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华悦美文网

个人所得税申报日期

申报材料2019-12-29 03:51书业网

篇一:上海税务2016年纳税申报期限

上海税务2016年纳税申报期限 仅限于上海市申报的流转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月份申报截止日期 星期 1月 1月18日 星期一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2月22日 3月15日 4月18日 5月16日 6月20日 7月15日 8月15日 9月18日 10月24日 11月15日 12月15日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一 星期一 星期一 星期五 星期一 星期日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四

篇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纳税申报时间

个人所得税纳税纳税申报时间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对纳税人申报纳税的期限做出了如下具体规定:

1.除特殊情况外,纳税人应在取得应纳税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

2.账册健全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人在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账册不健全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征收方式。

3.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取得收入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在1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7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4.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纳税所得,如在境外以纳税年度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在所得来源国的纳税年度终了、结清税款后的30日内,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在取得境外所得时结清税款的,或者在境外按所得来源国税法

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在次年1月1日起30日内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人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此外,对于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采取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预缴时,应在次月7日内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年度终了后30日内再进行汇算清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严格按照上述纳税期限申报纳税。税务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个相关问题:

1.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向取得所得的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所得的,可由纳税义务人选择一地申报纳税。纳税义务人因情况变化,需要变更申报纳税地点的,应当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2.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在申报纳税时,其在中国境内已扣缴的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3.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税务机关按照税法的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时,应当按月填开收入退还书

发给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持收入退还书向指定的银行办理退库手续。

篇三: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报告)表

申报日期:年 月 日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扣缴义务人所属行业: □一般行业 □特定行业月份申报 扣缴义务人名称: 扣缴义务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受理税务机关留存。

使用说明

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包括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但低于减除费用、不需扣缴税款情形的申报),以及特定行业职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月份申报。

申报期限

次月十五日内。扣缴义务人应于次月十五日内将所扣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扣缴义务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本表各栏填写如下: (一)表头项目

税款所属期:为税款所属期月份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实际支付个人所得的单位(个人)的法定名称全称或姓名。

扣缴义务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扣缴义务人税务编码。 扣缴义务人所属行业:扣缴义务人按以下两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

一般行业:是指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特定行业以外的其他所有行业。

特定行业: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来自:WwW.CssYq.com 书业 网:个人所得税申报日期)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

(二)表内各栏 一般行业的填写

第2列“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第3列“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名称。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如果税务机关已赋予18位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如果税务机关未赋予的,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名称。

第4列“身份证件号码”: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号码。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纳税人,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上的号码。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税务机关赋予18位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该号码;没有,则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上的号码。

税务机关赋予境内无住所个人的18位纳税人识别号,作为其唯一身份识别码,由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次涉税事项,或扣缴义务人办理该纳税人初次扣缴申报时,由主管税务机关赋予。

第5列“所得项目”:按照税法第二条规定的项目填写。同一纳税人有多项所得时,分行填写。

第6列“所得期间”:填写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时间。其中,个人领取的年金所属期间也填入该列。 第7列“收入额”:填写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全部收入额。其中,个人领取的年金金额也填入该列。

第8列“免税所得”:是指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所得。

第9—16列“税前扣除项目”:是指按照税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项目。其中,在个人年金的缴费环节,个人允许税前扣除的年金缴费部分填入《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第14列“允许扣除的税费”;在个人年金的领取环节,个人领取年金时允许减计的金额填入第15列“其他”。

第17列“减除费用”:是指税法第六条规定可以在税前减除的费用。没有的,则不填。

第18列“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是指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额。 第19列“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报。第19列=第7列-第8列-第16列-第17列-第18列

第20列“税率”及第21列“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第三条规定填写。部分所得项目没有速算扣除数的,则不填。 第22列“应纳税额”: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报。第22列=第19列×第20列-第21列

第23列“减免税额”:是指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减免的税额。其中,纳税人取得“稿酬所得”时,其根据税法第三条规定可按应纳税额减征的30%,填入此栏。

第24列“应扣缴税额”: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报。第24列=第22列-第23列 第25列“已扣缴税额”:是指扣缴义务人当期实际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第26列“应补(退)税额”: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报。第26列=第24列-第25列 第27列“备注”:填写非本单位雇员、非本期收入及其他有关说明事项。

对不是按月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其适用“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填报,则不完全按照上述逻辑关系填写。 特定行业月份申报的填写

第2列—第6列的填写:同上“一般行业”的填写。

第7列—第19列、第22列—第26列的数据口径同上“一般行业”对应项目,金额按以下原则填写: 第7列“收入额”:是指本月实际发放的全部收入额。 第8列—16列的填写:填写当月实际发生额。

第17列“减除费用”:是指税法第六条规定可以在税前减除的费用额。没有的,则不填。 第18列“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按纳税人捐赠月份的实际收入额来计算。

第19列“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报。第19列=第7列-第8列-第16列-第17列-第18列 第20列“税率”及第21列“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第三条规定填写。

第22列“应纳税额”: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时,“应纳税额”为预缴所得税额。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报。 第22列=第19列×第20列-第21列

Copyright @ 2012-2025华悦美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