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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入党程序和步骤

入党程序2018-02-12 01:12书业网

篇一:入党程序步骤

入党程序步骤

(一)积极分子培养阶段

1、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在收到其申请的一个月内,支部负责人找其谈一次话,给予鼓励。

2、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由所在党支部决定。党支部每年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委派人参加,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经党员大会推荐、支部考察,支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要向全体党员公示。确定为积极分子后,支部向直属机关党委申报并领取《入党培养对象登记表》。直属机关党委根据发出的登记表建立积极分子名册。

3、党支部应定期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要通过每年的民主评议活动,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淘汰,符合条件的及时补充。支部要根据积极分子成熟情况向党委汇报次年的发展计划。

4、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联系人应定期找积极分子谈话,落实帮教责任制,做好经常性的教育培养工作,做到包教育、包培养、保成熟,负责填写好考察记录,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

5、各基层党组织要利用党校等阵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系统教育。党支部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党委要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有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6、建立和坚持发展对象公示制。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支部一年左右的考察培养,对各方面条件基本成熟,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要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培养考察情况及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要在公开栏、学习园地等公共场所,以书面形式向群众公示,接受监督。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支部或所在上级党委提出,书面意见要签署真实姓名。党委和支部对举报的问题,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

7、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支部要负责做好政审工作。政审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政审要形成综合性材料。

8、支部在做好发展对象政审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让群众进行评议.并做好评议记录。还要通知发展对象,写好自传和近期思想工作汇报。团员入党的,让团组织完备其"推优"手续。

9、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参加省直党校的集中培训,培训的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培训内容主要是特色理论和党章。培训结束后,由省直党校统一进行考试。凡不经短期集中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入党。培训合格证由省直党校统一制发。

10、在培养成熟、材料齐全之后,党支部应将发展对象的考察材料及政审材料交直属机关党委,并提出发展为预备党员的申请报告。

材料应包括:(1)入党申请书;(2推荐评议材料;(3)近期思想工作总结;(4)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5)政审报告及材料;(6)党校培训学员鉴定表; (7) 其

他有关材料。

(二)预备党员接收阶段

1、直属机关党委收到支部要求发展预备党员的报告后,要认真审查考察材料,把好预审关。预审通过后,核发申请人《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2、申请人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应向其解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发展入党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好后交支部审阅。

3、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如果一次会议同时讨论两名以上的申请人入党,要逐个讨论表决。

4、根据支部大会决议,如同意接受申请人入党,支部将决议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支部和支部书记盖章签字后,报党委审批。(设总支的单位,要经总支审查签署意见后再报党委审批。

5、党委审批前,要由党委委员与新党员谈话。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时,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党委对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返回支部复议,重新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如在一次党委会上同时审批几个人入党,要逐个审批。表决时,同意的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方为通过。

(三)预备党员考察阶段

1、党委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直属机关党委应及时将"接收预备党员通知单"交给所在党支部,参加本支部的组织生活。

2、入党介绍人(或联系人)具体负责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里的教育、考察,及时填写考察记录。

3、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要通过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使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4、党委对预备党员应继续开展短期培训,进行党员标准再教育。

5、预备党员,必须进行入党宣誓。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进行。可结合"七一"纪念活动和预备党员培训班时进行。

6、预备期满,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讨论前,支部要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后报党委审批。

7、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8、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有关的入党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进行保存。

入党程序步骤

入党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又有具体的步骤和程序: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经教育引导,申请入党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建立申请入党人档案;

3、申请人撰写自传(也可附在入党申请书之后);

4、团组织"推优"(推荐出优秀的申请入党人);

5、党支部经征求意见、同本人谈话、支委会讨论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6、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7、指定培养联系人,并进行经常性的至少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如: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其他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

8、支委会进行定期考察;

9、经培养联系人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党内**评议、征求党内外意见、支委会讨论、党总支审议后,列为发展对象;

10、基层党委(或授权党总支)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11、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如参加学院党校培训班学习。我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培训班的培训对象包括发展对象和部分入党积极分子);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12、确定入党介绍人(针对发展对象);

13、填写《入党志愿书》;

14、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

1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经全体正式党员表决后,支部作出决议;

16、党总支审查各种入党材料和程序;

17、党委组织部审核;

18、党委(授权党总支)安排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

19、党委审批(如授权党总支审批,则党委审核并加盖授权章);

四、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和转正

20、举行入党宣誓;

21、经常性的教育和考察;

22、经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征求党内外意见、支委会审查后,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转正问题;

23、党总支审查(授权党总支审批);

24、党委审批(如授权党总支审批,则党委审核并加盖授权章);

25、材料归档。

一、入党的基本程序

共分为13个步骤:

1.申请人书面自愿申请,递交入党申请书;

2.经党支部决定、上级党组织批准,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参加党校培训,入党积极分子接受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

4.由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确定为发展对象;

5.经过培养考察后,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6.进行“公示”;

7.召开支部大会,吸收成为预备党员;

8.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9.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10.召开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

