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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知识产权合同2020-08-01 15:53书业网

篇一:2014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一、填写要求:

1.申报书的填写要求打印,申报企业可自行打印本申报书。 2.申报企业填写内容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无误。 3.申报书内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无”。 4.申报书一律采用A4纸,并装订成册。

二、内容说明:

1. 推荐单位:所在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

2. 所有制性质:指企业属于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外资独资企业(外资控股企业)中的某一类。 3. 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拥有量:指已经授权的核心技术专利拥有量。

4. 社会效益:指实施该项专利对推动科技、教育进步,促进人才培养、提高管理水平、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消除公害污染、保证安全生产、保护人民健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所起的作用。 5. 专利资产评估情况:其中的专利资产是指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以及与之相关的权利。 6. 资本构成:是指企业目前运作资金组成情况(简单描述)。

7. 知识产权工作网络简况:是指企业内部知识产权体系、组织架构建设简况。。 8. 附件要求:要求企业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

(2)企业的发展规划以及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情况; (3)企业主要的知识产权规章制度; (4)企业核心专利证书;

(5)企业获得的与科技、经济相关的重大荣誉的荣誉证书;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其中(1)(2)(3)以word文档提供文字材料,(4)(5)(6)通过电脑扫描后,将图片复制到word文档中,然后上传。

篇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情况总结

安徽维嘉星火动平衡制造有限公司是家专业从事平衡机设备制造的生产厂商,公司系列生产0.005kg-50000kg各种型号的卧式、立式软硬支承动平衡机、各类专用型动平衡机和自动平衡机,是集科研开发、产品销售、产品代理、技术服务于一体的新型科技企业,产品主要涉及电机、风机、纺织、机床、汽车、铁路、石化、冶金、印刷、航空、船舶、家电等行业。

公司位于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皖江城市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距离省会合肥仅30分钟车程,地理位置优越,公司建设用地3万平米,现有厂房9400?,公司体制新、机制活,树立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精益求精。

公司拥有全面的加工设备,保证自主完成平衡机机械部件的制造,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及时的交货期,公司同时拥有高水平、高学历的专有技术人才,专业的售后技术服务工程师对外承接各类动平衡机的改造及相关振动业务咨询,为客户提供合理化解决方案及提供复杂工件的现场平衡与振动分析等。 企业经营理念:团结、诚信、求实、创新

企业经营目标:成就客户、员工、企业共同利益,成为行业内备受推崇的供应商!

企业核心价值观:客户利益至上、公司利益至上、股东利益至上、员工利益至上!

我公司是安徽平衡机行业首家独立研发,推向市场的品牌企业,也是安徽地区最大的平衡机生产企业,于2011 年在省内平衡机行业中一举率先通过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历年来被上级有关部门评定为“消费者信得过品牌”、“十大放心品牌”,2011年12月,安徽维嘉星火平衡机荣获安徽省平衡机行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第一品牌。

公司长期致力于创新研究产品的开发,坚持“关怀到人,用心到家”的核心理念,以推进平衡机改良进程为己任,致力于打造中国动平衡制造有限公司第一品牌,为消费者提供真正的放心产品,营造简单,便捷,实用的工作环境。

一、优势企业培肓工程工作总结

公司在省、市、县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崇尚创新精神,尊重知识产权”的基本理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尊重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实施知识产权和保障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公司全体员工进一步增强了知识产权意识。我公司按照该项目的要求,更加完善了公司知识产权的各项工作制度,具体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1、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公司成立了以副总经理牵头,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事业部技术副经理组成的公司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科技发展部设立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全公

司的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工作;在公司各部门和各事业部设立知识产权联络员,形成了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网络,现有知识产权工作专职人员3人,兼职人员6人。

2、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在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的基础上,为了使知识产权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公司先后制定了《公司保护知识产权规定》、《公司专利管理办法》、《公司专有技术管理办法》、《公司保护商业秘密的规定》等一系列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和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轨道。

(二)加强培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

提高员工特别是企业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是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加强培训,使广大员工了解知识产权管理对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公司利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如在公司内部刊物、内部网络上开辟固定的知识产权栏目,介绍知识产权相关知识、法律法规、最新案例等。公司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开展宣传与培训:

1、积极举办不同层次的知识产权培训班,对不同对象进行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增强职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及运用有关法律保护公司知识产权的能力。

2、专利是以发明为基础、以独占市场为特征、以争取最大的市场效益为目标的法律保障手段。专利意识体现着市场意识

和竞争意识。对广大技术人员就如何利用专利文献来开展技术创新以及如何将自己的技术创新成果进行专利保护组织培训,避免科技人员闭门造车,重复研究,浪费人力、物力;改变科技人员只重视论文发表,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乐于走向领奖台,而不关注市场的现状。

(三)明确知识产权权属

通过制度安排或与相关人员签订协议,明确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虽然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完成公司任务、利用公司主要物质技术条件等创作完成成果的权利归属,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很多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进行约定改变的。因此有必要将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在公司规章制度中,或通过合同约定予以明确。具体操作上,要求员工签署《知识产权承诺书》,保证其在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一年内,利用公司物质条件或实现公司工作任务等完成的知识产权归属公司。

(四)建立自有知识产权登记保护制度

建立自有知识产权登记保护制度,包括申请专利、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三方面的内容。公司某些专有技术,在条件成熟时,可申请专利进行保护;对公司的企业商标、业务商标进行商标注册登记,不仅是法律保护的必要,也是进行企业品牌战略管理的必要;而对如自主开发的计算机软件或改进的软件作品,主动进行著作权登记申请取得。

