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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人员安全事故案例

案例2019-07-09 11:32书业网

篇一:安全事故案例

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关于矿车相撞的处理通报

分厂所属各单位:

2009年5月13日13:25分左右,运输工段员工方某驾驶23#TR50矿车在行驶途中,与运输工段员工王某驾驶的20#TR50矿车正面相碰,造成20# TR50矿车前护栏、保险杠扭曲变形,23#矿车水箱、风扇、中冷器损坏,矿车前护罩变形等。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件经过

2009年5月13日早班13:25分左右,运输工段员工王某驾驶20#TR50矿车在三期下料口卸完料后空车朝山上行驶,在下料口平台与运矿道路接口处,发现对面驾驶员方某驾驶的23#TR50矿车占道行驶,于是立即靠到路边进行避让,但23#矿车还是直接向20#矿车迎面行驶,王某立即鸣笛示警,此时方某已经来不及控制车辆,致使两车相碰,造成20#TR50矿车前护栏、保险杠扭曲变形,23#矿车水箱、风扇叶片、中冷器损坏,矿车前护罩变形。人员、设备无其它伤害。

二、原因分析

1、矿车驾驶员方某工作中精神状态不佳,车辆驾驶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安全意识淡薄,胆大冒险,严重违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四不伤害”,是导致事情发生的直接原因。

2、运输工段平时疏于对班组的安全管理,对重点人员的特殊情况没有进行关注,对驾驶员的实际状况了解不仔细,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有所抬头,间接造成驾驶员思想麻痹,车辆驾驶不警慎,是发生事件次要原因。

3、矿山分厂对安全管理重视不够,安全管理滑坡,分厂领导对现场作业人员的精神状态监控不力,对特殊工种、特殊时间段,特殊人员的作业情况管理不到位。

四、防范措施

1、运输工段要加强现场管理和行车安全管理,严格按章操作,同时要结合前期发生的几起交通安全事件,进行深刻的反思,剖析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汲取教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和提醒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操作行为。

2、各工段要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班长要对重点人群,特殊时间段的作业现场加强监控,做好季节性人员防困工作,确保作业岗位安全。

3、各级管理人员要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视程度,发挥班组安全管理平台的作用,根据当班人员、天气、作业地点等实际情况交待清楚当班的安全注意事项,要勤下现场,检查督促员工履行安全职责,提醒员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4、各工段要加强员工的责任心教育,要珍惜岗位,要有高度的自律行为,做好自我调节,以饱满的精神投入到日常工作中,确保安全、高效,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望分厂广大员工引以为戒,汲取此次事件教训,严格要求自己,尽职尽责,营造人人要安全的良好氛围。

特此通报

通 报

分厂所属各工段:

2009年8月4日,采矿工段维修工桂某、包某、汪某三人,在处理4#PC400反铲的链轨履带板穿销时,打大锤的过程中,发生一片约7mm*8mm的铁屑飞入汪某左大腿内部,造成汪某轻微伤。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情经过

2009年8月4日早班,采矿工段维修工桂某、包某、汪某三人,对4#PC400反铲的履带板断裂故障进行处理,作业 2

一直进行到18:40分左右,在安装链轨连接销时,其中一根很难安装,于是就采用氧气、乙炔边加热边用大锤击打连接销进行穿销。在打大锤的过程中,连接销共产生两片铁屑飞溅出来,其中第二片约有7mm*8mm的大小飞入汪某左大腿内部,事情发生后,现场生产调度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并组织车辆将汪某送往池州市人民医院,经手术取出铁屑,汪某受轻微伤。无其他伤害。

二、原因分析

1、维修作业人员汪某自我防护意识不强,分厂2003年10月份曾经发生过维修人员打大锤造成重伤的事故教训,汪某在作业过程中没有吸取教训,在产生第一片铁屑飞溅时没有引起警觉,安全意识淡薄,没有采取必备的防护措施,而是继续野蛮操作,直接导致了事情的发生。

2、采矿工段维修班作业安排不当,黄昏时分光线较差,打大锤视线受限制,影响大锤着力点的精确度,容易发生大锤打偏的现象。

3、采矿工段安全管理基础不扎实,对特殊作业安全监控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和死角。

四、防范措施

1、重温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吸取教训,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员工的的岗位技能培训,提高维修作业水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2、合理安排作业内容,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需要特别安排加班的作业项目,要严格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现场的安全监控。

