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国区总代理合同
篇一:食品代理合同
食品代理合同
甲方:*******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更好的发挥**系列产品的名牌效应,进一步提高**系列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实现**国内贸易的崛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着诚信经营、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并签定此商品代理合同:
一、双方的基本条件约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
2、乙方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
3、商超客户的代理,乙方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4、乙方应对甲方的品牌有足够的了解和认知认可度,且乙方的经营性质应该和甲方的产品属性、销售渠道相吻合。
5、甲方的商品送达乙方仓库,并由乙方验收和向甲方付款后,其商品所有权归属乙方所有,但其商标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使用。
6、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商品所属同类的其他品牌商品,否则甲方有权利提前中止合同,取消乙方的代理经营权。
7、乙方必须对所属区域内的现有客户具备融洽的客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关系。
8、乙方必须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系统,能及时提供各项真实有效的数据报表给甲方。
二、合同约定乙方的销售区域和销售渠道
1、甲方允许乙方代理经营的销售区域和客户名称:。(见附表1)
2、乙方不得将甲方商品出现在上述区域或者客户之外的范围销售,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按照其售价货值金额的30%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收回货物。
3、甲方尽量保证乙方的所属客户以及其区域范围内不出现其他代理商或者客户所经营的**品牌商品销售,一旦出现,甲方将积极给予协调解决,同时乙方应该给予谅解。
4、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所属区域内的未来潜在客户(新开业客户),原则上
由乙方进行经营管理,但是,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申请报告并得到甲方的许可后,方可进场销售。否则,甲方有撤消或者转交乙方对此新客户的经营权。
5、甲方将原有客户交付给乙方,乙方通过对帐和审查无误并同意接收后,所转交客户将来出现的任何差错或者经营合作问题,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单独另有约定除外)。
三、品牌保证金
1、“**”商标作为中国驰名商标,“**”品牌作为中国名牌商品,****更是中国**行业老大,连续十年中国**市场占有率第一,其固有品牌价值和未来的潜在价值都是不可估量的,**集团作为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未来发展的潜力和品牌价值是商界和企业界所瞩目的。
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有权利和义务维护“**”品牌的形象,并向甲方支付 元的品牌保证金,以确保乙方在销售甲方的产品过程中不对甲方的品牌名誉和网络基础建设等方面造成损害。
3、品牌保证金应在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两日内,向甲方支付,甲方给予开具加盖甲方公章的保证金收据,合同期满5日内,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未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声誉或者市场基础建设的行为,甲方全额返还给乙方。
4、在合同期内,乙方若违反合同,或者给甲方的市场经营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据情扣罚乙方的保证金,乙方必须在5天时间内向甲方交纳补齐所扣罚的保证金。
四、合同约定的商品规格和价格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价格是含税到岸价格。(见价格表)
2、乙方供给商超等各类客户的价格完全遵照甲方规定的价格执行,乙方不得擅自更改任何价格(允许乙方的销售价格高于甲方规定价格10%以内)。(见附表1)
3、甲方不向乙方提供特定规格的或者贴牌商品。
4、如果乙方对于甲方的某些商品不愿意代理,甲方可转交给其他代理商代理。
5、因乙方不执行或者低于甲方规定的各级外销价格,造成货物向其他地区的窜货的,乙方需完全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6、乙方有责任规范和管理好所属区域的下级客户的价格体系,一旦造成窜货行
为或者不良的低价影响或者遭到其他地区客户的投诉,乙方应承担完全责任。
7、乙方因低价供货造成下属终端客户的零售价低于市场正常零售价格,而遭到同一区域其他代理商或者终端客户投诉或者索赔的,乙方应承担完全责任和损失索赔。甲方有权对其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8、乙方因节假日或者其他庆祝活动或者为图商品增销量或者为宣传商品或者为处理积压库存等目的需要在特定时间范围内,特定地点,或者限定销量的前提下,需要进行特殊价格销售的,必须最少提前四天向甲方报批申请,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9、因甲方原材料价格或者生产等原因,需要对出厂价格统一上调或者下调的,乙方应该给予配合支持,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30日内,全面按照甲方的要求调整对外销售价格,并执行完毕。
