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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2019-06-11 09:49书业网

篇一:农副产品采购合同

农副产品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方):吉林省大明肉业经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供货方): 身份证号: 住所: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农副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物名称、数量、价款:

格,无毒无害,符合我国关于本合同项下农副产品的相关质量标准。乙方不得从第三方购得农副产品并冒充乙方自种或自养所得交付于甲方。 三、交提货地方、时间、方式: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农副产品采取:口乙方送货上门 口甲方自提的方式。

提的方式提货,则乙方应保证将农副产品妥善交付于甲方所指定的第一承运人。 四、运费承担及运输方式:运费由-----方,采用-----运输方式。 五、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口现金口支票 口电汇 口其它

2、结算期限:口农自农副产品交付之日起 口当是结算; 口7天;口其它-----天内结清 六、农副产品所有权:乙方向甲方出售的农副产品所有权自乙向甲方交付时转移于甲方所有。

七、农副产品风险承担:农副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农副产品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承担。 八、侵权责任:因乙方提供的农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而引起的侵权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连带或垫付赔偿责任后,乙方应向甲方清偿甲方所支付或垫付的赔偿金。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违返本合同每于第二条约定向甲方交付非由乙方自种自养或质量不合格的农副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或退货。

因上述原因导致甲方拒绝接收乙方农副产品,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项下农副产品总价款---%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上述原因导致甲方向乙方退货,乙方应返还甲方所付货款,并按照本合同项下农副产品总价款---%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退货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及时将农副产品交付于甲方,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项下农副产品总价款---%的标准按日向甲方支付迟履行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乙方延期交货的情况下,决定是否接收。如甲方拒绝接收,乙方独立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3、如乙方迟延交付农副产品的,则如该农副产品价格上涨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付款,如遇该农副产品价格下降时,则甲方有权按照该农副产品下降后的价格进行收购。

十、免责事由:

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则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 因甲方企业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该企业分立、合并、解散、破产、产品升级、产业调整

等)导致停业,致使甲方无法按约履行义务的; 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无法按约履行义务的。

十一、填写本合同中的可选项目时,可在相关选项前的口中划 予以确认,每组选项只可单选,多选无效。

十二、解决合同争议方式: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交长春人民法院审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四、对上述免责条款乙方已经完全理解且无任何异议,无需甲方进一步进行解释。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篇二:农产品购销合同

农产品购销合同

购货方: _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供贷方: _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1) 全干花生果

(2) 看货作价全干

(3) 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 标准执行。

三、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数量:250万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 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4、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下单,并将50%的货款打到乙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甲方再将剩余50%的货款打到乙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_10__%的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乙方帐号:__ ___

合(来自:www.zaidian.cOm 在 点 网)同签订日期:_ 20 ___年 _ __月 _ __日

篇三:鲜活农产品采购合同

鲜活农产品采购合同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商业贸易提供丰富、鲜活的农副产品,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无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

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包装

(1)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

(2)包装要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3)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4)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5)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包装物的回收办法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价格

按合同价格执行,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变动时,按新价格执行或由当事人商议确定。

第五条:订单

甲方应提前45-120天与乙方签订书面订单。

第六条:货款结算

(1)签订订单时甲方支付订单金额的 30 %给乙方;

(2)乙方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给乙方。

第七条: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双方约的质量为准,允许产品颜色有一定的误差,重量允许有%的误差,允许含水分为%。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支付退货金额%的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贷款金额的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贷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保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支付贷款的,应按逾期贷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金额 %的违约金。

(6)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挑换或退货而产生的实际费用。

(7)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逾期交贷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绝给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若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第九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毕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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