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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城市管理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作方案2018-05-25 11:02书业网

篇一:黄城管执法函〔2012〕28号 关于加强全市城管系统2012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黄城管执法函?2012?28号

关于加强全市城管系统2012年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城管执法局(分局),局下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2年是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扎实推进法制和谐城管建设工作的重要一年。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城管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养,提高城管部门法治化管理水平,营造浓厚的城管法制氛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法治黄山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强全市城管系统2012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为实现环卫功能新提升、市容环境新 - 1 -

改观、行政执法新特色、队伍面貌新变化,推动城管事业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完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因人而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内教外宣,扎实开展“城管法律七进”,全面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市民城管法律素养和文明创建意识,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水平,促进城管人员依法管理、服务群众能力水平提升,形成“依法管城、依法护城”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法,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健全落实各级党组(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讲法、法制学训和日常考核工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领导集体研究制度,促进领导学法常态化、制度化。推行机关部门负责人和二级机构班子成员任职前法律知识考察制度,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评议考核体系,将依法决策、管理、办事的考核结果与干部提拔使用挂钩,增强领导学法积极性主动性。

(二)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建立执法人员学法档案,加强日常学法跟踪问效,学法情况与个人评先评优挂钩,与绩效考核挂钩。继续推行“月学季考”制度,举办全市城管系统依法行政骨干培训班,以培训、互查、考核、表彰等为抓手,通过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学法竞赛、案- 2 -

卷评查、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促进城管执法人员不断充实自我、提高法律综合素质。重点加强法治理念、执法程序、文书制作、调查取证、强制执行、执法风纪等法律政策培训,通过课上交流、课后讨论、集中座谈增强互动培训效果,着力培养队员六种能力:准确用法能力、熟练办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巡查管理能力、服务沟通能力、化解矛盾能力、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环卫人员宣教,提升科学管理能力

结合行业特点,加强环卫人员市容法律、环卫行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文明礼仪等教育培训,提升规范作业能力,当好文明创建宣传员、公共设施监督员、社会维稳信息员,充分发挥环卫队伍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宣传队伍建设,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建“六五”普法宣讲团,明确分管领导、制定普法方案、统编宣讲教材、培训宣讲骨干,建立普法联络员工作制度,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理论辅导和实践服务。扎实开展城管法律“七进”活动。力争将城管法律纳入所在地政府普法平台,积极主动与司法局、机关党委、教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旅游景区(景点)联系,建立协调联动的长效宣教机制,将城管法律宣教与依法治城、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村相结合,与提升公民城管法律意识和文明创建素质相结合,与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相结合。

(五)创新法制宣传形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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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新闻宣传、网络宣传、社会宣传、执法宣传并重的方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城管法律颁布施行及重大纪念日、节假日、活动日和流动人口集中外出、返乡时段,大力开展有内容、有特色、有影响的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创新载体和方法,借助现代传媒扩大城管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创作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文艺节目,深入基层,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活动;通过“城管体验日”“城管开放日”活动, 建立城管宣教良性互动格局,营造“人人遵守城管法律、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浓厚宣传氛围。

(六)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营造整洁有序市容环境

瞄准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的战略目标,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推进以广告提档升级和依法控违拆违为亮点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以垃圾分类收集和旅游公厕改造升级为亮点的环卫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以创新执法理念和推进城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亮点的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工程,以更新执法装备和开展争当“三员”活动为亮点的队伍规范建设提升工程,不断提高城管法治化管理水平,塑造“干净整洁靓丽有序”的城市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机构落实抓、部门合力抓”的领导体制,形成“部署周密、推动有力、检查常态、考核到位、奖惩分明”的长- 4 -

效工作机制,推动普法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完善普法经费保障、人员保障和装备保障机制,做到经费向普法倾斜,人才向宣教集中,装备向依法治理投入,不断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二)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各部门要精心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或实施方案,通过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内设机构和二级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期限,严格督查,确保落实。

(三)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并举,内强素质与外树形象齐抓。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前普法先行,开展联合执法时宣教助推。坚持一手抓队伍学训,苦练内功,提升能力;一手抓群众宣教,知晓城管,支持创建。结合城管行业特点,大力宣传城管职责、执法目的、执法程序和执法手段,扩大群众城管工作知晓度。结合市容专项整治,积极宣传城乡规划法律、户外广告规范和市容环卫管理标准,增强市民城管参与意识;结合城管治理“脏乱差”、改善市容环境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城管为民管城,无私奉献的职业操守,提高市民的城管认同感。