五、商品的质量和索赔
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商品属于符合国标的合格商品,并向乙方提供所有商品质量检测报告书的复印件。
2、乙方进购甲方的商品后在保质期内,任何因甲方自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关联到的赔偿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因乙方自身保管或者运输等原因造成的商品质量损害及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关联到的赔偿事宜等,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乙方经营期间,通过甲方同意后,在一些乙方经营区域所在地各级职能部门所做的关于产品质量方面的检测,或者当地政府职能部门自行抽查,其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的供货、退货服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定单,将货物送达乙方仓库,乙方保证在收到定单小时内将货物送达乙方的固定仓库,仓库地点:。
2、乙方定单的每次最低定货金额: 元,否则甲方不予安排送货。
3、乙方要求自行提货的,甲方给予乙方成本价格的运费补贴。
4、乙方自提货物或者收到甲方来货,必须当面清点数量和检查货品质量,无误,即给予签署甲方的发货单据,乙方提货离开甲方仓库或者甲方送货人员离开乙方仓库,甲方即不对货物的非生产质量问题和数量缺少负责。
5、乙方在收到货物15天时间内发现批次质量问题的,可通知甲方退换货。
6、甲方保证乙方正常销售经营状态下的货物供应,因甲方原因如公路或者铁路运输等不可控制因素造成的货物暂缺,乙方应该给予谅解,甲方也应全力保障好乙方的货物供应,并经常向乙方通报货物库存情况,并对畅销量大商品实行“15天预警”控制,将货物缺口造成的销量损失,降到最低极限。
7、乙方计划做促销活动时,必须提前2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计划,以便甲方能够及时备货。
8、旺季或者重大节假日来临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就库存备货,加强沟通,对市场需求作好预测,提前做出合理的备货计划准备。
9、由于滞销原因,导致乙方个别单品货物库存积压,在保质期到达前三个月时间内、且商品质量完好,甲方允许给予折价退换货物。
10、由于包装破损原因造成乙方货物无法正常销售,如果产品内在质量完好,甲方给予乙方退换货。(鼠损虫咬商品,甲方一律不给予退换货)
11、**系列产品,需乙方自行妥善保管和运输,由于破损原因,甲方不给予退换货。
12、**产品如果由于滞销原因造成积压,必须要求在保质期到达前五个月,且商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内在质量完好无损,甲方可允许折价后退换货,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七、乙方的经营服务职责
1、乙方负责对所属区域内的所有客户的对、结帐和供、退货服务工作。
2、乙方应最少固定部送货车和名固定业务人员做好甲方产品的市场维护服务工作。
3、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业务人员和理货人员,加强对甲方产品排面的理顺,乙方保证甲方产品的排面在同类商品中位置最佳,单品排面最多,乙方保障每个客户的货架上单品不缺、货物不缺。
4、乙方应保证在接到客户定单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
5、乙方不得以人员或者车辆紧张原因为借口,延误送货。
6、乙方不得以客户定单数量少等原因为借口,而拖延或者不予送货。
7、对于商超等客户要求的退换货,乙方应该及时给予服务到位。
8、乙方保证所属区域范围内的KA卖场的进场率达到90%。
9、乙方保证所属区域范围内覆盖率达到70%以上。
八、关于结算方式
1、甲方对乙方实行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甲方在确认乙方的货款到帐后,方可给乙方发货。
2、对于前期甲方在商场等客户的未尽应收帐款,其债权转由乙方接收,乙方须在合同签定三天内以现款方式付给甲方,或者同甲方签定前期货款付款计划表(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或者由甲方自行向原客户收取。
3、乙方对甲方的付款方式可以是:现金、支票、电汇、银行汇票方式。
4、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5、现金结算,甲方向乙方提供明确的货款结算专人身份证明,甲方其他任何业务人员无权前往乙方处结算货款,并且必须持有合法的、完善的相关结算票据,否则甲方不予以承认。
6、乙方每月日必须配合甲方对上月双方发生的销售、付款及费用进行详细对帐。
7、如果乙方拖欠甲方货款,甲方有权利对其停止发货。
九、促销活动
1、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在一些大型卖场采取特价、***赠送、免费品尝、海报等常规促销活动,应提前将计划方案通知乙方。
2、对于甲方在全国或者全省或者全市统一的大型促销或者展示活动,乙方应该提前做好人力和物力上的准备,并全力配合好甲方的活动。
3、对于甲方安排的促销计划,乙方应该全力配合执行,协同甲方谈判压缩各类费用,安排场地、提供物力支持和人员支持等。
4、甲方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乙方的申请,给予乙方所属卖场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者兼职促销人员。是否配备促销员或者配备数量由甲方决定。
5、乙方的任何新商品进店或者新开业商超进店,有可能产生甲方应该承担的费用项目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的任何宣传促销活动计划,有可能产生甲方应该承担的费用项目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和认可。
十、促销品和广告宣传
篇二:中国地区总经销合同
中国地区总经销合同
甲方:(仔细核对是否有这样的公司或者组织)
乙方:
甲方与乙方在互惠平等的原则上,经过友好协商,双方为其事业的发展,甲方出
