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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提拔干部提交纪委审核的请示

请示报告2019-01-12 00:03书业网

篇一:提拔干部严把三关

姜云帆:干部选拔须严把三关[日期:2010-03-31 19:21] 来源:荣昌县安富街道沙河村主任助理作者: 姜云帆 [字体:大 中 小]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必须始终坚持把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作为保证事业发展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有效防止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选出真才实干的好干部,须严把选拔三关。

一、严把民主推荐关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推荐提名关。坚持将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必经程序。提名对象必须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要求具备的各种基本条件,考察人选确定前,无论是领导干部个人推荐的人选,还是组织推荐的人选,都要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填写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原则上推荐不过半数的,不列为考察人选。同时,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的依据,不能简单以票取人,还需要在谈话中进一步听取群众的推荐意见,两种方式同时采用,相互补充,确保多数群众认可、德才兼备的干部能够纳入考察范围。严格按推荐程序进行,保证被推荐者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严把组织考察关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拟任人选,必须依据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根据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方法进行,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考察组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考察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考察材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三、严把讨论决定关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

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讨论会上应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备案。坚持未经组织考察的干部绝不上会,未达到规定人数的绝不上会,反映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上会。在讨论中,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营造民主氛围,集体决定干部任免。

为有效预防“带病提拔”干部,更好地履行纪委所承担的工作职责,湖南省嘉禾县结合实际,对干部提拔任用严把“三关”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度”。

一是严把“职责分工关”。对干部提拔任用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度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由一名副书记分管,干部室具体承担组织实施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室、案件检查室、信访室、审理室、案管室、纠风室、执法室、效能室、作风办、优化办等室按其工作职责分别承担相关任务。

二是严把“工作程序关”。干部室在收到县委组织部送交的《拟提拔任用干部征求意见函》后,立即请示书记、分管副书记和常委,分管领导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干部室负责具体执行。首先,通过领导了解拟提拔任用人选在党风廉政方面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有关领导应负责地提供掌握的情况并签署本人意见。其次,向有关室了解,有关室应如实将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书面形式报干部室;需要调阅干部人选廉政档案的,应经分管领导批准,对有党风廉政方面问题记录的,应当书面摘录。第三,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讨论,必要时召开纪委常委会进行讨论。干部室根据有关领导、有关室反馈的情况和廉政档案的记录,对干部人选党风廉政方面的情况进行汇总,并按照《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适用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拟提拔任用对象未发现有党风廉政方面问题的,经征求有关领导意见,即可形成书面意见;对拟提拔任用对象存在有党风廉政方面问题,但比较轻微的,由分管副书记个别征求意见后形成书面意见;需要研究的,由分管副书记提请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讨论;对拟提拔任用对象存在党风廉政方面问题,适于否决或暂缓提拔任用的,形成书面意见;需要研究的,由分管副书记提请召开纪委常委会进行讨论。形成的书面意见,由干部室报经书记、分管副书记和常委阅签后,加盖公章,回复县委组织部。以上工作时限一般不得超过1天。

三是严把“责任追究关”。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工作的领导,搞好组织协调,严格工作程序,注意严格保密,保证工作质量。干部室加强与县委组织部有关科室的联系,及时收集、综合、提供有关情况。有关室本着实事求是,对组织负责、对干部人选负责的态度,如实提供情况,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的从严追究责任。

(据湖南省嘉禾县纪委信息)

严格程序 把好“三关”

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

http://dangjian.zhoucun.cn 2003年7月11日 周村党建网站

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迫切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这对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选准干部、用好干部,是新形势下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按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周村区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工作中突出把好“三关”,形成了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科学机制。

一、扩大民主,广泛选拔,把好荐名关

民主推荐干部是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各级组织把做好民主推荐干部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基础来抓,列入全年组织工作计划,形成一套比较规范的操作程序和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建立良好的后备干部推荐运行机制。一是建立推荐责任制。领导干部个人向组织推荐干部要出以公心、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署名书面的方式进行后备干部推荐,对哪些出于私心,隐瞒事实真象,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推荐人的责任;基层组织推荐时,应在群众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后上报上级组织,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个人对组织负责。二是严格推荐程序。各基层单位在推荐后备干部时,应讲清推荐的目的、意义、条件、要求和范围,参加推荐人数应不少于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群众推荐以无计名的方式进行,领导干部以署名的形式进行推荐,推荐结果经集体研究后上报。上报的人员情况应包括群众推荐得票情况、组织集体讨论情况和现实表现。三是拓宽选人渠道。既要在党政部门选,也要在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选;既要在本地区选,又要在跨越地区界限选;既要着重从后备干部中选,也要注意从后备干部以外的干部中选;既要坚持选拔干部必须经过一定台阶锻炼,也要敢于

破格选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既要从重要岗位和重点工作中选,也要注意从不易人们所重视的部门或工作中选。

二、明确标准,改进方法,把好考察关

为了全面、准确地反映干部的真实情况,在考察工作中应采取以下四种考察方法或措施:

