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请假制度
篇一:小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规定
1.公司执行每月26天,每周六天的综合计时工作制度,部分岗位进行计件工作制度。
2.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如有加班,一般每天不超过4个小时。
3.上班时间:
上午: 08:00—12:00下午: 13:30—17:30平日加班 18:30—21:30
4.打卡规定:
4.1车间员工采用纸卡打卡记录员工考勤。员工上、下班均须按时打卡。条件不足时,车间统一使用手工考勤,由生产负责人进行考勤原始记录,员工不得自行记录与修改。
正班打卡四次,分别为早上上班一次,中午下班一次,下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
加班打卡两次,分别为加班上班卡,加班下班卡各一次。
有效打卡:上班打卡需在上班时间点前30分钟内,下班打卡需在下班时间点后30分钟内。
4.3禁止员工委托打卡、代打卡。一经发现,给于代打卡人严重警告,并给于20元/人次的扣罚处分;同
时应打卡者被代打的考勤记录无效,按照旷工论处。
4.4允许不打卡的情况:
(1)因公出差者;(2)经批准请假者;
4.5卡坏、卡丢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申报,由车间和人力资源部登记考勤,否则按旷工论处。
4.6人事部凭请假单、出差申请单结合考勤系统下载的考勤数据,统计汇总员工的真实出勤记录。
4.7忘打卡、漏打卡需部门负责人签批考勤异常补签申请单(24小时内签单有效),考勤员方予以调整考
勤记录。
4.8员工加班必须填写加班申请表,明确注明加班时间段和加班工作内容,以便查验。
5.考勤定义说明:
5.1迟到: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而未到岗者;
5.2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岗者;
5.3旷工:不请假或请假没获批准而不到岗者,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的视为旷工;
5.4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不请假或请假未批不到岗超过30分钟者,以旷工半天论处;迟到、早退超
过60分钟,不请假或请假未批不到岗超过60分钟者,以旷工一天论处。
5.5擅离职守:工作时间私自离开本工作岗位者或私自换岗者超过10分钟者。
6.考勤违纪处理
6.1 迟到、早退按10元/次扣款;当月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按旷工半日论处。
6.2忘打卡、漏打卡须24小时内办理签卡手续,每签卡一次扣款5元,否则按旷工论处。签卡单上应注明
实际到岗、离岗时间。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照实际状况核实出勤记录,并对弄虚作假者追加处罚20元/次。如因个人问题导致出勤数据不准影响工资发放,工资发放日不受15日所限。
6.3旷工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出勤工资的三倍扣罚,连续旷工达两日或月累计旷工三日以上(含三日)或年
累计旷工五日以上(含五日),按照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者暂缓结算工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对当事人因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追究赔偿的权利。
6.4迟到、早退、旷工者,取消当月全勤奖。请假超过规定天数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6.5擅离职守给于口头警告并给于经济处罚10元/次。
6.6上班时间需外出超过15分钟不足一个小时者,需上级领导批准,持人员外出批示单,交人事登记后方
可外出办事。超过1个小时的外出需按照出差流程审批。
6.7员工试用期为7天申请转正,公司将根据员工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决定是
否转正;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试用期合格者予以转正,其工资可作适当调整,调整分为上调,下调和不变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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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1.自觉使用文明礼貌语言: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热情待人。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侮辱、谩骂、
攻击领导、下属和同事。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热情。
2.与客户交谈态度诚恳、热情、不卑不亢,语言清晰流利。业务之外,注意话题健康、客观。与同行交谈,
注意措辞分寸,谦虚谨慎,维护公司形象。不相互倾轧,不探听同行机密和泄露公司秘密。
3劳动纪律
3.1工作时间不准饮酒(包括上班前)、吃零食。员工不得带早餐进入办公室和车间。
3.2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2.1员工应勤勉主动,自觉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标准工时内)生产任务,不得消极怠工,否则按照公
司相应制度进行处罚,严重影响生产进度的,记大过一次!