口的商品进入中国市场而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总经销商)
甲方认可乙方为核心合作伙伴;
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转 载 于:wWw.zAIdian.cOM 在 点 网)自有品牌在海外流通甲方高敞覆;
盆子产品()的中国地区(香港、台湾除外)独家经销商。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第三条(续签合同)
1、合同的续签在合同期满2个月前,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是否续签;
2、本合同按照第十一条规定,在合同期满前,乙方在完成当初目标的进口销量
下,合同将自动续签2年。
第四条(知识产权)
1、的商标权,设计权等所有知识产权属于甲方;
2、合同到期后或解约时,乙方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使用的商标设计、包装设计等
知识产权。
第五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做为()产品的中国总经销商,为了提高销量需积极努力;
2)乙方做为甲方的总经销商,为在中国销售必须采取法律措施;
3)乙方应按季度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中国国内酒类市场动向和乙方的销售活
动计划以及推广内容;
2、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认可乙方在中国地区内的独家经销商;
2)甲方在中国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将()产品流通给乙方以外的人,甲方努力
禁止()生产商以类似品牌或形象在中国境内流通;
3)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开拓市场,并提供其所需的物品及资料;
4)甲方支援乙方销售活动费用,支援金额和支援内容双方协商后决定。详见补
充协议;
5)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未经过乙方同意,不能直接或间接在合同地区内销售产品;
6)由于双方组织机构的变更或解散、甲方自身的工作职责与内容的变更或转移、甲方所委派的生产工厂和破产或解散或转让等,有责任向对方出具正式的书面材
料说明,但不得对本合同的内容及法律效力有所改变。
第六条(产品上市)
甲方和乙方相互协商,在中国内持续销售相关商品,销售商品名为“()”,以
系列性产品为原则进行。
第七条(订单与发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务必要明确记载产品名称、数量、装船日期要求等,订货单中还应包括包装、发票、装船等相关准确信息。订单在双方协商完毕前不具
有约束力;
各系列产品的生产与订单的到货周期见补充协议。
2、除因灾难引起的情况外,甲方负有包装义务,使产品安全以及毫无破损的进
行交接。
第八条(产品质量)
1、乙方收到合同产品后,如发现产品不符合双方书面协议要求的质量标准和中国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甲方需向乙方无偿提供全部或部分相关产品用于替换,并
对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给与赔偿;
2、乙方对于合同产品瑕疵的损失赔偿,须在收到货物7天之内,将详细清单书
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结款方式及条件)
1、提供给乙方的货物结款方式优先考虑事前结算方式(T/T),第一批货物结算
方式采用不可撤销即付信用证;
2、从第二次订单开始,根据乙方的信用度调查结果,采用90天事后结算方式
(T/T)结算;
3.签订合同日期为基准,货款结算以韩币与美金汇率进行,汇率上下浮动5%以
上时,按照当日结款基准汇率支付。
第十条(产品价格)
1、产品价格定为FOB为基准,甲方和乙方协商后在定;
2、依据第1项决定的产品价格有效期为1年;
3、第2项有效期限内,在以下情况下,双方经过协商后可以调整价格。
1)决定价格时汇率上,汇率上下浮动5%以上
2)发生天灾(改为不可抗力)
3)原材料价格急剧上升30%以上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内目标销售量)
1、本合同期限内在甲方支援营销费用的前提下,乙方的目标销售量为2年内美
金50万美元以上;
2、未达成目标销售量时本合同将原则上自动废止;达成目标销售量的80%以上,
经双方协商续签1年;
3、第2项的续签合同时,相关期限的目标销售量为基本目标销售量(2年内销售
目标)的50%以上。
第十二条(解除合同)
双方任何一方,如违背以下事项,合同将自动解除,违约方需负赔偿责任:
1) 甲方或者乙方破产或者解散;
2) 乙方经营恶化,无法持续经营;
3) 违法行为,严重损害甲方的威信;
4) 甲方和乙方协议解除合同;
5) 双方任何一方有意违反规定事项可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保密协议)
1、甲方与乙方履行合同时获得的双方资料,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3方;
2、与本合同相关的产品价格、销售支援事项、销售目标等做为双方机密,不得
泄露给第3方。
第十四条(交流及业务协助的扩大)
双方以面谈,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定期交流市场情况,销售情况等各种情报,对于重要事项,应以书面文件形式进行;(列明双方确认的电话、传真、email。)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违约方须承担对方的损失及其他责任;
3、履行本合同中如有纷争,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时,按照位于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的大韩商事仲裁院的商事仲裁规则和大韩民国法律进行最终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改为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