一是明确考察人员的责任,客观、真实地了解和反映考察对象情况。从事干部考察的同志要对组织负责、对考察对象负责、对考察结论负责,考察材料必须署上考察者的姓名,坚持原则,不带框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

二是不折不扣的落实各项考察制度,防止走过场。要认真严格地落实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任前公示制、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项制度,提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透明度,加大群众的参与和监督的力度,提高干部考察的准确程度。

三是扩大考察层面,全方位了解班子和干部情况。考察中获取更多的信息量是了解真实情况的基础,为尽可能听取多方面意见,在实践中应注意从上下级联系面、同级相关单位联系面、群众联系面入手,做到三面有机结合,全面了解班子、干部的真实情况。

四是加大日常考核力度,及时、动态地了解干部情况。改变不换届、不提拔、不调整、不考察的做法,坚持考察工作日常化,每年有计划地对部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年轻干部进行考察,随时了解领导班子整体和个人的动态变化。同时,在干部考察中我们要注重考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保证政治素质过硬;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保证能力素质过硬;注重考察群众基础,保证作风素质过硬,从而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人选拔出来。

三、完善制度,严格程序,把好决策关

一是从贯彻《条例》入手,规范工作程序。为保证《条例》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不走样,组织部门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基础上,部领导和从事干部工作的同志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现实需要,集体研究形成初步方案。经考察进一步反复酝酿形成比较成熟的方案,提交书记办公会及常驻委会讨论通过。

二是从完善制度入手,严格程序标准。常委会在讨论干部时,应坚持做到“四不”:一是方案中没有的名单,常委会不讨论,不搞临时动议;二是常委会人数没有达到三分之二的不研究干部问题;三是未经组织部门考核的干部不讨论;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坚持“四不”,将有效防止个别人决定干部现象发生。

三是从加强监督入手,确保工作质量。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是促进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健康成长的需要,是按照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选准人用好人的需要。对选任干部监督,要把党内的监督同群众监督、党外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党内党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网络。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发挥组织部对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主渠道作用,建立监督工作责任制,经常性地对各基层党工委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建立监督管理例会制度,发挥执纪执法部门监督作用;建立组织部与纪委、监察、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工作联系通报制度,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与协作,形成监督合力。周村区通过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条例》规定的各项程序,认真把好上述“三关”,自条例颁布实施一年来,先后提拔调整干部640人次,没有一人因为选拔任用程序或干部考察失误出现问题,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选拨任用干部组织部门要“把三关”2012-04-

24 09:50:00 近日,不到到19岁就大学毕业,工作仅一年半就被提拔为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的“湘潭神女”王茜,成为网络热议的焦点。学历背景、家庭情况、选拔程序都成为大家讨论争议的关键问题。从拟提拔任用到公开公示再到后来的“暂缓任用”,网友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次提拨任用是否经过公开选拨,对其是否进行了仔细调查,是否按照选拨程序“照章办事”。群众的这些是对组织部门工作队的拷问。

近年来学历造假、萝卜招聘、违规操作等一系列选拔问题不断出现,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引起了广大群众的不满。当记者去了解“湘潭神女”事件时,许多部门都以“不知道”“不了解”、“新来的不了解情况”为挡箭牌,真可谓发扬了“沉默是金”的优秀做法。是“真不知道“还是“知道不说”,只怕是其中有“猫腻”不能说,领导不发话不敢说。

选拔任用人才是组织部门主要职责。为党和人民“选好”人才、选“好人才”是其职责所在。这就要求组织部门在选拔任用人才时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党委“把好关”。

把好质量关。对每一名选拨任用部都要仔细认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任人标准。选贤任能,对于学历、年龄、工作经历这些“多事之地”都要“鸡蛋里挑骨头”,详细了解,仔细审查,杜绝“学历造假”、“童工干部”等问题,坚决不让心存不轨之人浑水摸鱼。

把好程序关。选拨任用不能是某个领导干部“算了就算”,也不能简单“张贴公示”就完事,因此选拨任用干部要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程序要求进行选拔任用工作。对每一步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阳光下选拔,杜绝“暗箱操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把好监督关。组织部门要建立选拨任用“高压线”,对每一次选拨任用、每一个工作细节组织部门都有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对其存在的“暗箱操作”、“违规用人”要加大处罚力度,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以儆效尤,维护组织选拨工作的严肃性。

利川市严把“档案审核关”选拔干部

发表日期:2010年8月12日出处:来稿选登 【编辑录入:ffgzs】 共有 651 位读者读过此文字体颜色: 选择颜色 黑 色 红 色 黄 色 绿 色 橙 色 紫 色 蓝 色 褐 色 墨 绿 深 蓝 赭 石 粉 绿 淡 绿 黄 灰 翠 绿 综 红 砖 红 淡 蓝 暗 红 玫瑰红 紫 红 桔 黄 军 黄 烟 灰 深 灰 灰 蓝【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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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充分发挥干部档案的基础保障作用,利川市对所有拟调动和提拔使用干

