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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起草说明

说明书2018-05-23 19:32书业网

篇一:规范性文件草案说明示范格式

规范性文件草案说明示范格式

关于《×××××办法(草案)》的说明

×××××局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促进……,我局代……人民政府草拟了《×××××办法(草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

1、规范性文件管理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基本情况。陈述目前拟规范行政事项内容的现状,主要包括数量、状况、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2、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理由。主要陈述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理由,包括全国其他省市、全省其他市区、全市其他县州对该类行政事项管理和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一些情况。

二、起草依据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该规范性文件的依据

1、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依据包括法定或规定依据、参照依据和参考依据。所有依据都应当列出。

2、在列举的顺序上,要遵循中央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政策、本级党委和政府的政策顺序。

3、对列举的制定的文件依据应使用该文件的全称并加书名号,同时应注明其文号和公布时间。对依据应当按其效力由近到远列出。

(二)起草该规范性文件的过程

主要说明该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修改等程序和环节的进展情况。

三、草案的征求意见和协调情况

这部分主要包括对草案的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争议的处理和协调情况等。这一部分应注意:

1、对非原则性问题的不同意见,不直接影响文件草案涉及的行政管理工作的不同意见,或者经过协调达成一致的不同意见,可以不作说明。

2、对于一些涉及重大或原则性问题的不同意见,直接影响行政管理工作的不同意见,确需作出规定但经过协调仍达不成一致的不同意见或虽然达成一致意见但有可能在制定过程中再次提出或实施过程中重新提出异议的,则必须将各方的具体意见、协调情况、法制机构的具体建议等在说明中作出说明。

3、对于经过协调达成一致意见的一些重大问题,还要对达成一致的具体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四、草案主要内容的说明

1、用高度概括、简洁明了的方式,说明该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如条款数、内容基本构成等。属于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应说明修订的部分。

2、对规范性文件草案中的有关规定、制定理由、合法性、可操作性等作出具体说明。即主要说明该规范性文件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规范性文件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3、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篇二:文件起草情况说明范文

文件起草情况说明范文

11月29日,在总社召开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座谈会上,受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成玉委托,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文件起草领导小组负责人李春生就文件起草情况和文件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政策,向与会代表作了详尽的说明和阐述。他指出,在文件的酝酿、起草和审议过程中,国务院领导同志始终给予了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在文件相关政策的协调过程中,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都给予了充分理解和全力配合;文件的出台,全文出现“支持”、“鼓励”等表述21次,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关于文件出台的背景和起草过程,李春生指出,《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下发10年来,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顺利完成了文件确定的重点任务,整体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有能力、有条件在拉动农村消费需求、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总社从2005年“四代会”前就积极推动文件的出台。2008年1月,总社党组在向回良玉副总理汇报工作时提出,希望国务院能够出台一个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文件,建议得到了回良玉副总理的肯定,指示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起草。

按照回良玉副总理的指示,今年2月中旬,总社就文件起草事宜与中农办领导进行了沟通,双方就文件的有关问题达成了共识。3月,成

立了由中农办、供销总社牵头,中组部、中编办等21个部门组成的文件起草组。4月28日,中农办牵头召开了文件起草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李成玉主任就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情况、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文件需要明确的政策等内容作了重要讲话,表示总社将全力以赴,认真做好文件起草工作。中农办陈锡文主任介绍了起草文件的背景,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后,文件起草工作组的同志,经过多次研讨、修改,形成了文件提纲。文件起草工作组的同志又深入山东、浙江、湖北等地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并着手文件的起草。6月22日,文件初稿提交总社主任办公会讨论。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李成玉主任多次召集主任办公会或专门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期间,李成玉主任亲自带队,先后向国务院领导同志作了汇报,并到多个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总社机关有关部局也在不同层面反复做工作,积极争取政策。

文件起草工作组经过4个多月的调研、协调以及对文件的修改,8月10日向回良玉副总理报送了文件稿和关于文件起草情况的汇报。温家宝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8月24日,中农办陈锡文主任主持召开了文件起草组第二次全体会议,文件起草工作组对“文件征求意见稿”作了说明,并印送各有关部委征求意见。9月,文件起草工作组对反馈的40多条修改意见和建议逐条进行了研究吸收,形成了“文件送审稿”。随后,文件起草工作组形成了“文件送审稿的说明”及关于报请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请示,经国家发改委等多个部门会签后,10月10日报

送到国务院。11月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86次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11月20日文件由国务院正式发布

关于文件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政策,李春生作了概括和阐述。他说,文件的主要内容分为3个板块,共6章、19条。文件全文出现“支持”、“鼓励”等表述21次,其中 “支持”的表述出现15次,当前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中遇到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在文件中都尽可能地涉及并妥善处理。主要政策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国家已有明确意见,再次重申强化的政策。主要包括:继续加大“新网工程”资金支持力度;抓紧落实解决系统地方政策性财务挂账、经营性财务挂账及职工养老保险;支持供销合作社承担国家委托的重要商品储备经营任务;重申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的属性和有关权益。二是国家已有相关规定,明确同样适用于供销合作社的政策。主要包括: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金融服务。三是新增的政策。主要包括:供销合作社土地的确权登记和处置收益的使用问题;县及县以上联合社机关人员“进财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问题;探索进一步理顺联合社与企业之间的关系问题;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及其他业务经营问题。

