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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殴打交警,群众还需一个满意的答复

世俗评说2019-07-17 07:14九九文章网杨诗妍

  日前,内蒙古一名公务员驾驶无牌汽车路遇查车交警,殴打了交警和协警。对此,呼和浩特市委宣传部昨日回应,打人者是内蒙古土左旗农业局干部,事发后所在单位已对其作停职处理,公安局也对其行政拘留十天。(2月23日新京报)
  
  驾驶无牌车辆、威胁交警“弄死你”,甚至对执法人员肆无忌惮的大打出手,这一连串违法的行为让人真不敢与之将公务员身份联系起来,作为一名国家干部怎会干出如此荒唐行径,何以让他如此嚣张?更让人惊讶的是,在随后的调查中竟然发现该名公务员“长期不上班”。整顿“四风”问题开展以来,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公务人员的作风大为改善,可仍然还有如此干部视国家党纪法规不顾,在纪律和法律面前为所欲为,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这样的人真是枉为人民公仆,给整个公务员队伍抹了黑。
  
  事后,有关部门给予该名公务员停职以及行政拘留处理。但在笔者看来,这些处理实则无关痛痒,对于一个长期不上班的公务员来说,停职相当于给其放假,还有了一个可以不上班的正当理由,行政拘留十天也根本起不到任何教育作用。当街殴打执法者,还口出狂言要“把你弄死”,这些猖狂的行为在人民群众心中留下了不可抹灭的败坏形象,这样的处理结果实在难以服众。
  
  事件的处理结果仅仅针对该名公务员殴打交警,妨碍公务等行为,可笔者认为,最为重要的还是该名公务人员为何长期不上班?并且是什么背景给了他“底气”让他能够在大庭广众之下威胁执法者?该名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对于其长期不上班的行为究竟抱以什么态度?是想管可碍于其背后有谁撑腰不能管还是对其听之任之,根本不想管?长期不上班的人员其工资是否还是照常在领?这是否又牵扯出一起“吃空饷”案呢?
  
  这起事件不应该仅停留在其驾驶无照车辆、殴打交警、妨碍公务等居于表面的行为,相关部门对于其“长期不上班”应该有正面的答复。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地方对于媒体报道出的发生在公职人员身上的一些问题,往往采取能够回避尽量回避的态度:有的因为不是主要问题而是节外生枝的问题,就认为可以不用去管;有的则是认为问题不是特别严重,能不去查尽量不去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还有的是碍于更深层次的原因,觉得不好插手。笔者认为,对于这类事件,就更应该做到严格查处,依法办事,不逃避不回避,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才能让群众树立对政府的信任,对公务员对干部的信任,干群关系才会和谐。(杨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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