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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1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

其他工作计划2018-11-17 20:20书业网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80号)文件精神,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以及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的创新人才,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单位有学生工作处、教学科研处、网络与实训中心、计划财务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各项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陈智霖、宫峰

成员:熊俊超、梁伟东、林梅花、王克富、张婉婷、刘辉珞、黄英、苏志东、王丽、蒋庆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办公室主任:梁伟东

副主任:蒋庆荣、陈东群、吴志桥、刘继红、霍巧红、林跃明、吉木斯、叶甫能

成员:胡耀华、周雁嫦、伦志国、詹益钊

学生工作处负责项目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项目评审、评价,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申报评审、中期检查、

经费管理、结题验收等工作;教务处负责制定学生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并负责导师配备、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网络与实训中心负责实验场地、实验仪器设备的配备和管理;财务处负责项目经费配备和经费管理;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为参与计划的学生提供政策、场地、技术、管理等支持和创业孵化等服务。

(二)各院系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

(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主管学生的院系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学管理人员、学生工作干部、指导教师等。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院系的实施细则,全面组织和落实本院系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工作基础

(一)学院在?十一五?期间及此前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的基本情况。

1、建章立制、健全制度,积极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

长期以来,学院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将其纳入教育教学工作重要范畴,注重营造良好的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氛围,逐步制定一系列关于加强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制度和举措,规范开展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创业实践活动。2009年开创了SYB-《创办你的企业》创新培训课程体系,制度从无到有,不断完善,进一步推动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相关工作的开展。

2、设置创新实践学分,将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为鼓励和引导大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实践能力,教学科研处在实施?2+1?人才培养模式的专业,其必修课或选修课中设置了3-4学分的创新实践学分。2008年,学院在《关于修订2008级人才培

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在全校范围内将课外实践学分纳入专业选修学分,范围涵盖校园文化活动、科技与学术活动、学科竞赛、社会调查与服务等。

3、拓展校企合作方式,积极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近年来,学院推进与行业、企业合作,建立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以及模拟公司,为学生构建了良好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自2009年起,学院相继与珠海市综合性培训中心成立了创业实践基地、ERP创业实训中心,与长隆集团签订共建?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试验班?协议等相关项目。

4、大力开展国内外合作,提升创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自2009年开始,学院与珠海市人社局合作开办?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和?SYB—创办你的企业?两个模块的创业培训班,培训大学生200多人,累计160多人获取了SYB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5、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

2007年,学院组织开展首届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每年组织一次竞赛,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五届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活动。

2012年学院首届创业街活动启动,共吸引学生经营者30余家。

6、珠海市创业专家校园行活动连续三年走进我校。

(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成效及经验总结

1、工作成效。

(1)在国家级、省级创新实践竞赛活动中频频获奖。 学院把大学生创新教育始终放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并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实践技能,取得了显著成效。如?建行‘e路通’

杯首届海峡两岸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一等奖,累计共荣获国家级奖项8项、省级奖项10项。

2、经验总结。

学院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活动已有多年,在大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培养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经验可归纳为:

(1)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多部门密切合作联动,组织管理机制高效运作,为此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重视基本条件建设,科学搭建教学实验平台,提供了扎实的基础保障。

(3)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着力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教学水平,提供了关键的人才教育质量保障。

(4)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引进社会优质教育资源,重视合作交流,推进资源共享,提供了人才培养实训实践保障。

在今后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中,学院尚需进一步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完善校内组织协调机制,加强项目实施条件建设,推进合作与交流机制建设,努力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三、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主动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筑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体系,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各行各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为区域经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思路。

1、修订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和校内组织协调机制。拓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方式,通过项目驱动,形成?培育、重点、示范?的项目层级发展机制。

2、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整合资源。

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纳入到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加大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的研究力度,构筑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体系。加强实施条件建设,打造校内外示范性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3、强化学院校外合作办学。

校外合作办学基地建设,施行?政校企、行校企?人员互聘计划,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导师队伍。构建形成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课内课外、校内校外双一体化开放式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体系。搭建形式灵活多样的项目学生交流平台,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加大经费投入,为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

四、计划目标

?十二五?期间,学院将紧紧围绕?求精求强求特色,做实做优做品牌?的总体办学目标,通过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面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筑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新体系,形成一系列成果。具体的计划目标如下:

(一)建立具有本校特色的一体化开放式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体系。

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纳入到人才培养方案。在2010年全校专业设立2学分必修的创新实践学分基础上,于2012年开始设置创新创业课程选修模块。同时,对于选修了创新创业课程模块的学生,要求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践,且必须获得《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中有关创新创业方面的学

分,实现课内、课外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一体化。

根据?培育、重点、示范、特色?的项目层级发展机制,创新创业培育项目一般在校内完成,特色项目、重点立项建设项目可在校内开展,亦可在校外基地开展,而示范项目则必须在校外基地完成,建立校内、校外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一体化体系。