3、加强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技能,增强员工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以及事故预见能力。

特此通报

关于李某工伤安全事故

一、事件经过

2009年12月20日下午13:20左右,矿山分厂维修工段汽修班员工李某和徐某在机修厂房对11#3307矿车发动机进行维修作业。章某操作行车起吊发动机,李某和徐某分别在发动机两侧调整发动机放置角度,准备将发动机侧躺放置装活塞,作业中发动机在枕木上未放稳,李某左手扶发动机调整角度的部位侧倒砸向地面,导致李某左手食指和中指当场受伤断裂。现场立即安排车辆和人员将李某送下山,同时向分厂领导汇报,安排将李某送往医院。

二、初步原因分析

1、垫放发动机的枕木宽度较小,受力点小,枕木的平稳性较差,枕木放置位置不准确;

2、吊起的发动机下枕木放置的位置有偏差,发动机没有放稳到枕木上面,发动机着力点不正,致使发动机发生倾斜,一侧砸向地面;

3、作业中起吊人员与维修人员信息沟通不到位,发动机落地较快没有平稳放置;

4、当事人李某调整发动机角度时左手扶置地方不对,存在安全隐患,未能做好自我保护。

3、防范措施

1、将小枕木更换为加宽加厚的大枕,加大枕木的平稳性;

2、开展起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防范措施的研讨,加强现场作业中上下信息沟通,起吊作业加强专人监控;

3、加强员工规范作业的监控和指导,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起吊作业中禁止将身体任何部位放置于吊装物品下面;

4、分厂各单位开展吊装作业及维修现场作业安全预防措施的研讨和学习,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篇二:检修行业安全事故案例2

对带电的联络柜进行清理电击死亡

一、事故经过

2001年12月29日,某矿停产检修。根据检修计划安排,由供电车间负责对井下中央变电所三、四段母线进行检修。8时左右,供电车间技术员王某、班长董某和李某、王某、郑某五名职工到达工作现场后,他们首先传达措施并签字,接着与各采掘变电所联系,把电源倒在一、二段母线上,对各分路开关进行停电、验电、挂接地段和警示牌,然后给地面变电所联系停掉下井三、四路进线电源,对进线进行验、放电。此时300#联络柜内二、三段母线联刀闸处于分闸状态,技术员王某在该开关柜前悬挂了写有“有电,此柜不能检修”的警示牌,在开关柜后用粉笔写下了相同的警示语。在做完各项准备工作后,李某主动去了300#联络柜后门,在对开关柜进行清理时,左手不慎触到联络刀闸的静触点,高压电流将其击倒。11时左右送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于当晚22时左右不幸死亡。

二、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李某主动打开带电的联络柜进行清理,缺乏经验,业务知识不强,手不慎触到带电的静触点上。

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

⑴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当工人违章打开不准备检修的开关柜进行作业时,未及时制止。