11.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12.预备党员需要经过一年的预备期,预备期期间,接受培养、教育和考察。

13.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四个阶段及任务

第一阶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第二阶段:确定发展对象阶段

第三阶段: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第四阶段: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阶段

第一阶段 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审查研究同意后,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上级党组织备案;

2.党组织为入党积极分子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同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教育。

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方法

● 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活动;

●对入党积极分子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 组织学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

●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身情况,报送思想汇报材料。党支部定期对表现进行考察;

● 思想汇报一般要求每个季度汇报一次

● 根据实际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理论和专业培训。

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进行考察写实

考察期写实是由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支部每半年定期总结一次。

考察意见真实、具体、准确,既写优点,也写出缺点。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期:考察期为一年以上。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起始时间:从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文字思想汇报要求:

一个季度汇报一次,字数要求≥1200字。

参加市委党校培训:

积极分子培训,市委党校组织学习考试,成绩要求≥60分合格。

第二阶段 发展对象阶段

发展对象的确定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写实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对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在近期发展的,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

1.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预备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2.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审主要内容: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审方法:

①党组织与发展对象本人谈话;

②查阅有关档案和相关材料;

③听取党小组和培养人及党内外群众意见;

④向有关人员或单位进行函调或派人外调(落款处必须加盖有党委的公章)。

3.入党前公示

党员发展计划确定后,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的党员大会之前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

范围为其所在单位;

第三阶段 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预备党员的接收

1.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2.党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实行支部讨论票决制,并形成支部决议。

3.支部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4.上级党委派人谈话并形成谈话意见。谈话主要内容: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党的基本知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等 ;

5.上级党委审批并备案,发预备党员批准通知书;

6.支部或党小组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每三个月填写一次考察意见;

7.所发展的预备党员编入一个党支部,参与支部活动。

8.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篇二:部队党务流程图2

座谈讨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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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小组长怎样组织讨论

党小组组织讨论,是消化理解授课内容、交流心得体会、深化教育效果的重要步骤,也是党员联系思想实际、提高分析认识问题能力的有效途径。基层党课教育应把党小组讨论作为重要环节,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会示范发言,会启发引导,会归纳总结,会汇报情况。

认真进行讨论准备。讨论前,要留有时间让大家思考,围绕讨论题目酝酿发言提纲,布置骨干做好带头发言的准备,对文化程度低、授受能力较差的战士重点帮助。

做好讨论的组织引导工作。(1)循序渐进。从简单的、具体的问题入手,使大家有话可说,易于思考,逐步进入主题。(2)联系实际。引导大家自觉把自己摆进去,结合思想实际谈认识、谈体会;运用耳闻目睹的具体事例,寓理于事,据实论理,加深对讨论内容的理解。(3)适时解决讨论中遇到的问题。冷场时,示意骨干带头发言,活跃讨论气氛;跑题时,及时提示主题,启发大家围绕讨论内容动脑开口;讨论深入不下去时,善于诱导,拓展大家的思路;对个别表达能力差的战士,帮助他们消除思想顾虑,勇于在学习教育中锻炼提高自己;对个别不正确的观点,通过阐述正确意见加以改正。(4)发扬民主。启发大家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讲心里话。对一时弄不懂或认识不一致的问题,不急于下结论。

搞好讨论小结。讨论结束前,应对讨论情况进行归纳,总结讨论成果,明确统一认识的主要

之点和需要深入学习思考的问题,表扬积极发言的同志,提出今后需要注意的问题。基层干部必须参加党小组讨论。凡统一组织的讨论,干部都应自觉参加,同战士一起探讨问题,交流思想,进行启发引导,帮助党小组长组织好讨论。

汇报讨论情况。通常情况下,每次讨论后,党小组长应及时向政治指导员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参加谈论的人数、大家的收获体会和讨论中提出的问题等。政治指导员要对讨论情况总结讲评,对反映出的疑难问题及时解答,重要情况还应向营或旅团政治机关反映情况。

党员教育流程图25

当前加强和改进党的教育的基本思路

(一)始终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紧紧抓住坚定理想信念这个核心。坚持在增强党性上狠下功夫。注重培养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切实把先进性要求落实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中去。

(二)拓宽教育渠道,改进教育方法。对党员进行教育的基本形式,一般由党支部组织实施,必要时可由上级党委集中组织实施。提倡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认真抓好授课人员培训和备课、试讲、讨论等环节,严把党课教育的质量关。紧密联系党员队伍思想和工作实际,根据不同的教育内容和对象,采取专题讲座、民主讨论、现身说法、典型解剖、参观见学等方式,把党课教育搞活。

(三)充分发挥党的组织生活的教育功能。坚持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好党员思想汇报、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防止和克服图形式、走过场。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

战斗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探索依靠组织生活解决党员思想问题的路子,坚决反对党内生活中的市侩作风和好人主义。