3.3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或聊天。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打瞌睡,吹口哨。
3.4工作时间不得玩手机、拨打私人电话,有急事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打工作电话,要简明扼要。
3.5上班时间不准看书、看报、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不得上腾讯QQ等网站聊天,玩电脑游戏,听歌,
嬉笑打闹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6工作时间不准接待亲友,处理私事,不得将亲友带入工作场所;
3.7要保持工作场所环境干净,整洁;使用物品、工具按要求摆放,不得随意堆放。不准随地乱扔废料、
杂物。废弃物按类别收集、存放在指定位置。
3.8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手在墙面、桌面、地面乱涂乱画;自觉按卫生值日表打扫
卫生。
3.9爱护公共财产,不得盗用、损坏、丢弃公司财产,不可故意损坏。
3.10不得故意改动工作记录,不准查看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的工作记录。
3.11严守公司机密,维护集体利益,不得向任何人透漏企业技术,更不得将生产中任何记录带出公司。3.12应工作需要组织生产会议时,相关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不能出席会议的员工必须书面申请请假(请假、出差在外者除外)。会议进行期间不得随意进出会议场所,电话必须关机或调整为震动。
3.12下级服从上级,如有不同意见,可逐级向上级领导反映,可以以书面、电话及谈话方式。但绝不可以
当面顶撞领导工作安排;
4.消防及工业安全:
4.1安全生产是第一要素,人人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工作场所及工作安全。
4.2工作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生产工具及进行工作,有必要时应佩戴好劳保用品,听从管理人员的安
全教育,禁止违章操作。非专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行电工操作、不准从事不属于自己工种的工作。
4.3自觉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禁止在消防器材周围堆放物品,禁止在安全通道堆放杂物。
4.4不准在办公室和车间内吸烟,会客室和吸手间限时限地向吸烟者开放。
4.5换岗或离岗前必须将发热工具与易燃、易发挥物品隔离开,将容器瓶口盖拧紧。
4.6离开工作场所,都要关好门窗、关闭机器、关闭水、灯、风扇,断开电源。
4.7发现可疑的事件及不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消除隐患并汇报上级。
5.出入安全
5.1进出车间:车间员工(含品管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范围内活动不受限制;与生产联系紧密的
辅助人员如采购人员、资材部人员、工程部人员在一定时间和区域活动不受限制;公司行政人员及业务人员需请示车间领导方可进入车间,并登记出入时间及事项。行政和业务人员带客人参观,必
须于参观前24小时向生产负责人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带客人参观车间,原则上车间不允许拍照。
5.2出入公司应自觉接受询问、检查。公司发货或员工携带私人物品出厂均需开具《放行条》。货物放行条
应经相关负责批准方有效。
5.3如发现他人私拿公司财物,应立即报告领导,保证公司财物不受损坏,并及时制止员工不轨行为。 -------------------------------------------------------------------------------------------
三、请休假管理规定
1.员工请休假标准:
2.国家法定节日放假天数规定:详见国务院通知。
3.请休假审批流程说明及注意事项:
3.1员工请休假超过一天的须至少提前1天提出书面申请并逐级上报审批,未经审批(或未按流程审批请
假条)同意的,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临时有急事不能按程序报批的需按请假天数和审批权限逐级电话申请,并于销假后24小时内补交请休假单,否则亦作旷工论处。
3.2员工请休假申请在流程内审批完毕并得到同意后,统一交人力资源部汇总存档,各部门根据审批的结
果安排好顶岗员工。员工在查询到个人请休假审批同意后,做好工作交接手续之后方可离岗。3.3员工请事假累计超过6天,病假超过12天的,取消当年年休假待遇。年休假不得跨年休,两次间隔时间必须超过11个月。因公司原因造成无法休年休假的,给于对应假期相应收入的奖励。
3.4 所有超过7天的请休假,由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协商对应工资扣除项目和比例。
除丧假和年休假外,其余请休假一律取消当月全勤奖。各类别假福利待遇详见薪酬福利管理规定。
5.5员工请休假审批流程:
根据权限逐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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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离职管理规定
1.属辞职、辞退的员工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须提前30天/7天(或随时)至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离
职审批表》,并呈直接主管领导处审批,未经批准不上班,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2.属开除或者协议离职的员工在合同期内,由人力资源部出具《离职审批表》报员工所属部门直接主管领导处审核。
3.属于自动离职的员工由部门直接主管领导填写《离职审批表》,报人力资源部,自动离职不结算工资。
3.离职员工的直接主管、所属部门负责人逐级签署《离职审批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4.员工离职前,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做离职面谈,并作好相关记录。
5.人力资源部应确保离职员工在向其直接主管递交《离职审批表》后7个工作日内(公司辞退不受此限)
给于员工离职审批意见答复。准予离职者,其所属部门应该做好顶岗人员的招募和培训工作,并对离职者的工作交接和文件保密工作进行指导。
6.试用期内辞工必须提前位,未经批准不上班,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7.试用期工作未满天)辞工不支付薪资。试用期工作未满费100元—200元。试用期不合格者由用人部门开具不合格单报批后,于7天后结算工资。
8.正常辞职员工,离职手续办妥后,工资在次月发放工资时一并发放(适逢双休或节假日顺延)。自动离
职不予结算工资,且公司保留对员工追究相关经济损失赔偿的权利。
9.离职者在离职到期日时,按照提示的离岗交接流程,办理相关离岗手续,部门工作交接项目较多时,应
另附表单以便详细说明。
10.在公司有住宿的离职员工,需要搬运行李物品的,由人力资源部指定同宿舍的一人负责跟进处理。
11.离职员工的工资数额当日结算清楚,由离职人员签字确认。离职员工工资款于次月发放工资时统一发
放,通过银行转帐或以现金形式支付。
12.根据公司生产实际,公司规定每月员工的离职比例不得高于5%,每月15日至18日14:30-17:00为
固定的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时间。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10.员工离职日:指的是员工离岗交接日期。员工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截止日期均为离职日期前一日。 -------------------------------------------------------------------------------------------
五、薪酬福利管理规定
1.贯彻以人为本,创造价值的发展理念;完善薪资管理制度,强化部门职能;明确岗位责任,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员工个体工作绩效与薪酬相挂钩,促进公司整体管理绩效的提升。
2. 定 义:
薪酬:指员工因向所在的组织提供劳务而获得的各种形式的经济收入、有形服务和福利。
篇二:小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员工规章制度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为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定,望每一位员工都自觉遵守:
一、 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 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 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四、 上班时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做个人私事而影响公司的形象,确保办公环境和车间环境的安静有序。
五、 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 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