(二)实施?政校企、行校企?人员互聘计划。

实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尤其是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双导师制,要求项目在学院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完成。为了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导师队伍,2012年开始启动?政校企、行校企?人员互聘的计划,每年选派20名左右教师到行业、企业等实务部门进行随岗进修、挂职锻炼,每年从合作企业遴选20名左右骨干人员到学院担任兼职教师,通过5年的努力,实现培养高素质双师型教师、企业兼职教师各一百名的目标。

(三)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百人计划?。 2012年开始,全面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校级训练?计划,通过增多项目类型、增大项目立项数、鼓励团队项目尤其是跨学科团队项目,校级训练重点项目与省级、国家级训练计划项目相结合开展,计划每年设立重点项目50项,示范项目5项。每年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学生达百人以上,覆盖学院所有学科门类的学生。

(四)举办创新创业大讲坛?千人计划?。

为了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多渠道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自2012年起开设?创新创业大讲坛?,每月举办一次讲座,参加讲座的学生将按照《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累计2个创新实践学分,实现?十二五?期间参加讲座的学生超过3000人次的规模。

五、计划内容

(一)计划项目设计。

1、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在校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在校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院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项目设计。

(1)创新训练项目。

因该项目为本科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暂不列入计划。

(2)创业训练项目。

校级项目:每年设立10项。资助额度为6000元/项。 根据校级项目的水平择优申报省级项目。

指导教师:由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组成。

(3)创业实践项目。

校级项目:每年设立5项。资助额度为8000元/项。

指导教师:由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组成。

(二)计划实施与管理。

1、计划组织管理体系。

(1)成立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

小组。

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规章制度,领导、组织和协调创新创业计划的开展,审查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决定资助项目和表彰奖励。

(2)建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指导委员会。

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批、结题终审、效果分析评价等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作为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机构,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计划的日常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管理大学生专项经费,提议制定或修改相关的政策措施,全面负责领导大学生科技创新和创业行动。教学科研处和各二级院系等单位共同负责项目的宣传、发动工作;学生工作处和教学科研处共同负责创新训练项目的实施管理,共同参与项目的评审和结题;学生工作处和教学科研处共同负责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实施管理,共同参与项目的评审和结题;教学科研处和组织人事监察处共同负责指导教师工作量的认定;各二级院系、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共同负责项目的经费管理。

(3)设立各二级院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

各二级院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具体负责本院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项目的跟踪监督。各二级院系聘任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担任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选题、申报项目、开展项目实施和结题评审,探索科技成果的转化渠道,创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活动的模式和方法。

2、工作措施。

(1)制定制度,规范管理,形成?培育、重点、示范、特色?的层级发展机制。

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新增《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以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程,健全组织与制度管理体系,完善校内组织协调机制。

通过制度引导和鼓励各专业班级学生广泛参与到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中,大规模设立创新创业培育项目;培育期满后,根据培育成果进行择优选拔、重点立项建设;建设期满后,进行遴选,发展成为特色、示范项目,提供优质项目以层级发展的空间、脱颖而出。

(2)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课内、课外一体化。 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纳入到人才培养方案。设置创新创业课程选修模块,如:创新思维训练、创新能力训练、科技创新训练、创业管理、商务谈判、创业与机会、社会创业概论、小生意创业要点、创业技艺拓展、市场调查与预测、创业计划与实践等课程。以选修课程带动项目开展,以项目开展促进课程改革。同时,对于选修了创新创业课程模块的学生,要求利用课余实践积极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践,参加?创业大讲堂?等讲座活动,且必须获得《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中有关创新创业方面的学分,实现课内、课外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一体化。

(3)打造校内外示范性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实现校内、校外一体化。

积极开展校内创业训练场地的建设,利用学院F、H、I栋等一楼场地,将其建设成为模拟公司,用作创业实训室;大力推进创业实践场地的建设。

加大实验室、实训室的建设力度,为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基础。努力争取省级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的立项,进一步加强大

学生科技创新实践的条件建设。

(4)广泛与行业、企业等实务部门开展合作,大幅增加学院校外合作办学基地,逐步形成学院校外合作办学联盟,在学生实习、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人员培训、科研合作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设成为学院创新创业基地,合作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

根据?培育、重点、示范、特色?的层级发展机制,创新创业培育项目一般在校内完成,特色项目、重点立项建设项目可在校内开展,亦可在校外基地开展,而示范项目则必须在校外基地完成,从而实现校内、校外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一体化。

(5)加强校内外导师队伍建设,实施人员互聘计划。 依托学院校外合作办学基地,聘请行业、企业等实务部门的骨干人员为兼职教师,承担应用性较强的课程内容的教学任务,担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导师,指导学生创业训练和实践。选派学院教师到行业、企业等实务部门进行随岗进修、挂职锻炼,培养成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提高指导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政校企、行校企?人员的互聘计划,努力建设成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导师队伍。