(四)严格考评,有效激励。市局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市城管系统依法行政评议考核体系,通过年初部署、专项督查、重点抽查、年度考核等形式检验各地工作成效,建立有效激励机制,通报表彰先进单位,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部门也应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目标考核责任体系,做到有要求、有检查,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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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关于印发《2012年度长沙市创新型单位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2年度长沙市创新型单位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长沙市创新型单位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科技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2012年度长沙市创新型单位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大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长发

[2006]20号)、《关于同意湖南省长沙市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的函》(国科函政[2010]21号)以及《长沙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0-2015年)》,现制定2012年度长沙市创新型单位建设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提升第四批(2011年度)创建创新型单位建设质量

加大对2011年度第四批成功申报创建创新型单位的55家单位指导力度,明确相关责任,建立创新创建工作进度管理机制;鼓励各创新型单位开展创新特色工作;引导创新型单位加大创新投入,发挥科技计划对创新型单位自主创新的导向作用,加大对创新型单位研发活动、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独立或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组建研究开发院或研究中心。

(二)深入开展第五批(2012年度)创建创新型单位工作

通过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新选择40家左右单位开展创建创新型单位建设工作。创建创新型单位的类型包括:创建创新型园区、创建创新型企业、创建创新型机关、创建创新型乡镇(街道)、创建创新型学校、创建创新型科研院所、创建创新型社区、创建创新型医院、创建创新型

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和创建创新型公共服务机构。

二、工作步骤

2012年创建创新型单位建设工作按照推荐申报、指导创建、评审认定三个阶段进行。

(一)推荐申报(2012年2月15日-2012年3月15日)

各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申报(材料要求参照 “长沙市第五批(2012年度)创建创新型单位申报条件”)。各区县(市)科技局和园区产业局负责组织指导、推荐和汇总,其中企业材料按属地原则报送至所在区县(市)科技局或园区产业局,学校(高校除外)、社区和乡镇(街道)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县(市)科技局,机关、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公共服务机构材料报送至长沙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科技局)。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本,邮箱:sfc164@163.com;截止日期:2012年3月15日。联系电话:0731-88666164 13739052031;联系人:蒋泰文 李畅。

(二)指导创建(2012年3月16日—2012年3月31日)。由相关专家和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评估小组,分组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估,现场指导,出具评估报告。

(三)评审认定(2012年4月中旬)。制定公正、科学的评审细则,对所有申报单位进行认真评审;对评审合格的单位,报市委、市政府审查并批准为“创建创新型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创建创新型园区”申报条件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创新工作。成立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每年召开科技创新专题会议不少于一次,每年科技创新支出所占比例达到1.2%以上。

2、具有较强的思维创新能力。建立了知识结构合理,创新意识强烈的人才团队;建立了良好的管理创新模式,制订了具有园区特色的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制度,创新文化氛围浓厚;制订并实施了“创新型园区”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

3、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园区拥有1个省级(含)以上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产品和企业数量颇具规模,区内拥有3家(含)以上市级创新型企业(含创建创新型企业),规模工业企业新型工业化指标达到省级标准。

4、具备较完善的公共创新平台。建立了企业孵化体系、科技信息平台、技术服务平台、金融服务平台、科技中介等,能有效支撑园区企业发展。

(二)“创建创新型企业” 申报条件

1、在长沙地区注册一年以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企业资质齐全。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企业掌握行业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近三年获1项(含)以上发明专利或4项(含)以上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独立或参与制定了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优先。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企业每年的研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拥有市级(含)以上研发机构,包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近三年承担过省级(含)以上科技项目,能积极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并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团队,大专(含)以上学历的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并建立了完善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特殊行业许可证、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市级(含)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企业优先。

4、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具备较强的行业带动性或带动潜力,推广应用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新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计等),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企业自主品牌,并在市场上享有相当的知名度。

5、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企业多项经济指标达到省级新型工业化指标标准。近三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税收入总额年均增长25%以上。

6、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良好创新文化氛围。具有先进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有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把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建设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三)“创建创新型机关” 申报条件

