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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聘任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且

申报材料2019-06-10 20:12书业网

篇一: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交股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交股份人力资源一部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评审工作有关政策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自行评审、委托评审以及审批工作;指导各单位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负责中交股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日常事务管理。

第三条 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自行评审、委托评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工作。经中交股份授权批准,可成立本单位相应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会需要调整的,报中交股份备案。

第四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通过认定、评审、考试三种方式获得。国家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其中级及以下,须通过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达到中交股份中级任职资格同等要求,并经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及以上,需经

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评审通过方可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交股份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第二章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第一节 申报条件

第六条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七条 学历要求

(一)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具有申报系列专业或相近专业要求的学历证明。

(二)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参加省部级以上党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习,学制在两年以上,取得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者,可以按照相应学历申报本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第八条 资历要求

(一)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二)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

务满5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取得硕士学位(含在国外取得的相应学位。经我国教育部门认可,下同),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含硕士在学时间);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含硕士、博士在学时间)。

(三)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不受资历的限制。

(四)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中专毕业,担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受资历的限制。

(五)对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限内,经严格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认定其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1.中专毕业,参加工作一年期满,可认定为员级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参加工作一年期满可认定为员级职

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可认定为助理级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一年期满,可认定为助理级职务。

4.硕士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即可直接认定为助理级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职务(需参加社会化考试的除外)。

5.博士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即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职务。

(六)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人员,如取得学历前已有专业技术职务,当晋升时,其取得规定学历(计算到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前后的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如初次申报,其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从取得学历后开始计算,以前的专业技术工作时间满3年,可折合为1年,满5年及以上,可折合为2年,与取得规定学历后的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第九条 外语要求

(一)外语考试要求

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任现职期内应参加相应级别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其中:申报中交股份工程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参加理工类A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参加理工类B级考试;申报中交股份其他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参加综合类B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参加综合类C级考试。申报委托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按委托评审机构的要求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考试。外语考试合格证书限申报一个级别使用,期限以证书签发的有效期为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申报人员近5年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单独发表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近的译文,其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累计达5万汉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累计达2万汉字。

2.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近5年出版过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近的外文专著、译著或通过其他方式能够证明其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

3.申报人员近3年参加TOEFL考试,其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考分达到100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考分达到61分。

4.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近3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选拔出国留学人员WSK考试,成绩达到出国标准线,即英语(EPT)、日语(NNS)和俄语(TпPя)成绩均达到110分及以上;德语(NTD)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法语(TNF)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

5.申报人员近3年通过由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考试,其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取得高(A)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取得中(I)级合格证书的。

6.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或出国进修(不含临

篇二: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及要求

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

3、《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一式15份(此表统一用A3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4、破格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5份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原件1份;

6、单位推荐意见原件1份;

7、身份证复印件1份;

8、学历证书原件及复

印件1份;

9、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10、劳动合同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1、《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2、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试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13、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14、参评论文、论著1份;

15、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6、其它能证明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有关要求

1、上述申报材料,第5—16项按顺序装订成册(1套,8-12项、14-16项原件不装订),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粘贴《工程系列中级评审材料目录》;

2、申报人两寸近期照片四张。《评审表》贴三张,另一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此身份证复印件需单独另附,填写申报专业和申报资格,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各申报单位对申报人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鉴定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章或公章,确保评审材料的真实性。

5、各申报单位在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须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业绩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须在《评审表》中的“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填写;

6、报送材料时,需报送《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发至602457409@qq.com邮箱(用Excel编写,A3纸张打印)。

篇三:国家测绘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20080130正式版)

国家测绘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

来源:

国家测绘局人事司 时间:

2008-01-30 09: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建立客观、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可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第三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要体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个人申报,经单位职改(人事)部门审核后,提交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五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实行分级管理。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结果由各单位职改(人事)部门审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结果由国家测绘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相应专业的学术和技术条件要求,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

第七条 中专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四年以上,可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一)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四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毕业同时取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一)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八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毕业(含双学士),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五年以上;

(三)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四年以上;

(四)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二年以上。

第十条 在野外测绘生产一线累计工作满七年,或被评聘(含认定)为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连续在野外测绘生产一线工作的,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任职时间年限可以减少一年。

第十一条 工作业绩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受学历和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的限制,破格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

(二)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

(三)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的;

(四)参与国家重大测绘工程项目,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技术骨干,且受到省部级及以上单位表彰的;

(五)在野外测绘生产一线累计工作十年以上,担任检查员、生产作业组长累计五年以上或在科级及以上技术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

(六)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在野外测绘生产一线累计工作二十年以上,在科级及以上技术岗位工作累计六年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

第十二条 中专毕业,聘任在生产一线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六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可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第十三条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院校毕业学生,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由职改(人事)部门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认定。具体条件是:

(一) 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可认定具备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 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 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认定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 大学本科毕业同时取得双学士学位,可认定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 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的,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认定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 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的,可认定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 博士后期满出站的,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报国家测绘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认定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四条 在职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学历满一年后方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下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在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基础上相应增加一年。

第十五条 凡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者,均应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职称外语方面的要求,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的,需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 第十六条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单位职改(人事)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经审核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材料包括: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四)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论文著作、工作总结或专题报告、获奖证书复印件;

(六)外语考试成绩或免试证明;

(七)接受继续教育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八)破格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

(九)评审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需要提供二位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

第十七条 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均不再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章 评审组织

第十八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是负责评审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组织。其职责是受上级职改(人事)部门的委托,评定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九条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组建与调整由各单位提出,报国家测绘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由单位自行组建。

第二十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应由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认真负责、群众公认的专家组成。其中,中青年专家应占三分之一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一般由二十一人以上组成,委员应具有本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一般由十五人以上组成,委员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委员不少于二分之一。

不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领导和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一般不参加评审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为两年。任期届满,应适当调整成员。

第二十二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准确、保密”的原则,严格掌握相应的技术条件,保证评审质量。

第四章 评审与审定

第二十三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时,出席评审的委员人数不得少于评委会组成人数的三分之二。评审委员在听取职改(人事)部门审核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阅审、评议,最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得到赞同票数量达到出席会议委员数量三分之二以上的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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