(四)广泛开展各种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着眼加强实践引导、启发自我教育,以“践行 ?三个代表?、争做合格党员”为主题,广泛开展“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自觉实践先进性要求,努力为党旗添光彩”、“我的工作无差错,我的岗位党放心”、“党员监督岗”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在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随机教育“十五法”

(一)一事一议;(二)个别谈心;(三)队前讲话;(四)小动员;(五)现场鼓动;(六)讲评小结;(七)重要纪念日教育;(八)参观访问;(九)请来队亲属、老首长作报告;(十)事前交待;(十一)听取归队汇报;(十二)饭堂广播;(十三)办黑板(墙)报;(十四)新闻评介;(十五)书评影(视)评。

收缴党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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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转军人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流程图27

复转军人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要求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工作,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调动工作或长时间离开本单位外出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到党员所去的新单位,从而保证党员权利、组织生活和党员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它是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将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时间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报到。经教育仍不转交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视情给予党纪处分,或以自行脱党论处。

?军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有关规定

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的组织部门和不设组织部门的政治机关,可以在军队内部直接互转党员组织关系。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的组织部门和不设组织部门的政治机关,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直接互转党员组织关系。

士兵党员转业、退伍、调动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应当指定专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其档案进行陪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入党材料真实、齐全。

?党员临时外出需要转组织关系吗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两种: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通常称为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另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通常称为党员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临时外出,需在另一个单位参加党组织生活时(如出差、开会、集训、进修、实习等,时间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应携带党员证明信。党员返回单位时,应请所到单位党组织或组织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将证明信带回。

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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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原则

争先创优活动是指创建先进党支部、创建先进党小组、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活动。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有效方法。 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必须紧紧依托实践岗位进行。要把争先创优活动融入以军事斗争准备为龙头的各项任务,融入党员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带入党的建设和部队经常性建设,引导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各项任务中,提高综合素质,发挥模范作用。要在领导和机关干部党员中大力倡导“思变革、谋打赢、求发展”的进取精神,引导他们在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实践中更新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在基层积极营造“岗位建功业、打赢当先锋”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党员把做好本职工作作为实践先进性要求的基本舞台,广泛开展学习和工作竞赛、思想和技术互助等岗位实践活动,努力争当训练尖子、技术能手、科技标兵。各部队要围绕主题,创新形式和载体,努力把争先创优活动搞得生动活泼,富有成效。

篇三:发展党员工作基本程序与步骤

发展党员工作基本程序与步骤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即递交入党申请书(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个人主要表现情况,今后努力方向等),撰写自传(包括本人简历、思想演变过程、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等,机关、学校、企业等有关人员可将自传内容附在入党申请书后面,农民可不撰写自传)。党组织接到申请后,一般应在十五天以内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进行正面教育、引导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且是共青团员的,一般要经共青团组织推优。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注:现在对递交申请书到确定培养考察的时间已放宽限制,递交申请书后,只需经过半个月左右时间的考察了解,就可以确定为培养考察对象。)

(三)进行培养教育考察

考察期必须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在考察期间,党支部要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

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培养考察期间,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递交至少2次的书面思想汇报。

(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在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之前,要以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支委或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座谈会应在考察期将结束,支部准备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参加座谈会的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若无法召开座谈会,也可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进行。记录整理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内的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的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长时间外出的必须征求所在地党组织的意见),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进行政治审查

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是: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主要是“文革”和“动乱”期间及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中的表现。对“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要查阅学校对其当时政治表现的鉴定或证明材料。③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必要时可函调或外调)。政治审查结束后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落款处须盖上党支部印章)。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

不能发展入党。

(七)开展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培训结束后要组织进行测试,将培训成绩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由培训单位作出培训鉴定,培训的有效期为一年。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八)进行公示

在支部准备召开大会讨论吸收发展对象为中共预备党员之前,要在其所在单位党支部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应包含:入党积极分子的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地)、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学历(毕业院校和专业)、专业技术职称、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政审结果、集中培训考(测)试的成绩及所在党组织培养考察的简要情况。公示时间一般为5至7天。

(九)上级党委审查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完成之后,应

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不同时期的思想和工作汇报、对发展对象的政审材料、对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的综合报告等材料,报送上级党组织进行审查。对审查后认为可以履行入党手续的,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十)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入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

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已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对被介绍人的缺点不要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

3、被介绍入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应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十一)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发展对象依照《入党志愿书》的内容要求用钢笔或毛笔逐项认真填写。填写的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对《入党志愿书》中有的栏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填写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直系亲属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二)支委会审查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经支委会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三)县委组织员办预审

发展对象经上级党委审查后,在召开支部大会之前,上级党委应

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和《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报送县委组织员办公室或县委组织部进行预审。

(十四)召开支部大会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基本程序是: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入党申请人的审查情况。

4、与会党员(含预备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与会有表决权的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票决制)或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

7、宣布表决结果,形成决议。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

2、赞成的人数或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3、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4、讨论2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5、支部决议应体现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支部大会对申请人的基本评价、表决结果及日期等方面的内容,并填入《入党志愿书》。

6、支部应及时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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