篇二:纪委办案程序

办理违纪案件的一般程序

受理举报→初查后写出初查报告→立案呈批报告(立案请示)→立案决定、发立案决定书→成立调查组调查,写出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涉案人员见面签字→调查组对涉案人员所提不同意见作出说明→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支部大会作出处分决定(给予政纪处分的,所在单位行政会议作出行政处分意见)→与涉案人员见面签字,对涉案人员所提不同意见作出说明和复议意见→提交党委会议(行政会议)讨论→向上级纪委请示→案件检查审阅、校正、装订→移送审理→审理室审核、审议写出审理报告→县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办公会议讨论?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干部的党纪、政纪处分向县委、县人民政府请示→待县委、县政府批复后?,县纪委、县监察局下发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处分决定送达本人和相关单位,处分执行情况回执→立卷归档。

常用纪检监察文书格式

一、初查报告

初查报告的构成包括标题、呈送单位、正文和落款四个部分。一般写作要求是:

1、标题。通常写为《关于对群众举报×××(被反映对象的姓名或单位名称)××问题(事由)的初查报告》,如事由是“挪用公款”,标题可写成《关于对群众举报李××挪用公款问题的初查报告》。如果被反映问题较多,不便于一一列出的,可将标题中的事由用“有关问题”来加以概括,如《关于对群众举报李××有关问题的初查报告》。

2、呈送单位。应顶格写明主送单位名称,通常是初查工作的批准机关。

3、正文。这是初查报告的主体部分,主要内容有:

(1)被反映对象的基本情况,个人的有: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目、学历、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及职务等。

(2)事由,即何时何人反映(检举)何人(被反映人)或何单位(被反映单位)何种(性质)问题;领导人(姓名、职务)何时批示(批示主要内容或引述批示原文);何种组织或何人按照批示何时间内进行了初步核实。

(3)初步核实的结果与存在的疑点。按所反映的问题发生时间顺序或问题性质分类,对初步核实的情况进行叙述。对因各种客观原因尚未核查清楚的疑点,也要作出说明交代。

(4)处理建议。承办核查部门与人员就初查情况,向批准机关提出是否立案及其它相应处理的建议。经初查,违纪问题属实,建议批准机关立案查处;问题明显较小,可建议批准机关不予立案,对其批评教育;问题失实的,建议向当事人或在一定范围内澄清。

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写上“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4、落款。写明承办核实的机关部门的名称和年月日。参与初查人员在报告上要分别签名。

例文:

关于对群众举报李××

挪用公款问题的初查报告

中共临泉县纪委:

根据县纪委领导×××同志关于×××的批示,××镇纪委成立由镇纪检办主任×××同志、镇纪委委员×××同志和镇××办副主任×××同志组成的调查组,从2006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20日,对群众来信举报李××挪用公

款的问题进行了初核,现报告如下:

李××,男,1966年4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临泉县××镇人,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11月至2004年9月任××村党支部书记,2004年10月至今任××镇外经办副主任。

经查,李××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2004年5月10日,指使该村出纳员×××从村集体帐户中提取公款20万元给儿子××经商,2005年12月5日已归还。

李××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的错误,且数额巨大,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纪发?1994?4号文)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建议县纪委立案调查。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调查人:××镇纪检办主任×××纪委委员×××

党政办副主任××× 2006年3月20日

二、立案呈批报告

立案呈批报告,是建议对犯有违纪错误并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被检查对象,进行立案调查的请示。立案呈批报告由文头、编号、标题、主送单位、正文、落款等组成。一般的写作要求是:

1、文头和编号。文头格式为《中共临泉县××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呈批报告》,并编上号,如编为“×纪请?2007?4号”。

2、标题。通常写为《关于对×××(被检查对象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违纪问题的立案请示》。

3、主送单位。顶格写明立案批准机关。

4、正文。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被检查人的基本情况。(2)案件线索来源。简明扼要地说明何时何人反映什么问题,根据哪些领导的什么批示在何时间段进行了初步核实。(3)初步核实认定的主要违纪问题。(4)呈报立案的依据,即党纪、政纪法规的具体条款。(5)呈报单位意见。

5、落款。写明呈报单位名称和年月日。

报告呈送时应附反映、检举材料和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材料。

篇三:关于xxx同志任职的请示(范本)

xxx〔2010〕 号

xxxxxx(党组、党委或单位)

关于xxx同志任职的请示

(供参考)

XX组织部:

按照XXX发〔2010〕XX号文件和《XXX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笔试、演讲和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征求XXX(纪委或第xx纪工委)意见等程序,经局党组会(局党委会、党委第xx次会议或局务会)研究,拟任xxx同志为xxxxxx。

妥否,请批示。

附件:

1、xxxxxx(党组、党委或单位)讨论决定干部任免问题会议记录;

2、《干部任免审批表》;

3、xxx同志考察材料;

4、xxx(镇纪委或第xx纪工委)关于xxx同志执行党

风廉政建设情况的鉴定。

中共xxx(党组、党委或单位)

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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