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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加利商业计划书

行业计划书2018-04-27 11:39书业网

“有佳利便利连锁系统”商业项目计划书

一、前提

由商标持有人授权,拥有“有佳利”、“U-Kali”等本项目核心商标使用权,其中“有佳利”商标属商品商标分类第35类之(替他人)推销,即包含连锁经营商标使用的范围,对类似商标拥有注册在先、权利在先的商标独享权,以上述权利的使用,组建“有佳利便利连锁系统”及公司,进行公司化运营。

二、项目背景

1.在义乌市区内类似商号“有加利”,已经营十数年,在本市范围内开设直营店四十余家,加盟授权店八十余家,直营大超市八家,在本地消费群、社会认知层面影响较深,品牌认知度较为普遍;

2.在义乌市范围内,有“有加利”、“百佳”、“十足”等等连锁百货超市及自营副食店大小千余家,遍布城乡,政府商业主管部门联合推广的“百村万店工程”也在其中,业态份额已趋饱和,但类型模式仍属单一,多属品牌直营的范畴;

3.无牌自营副食店仍然是城乡街道中不可或缺的日用百货副食的一线门店经营类型,但随着品牌店、标准店、便利店形式的日渐推广普及,由于自营副食店的店堂环境、供货品种、经营成本、人员素质约束,将无可避免地走向势微;

4.在中国国情环境下,商业环境仍然是传统中渐变的形势,有待新颖独特,有效提升的商业模式整合日用百货零售业,为未来日用百货零售业铺就星光大道。

三、商业模式

1.传统的日用百货零售门店多采用自营无品牌经营,品牌意识性差,有一定的随意性,基本没有品牌延展的可塑性和商业潜力预期,地方品牌则较侧重门店规模、门店数量和

供应链的建设,品牌管理和商业价值的深度开发仍显初级和松散无序。尤为错愕的是大多数的零售商号未经工商商标登记注册或者根本属于无从注册的伪商标,业主无法从法律层面加以自我保护,无从在商业价值上作无形资产的兑现,并存在极大的投资风险;

2.传统日用百货的商业模式可分为:日用副食杂货店(铺)、夫妻店性质,随地开设、随机进货、随意管理,多处于模糊意识的形态下的生存,加盟连锁店,则是有一定商业品牌价值认识的人士,加入较为知名商号系统,分享品牌价值的萌芽族群,但就目前而言,从货品供应结构、人员管理培训、店招形象、价格体系等建设各方面评价来看,局限天专业技术水平的原因边仍未完成真正意义上的品牌统筹,属于连而不锁的松散游离,相互制约性不强,只体现了走货管道的功能,规范有效的管理的商业渠道的形成和开发无明确的主导方和受益方之分;

3.本项目作为全新的商业模式它的特点是:在传统各类日用百货零售门店及系统的前提下,分块切割,打破格局,以无牌自营副食店为切入口,利用权责明晰、供求明晰、利益明晰的保障性,改变营利项目数量,统一人员素质,使从业投资人及工作人员可以清晰即时的营利,远期的愿景,在不改变原有的经营权、所有权、收益权的情况下,由本项目投资方对其进行有偿地收编和改造,并以合同自愿加盟的形式,同时获得其门店的品牌权、渠道权和供货权、标准管理权;加盟的品牌门店只需付出较少的费用,即获得标准门头店招、标准货架、标准店内装饰、标准营利项目配置及供应渠道,以 同等或者以下的供货价格,第一时间内,获得优于无牌自营时期的营利能力。

四、建构“有佳利”新商业模式的几大因素建设

1、第一法则

收编、改造现有的、经营多年(一年以上)的、人员稳定的、有成熟消费半径的,成熟社区环境的无牌自营副食店(即只改熟店,基本不开新店);

2、第一时间

在义乌市范围内,设有类似于本项目形式进行开店连锁的时间内,迅速改造收编,突然绽放;

3、第一要件

商标持有人以专业的商业评估机构对“有佳利”商标及本商业计划书进行客观评估,明确在项目公司中的品牌主导地位和运营主导地位,保障后续进入的股东利益,明确股权收益比例(评估报告附后)

4、 第一协调

在开展网点谈判的同时,对本市区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及主管机关以法律的名义提交知会,函告对方本项目的合法地位及品牌权利,通报部门分管领导对此事的知情及配合,如(市委、工商局、商业局、政协、税务等部门)

五、本项目已明确的运行流程

1、商标商业价值评估;

2、本项目计划书价值评估;

3、寻求合作伙伴商谈投资比例,签署合作协议;

4、与合作门店谈判,为建设终端网店作准备;

5、与供应商建立联系,商谈短期供货事宜及协议,保障供应条件;

6、建设仓储条件,为供应物流服务;

7、建设物流体系,从运输机械车辆到进销存管理软件的开发;

8、核心管理团队的建设和职能分配;

9、本经营年(十二个月)的规划(见第六条)和基本目标;

10、明确长期的工作目标(附后)

11、规划本项目的投资回报期;

12、明确本项目股东的进入与退出机制;

六、本项目的工作目标

1、36个月内,完成浙江中部及延伸地区500个门店的收编和改造,并完成供应渠道建设;

2、12个月内,完成义乌市(城乡)范围之内,80个以上门店(行政村“一村一店”)收编改造目标,并有效供货;

3、3个月之内完成公司内部建制工作;

七、本项目规划所需资本及现金流

1、首笔人民币五十万元的前期工作开发和预备(第一个十家开设资本)

2、前期人民币一百万元之内的本地收编改造经费(40个店的开设资本)

3、项目总预算人民币叁佰万元以上(不含商标折现部分)的股东投资;

八、本项目总公司注资预算

1、本公司总部计划设于上海,规划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各地县市(含地区级不含省会及以上城市)设分公司,注册资本每地不少于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九、本项目投入及回报预期以36个月为周期。

十、股本结构

1、本项目属知识产权延伸及相关新型商业模式价值兑现的一个商业增值系统,非一般商业概念可以类比,也不存在可比性,所以项目排除一般意识人士加入股东行列只允许有意识、有共同价值观和事业价值取向的实力人士进入股东会;

2、为保障项目的始终如一,按完整的规划前进,本项目无形资产部分在整个项目运

营过程中绝对控制地位,行使大股东权利,出让45%的股份对外针对性的融资;

3、商标权利持人有本项目的40%,商标第二权利人占有15%其余为现金出资方共同占有45%;

4、股东行使正常股东权利;

5、当本项目获得更大资本的注资时,各方股东有义务按比例稀释自有股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6、股东退出本项目时,其余未退出者有权优先回购其占有的股分,按协商价值交割,不得在优先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行出让给股东会不同意的任意第三方;

7、股东为股权受益人,不参与本项目公司的日常经营工作。

有佳利便利连锁系统及公司筹备组委会

2009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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