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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出口企业经营自查报告

外贸信函2018-05-05 22:51书业网

篇一:《出口退(免)税企业自查参考提纲》

附件2

出口退(免)税企业自查提纲

一、自查对象

(一)自营或代理出口外贸企业(以下简称“外贸出口企业”);

(二)自营或委托出口生产型企业(以下简称“自营生产出口企业”)。

二、自查年度

2012年至2014年三个年度(以出口报关单上“出口日期”为准)的出口退免税情况及税款申报、缴纳情况。

三、自查重点

(一)外贸出口企业和自营生产出口企业是否存在下列出口货物劳务,违规取得退税款,而未按规定视同内销货物申报纳税:

1.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 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海洋工程结构物]。

2.出口企业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活消费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

3.出口企业因骗取出口退税被税务机关停止办理增值税退

(免)税期间出口的货物。

4.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

5.出口企业增值税退(免)税凭证有伪造或内容不实的货物。具体为:

(1)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进货凭证为虚开或伪造;

(2)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在供货企业税务登记被注销或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之后开具;

(3)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的内容与供货企业记账联上的内容不符;

(4)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载明的货物劳务与供货企业实际销售的货物劳务不符;

(5)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与实际购进交易的金额不符;

(6)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货物名称、数量与供货企业的发货单、出库单及相关国内运输单据等凭证上的相关内容不符,数量属合理损溢的除外;

(7)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早于申报退税匹配的进货凭证上所列货物的发货时间(供货企业发货时间)或生产企业自产货物发货时间;

(8)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载明的出口货物与申报退税匹配的进货凭证上载明的货物或生产企业自产货物不符;

(9)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名称、数量、重量与出口运输单据载明的不符,数量、重量属合理损溢的除外;

(10)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其生产设备、工具不能生产该种货物;

(11)供货企业销售的自产货物,其生产设备、工具不能生产该种货物;

(12)供货企业销售的外购货物,其购进业务为虚假业务;

(13)供货企业销售的委托加工收回货物,其委托加工业务为虚假业务;

(14)出口货物的提单或运单等备案单证为伪造、虚假;

(15)出口货物报关单是通过报关行等单位将他人出口的货物虚构为本企业出口货物的手段取得。

6.出口企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口货物劳务:

(1)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退(免)税凭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行,或由境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2)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

(3)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的。

(4)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

笔货物的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等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有关内容不符的。

(5)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收款或退税风险之一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购买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收款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收款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

(6)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

(二)出口企业是否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其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服务,一律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不退税;如已报退税,则按规定补缴已退税款:

1.法定代表人不知道本人是法定代表人的;

2.法定代表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外贸出口企业检查重点

1.是否存在上述违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范税收风险若干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2号)规定取得退税行为。

2.是否存在上述违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

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规定取得退税行为。

3.是否存在假自营、真代理等“四自三不见”行为骗取出口退税行为。一是外贸出口企业是否存在上述《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6?24号)第二项列举的七种违规行为。二是外贸出口企业是否存在异地报关、舍近求远报关行为(报关地、供货地、出口企业地分处相距较远的不同省份或地区;或者,其进项发票来自紧靠出口口岸的专业市场的),从而违规取得发票或骗取出口退税。

4.应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是否申报纳税。

(四)自营生产出口企业检查重点

1.是否存在上述违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范税收风险若干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13?112号)规定取得退税行为。

2.是否存在上述违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规定取得退税行为。

3.“运保佣”项目的真实性。一是检查企业发生的运费、保费所获取的支付凭证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接受虚假票据的情况。二是检查企业发生的运费所列支的范围是否扩大、保费对应的险种是否属货物运输保险。三是检查企业佣金的支付形式、合同(协

篇二:XX公司经营情况分析及自查报告(增值税税负自查)

XX公司经营情况分析及自查报告

纳税人识别号(加盖企业公章): 法人:XXX 联系电话: 财务负责人:XXX联系电话: 一、经营情况总体介绍

(一)生产的产品:有哪些产品、各项产品的主要销售对象,若产品属于工业产品(转 载于:wWW.cSsYq.cOM 书业网:外贸出口企业经营自查报告)(非消费品),请说明产品有什么用途。

(二)耗用的主要材料 (三)主要工艺流程 二、产品的理论税负

分析产品的定额成本(需要耗用哪些原材料、各种材料的单价及耗用量),其中哪些成本项目可以作进项抵扣,从而计算增值税理论税负。可参照以下表格进行表述:

上表的单价用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的加权平均价。若有多种产品,且成本构成差异较大的,需要分别说明。并参照下表计算企业整体理论税负:

三、实际税负与理论税负差异的原因分析

是库存变化的影响?是不合理损耗?是期间购进可以抵扣的固定资产(请列出具体资产)?或是其他原因?

四、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是否有未按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销售收入,滞后反映销售?

2、是否有未申报边角料销售收入? 3、是否有其他隐瞒销售收入的情况?

4、是否有抵扣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缴款书等增值税扣税凭证?

5、是否有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无偿赠送或投资等而未作视同销售处理?

6、是否有将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而未作进项转出,或者进项转出金额不准确?

7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或相关的应税劳务未作进项转出,或者进项转出金额不准确?

8、有否有抵扣不得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或不属于固定资产抵扣而进行抵扣的项目?

9、是否有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而办理作减免税处理?

10、是否有瞒报享受财政补贴收入而没有进行纳税申报的行为? 11、是否有存在其他隐瞒收入、多列成本等少报或漏报应纳税所得额的行为?

日期

篇三:经营企业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我公司全名为阜阳市阜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根据《安徽省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经

营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制定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一、人员与机构

公司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王明团了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等。

公司质量负责人郭进京毕业于蚌埠医学院,医学检验专业,本科学历;售后

主管王士峰,毕业于安徽工业大学,机电工程专业,大专学历。目前均在职在岗,

没有在其它公司兼职。

二、场地与设施

场地为商住两用楼,地址:安徽省颍泉区阜阳工业园管庄路东侧6号,使用

面积与国家规定相符,办地场所配有电脑、电话、网线、桌椅、文件柜等,且摆

放整齐、合理。

仓库内整洁卫生,通风、明亮。有温度计、安全照明、消防等设施。还有防

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及消毒区等。内有黄、绿、红三色标识。

三、制度与记录

1.公司建立了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完整,便于日后管理。

2.公司收集并保存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及相关的文件。

3.公司建立了供货方案,有购销凭证及质量保证协议。

4.公司建立了质量问题投诉、查询制度,及时负责地处理用户投诉并做好记录。

5.公司建立了客户档案,设立了质量跟踪卡。

具体内容请看公司的《管理制度》

阜阳市阜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2011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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