⑵安全教育不得力,职工自主保安意识不强、互保意识差。

⑶现场管理不严不细,落实措施不到位,未按照检修措施的要求对不准检修的开关柜门上锁。

三、防范措施

⑴严格停送电制度,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并挂牌管理,严禁带电作业。

⑵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安全生产的意识。

四川西昌喜德供电有限责任公司“3.28”人身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9年3月28日,喜德公司检修队按照检修计划对黑老林电站进行检修,工作任务为“黑老林电站综合自动化装置屏更换,35kV系统设备、10kV系统设备检修”,工作计划时间为3月24日 9时30分至3月28日18时00分。工作负责人:徐×;工作班成员:张××、郭××、邱××、李××(死者,男、汉族、40岁、中专文化、喜德公司职工、2007年和2008年安规考试均合格)。3月28日14时45分,所有检修工作全部结束,黑老林电站运行值班人员刘×向调度汇报检修工作结束,10kV黑金线、黑巴线、瓦尔电站线、瓦格电站线具备带电条件。14时45分当值调度值班员周×下令将10kV黑金线、黑巴线、瓦尔电站线、瓦格电站线投入运行。运行人员在15时38分操作结束后,发现监控机上10kV瓦尔电站线9751隔离刀闸、9752隔离刀闸位置信号与刀闸实际位置不相符。15时52 分,检修班成员张××向调度申请将瓦尔电站线转入检修状态进行缺陷处理,变电运行人员执行调度命令将瓦尔电站线变电间隔设备由运行转检修后,检修班成员张××(消缺工作实际负责人,二次专业检修人员)、郭××(二次专业检修人员,在主控制室核对信号)、李××(一次专业检修人员)三人开始进行缺陷的消除工作,在消缺过程中,张××先进入柜内手压辅助接点检查隔离刀闸位置信号,感觉二次无异常后,由李××作一次部分检查。李××擅自违规解除刀闸机械五防闭锁装置,拉开接地刀闸,试图采用分合9751、9752隔离刀闸的方法检查辅助接点是否到位,当合上9751隔离刀闸后(此时母线至开关上部已带电),辅助接点仍然未到位,李××便将头伸进开关柜检查辅助接点,头部触及带电部位发生触电。经抢救无效,于18时15分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喜德公司检修队成员违反《安规》3.2条“工作票制度的有关规定”及3.2.2.2条“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规定,不清楚停电范围,无票违章作业。违反《安规》2.3.6.4条“???检修人员在倒闸操作中严禁解锁,如需解锁,应待增派运行人员到现场后,履行批准手续后处理”的规定,强行解除刀闸机械联锁。违反《安规》4.4.11条“严禁工作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接地线,如需拉开接地刀闸应征得运行人员的许可方可工作,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的规定,合上隔离刀闸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由于现场的消缺工作需要通过拉合9751刀闸来调整其与辅助开关的配合,在此情况下实际上必须要对10kV母线停电并设置安全措施后才允许在9751刀闸上进行工作。由于工作人员擅自改变了安全措施,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二)电站运行值班人员违反《安规》3.3条工作许可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进行现场许可。违反《安规》3.3.1.2条“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工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的规定,未交待运行带电设备范围。违反《安规》

3.2.10.3(2)条“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必要时予以补充”的规定,现场安全措施不完备。违反《安规》3.3.2条“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的规定,允许检修队工作班成员改变设备状态是造成事故的另一重要原因。

(三)调度值班员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33条有

关“两票三制”的规定,未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违反《安规》3.3条工作许可制度的有关规定,许可无票操作,是造成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四)喜德公司相关领导和管理人员未严格执行四川省电力公司和西昌电业局到岗到位制度,未落实四川省电力公司停产整顿七项措施要求,不向电业局报告且无一个生产领导在现场,检修现场生产组织失控是造成事故的重要管理原因。

(五)西昌电业局领导和相关部门对控股供电公司现场大型检修工作不清楚,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又一管理原因。

(六)10kV开关柜型号(XGN2-12/Z-32),无带电显示装置且看不到触头分合状态是致使事故发生的次要因素

引锭杆钩头脱落 砸向维修工胸部

一、事故经过:

2006年11月24日16时,在马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钢轧总厂连铸分厂4号连铸机乙班接班,机长陈XX召开了班前会,布置完任务后,交待了安全注意事项。随后维护班组成员进行正常设备巡查,巡查后回到现场休息室休息。

22时30分左右,4号连铸机四流大剪出了故障,拉矫剪切工徐X到维护班组休息室喊陶XX和梁XX到4号连铸机处理故障,22时35分陶XX和梁XX到4号连铸机4流剪机处处理故障,22时45分剪机故障处理完毕,陶XX、梁XX回到P45操作室休息,23时左右,四流开机引锭杆未进入存放架,陶XX和梁照祥赶到操作平台,查看存放架液压系统,发现引锭杆已从存放架出来2-3米左右;机长陈XX喊FI号行车工彭X处理4号连铸机4流引锭杆,彭X将行车开到4流位置,并将行车挂钩落下,徐X把链条栓在引锭杆的前端(引锭杆呈弧形,约有8米长、重2吨),徐X指挥彭X将挂钩提升,然后打铃起吊,引锭杆脱离了存放架架槽,彭X一边吊一边听徐X指挥,当钩头已到存放架末端位置时,挂引锭杆的钩头突然脱落,引锭杆倒向北侧,砸到位于过桥的梁XX的胸部,陶XX等人立即将梁XX (男,41岁,液压钳工,84年进厂,三级安全教育)抬到1号连铸机4号连铸机之间通道上,随后送往市中心医院抢救,终因抢救无效于23时50分死亡。经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梁XX系胸部挤压死亡。

