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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的不端行为,不应免责!

时事评论2019-07-10 20:01九九文章网胡平瑞

现在市面上流行一句话: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说的是有些老人有意无意地做出一些行为出格甚至犯法行为(以下统称为不端行为),之后,社会对他们做出近乎不做处理的宽大处置办法;久而久之,连一些守法老人体会出其中的好处,按捺不住想要学坏。

对此,我有话要说。

一、不端行为,是否是老年人的必然症状?

老年人是弱势群体,这,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但他们的弱势,仅限生理机能下降,如智力反应速度下降,手脚行动不利索,嘴上口齿语言不清楚,耳朵出现耳背,走路不稳要跌跤,大小便经常失禁。另外,就是心理疏导、关怀。这些,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与不端行为没有必然联系,相反,这些症状只会阻碍不端行为的实施。也就是说,不端行为不是老年人必然出现的症状。

二、是谁给了老年人心理特权,让他们有恃无恐?

现在,整个社会,无论是舆论喧嚣还是实际行动,都一边倒地倾向优待老年人,让老年人自然而然地形成了说不得、碰不得、近似国宝一样的特殊群体,这,就是社会环境造就的。是社会的宽容,是社会宣扬名的尊老思想的过度扩大化,滥用了大众的同情心。

有些老年人,掐准了社会宽容的命脉,充分利用了整个社会对老年人的同情,对老年人的关心,对老年人的尊重,高看自己,倚老卖老,故意任性,为所欲为:我这样做了,你能把我怎么样?难道还要把我关进监狱不成?就是到了监狱,我这身体要是有个三长二短,你们还不兜着?

更有个别老年人,年青时就是一个不安份的主,到了老年,同样也不愿安份。

三、尊老爱幼,不等于一定要宽容不端行为

尊老爱幼,我的理解,是对老年人力所不及的日常生活给予适时、适当的帮助。这里也包括了陪伴、聊天。

但这与老年人的所做的不端行为能否得到宽容,不能混为一谈。它们之间也没有直接关系。

四、宽容不端行为,等于爱心体现?

不端行为,林林总总,有老太太乘公交拿拐棍殴打司机;有老太太乘飞机前将钱投进飞机螺旋浆;更有甚者,跑到大街上,公然碰瓷讹钱。

这些不端行为,在我看来,都是触犯法律的事,应该给予严肃处理。

但是结果如何呢?有关方面大事化小,口头说说,就算解决了。

我想说,他们的行为,与年龄没有多大关系。

老太太持棍打人,说明力气还是有的,脾气也是有的;老太太将钱投进飞机螺旋浆,不仅力气有,思想也有;碰瓷讹钱,说明思想有,行动更有。

他们是向社会示威,是向社会无端索取,是违法乱纪行为。

而爱心,就是我们内心所想的尊老,是中国几千年的优良传统。就是对弱势群体的理解,对他们的帮助,这不仅需要对他们生活上的,也需要精神上的。对他们应该是雪中送碳,是帮助解决老年人生活上遇到自身不能解决的难题。这与宽容绝无关联。

不要认为,宽容就是爱心的表达。

相反,宽容他们,就是纵容他们的行为。让他们的行为合法化。

试想,上述他们的行为,如果是发生在年青人身上,那么社会对他们的处置还会如此简单吗?

轻则拘留,重则判刑。

五、法律对老年人的处理,是有选择性的吗?

我对法律知之不多,但我知道,法律没有对18岁及以上的成年人再有年龄方面的区别对待。也就是说,只要达到18岁及以上的,一视同仁。该怎样判刑的,就怎样判。

这会不会是法律留下没有对老人网开一面的缺憾?

我想不会的。因为,情已经熔于法中了。

既然如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里的平等,不只论职务的高低,财富拥有的多少,同时也强调了其它情况,包括年龄。 有法不用,有法不依,将会使更多的人拿法律不吃劲。

国外发达国家,就有判上几百年的,非让犯事的人把牢底坐穿不可。

六、对法律的敬畏,难道是越年长越淡漠?

我想不是的。

见多识广,这句话对老年人更加适合。

老年人社会阅历更丰富,“什么市面没见过?”对于这一生来讲,看过的不守法行为受到的惩处的事例要比年青人要多,对于法律的红线在哪,应该心知肚明。毕竟是从年青时走过来的,理解的时间更长,接受法律知识更多,守法意识更强才对。

当然,他们中也有少数人可能琢磨出对付社会的办法来:碰一下法律红线,想看一下社会对他们的不端行为的反应,因为他们心中有数,这社会受几千年尊老爱幼传统思想的影响,大多数人对一些老人不端行为都表现出相当的宽容性,因此决然认为既使有罪,也不能拿他们怎么样。

七、过份强调尊老,就是纵容行为不端。

不端行为,就是不端行为,没有什么可能辩驳的,只是对不端行为的处理,才是问题的关键。

宽容,是要有一个度,不是犯了罪的老年人,都应该得到宽容。

相反,宽容,在相当程度上只会助长不端行为人的嚣张气焰,搅乱社会良好秩序。如果不严肃处理,本人没有受到应有教训;同时也会给别人带来不好的示范效应。

宽容,不应滥用,应慎用。

八、执法,应不留死角;惩处不端行为,应不分年长年少。

任何人,特别是老年人,不应该享有特权。不能凌驾法律之上,法外开恩。

老年人,是社会组成的一部分,不应该将自己放置在特殊群体位置上,更应带头遵纪守法。

作为社会,不能一味强调对老年人的保护,而不指出他们的问题;要阻止不端行为发生,不仅在放在口头上,更要落实在行动上。就像交通执法那样,一事同仁,毫不含糊,就不会有执法死角存在。

更不能为了所谓的和谐,就轻置法律,结果造成人人仿效、个个争先变坏局面产生。

相信,如同年青人不端行为一样对待老年人,可以威慑一些蠢蠢欲动的不安份分子,让他们知难而退,加强对自己的约束。老年人也会百倍小心的。

如果人人办事都按法律规定来,相信这些犯事的人数将大大减少,社会风气将会大为改观。同时,不平等之事将会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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