(五)建立自有专利管理系统

随着我公司专利申请量的增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工作日益繁杂。专利申请、审查、维持过程中的大量法律期限必须得到有效的监控,大量文档的传递、归档、通知发送等需要电子化。在这种背景下迫切需要利用IT技术使信息传递畅通无阻,流程高效运行,零散信息系统化,建立专利管理系统。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成为知识产权管理专家、数据分析专家、专利战略提案专家,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达到进攻和防御的平衡。

为解决上述问题,企业引进了《IPLine知识产权管理系统》,该系统的成功引进,实现了从提出发明申请、受理申请、审查、授权、年费、放弃等贯穿专利生命周期的流程管理,以快速传递信息、提高工作效率;跟踪案件的处理期限,自动提醒用户近期任务,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期限;专利申请的各种文件按阶段集中在服务器上进行统一管理,在保证数据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数据共享;年费维护评价、费用、奖励金、统计分析等管理功能。

(六)建立公司知识产权方面的奖励和处罚机制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完成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的员工给予表彰、奖励或报酬,形成自主创新的良好企业文化。另外,对于在知识产权取得、运用、保护以及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或有效制止侵权、维护公司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成绩显著的人员,公司也给予表彰、奖励。对那些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管理义务的,给予批评;情节严重造成公司涉入侵权纠纷并承担责任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必要时有权要求其赔偿相

篇三:郑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势区域认定办法

郑州市知识产权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郑州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开

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势区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经委、工业发展局)、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中小企业局:

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知识产权经济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和新经济增长点,推动创新型郑州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中小企业局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势区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认定程序、考核管理等要求详见《郑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势区域认定办法(试行)》(附件,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认定办法》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申报单位填写《郑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或《郑州市知识产权优势区域申报书》(详见郑州科技信息港:.cn)(纸件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每个县(市)区限推荐1个企业或区域。特此通知。

联系人:郑州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周小磊 谷凯联系电话:0371-67932036

传 真:0371-67446986E_mail:zhoulei4587@163.com

郑州市知识产权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郑州发展改革委员会、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商务局、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郑州中小企业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郑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势区域认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自主创新中的促进作用,形成以试点促推广普及,以示范促深化发展的工作格局,增强我市企业、区域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4]26号)和《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势区域认定办法》(豫知[2007]32号)文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对于认定的郑州市优势区域(乡镇、园区)、优势企业给予表彰并按照郑财教[2007]33号文件予以奖励。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中小企业局负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势区域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

第四条 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势区域认定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 认定标准

第五条 郑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条件:

1、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制。有领导分管知识产权工作。明确承担专利工作的机构和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奖惩制度、考核办法等在内的较为健全的管理体制,将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全面纳入生产经营全程之中。

2、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制度化,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和管理能力。要针对企业领导层、管理层、技术研发层、员工层等不同层次的人员,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研讨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管理能力。

3、利用专利文献,推动技术创新。企业要建立专利文献利用机制,将专利文献利用贯穿于企业技术研发、市场开拓、专利申请、专利权保护、专利预警等各项工作之中。建立专题专利数据库,培养专利文献专业人员。

4、企业重视知识产权的转化和产业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专利技术实施率达60%以上。

5、企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逐年增加,年增长幅度高于企业利润增长幅度。

6、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主导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累计专利申请达30件以上,本年度申请各类专利15项专利以上且专利申请量的年增幅在全国平均增幅以上,拥有驰名商标或者省级著名商标。

7、企业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并且健全商业秘密等保护措施,自我保护、维权意识和能力较

强。

8、申报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发展政策和要求。

第六条 郑州市知识产权优势区域认定条件:

1、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人员、资金、办公条件落实。

2、为促进本辖区的知识产权工作,政府出台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激励政策和办法,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工作政策体系。

3、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制度化,对区域主要领导的培训率超过80%,对重点企事业单位领导的培训率超过50%,年培训人次不少于200人。

4、区域内知识产权拥有量和质量逐年提高。专利申请量的年增幅超过全国平均增长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发明专利申请占全部专利申请的比例逐年增长,每十万人年度发明专利申请的数量达到或高于全省平均量;支柱产业的主导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拥有驰名商标或省级著名商标。

5、本级财政设立了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经费。

6、采取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切实保障本区域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省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严厉打击各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第四章 认定程序

第七条 认定程序:

1、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办负责本辖区内优势区域、优势企业申报、推荐和基本材料审核工作,市科技自主创新重点企业和省百户重点企业可直接向市知识产权局申报。

2、市知识产权局组织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评定,拿出初步意见,报郑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经郑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批准授予“郑州市知识产权优势区域、优势企业”相关称号。

4、郑州市优势企业、优势区域每年认定一次,省级优势企业、优势区域和国家级试点示范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5、初审评为郑州市优势区域、优势企业称号的每2年进行(转载于:www.cSSyq.co m 书 业 网: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审,复审合格后可优先推荐省级、国家级相关先进称号。

第五章 扶持奖励

第八条 对认定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下列扶持政策:

1、在安排专利申请资助资金时给予优先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郑州市科技项目经费支持。

2、对获得市、省、国家试点示范、优势企业按照郑财教[2007]33号文件规定给予1-3万奖励。

3、可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或国家级相应试点

4、对认定的郑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加大保护力度并提供法律援助。

第九条 对认定的知识产权优势区域给予下列扶持政策:

1、对获得市、省、国家试点示范、优势区域按照郑财教[2007]33号文件规定给予1-3万奖励。

2、在安排专利申请资助资金时给予优先支持。

3、对认定的郑州市知识产权优势区域加大保护力度并提供法律援助。

第六章 组织领导

第十条 在市科技局的指导下、市知识产权局负责郑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势区域认定的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办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优势区域、优势企业的创建工作,并负责申报单位资质的初审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企业、区域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经调查确认后,取消其申报资格;已被认定的,予以撤销。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郑知[2003]23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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