为“消费与民生”。这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大举措。我们卫生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将围绕这一主题,认真履行职责,把“健康〃维权”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生命健康问题一直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在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案件中,因诊疗服务、医学美容服务等质量问题造成的侵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案件极为突出。因黑诊所、路边牙医致人伤残甚至死亡的大案要案时有发生。如去年查处的两个“神医”:一是用绿豆、茄子忽

悠病人的“悟本堂主”张悟本,二是仅凭照片就能“望诊”的“大道堂主”刘逢军,这些非法行医案件震惊全国,惊动了中央领导。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的还体现在交通、食品、饮用水、娱乐、住房等各个方面。因此,强化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的保护力度,就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所谓“健康”是指人的生命健康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生命健康权是人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生命健康权以人的生命安全为基础,健康是生命安全的更高层次。所谓“维权”,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它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重中之重。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是贯彻落实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题——“消费与民生”的具体体现。只有作为消费者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真正得到保障,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和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党和国家非常重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并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纳入基本人权进行保护,在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从指导思想上的以人为本,到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实施医疗

卫生改革、饮水安全工程等,无不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生命健康权的重视和关心。在过去的一年里,卫生监督部门扎实开展医疗服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开展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违法医疗诊所22家,为净化全县医疗服务市场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了水厂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及水污染事件防范措施,确保我县饮用水卫生安全。

在2011年,卫生[3.15消费与服务国旗下演讲稿(共2篇)]监督部门将继续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加大医疗服务专项整治的力度,加大对宾馆、旅社、餐饮单位、茶庄等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力度,加大对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力度,大力营造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全体卫生监督人员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大力弘扬“履诺守信、高效便民”的服务理念,努力践行“以人为本、消费者、经营者至上”的监管思路,自觉摆正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执法者与经营者的关系,监管执法与促进发展的关系,切实纠正公仆与主人错位,管理与服务错位,权力与责任错位的传统观念和监管方式,树立以人为本的监管理念,端正监管执法的指导思想,改进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营造与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平等相待,和谐相处

的监管氛围。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和服务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消费与民生”为主题,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主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加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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