二、事故类别:物体打击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引锭杆脱落倒下,砸到梁的胸部是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引锭杆没有进入存放架,导致引锭杆在拉钢过程中需固定;

2.安全教育不够,少数职工安全意识不强;

3.作业现场确认检查不够。

四、防范措施:

1.针对这起事故,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2.加强设备运行的安全确认,明确联络制度,完善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监护,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做到立即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4.加强设备的点检和巡查,提高设备的可靠运行率,保证设备安全、一人一运行。

5.加强职工的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水平,不断提升职工的安全素质,做到标准化性业,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

气割作业氧气减压器起火烧伤事故

1998年10月13日,湖北省某厂一名气焊工在气割作业时发生氧气减压器起火事故,造成脸部烧伤。

一、事故经过

10月13日,湖北省某厂气焊工林某某在气割作业中感觉氧气压力低,便关闭了割炬上的氧气阀、乙炔阀,火焰熄灭后放下割炬,把氧气减压器(单级式)取下,套在另一只氧气瓶瓶阀上,紧固好后,调节氧压。低压表指针指到所需位置后,继续往上走,林某某正要关闭瓶阀时,突然从胶管与减压器连接处喷出火焰,将其面部烧伤。正在附近的检修工郝某某看到这种情况,急忙跑过来关闭瓶阀,并取下氧气减压器,避免了事故的扩大。

二、事故分析

事故发生后,工厂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与分析。排除了爆炸性混合气体燃烧的可能和火焰从割炬流向减压器的可能。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氧气减压器质量存在问题,以及在长期使用中氧气减压器质量发生变化。

三、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氧气减压器是气焊(割)作业中必不可少的专用工具,也是使用频繁的一种工具,在人们印象中它非常安全。但是,印象中“安令”的工具,不可避免地会随着长期的使用而发生变化,不注意严意变化就有可能成为事故隐患,并且在适当的时机爆发出来,造成事故。安全管理人员的一个重要责任,就是要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人员伤害事故的发生。

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该厂采取了积极的防范措施,拆解全厂所有氧气减压器,发现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全部收缴;经判定能继续使用的,经脱脂处理后回装。采取这些技术措施后,此后再没有发生类似的事故。

篇三:检修行业安全事故案例4

危险因素估计不足 积料落下砸人骨折 2007年10月10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马钢第一炼铁总厂在烧结一分厂混合料矿槽处发生一起重伤事故。伤者:周xx,伤情:左大腿骨干骨折,重伤。事故经过

10月16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烧结一分厂因结构调节器整,2#机拆除,1#机生产,来料水份时有不稳,造成混合料矿槽积料较多,严重影响了工艺生产操作,10月16日,1#机系统因计划停机处理设备问题,因此,分厂临时安排甲班、丙班作业区,派人将矿槽积料进行清理。清理开始时,因矿槽口边沿积料需要清理干净,每两人一组轮流进入,当第三组两人进入清理矿槽,粉状大块突然落下(高度约1.5米左右)压倒周xx腿部,造成左大腿骨干骨折。 事故原因及责任

1、周XX本人安全防护意识不强,对危险区内作业危险意识能力不足,未对头部上方积料隐患清除后作业,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现场互保联保措施不力、监护措施不到位是事故的次要原因。

3、矿糟内使用36V低压照明,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4、周xx安全意识不强,上方积料危险因素估计不足,末能及时清除隐患,自己伤害自己,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5、现场监护人、作业长苟xx、组长赵x、互保人何x,因监护不到位,负次要责任。

高压管抽人事故案例

一、事故经过

2004年5月,某矿采煤队液压泵站维修工赵某,用铁丝代替U型销,在压力作用下铁丝退出,发生高压管抽人事故,造成职工赵某肋骨骨折。

这一天夜班,在1165工作面赵某进行液压管路检修,在工作面中部,有一节高压管漏液,须更换新高压管,赵某把退下的U型销随手扔在了地上,当换上新高压管后,U型销怎么找也找不到了回去拿U型销,又太远,这时,赵某突然发现支柱的手提把上挂有联网用的铁丝,就顺手剪了一段当U型销用。当开泵试管路时,刚好另一支架工孙某从此经过,高压管突然脱销,象游龙一样挥舞着巨掌,猛地将孙某击倒,造成孙某肋骨骨折。

