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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种子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2019-06-11 09:48书业网

篇一:苗木采购合同

苗木采购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核桃苗木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采购苗木1万3千400株,金额为1608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零捌佰元整人民币)。

二、苗木采购清单及规格品种如下:品种为香玲核桃嫁接苗,高度25CM至40CM,大小不限,共13400株,价格**元/每株。

三、苗木质量:①根径部必须完好无损;②无检疫病虫害;③没有严重的机械损伤;④到达目的地后合理栽培能够成活。

四、甲方需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检疫登记证、种苗“一签两证”及种苗采购税务发票。

五、交货地点和方式:甲方负责将苗木运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验收方法:交货时,乙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数量和质量。

七、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签合同之日,乙方先付苗木总价

的百分之八十给甲方。本合同中苗木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即包括苗木采购、起挖、包装、装车费用。货到乙指定工地位置验收合格,待乙方所需苗木甲方供货完成后,且该项目被**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付清余款(为杜绝时间过长,再次约定:无论验收合格与否,五个月内一定付清尾款,如拖欠则按尾款的3%付滞纳金)。

八、违约责任:在合同签订次日起,甲方必须在一个星期内把乙方所需苗木送达指定地点。如若未完成必须退回乙方所付苗木款,且需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甲方把苗木送达乙方地点,若乙方推托拒绝验收、甲方有权收回所有苗木,且不予退还乙方所支付的一切款项。

九、免除责任: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贻误通知,贻误通知一方需对因贻误通知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调解,仲裁调解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

甲方: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二:苗木采购合同范本

苗木采购合同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一 、 苗木产品的产地、规格、数量、价格:

总价(暂定)人民币:元(大写)

1、合同单价包括苗木的本身价格、挖取、短途转至装车地点、土球包扎、装车、办理苗木检疫证、运输证及长途运输费用,梳叶、加盖遮阳网等交货前的所有费用及税费。

2、苗木为货,乙方成活,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要求供货,如有土球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拒绝收货。

二、苗木规格、树型、质量、技术要求约定 质量技术要求:

1、苗木的质量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执行,同时应符合甲方对该产品指定要求。乙方保证苗木质量符合甲方规定的要求,乙方对苗木质量负完全责任;

2、合同所购苗木冠幅.树型饱满、漂亮,不偏冠,长势良好;

3、土球:土球泥土密实,成标准园球状,全部带原生地土球,不能有假土球。原生土球包装用 草绳或有孔透气塑料薄膜 包扎牢固,在运输途中不能散开;

4、胸径测量:一般乔木从植物土球土面处往上1 米处(若 1 米处正好是局部肿胀处则以 1 米处往下正常处为准)测量树干直径;

5、存放时间:苗木挖取后存放及运输时间不能超过 1 天;

6、装车要求及运输:树枝要收拢合适,不能有严重断裂现象发生。科学合理装车,适当装满,不能损坏树皮和树尖,运输途中树枝条完整不能断裂、土球不能散开,此为装车基本准则;若遇恶劣气候或长途运输,如夏季高温,装车要避开高温时段,运输途中需采取挡风、避雨、遮阳、保水等保护措施,确保苗木质量。

三、交货地点、方法及期限

1、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指定地点即: 项目部 ,具体地址:(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乙方将货物运到其他地点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但甲方应在交货前日内以自己的名义盖章后书面通知乙方)。标的物所有权自付完货款时转移至甲方。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负责送货;(2)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运输,甲方负责运费;(3)甲方自提自运。

3、货物装卸采用第 项执行:

(1)乙方负责装卸;(2)乙方负责装、甲方负责卸;(3)甲方负责装卸。 4、交货期限:

双方约定乙方在年月日前交货,或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交货,但甲方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

四、现场验收,付款方式 1、现场验收:

苗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及时安排机械、人员下车。并同时安排验收员(库管员、绿化工长或技术员)现场验收和开具验收单。乙方将验收单、运单、送货单及合法有效的发票按本合同单价办理货款结算,(因长途运输土球轻微散球的、轻微压断枝的。