1、高度重视创新工作。成立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每年召开科技创新专题会议不少于一次。

2、具有较强的思维创新能力。建立了良好的行政管理创新模式,每年至少推出一项创新举措,单项创新工作获得上级奖励或被列入试点、示范单位等行列,是市级文明单位;机关创新工作制度健全,能有效开展与创新有关的专题研究、工作方案、中长远规划等;机关干部职工团结务实、勤政廉政、依法行政,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机关创新氛围浓厚。

(四)“创建创新型乡镇(街道)” 申报条件

1、高度重视创新工作。成立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每年召开科技创新专题会议不少于一次,每年科技创新支出所占比例达到1.2%以上。

2、具有较强的思维创新能力。建立了知识结构合理,创新意识强烈的人才团队;建立了良好的社会管理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内容和方式,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方面有突破。

3、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特色产业优势。制定了“一村一品”(指乡镇)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与实施措施,具备实施科技示范项目的组织能力;近三年经济实力在区、县(市)域经济中排名前三位;主导产业优势突出,主导产业科技服务体系较为完善,有一个以上围绕主导产业或特色支柱产业的骨干企业及专业技术服务组织,主导产业带动区域配套发展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明显;在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4、环境优美。环境治理举措得力,成效显著;乡镇(街道)基础设施完备,突显科学元素,配套服务体系完善,在所属区县(市)内处于领先地位。

(五)“创建创新型学校” 申报条件

1、重视学生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成立了“学生创新思维能力培养”专项研究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年级组长;积极参与和开展学生创新活动,积极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有稳定的科普教育和科技创新活动专项经费。

2、具有较强的教学创新能力。建立了良好的教学创新模式,学科发展迅速,课程设置和教学科研改革有创新,承担过市级(含)以上教学创新和科研开发项目;创新人才结构合理,有先进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模式,教学和管理中采用了先进理念和现代手段。

3、建立了良好的校园环境,安全管理到位。学校基础设施设备良好,有较完备的创新活动基地和设施;制定了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在人身安全、网络安全、校舍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规范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

(六)“创建创新型科研院所” 申报条件

1、具有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具有优势学科和研发领域,研究水平居国内先进、省内领先地位;建立了知识结构合理,创新意识强烈的人才团队,专职科研人员占80%以上;近三年承担过国家级科研开发项目或课题,获得4项以上发明专利或10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

2、具有较强的成果转化能力。建立了卓有成效的产学研合作平台,与2家(含)以上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成果转化成效突出,转化的成果占拥有成果比例35%以上。

3、建立了良好的研发环境。院所设施设备良好,科研基地或实验室运转状况好;建立了良好的管理创(来自:WWw.cssyq.Com 书业网:关于印发《2012年城市管理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和科技创新模式,有较完善的创新保障与激励机制,成效显著。

(七)“创建创新型社区” 申报条件

1、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成立了创新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科技创新工作,每年召开科技创新专题会议不少于一次,每年科技创新支出所

占比例达到1.2%以上;科技创新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健全,确立了各地科技创新联络员。

2、具有较强的思维创新能力。社区积极开展颇具特色的创新工作,每年至少推出一项创新举措,并取得显著成效;获得市级(含)以上“文明社区”称号,在和谐社区建设中起示范带头作用,有一定社会影响。近三年社区创新性工作得到省级以上(含)通报表彰,或在省级以上(含)作经验推介的优先推荐。

3、建立了良好的社区环境,安全管理到位。社区环境优美,硬件设施突显科学元素,在辖区内处领先地位;环境治理举措得力,成效显著;社区创新文化氛围浓厚,经常开展有利创新的各项社区活动,科普、医疗、文化、治安、综合服务等功能齐全,社区安全措施到位。近三年在急、难、险、重等工作任务中(如防汛、救灾、见义勇为、拆迁、维稳等),表现突出,得到组织、群众赞扬,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的优先推荐。

(八)“创建创新型医院” 申报条件

1、具有一定的医疗创新能力。具备一定的科研实力,特色专科建设行业领先,承担过市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拥有一批知识结构合理,具有强烈创新意识的人才团队,医疗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85%以上;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良好的管理体系,设立了创新工作专项经费,建立了较完善的科研计划和成果管理办法;设施设备先进,诊疗平台建设成效显著。