辖)最终解释权以中文文字合同为准;
4、本合同内容中任何变更事项,需要双方协商后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补充协议
具有同等效率;
5、本合同共中韩文本各2份,甲乙双方各执中韩文本1份;
6、本合同签订地为上海。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篇三:食品代理合同
食品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
分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 类: 等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 代理区域
乙方代理区域为:上海、江苏、安徽、浙江、山东、江西、福建地区(大华东地区)
二、 代理产品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 类: 等产品
三、 代理权限 1、
甲方授权乙方为大东华区域独家总代理渠道代理商,全面负责
该地区所有渠道的销售管理。 2、
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和经销商。如出现上
述情况,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四、 合同约定的商品规格、价格: 1、
商品的价格: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供货价是含税到岸价。(见价
格表) 2、 3、
乙方供给个渠道的各类客户的价格由乙方自行制定。
因甲方原材料价格或者生产等原因,需要对出厂价格统一上调,
乙方应该给予配合支持,甲方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30日内,全面按照甲方的要求调整对外销售价格,并执行完毕。
五、 商品的质量和索赔 1、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商品属于符国标的合格产品,所供商品
的外包装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与厂址、规格、等级、质量合格证明、主要成分的名称与含量、用途、使用说明、出厂日期、有限期限、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并向乙方提供所有商品质量检测报告书的复印件。 2、
乙方进购甲方的商品后在保质期内,任何因甲方自身产品质量
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关联到的赔偿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
因乙方自身保管或者运输等原因造成的商品质量损害及相关
损失所关联到的赔偿事宜等,由乙方承担。
六、 甲方的供货、收货、退货服务: 1、
乙方按市场实际销售情况订货,订货方式:传真与电子邮件后
再确认甲方。 2、
甲方根据乙方定案,将货物送达乙方的仓库,乙方保证在收到
订单的 天内将货物送达乙方的固定仓库,仓库地点: 3、 4、
乙方每次订单的最低定量以一个整车,否则甲方不予安排发货。 乙方的收货要求:如商品包装破损原因乙方有权拒收,如商品
在到仓后5天发现批次质量问题(保质期低于:十分之一时),可通知甲方退、换货。 5、
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销售经营状态下的货物供应,如有不可抗
因为:例如:如公路或铁路运输等不可控制因素造成的货物暂缺,乙方应该给予谅解,甲方也应权利保障好乙方的货物供应。并经常向乙方通报货物库存情况,并对畅销大商铺实行“15天预警”控制,将货物缺口造成的销量损失,降到最低极限。 6、
乙方计划做促销活动时,必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
出申请计划,以便甲方能及时备货。 7、
旺季或者重大节假日来临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就库存备货,
加强沟通,对市场需求做好预测,提前做出合理的备货计划。
七、 费用:
为促进商品的销售和业务发展,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纳下列费用:
市场启动一个月后: 1、 2、 3、 4、 5、
八、 销售指标
1、当年销售指标:实现如完不成全年销售指标的产品结算价上浮完不成全年销售指标的 2、市场启动一个月后,甲方可派人对市场覆盖情况进行核查,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可相应减少费用投入。
覆盖大华东区域的大润发(大型商超) 上海全家(连锁便利店) 上海快客(连锁便利店) 百联又E客(电商)
1号店(电商) 二个电商选一个
3、上述费用的投入、根据乙方完整、详细的营销计划和费用预算按市场进度分批支付。
4、如因甲方商品本身质量等问题引起的顾客索赔(人为因素),甲方需在接到通知后七天内将罚款金补足给乙方,预期未补足罚款金,乙方有权从甲方销售款中扣除差额部分。
5、甲方除常规产品销售外甲方还应提供必要的促销品、试尝品、内供品,基本不做宣传投入。
6、乙方在销售渠道内系统对账、结算过程中出现的产品包装破损或者货物丢失、商品差价、罚款等费用,由一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运营费用(除去商超市入场费、商超市货柜货架租用费、商超市进场条码费、除消费、海报费、营销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8、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呆账死帐或者以物抵货款等情况,由此等情况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九、乙方的经营服务职责:
1、乙方负责对所属区域内的所有客户的对帐、结账和 核算、收款等工作。
2、乙方应有固定业务人员做好甲方产品的市场维护及售后服务工作。 3、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业务人员和理货人员,加强对甲方产品牌面的陈列。
4、乙方保证在接到各大系统订单后7天内,将货物送达门店。 十、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