(6)搭建项目学生交流平台,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参与项目的学生团队及个人可依托学院网络与实训中心,建立项目网站,进行项目展示、开展创新研究和实践。学院通过开设?创新创业大讲坛?,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创业成功人士、优秀校友等开设专题讲座,举办规模不等形式多样的研讨会、观摩会、成果展示会,出版简报,利用多种渠道做好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宣传报道等方式,搭建好项目学生交流的平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确保学生及时了解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相关情况,为参与项目的学生提供合作和交流的机会,实现互促互进、能力与素

质共同发展。

(7)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的研究。

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开辟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的研究专题,按照理论与实践相联系的原则,引导教师积极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相关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水平。

3、管理办法简介。

(1)项目申报。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主要面向全校全日制在校生,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放宽为一年级以上在校生,省级项目应为二年级以上大学生。申请者必须学业成绩优秀、善于独立思考、实践动手能力较强、对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等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业实践能力,具备从事创新创业的基本素质,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每个团队一般由3-5名大学生组成。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以团队形式联合申报。

每学期初开放申请一次,经过个人申请、中高级职称教师推荐、学院审核、学院审批后予以立项资助。

(2)项目评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评审工作由学生工作处与教学科研处组织有关学科专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学者与专门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评审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必要时应组织现场答辩。评审论证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立项,由教学科研处负责登记备案。

(3)项目管理。

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一经立项,学生即可进入

项目组开展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项目管理各项有关规定。指导教师一般不得代理或变更,遇有特殊情况(如调离、出国等)各二级院系须及时报告,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项目一经立项,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内容和名称,不得随意调整项目组成员,因特殊原因需要变动,须及时提出申请经所在二级院系同意,教学科研处核准后方可改变。学院将不定期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对立项后无故不开展项目研究工作、项目执行不力、未按要求上报项目进展报告、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等情况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中止或撤消项目、停止经费使用和取消申请资格等处理。

立项项目经费分三次下拨到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院系,项目启动后拨3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40%,结题验收通过后拨30%。项目负责人应做到节约开支,专款专用。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的资料费、实验材料费、调研费、会议费等必要开支,不得用于支出劳务费等人员经费。经费报销单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和二级院系领导签字后由学生工作处审批方可到财务处报销。属于固定资产的需网络与实训中心审核并签字认可方可报销。具体报销操作流程按照学院计划财务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以及学生以项目为基础申请的专利应标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所需费用由项目经费支付,专利知识产权归学院所有。

学院对各二级院系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行整体评价,每年组织一次年度检查并进行计划项目实施效果的综合评价,对评价排名落后的二级院系,下一年度减少项目立项指标。每年11月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成果展示会?,集中展示一年以来活动的开展情况,不定期举办学术沙龙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验交流会。

(三)计划实施监控与改进机制。

各二级院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按照项目管理规定负责监督本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正常运作,监督和管理学生的经费使用,提议项目的合并或撤销。

要求参与项目的学生团队及个人,应依托学院网络与实训中心,建立项目网站,进行项目展示,以便于广大师生进行公开监督。

学院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与监控,对立项后无故不开展项目研究工作、项目执行不力、未按要求上报项目进展报告、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等情况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中止或撤消项目、停止经费使用和取消申请资格等处理。

六、保障机制

(一)校内外的保障条件。

目前,学院开展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场地与基地、师资指导力量和经费保障能够基本已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学院通过推进校企合作,与高栏港经济区合作,打造?高栏港区政校企深度合作实验圈?,与格力等高端制造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合作,与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等高端服务企业合作。市委、市政府将省社科院珠海分院、省实践科学发展观研究基地办公地点设在我院,更加凸显了我院深度校企合作的优势和决心,也为学院开展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提供了良好地保障机制。

(二)配套政策。

学院将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与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相结合,将?训练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纳入在校生教学管理体系,在2012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中统筹有关选修课程建设。

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二级院系积极为参与项目的学生团队及个人做好提供实验场地、设备以及技术等服务工作。

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学生按照《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认定创新学分,在各类评奖评优时获得相应加分;对指导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教师,学院根据《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其教学工作量。对表现突出的学生和指导教师给予突出贡献奖励。

对取得阶段性成果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经学生提出申请,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可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继续进行;对于研究成果已经达到毕业论文(设计)要求,经审核鉴定后可代替毕业论文(设计)。

根据《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对参与计划的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监督管理。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近年来,学院一直着力推进校企合作办学,大力倡导基于知识、能力、素质综合发展的教学模式改革,探索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有机融合。通过近几年的积累,全校师生已逐步实现了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不断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体系不断完善,实施条件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已具备开展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良好基础设施与保障措施。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二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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