二、事故原因

液压泵站维修工赵某图省事怕麻烦,用铁丝代替U型销。

有“三惯三乎”的思想,以前也是这样干的,没出过事故,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

三、防范措施

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积极开展岗位描述活动,增强广大职工自主保安和互保意识,切实根治“三惯、三乎”思想。

强化职工技能培训,提高特殊工种人员现场操作能力。 严格按章作业,杜绝使用不合格的U型销。

电焊作业留下隐患导致的火灾事故

1994年6月26日,某棉纺织厂发生一起因电焊引起的火灾事故,因发现和扑救及时未造成严重损失,但是其教训极其深刻。

一、事故经过:

4月26日19时许,某棉纺织厂维修车间工段长李某和两名维修工.带着电焊机等工具到本厂一分厂车间维修轧花机。当时轧花机四周地面上有许多棉杂物及废料,按照厂里有关安全制度规定,“在有易燃易爆物处,不得使用明火作业,必须使用明火时.一定要有厂安全监督人员或消防人员到现场,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然而,身为车间工段长的李某,由于急于维修设备,却疏忽了这一制度规定。在焊接作业中,飞溅的火星纷纷扬扬洒落在棉杂物里。到21时许,李某等人维修完了轧花机,因时间已晚.急于回家,没有按照规定认真检查作业现场是否留有火灾的隐患,就急急忙忙收拾好工具回家去了。他们没有想到,设备是修好了,可是火灾的隐患也留了下来。那些飞溅的小焊渣落到棉杂物中并没有完全熄灭,经过一段时间的阴燃,在夜晚微风的吹拂下,火苗由小渐大,火灾终于发生了。零时30分左右,一车间职工上厕所路过轧花机房,发现火情后立即大呼“救火”,另一位工人听见呼救声赶紧拨通了119报警,其他车间上夜班的职工纷纷关闭机台,提着灭火器材跑向火场灭火。

经奋力扑救,火灾及时扑灭,但是已造成一定的损失。

二、事故分析:

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李某等人在焊接作业中违章作业,作业后消除事故隐患不力。其实,这不仅是违章作业问题,即违反有关易燃易爆场所明火作业的规定,更重要的是缺乏责任感和安全意识,疏忽大意。

三、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对于这起事故的发生,作为车间工段长的李某应负主要责任。据了解,李某曾连续8年被评为厂标兵,两次荣立厂特等功,是一位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深受人们敬重的好职工。因这起事故,李某受到了留厂察看一年的处分。这起事故的发生,其关键点在于疏忽大意,安全意识不强。由于开始作业时间是19时左右,结束作业时间约2l时许,连续工作一整天,人很疲劳,也正是由于疲劳而忽视了平时能够注意到的安全问题,例如整理和清除作业场地,防止留有火灾隐患等。如果在正常工作时间和正常工作条件下,这些安全事项都不会成为问题,都有可注意到,但是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和非正常工作条件下,就有可能注意不到这些问题,并由此而留下隐患。所以,这起事故的一个深刻教训,就是需要格外注意非正常工作时间和非正常工作条件下的作业,防止留有事故隐患或导致事故的发生。

电工违章检修电焊机触电死亡

2002年5月17日,某电厂电工在检修电焊机时违章操作导致其触电身亡。

事故经过

2002年5月17日,某电厂多经公司检修班职工刁某带领张某检修380V直流焊机。电焊机检修后进行通电试验良好,并将电焊机开关断开。刁某安排工作组成员张某拆除电焊机二次线,自己拆除电焊机一次线。线路拆除约170比(来自:WwW.CssYq.com 书业 网:维修人员安全事故案例)15左右,刁某蹲着身子拆除电焊机电源线中间接头,在拆完一相后,拆除第二相的过程中意外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在检修电焊机作业中刁某安全意识淡薄,工作前未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在拆除电焊机电源线中间接头时,未检查确认电焊机电源是否已断开,在电源线带电又无绝缘防护的情况下作业,导致触电。刁某违章作业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直接原因

1.刁某虽有10年从事电气作业经历,并获得高级检修电工资格证,但在此次检修工作中不执行规章制度,疏忽大意,凭经验、凭资历违章作业。

2.工作组成员张某虽为工作班成员,在工作中未有效地进行安全监督、提醒,未及时制止刁某的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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