七、 认真耐心听取每一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
八、 员工服务态度: 使用标准的专业文明用语, 做好积极、主动、热情、微笑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速和语调的服务。 九、 电话接听: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
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 ??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做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严禁使用公司电话打工作以外的电话,违者扣罚10元/次。
十、 考勤: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 1 )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10 元。 30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20 元。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 2 )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六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 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2.上班期间不得嬉戏打闹、睡觉、做个人私事,违者扣罚10元/次;3.每个月进行优秀员工奖励,奖励100元,(条件:必须是满勤员工,无客户投诉者)。
十一、 辞职条件: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辞呈报告,书写详细理由充分经批准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2.未满一个月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60%。
篇三:创业型小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管理规定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3.1.2.2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3手工考勤制度
3.1.3.1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3.2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30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3.3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3.4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各类假期规定
3.2.1病假
3.2.1.1 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
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2.1.2 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2.2事假
3.2.2.1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3.2.2.2 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3.2.2.3 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3.2.3婚假
3.2.3.1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2.3.2 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3.2.3.3 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3.2.3.4 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2.3.5 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2.4丧假
3.2.4.1 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3.2.4.2 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3.2.4.3 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2.5产假与哺乳假
3.2.5.1 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3.2.5.2 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3.2.5.3 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3.2.5.4 男员工可享受晚育奖励假。
3.2.5.5 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3.2.5.6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3.2.5.7 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3.2.5.8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2.5.9 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2.5.10 计划生育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附医院有关手术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按规定批准。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2.6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3.2.7公司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3.2.7.1 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已满1年不满5年者为每满1年年休假1天(满2年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为5天
3.2.7.2 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3.2.7.3 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2.7.4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人力资源部。
3.3请假制度
3.3.1 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3.3.2 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3.3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3.4 请假的核决权限:天数1天(含)以下一般员工(固定工)由部门主管/经理批准;
3天以内部门主管(含)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天(含)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3.3.5 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3.3.6 《请假申请单》需主管以上领导审批的,当月30日前连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3.7 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3.3.8 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3.4缺勤规定
3.4.1 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20元,10分钟以上扣款30元,3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
3.4.2 旷工扣款规定:
3.4.2.1 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3.4.2.2 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3.4.2.3 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3.5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4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