2、获得较高的社会评价。医院服务态度良好,患者满意度高,患者投诉比例低于1‰。近三年无重大医疗事故,用药合理,是市级(含)以上文明单位。

3、具备深化医疗改革、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能力。积极推进医疗改革,建立健全各项医改制度和配套政策;建立开展健康教育、科普宣传和普及防病知识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重大疾病、传染病以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具备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紧急医疗救援任务的能力并制订了应急预案

(九)“创建创新型科技服务中介机构” 申报条件

1、成立三年以上,具备独立执业资格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

2、具有较高的专业服务能力。拥有专业素养良好的创新团队,有浓厚的创新文化氛围;拥有良好的行业信誉,建立了良好的服务品牌,所服务对象承担过一项(含)以上国家(或三项以上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3、具有较强的产学研合作推动能力。建立了卓有成效的产学研平台,与至少一所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拥有技术中介服务及相关创新工作方案,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对接与合作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开展了特色工作,近三年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少于5个。

篇三:关于印发《靖安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靖安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引导鼓励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扎实推动我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全县掀起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工作热潮,全面推进“白云深处、靖安人家”幸福工程建设,根据《靖安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积极动员全县干部群众支持参与创建,全面展示靖安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成就,形成“举全县之力,集全民之智”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宣传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左春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吴运星 广电局党组成员、广播电视台台长

舒信惠 县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潘虹娟 统计局副局长

甘立芳 环保局副局长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门联络员和宣传信息员。

三 、工作内容

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广告牌、宣传标语、 手机短信等形式,加强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宣传力度和广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生态创建、参与生态创建、感受生态创建。

(一)开展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活动

1、开设专题专栏。在县电视台、靖安通讯、靖安县政府信息网站开设 “创建国家级生态县” 专题专栏,对全县的创建工作进行全程动态报道;定期刊播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字幕。(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信息办、广电局)

2、制作播放宣传片。制作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宣传片,在县电视台、东门广场电子显示屏和政府信息网站播出,进一步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全民参与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热情。(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政府信息办、环保局、广电局、城管局)

3、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加强与中央、省、市主流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大力宣传我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做法、进展及成效,扩大新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广电局)

4、编发信息简报。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信息的搜集整理,及时捕捉亮点,把握阶段性热点,定期编发《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简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报送本单位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相关信息。(责任单位:环保局)

5、发送手机短信。通过短信服务平台定期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送生态保护、生态创建等信息短信,提高群众知晓率。(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中国电信靖安分公司、中国移动靖安分公司、中国联通靖安分公司)

(二)开展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公益宣传活动

1、设置户外宣传标牌。在境内主要交通道口和县城主要公共场所设置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大型户外宣传广告牌;在县城主要街道,各乡镇、村悬挂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环保局、城管局、公路局)

2、制作宣传栏。各利用宣传窗、宣传牌、黑板报、宣传长廊、公告栏等阵地,开展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宣传。(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3、开展流动公益宣传。利用宣传车等进行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流动宣传。(责任单位:城管局 )

(三)开展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主题宣传活动

1、开展环保主题日宣传活动。结合 “ 6·5 ” 世界环境日等环保主题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责任单位:环保局 )

2、组织生态主题竞赛活动。在全县各中小学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和生态文明实践,组织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生态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县文教局)

3、组织生态主题摄影比赛。以生态为主题,组织一次摄影比赛,鼓励摄影爱好者走进乡村、企业、社区,记录我县生态美景、创建成果;甄选优秀作品编入宣传展板和画册。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旅游局)

4、开展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工作调查。结合创建工作进度,及时组织创建国家级生态县认知度、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责任单位:统计局)

(四)完成创建国家级生态县验收宣传的“三个一”工作 “三个一” 工作指:制作一部专题片、一套展板、一本画册。(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农业局、环保局)

1、一部专题片。围绕我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历程,制作一个反映我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成果和工作成效的迎检汇报专题片。

2、一套展板。制作一套生态宣传展板,重点宣传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及工作动态,积极引导社会舆论 。

3、一本画册。甄选我县近年来生态建设的各项成果的图片、资料,编制成生态建设宣传画册。分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等篇章,全面展现我县生态建设的成效 。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是关系到我县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创建宣传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精心组织,真抓实干,全力做好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宣传工作, 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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