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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销售合同免费下载

销售合同2018-05-07 20:55书业网

篇一:灯具销售合同

灯具销售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明细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1.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共计金额:____________元,其中预付款按合同金额的____%预付,共计_______元。货到验收后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共计_______元。留合同总金额的____%作为质保金,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内,即2012年____月____日余款结清。供货方仍承担所有售后。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

第五条 运输费用负担由供货方负责。

第六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第八条 供方售后服务细则

1. 产品维修处理标准:仅负责“功能维修”,所维修处理的产品我们只保证其在照明维修完好,不保证该产品的外观完好无损(单属于本公司原因所造成的外壳等零部件破损残缺等情况本公司会给予维修处理)。

2. 保用期限:销售送货之日起2年内免费保修。

第九条 产品的维修承诺

1. 正常情况下因产品的设计或生产的原因造成的产品部分或全部损坏,本公司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因产品的已经使用公司只免费提供产品在功能性维修处理,不提供免费的外观维修处理。

2. 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时保修失效:⑴超出产品的保修期限的;

⑵产品非正确安装及使用,非正确的储存;

⑶产品受到未经授权的拆装或改动,未经授权人员的修理等.

⑷产品使用过后发生外观脏污、变色、老化等。

⑸产品在正确使用情况下而造成的自然磨损;

⑹光源产品玻壳破裂的;

⑺因不可抗力所造成损坏的。

第十条 合同生效期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动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_____(盖章)供方:______(盖章)

签订日期:

篇二:灯具购销合同(范本)

灯具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北京市建筑工程装饰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乙方(供方):福建新文行灯饰有限(转载于:www.zaIdian.cOM 在点 网)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灯具购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灯具的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详见附表)。

二、 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伍万元整,小写: 850000 元。最

终结算金额如超出或者减少合同约定的数量,那么所有增加或减少的按实际增减数量以及合同约定单价进行增减结算。

三、 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GB7000.1-1996和甲、乙双方确认的方

案(图纸)以及甲方设计签字确认的样品生产,产品质保期为两年(不含光源)。

四、 包装标准及要求:按乙方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

五、 交货期限:2010年12月20到第一批货,最后一批到货日期为2010

年12月30日。

六、 交货地点及方式:地点为甲方工地( 海南万宁喜来登酒店工地现场),

方式为落地交货,甲方委托 刘建民和张英进 为工地现场收货人。 七、 运输方式、费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在三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合同预付款;2、在乙方所有货物送到现场,经双方验收无误后,甲方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一月内进行结算,结算后7日内付至结算价95%,余5%的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七天内一次性付清;

4、甲方支付全部货款,须以银行电汇方式汇至合同所载明的或乙方书面

指定的银行帐户方为有效货款。 九、 安装与验收:

1、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安装服务,甲方需负责乙方所派安装技术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用和食宿费用及配合安装并提供安装所需的照明、脚手架或升降机等设施;

2、乙方货到工地现场由乙方组织甲方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或所供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条约定付款,属甲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付款,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条约定交货,属乙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交货,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甲方。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解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表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福建新文行灯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福建泉州市泉港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95-87991278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附表:

篇三:灯具购销合同(范本)

灯具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20140726

甲方(需方):张家口聚艺宝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固态照明张家口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灯具购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灯具的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详见附表)。

二、 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伍万元整,小写: 1850000 元。最终结算金额如超出或者减少合同约定的数量,那么所有增加或减少的按实际增减数量以及合同约定单价进行增减结算。

三、 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GB7000.1-1996和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图纸)以及甲方设计签字确认的样品生产,产品质保期为两年。

四、 包装标准及要求:按乙方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

五、 交货期限:2014年08月01到第一批货,最后一批到货日期为2014年08月15日。

六、 交货地点及方式:地点为甲方工地方式为落地交货。

七、 运输方式、费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在三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合同预付款;

2、在乙方所有货物送到现场,经双方验收无误后,甲方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一月内进行结算,结算后7日内付至结算价95%,余5%的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七天内一次性付清;

4、甲方支付全部货款,须以银行电汇方式汇至合同所载明的或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帐户方为有效货款。

九、 安装与验收:

1、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安装服务,甲方需负责乙方所派安装技术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用和食宿费用及配合安装并提供安装所需的照明、脚手架或升降机等设施;

2、乙方货到工地现场由乙方组织甲方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或所供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条约定付款,属甲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付款,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条约定交货,属乙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交货,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甲方。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解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表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

甲方:张家口聚艺宝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固态照明张家口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张家口市纬二路新天地底商 单位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11号高创园15层 联系电话:18531352613 联系电话:0313-2195386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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