李春生对文件中有关政策的出台背景、系统存在的相关问题以及有关政策能够产生的功能和作用,作了详尽的解释和阐述。

篇三:整合项目文件起草说明

整合项目文件起草说明

一、背景

起草:主持、起草人、配合单位

1、 粮食安全是一个长期的基本国情

2、省、市从2012年起,全面部署实施“百、千、万”工程,建设高标准良田,持续到2017年,我县规划60万亩。

3、项目背景:当前,县级单位直接组织实施与粮食生产有关的涉农项目有七类:发改委新增“千亿斤”粮食项目、财政局现代农业粮食类项目、农综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水利局农田水利项目、国土局的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农业局的高标准粮田项目、邮政局的高产示范工程。这些项目的建设内容大多为沟、路、林、渠、井、电力配套、种子、肥料工程和农业技术推广。按照各自行业的规定,这些项目的规划设计标准不统一、投资额度不同,除农综办的高标准项目和国土局的项目内容较为全面外,其他各类不是缺电、就是没有林网、道路,建设时都达不到高标准。在规划和实施时省、市业务部门都要求要整合其他各类项目达到高标准,同时又要求不得与其他项目在布局上重合,“整合项目、高标准建设”最终成了

一句空话。同时林业、农业、农村公路等其他涉农项目都各自为战,形不成合力,不出亮点,项目实际效益发挥不好。

4、我县与其他县的差距:在南阳市内我们落后于唐河、宛城、邓州市,这三个地方一是全县有个整体布局规划,各有关单位在规划申报项目时都往这个区域投放,相互之间有机衔接,互相补充,每年建一片,逐年推进。二是适当调整原计划内容,结合实际搞建设。三是项目区资金投入不足时,县市区财政列专项资金给予补充,提高建设标准。四是宛城区的项目一律由区政府直接安排施工,尤其是道路、电力、林木工程,都是交给区直属部门组织施工,招标时完善手续。比如2014年项目还没有上报,但宛城的土方工程已完成,主体框架已经出来,紧靠住2013年项目区。

我县2010年以来,几家单位分别在晋庄、大冯营、李店、太和、兴隆、郝寨、城郊等乡镇实施项目,一部分很难发挥效益,如太和、兴隆、李店等乡镇的项目区至今电力没有配套,遇干旱,群众用水十分困难,意见较大。

二、有关说明

1、关于项目申报:各类涉农项目在规划时一般

由业务部门自行组织,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做具体设计,标准依照上级规定执行,与南阳市高标准粮田的要求都有差距,所以必须统一。项目申报时,一般由发改委行文上报或与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无需县政府把关,互相之间不沟通。为实现项目整合,需要对发改委、财政局上报项目时设置前置条件。

2、关于项目建设:项目委任乡镇作为业主实施,解决了县直业务部门人少、不能经常在一线、管不好、管不了和乡镇能管住、能管好、没权管的问题,也只有业务部门不直接组织实施,才能发挥好监督作用。 关于实施计划问题,严格地说实施计划一经上级批准,即不能再变更。但往往上级在规划方面的硬性规定不切合实际,基层又不能改变,比如道路工程,硬化路面宽度标准不一,但都达不到高标要求,有的项目打井不配套等,若不适当调整实施计划,就达不到有关效果。改变计划的责任也只有县委、政府可以担当,所以文件上给予明确。

关于土方工程提前开工问题,多数项目

批准后由于需要评审、招标时间较长,若不顺应农时,土方工程不在农作物幼苗期施工,不在冬季施工,那么项目建设将推迟一个农业生产周期,就是推迟一年。如果这个现状不改变,就会永远落后,项目实施进度慢、

资金拨的也慢,上级也批评。

土方工程交由乡镇负责,主要是便于协调。

3、道路、电力等工程交由县直有关单位施工,主要是这些工程关乎项目区形象和实际效益发挥,要求较高。如果只靠招标招来的外地企业施工,一是不好管理,二是出现问题无法补救。如个别乡镇的高标基本农田项目的电力工程就是此类问题。同时,本县有关单位组织施工,便于上级领导检查监督,能确保工程质量。

4、9.整合和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稳步推进从财政预算编制环节清理和归并整合涉农资金。支持黑龙江省进行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在认真总结经验基础上,推动符合条件的地方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验。改革项目审批制度,创造条件逐步下放中央和省级涉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切实提高监管水平。

整合项目事关重大,必须成立高规格领导机构,主要领导经常亲自过问,还需给业务部门创造环境,替基层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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