甲方扣款应在验收同时及时与乙方沟通,乙方现场认可签字,双方友好协商意见达成一致后方可扣款。)结算单据报甲方有关领导审批并移交甲方财务付款,办完甲方财务付款手续后,甲方财务按下列第项进行付款。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货款总额的 %为预付款,余款由乙方持收货验收单据和发票到甲方财务部挂帐后 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全部付清。 (2)乙方在每月20日前持收货验收单据和发票到甲方财务挂账:第一次付款时间:次月30日前,付款比例:挂账金额的 %;第二次付款时间:当年12月30日前,付款比例:挂账金额的 %;第三次付款时间:次年12月30日前,付款比例:挂账金额的%。 (3)乙方持收货验收单据和发票到甲方财务挂账之日起,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支付乙方货款的 %;余款于该项目工程完工验收后全部付清。

(4)甲方在 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将乙方挂账货款一次性支付乙方。

乙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单位(人)名称:开户银行: 帐 号:

五、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含延误工期、业主索赔损失)。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负责退货、更换,并从合同约定交货之日起至更换后产品符合约定之日止按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除按甲方通知的时间

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外,还应按已付货款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退还货款的,还应按同期银行逾期付款利息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每逾期一天 元累计计算并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其他损失(含业主索赔等损失)。

4、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按逾期未付款的 3 ‰每一天累计计算并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

违约金。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经甲方确认,允许按以下第 项执行:

(1)延期履行;(2)部分履行;(3)不履行合同;(4)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免予承但违约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及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中苗木属非定型规模一致化商品,属自然化的物品,不可能达到一种眼光认识物体的绝对性标准。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实在无法协商达成共识的,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调整供应计划。乙方尽力配合并同时修补完善合同。

九、廉政合作

1、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

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4、乙方工作人员有义务就甲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举报;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总价款的基础上减少 10 %后作为甲方应付货款,并由乙方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5、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只按合同已履行部分总价款的50%办理结算。

十、其它

1、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均完全理解并知道其真实意思。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时生效。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约定按附件(如有)中所列的结算单据办理结算,附件(如有)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一式 叁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法人: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合同签定日期:合同签定地点:

附 件: 1、送货单 2、材料入库验收单 3、内部结算付款凭证

乙方: (盖章) 乙方法人: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年月日

篇三:苗木采购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

分协商,依据《合同法》之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1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备注:该价格涵盖该产品的起苗费、包装费、运输费。

1.2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打包严密不散不裂,亦做封底处理;2、生长健壮,无病虫害,主干侧枝无明显擦伤无折枝:3、有主干灌木干高40-60公分,丛生灌木不少于5分枝.棣棠不少于8分枝,宿根花卉三芽以上;4、灌木不秃腿,冠幅25-30公分;5、运输中应采用避荫网覆盖,保持水分。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

按规范,用无纺布或草绳包装由供货方承担。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4.1 产品的交货单位

4.2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4.3 运输方式 4.4 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第五条 产品货款的结算

5.1 产品货款的支付方式:

5.2 甲乙双方选择第( )方式结款

(1)在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款项。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 作为定金,在甲方验收合格后支

付 ,剩余部分在 付清。

第六条 验收方法:

准,3、验收标准同前技术及质量要求,4、对于验收中不合格苗木不予计量由乙方承担,经项目部联签字后则为合格苗木。

第七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7.1 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7.2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要求、单位、数量不符合

约定的,应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办理。

7.3 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规格要求、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8.1 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8.2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要求、单位、数量不符合同约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3 乙方逾期交货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费用。

8.4 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规格要求、单位、数量不符合同约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8.5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6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9.1 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万分之三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费用。

9.2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机关的证明文件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所涉及的苗木在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甲方与乙方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本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供货方提供的发票必须与合同盖章名称一致,否则不予于付款。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法律仲裁。

本合同供货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供货方(盖章): 购货方(盖章):

负责人:授权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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